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资料问答整理--人身损害赔偿篇
202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赔付标准
2022最新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22赔付标准一、引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款数目的参考指标。
根据近年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也随之做出了相应调整,本文将详细介绍2022年最新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二、主要内容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费用。
1. 死亡赔偿金2022年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30万元,该标准合用于因违法行为造成死亡的被害人,其中包括下列方面的死亡赔偿:(1) 因交通事故等普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2) 因非法拘禁、强奸等刑事犯罪造成死亡的赔偿;(3) 因职业病等工伤和其他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那末死亡赔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2. 伤残赔偿金2022年伤残赔偿金标准分为十级,最高赔偿为137.6万元。
其中,一级为40万元,十级为1.376万元。
标准根据不同部位损伤程度以及残疾等级进行分类和确定。
具体赔偿标准详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3. 医疗费用2022年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赔偿范围包括因对被害人治疗、护理和康复产生的必要费用。
三、结论根据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调整更加合理和科学,使得人们的生命更受到保护,让社会更加公正和有序。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赔偿款数目的参考指标,主要应用于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自然人死亡,按国家规定向其合法继承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自然人身体机能、组织结构等部位完整性受到伤害而向受害人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被害人应当进行的医疗治疗和护理所需的实际支出和可能支出的合理费用。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生活不能自理人:是指由于年老、疾患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自然人。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依据
⼈⾝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依据在⼈⾝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作为旁观者的你或许对伤者的病情不是那么在乎,但是我相信不少⼈对赔偿的⾦额感兴趣,那么,对于⼈⾝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依据你了解多少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医疗费:根据医疗费票据⾦额计算,按实结算。
要注意⼀点:审查虚假费⽤或治疗与伤⽆关的本⾝具有的⾝体疾病⽽产⽣的费⽤。
(2)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的以固定收⼊为标准,没有固定收⼊的以劳动⼒⼈均收⼊为准。
误⼯费计算公式:误⼯费=年⼯资额÷年天数(365)×误⼯天数。
(3)护理费:按照其请护⼯的护理费票据,护理⼈员原则上为⼀⼈,如果有护理依赖,赔付⽐例分三等:完全护理依赖100%、⼤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故⼀、⼆、三级护理依赖应对照上述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患者恢复⽣活⾃理能⼒⽌。
(4)交通费:根据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的费⽤计算。
⼀般结合票据及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等酌定。
(5)住院伙⾷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伙⾷补助标准确定,2013年起杭州地区标准已由15元/天提⾼⾄50元/天。
(6)必要营养费:根据受害⼈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审查是否有营养期的鉴定报告或出院医嘱中有⽆加强营养的内容。
具体裁判数额或裁判⽅式(按天计赔或⼀次性赔付)酌情确定。
(7)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伤残等级,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
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标准,以六个⽉总额计算,计算⽅式是固定的,每年标准不⼀样。
(2013度:40087÷2=20043.5元)。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一向备受社会关注。
最高法发布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为人身损害受害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解释》,对于因他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应当采用赔偿金的
方式进行补偿。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这些均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另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应当在赔偿金中加重赔偿。
在《解释》中还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
除了直接经济损失的赔
偿外,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因受害人的死亡、重伤等导致家庭成员受到精神创伤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抚慰金。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弥补人身损害带来的精神创伤,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也应当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准
确和公正。
对于受害者提出的各项损害赔偿要求,应当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权衡,确保给予受害者合理的赔偿。
同时,对侵权行为的性质也要有所考虑,应当对故意犯罪、恶意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予以更严厉的惩处,从而保护人身安全和尊严。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为人身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细化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使受害者能够更加公正地得到补偿,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
我国在对人身损害作出规定的时候,往往也是针对这个赔偿的纠纷进行的规定。
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医疗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护理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人身损害案件常见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找谁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找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若不能达成一直意见,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以上人员全部列为被告。
2、农村户口的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吗?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有两种情况:第一,农村人口的土地已被全部征用完毕,需提供征地补偿协议等证据;第二,农村人口在城镇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需要提供工作和居住两方面的证据。
工作方面: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单、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
居住方面:居住证、居住证明、租房协议、房东和房屋信息、证人证言等。
3、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把机动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是否承担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所有人或管理者尽到了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包括车辆本身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借车人是否有驾驶资格、借车人是否存在醉驾、毒驾等情形。
4、无业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有没有误工损失赔偿呢?误工费系因事故伤害而导致的工作收入的损失,若没有工作自然没有误工费。
确有工作但无法充足证据证明的,可以提供基础证据按照同行业省平均工资进行计算赔偿。
5、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保险责任如何承担?交强险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先行赔付,超出部分再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交强险赔付部分不分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部分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6、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交强险部分怎样承担赔偿责任?先用交强险进行赔偿。
