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日常维护与检修规程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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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志胶体蓄电池维护与检修规程(2016)
一、检修周期
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对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以后每隔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对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以后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3年以后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二、检修试验项目
①极性检测:用万用表检查每个蓄电池极性,如有极性错误应立即纠正。
②开路电压试验:蓄电池组在环境温度15℃~35℃的条件下,完全充电后并静置24小时,测各个蓄电池的开路电压,对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开路电压最大最小值差异不大于0.03V。对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开路电压最大最小值差异不大于0.1V.
3、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①阀控蓄电池组的全核对性放电试验:
应断开负荷,在环境温度为5℃~35℃范围内,将蓄电池组完全充电,静置1~24小时,待蓄电池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开始放电,放电过程中温度保持基本稳定。测量并记录蓄电池组放电前的温度与开路电压、开始放电时的端电压和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是指放电开始槽外壁中心的温度。建议使用专用蓄电池放电仪进行放电,蓄电池组放电过程中,其10h率放电电流I10的电流波动不得超过±1%。蓄电池组放电期间,每一时间间隔,应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蓄电池端电压、放电电流和放电时间。其测量时间间隔: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时间间隔为1h。在放电末期要随时监视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时的准确时间。
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放电终止电压为1.8V,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整组蓄电池中任意一只蓄电池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应停止放电。
②新装蓄电池组的检验:
对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10h率容量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即以I10电流放电10小时,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8V,1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0.5V(如果第一次充放电试验就达到额定容量的100%,则不必进行后两次试验)。
③正常运行的蓄电池组的定期试验:
对已正常投入运行的蓄电池组,进行定期容量试验时,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10h率容量的8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即以I10电流放电8小时,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8V,1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0.5V.
(如果第一次充放电试验就达到额定容量的80%,就不必进行三次试验)。若个别蓄电池容量不足,可以用单个蓄电池的充放电装置进行试验,并对个别蓄电池进行更换,合格后投入运行。
④蓄电池组容量的折算:
蓄电池放电温度若不是25℃,则需将实测容量Ct按以下公式换算成25℃基准温度的实际容量Ce
Ce=Ct/[1+K(t-25)]
t—放电开始时蓄电池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容量试验时,K=0.006/℃
4、内阻测试:
①蓄电池内阻应在开路状态或者稳定浮充运行状态测试。
②内阻测试值大于标准值30%的电池可能存在容量不足故障,需在放电测
试时加以关注。
③均充状态下测试蓄电池内阻值往往偏大,是受到蓄电池在均充时极板表
面析气的影响。
④新出厂的蓄电池至少需要运行3~6个月才能达到完全活化状态,在此过
程中蓄电池内阻会逐渐下降。
⑤对同一只电池,总是处于完全充电状态时(放电深度为0)的内阻最低。
注意:因不同测试仪器的内阻测试方法不同,测试数值会有差异。
5、蓄电池组浮充运行电压偏差:
蓄电池在正常浮充运行3~6个月后,在浮充状态下,标称电压为2V的胶体蓄电池端电压与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0.06V。标称电压为12V的胶体蓄电池端电压与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0.3V
三、日常维护
1、蓄电池应安装在干燥、避免阳光直晒的场所,距离空调出风口(或暖气
等发热源)50cm以上;操作环境温度为15℃~30℃的场合使用,环境温
度偏离此范围时应增设空调或者暖气,否则会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缩
短。
2、应保持蓄电池表面的清洁,避免灰尘积聚;可定期使用湿润的抹布擦拭
蓄电池表面的污渍,不要使用干燥的化纤织物作为抹布以免引起静电放
电事故;严禁使用丙酮、香蕉水等溶剂擦拭蓄电池表面。
3、在使用中应保持电池组通风散热良好,相邻蓄电池的间距应不小于
8mm;电池组中最高与最低温度差不应超过3℃,否则电池均衡性及使
用寿命都会受到影响。
4、定期查看各电源柜的电压表、电流表及浮充电压值是否正常。
5、定期检查电源柜及蓄电池的各连接柱头是否发热,检查蓄电池在浮充运
行中有无发热、爬酸、漏液、变形等异常现象。
6、充电电压的温度补偿:若蓄电池运行环境温度偏离25℃,应对充电电压
进行调整。
环境温度-充电电压对照表如下:
逐个检测并记录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标称电压为2V的电池组中,如发现电池组中浮充电压最高的与最低的电池偏差值大于120mV (15℃~30℃),标称电压为12V的电池组中,如发现电池组中浮充电压最高的与最低的电池偏差值大于600mV(15℃~30℃),应首先对整组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维护,维护后,若浮充电压偏差仍然大于上述数值,此时必须对电压偏低或偏高的蓄电池进行单独活化(充放电)维护;经过以上措施仍不能正常运行的蓄电池,需要进行单独更换处理。
8、正常浮充运行3~6个月后,需对整组电池进行一次均衡充电(手动进行)。
建议每隔3个月对电池组进行一次均衡充电,每次均衡充电时间最短5~10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
9、在蓄电池组出现放电后应立即进行返充电,最长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
个小时,否则可能因极板出现硫酸盐化而造成永久性的容量下降。
10、日常运行中,浮充或开路状态下若发现有蓄电池内阻高于说明书参
考数值的30%,或者高于同批次电池的20%,应对该电池的进行放电性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