淮北矿业石门揭煤防突管理规定(16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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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石门揭煤防突管理规定
淮矿通【2013】168号
为规范石门(含立井、斜井,以下同)揭煤防突管理,严把揭煤关键环节,确保揭煤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管理职责。矿长对石门揭煤工作总体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石门揭煤技术管理、所有防突措施的实施全面负责;掘进副矿长对石门揭煤巷道施工负管理责任;安监处长对石门揭煤措施落实负监督责任;相关副总工程师、科(区)单位的管理职责由矿明确。
第二条巷道布置原则。尽量减少揭煤次数;揭煤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确实难以避开的,要在防突设计中加以论证说明。要根据巷道用途优化巷道设计,缩短巷道揭穿煤距离或降低揭煤难度。
第三条关键节点划分。石门揭煤管理划分为7个关键节点,分别为距煤层底(顶)板法距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区域20m)、7m、5m、3m、1.5m(急倾斜煤层、岩石松软破碎为2m)、穿煤施工及离开煤层顶板法距2m或离开煤层底板法距5m。
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距离2m(5m)的过程均属于揭煤
作业段。
第四条距煤层法向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区域20m)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施工前探取芯钻孔。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查明揭煤作业段岩性层组结构。
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坚固性系数、放散初速度等参数,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3、根据探测结果,编制针对性的石门揭煤防突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4、现场悬挂石门工作面预想剖面图(地质探查成果图),标明石门揭煤管理各节点位置。
5、地质副总负责提交地质探查资料、突出煤层层位控制,并掌握施工进度,直至揭煤结束;防突副总负责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防突设计编制。
第五条距煤层法向距离7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为10m)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建立安全系统。建立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安全防护设施、防喷瓦斯抽采系统,回风流安设高低浓瓦斯传感器。
2、突出危险区必须执行区域性预抽(排)煤层瓦斯防突措施。瓦斯压力大于2.0Mpa的松软煤层、厚煤层及长距离石门揭煤时,必须在巷道两帮施工抽放钻场,实现揭煤期间巷帮钻孔拦
截抽放。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验收,预抽(排)效果经矿长审定。长距离石门揭煤要分段进行检验,并保证不少于20m的检验孔超前距。
4、集团公司对预抽效果进行评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揭煤作业程序。
5、现场悬挂区域预抽钻孔设计、竣工图(表),防突预测(效果检验)牌板。在矿调度所悬挂石门揭煤剖面图、石门揭煤职责分工图(表),掘进区队每日填报进度。
6、防突(地质)副总负责组织钻孔施工、验收,预抽(排)消突效果参数测定及效果评价;通风副总负责组织通风系统建立、监测监控装置安设与维护管理。
第六条距煤层法向距离5m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综合指标法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主要有预抽瓦斯钻孔、排放钻孔等。预抽(排)穿层钻孔施工必须采用水力冲煤卸压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加强揭煤点前(后)20m范围内巷道支护,掘进施工采用钻探手段边探边掘。
5、执行远距离爆破。采用综合机械化掘进施工的,停止使用综掘机割岩。
6、现场悬挂防突措施设计、竣工图(表)、防突预测(效果检验)牌板,标明突出参数及允许进尺距离。
7、掘进矿长(副总、区队)负责顶板管理、边探边掘钻孔施工等措施落实;防突副总、瓦斯办负责工作面防突设计、防突预测(效果检验)及现场牌板填写;总工程师负责审核预测(效果检验)指标、确定允许进尺距离。
第七条距煤层法向距离3m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巷道由煤层底板向顶板揭(穿)煤时,煤厚超过3.0m或f小于0.5的松软煤层,必须采用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
巷道由煤层顶板向底板揭(穿)煤时,应在巷道顶板进入煤层3m(平距)前,执行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
2、边探边掘,保证每班进尺前探明煤层位置。
3、爆破采用浅打眼、少装药方式,每循环进尺不应超过1m,每圆班进尺不超过3m。停止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矸机。
4、现场悬挂金属骨架钻孔设计、竣工图,边探边掘钻孔布置图。
5、掘进矿长(副总、区队)负责顶板管理、掘进进尺控制前探钻孔施工等措施落实。防突区负责施工金属骨架钻孔。
第八条距煤层法向距离1.5m(急倾斜煤层、岩石松软破碎为2m)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最后验证。
2、矿揭煤领导小组对揭煤区域通风系统、防突措施效果、电气防爆性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验收。
3、公司通防处、安监局现场联合验收。
4、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地面总指挥,防突副总(或相关副总)井下现场指挥,救护队现场监护,执行远距离爆破揭煤及防护措施。
第九条穿煤施工。
1、煤岩结合处巷道支护要缩小棚距,加强护帮护顶。揭露的煤层要及时喷浆封闭。
2、巷道揭开煤层后及时施工顺层钻孔,钻孔控制到巷道两侧不小于12m,距煤层法距7m,超前距不小于20m。
3、掘进期间执行循环预测(效果检验)。
4、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每循环掘进进尺不应超过1m,每圆班不超过3m。
5、掘进矿长(副总、区队)负责顶板管理、掘进进尺控制等措施落实。
第十条离开煤层顶板法距2m或离开煤层底板法距5m前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执行循环预测(效果检验)。对于石门揭穿缓倾斜煤层,若区域预抽钻孔或顺层长钻孔控制巷道距煤层法距小于7m的,应补充穿层预抽(排)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