交强险不足以赔付的,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交强险足以赔付的,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7、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对事故证明有异议怎么办?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证明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事故认定结论有异议,不能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为了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以及因人身损害造成被害人的收入减少、生活费增加、交通费增加、住宅无障碍改造费等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护理补助标准。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的认定应当参考医学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持续时间、对被害人正常生活、社会活动的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二)被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三)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四)社会保障和救助情况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应当参考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因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抚恤金等多种形式。
在确定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时效被害人可以自人身损害事实知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支付义务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未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变卖财产、划拨收入、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的审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并通知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当事人因他人侵犯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而遭受到损害,请求法院给予损害赔偿的一类民事案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文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讨论。
一、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定权益和责任的组织,如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是指非法人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这一界定有利于保护各类主体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与限额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和损害后果进行评估。
对于一般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具体损失进行计算,并且可以适当考虑精神抚慰金;而对于特殊人身损害,如丧失生命或者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受害人年龄、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提出了限额的规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划定了相应的限额范围,以保障赔偿的公正合理,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赔偿金额。
三、证据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报告的证据效力,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损害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这些医疗鉴定和损害鉴定的报告能够直接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为受害人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了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责任有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项目以及内容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项目以及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的概述、项目以及内容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加,人身损害赔偿的也被人们重视起来。
人身损害赔偿是什么概念,有哪些项目,包含哪些内容,本文为你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1、条文内容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条文主旨本条明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一款规定的是一般伤害的赔偿范围,第二款规定的是造成残疾的赔偿范围,第三款规定的是造成死亡的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注: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注: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
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一种赔偿方式,当一个人的人身受到损
害后,赔偿的标准和金额应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下面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品费、康复费、交通费等;
2.护理费用:指因治疗、恢复期间需要雇佣护工或请亲友照料而产生的费用;
3.误工费用:指因受伤致使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4.精神抚慰金:因意外事件受害人遭受严重精神痛苦的,应当向其支付适
当的精神抚慰金;
5.残疾赔偿金:指因意外事件造成受害人永久或长期丧失或者功能障碍的,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6.丧葬费用:指因意外事件导致的人身损害造成死亡,应当向受害人的家
属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
7.其他合理费用:按照实际需要向受害人支付必要的其他费用。
以上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细节上仍需根据法律规定、案情等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和适用。
如果您遇到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加详细和准确的建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第一条为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生命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益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因侵犯个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侵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保护权利,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促进当事人依法协商解决纠纷。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要责任在理由关于人身损害的发生、损害的性质和后果、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有需要的还需出具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医疗证明书、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权威性的医疗机构或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具备合法证明效力。
第八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受损程度、侵害行为的性质、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意愿等因素确定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精神损害及死亡的情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第九条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或其家属在追索赔偿过程中对达成和解表现出不合理、过分的要求,并对侵权人、保险公司等造成了不合理的损失,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对于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产生的民事诉讼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承担。
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是指由于他人的过错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健康受到损害、生命受到威胁等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是维护公民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现行的全面统一的民法典,其中包含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受害人和侵权人。
受害人是指遭受人身损害的个人,侵权人是指造成人身损害的个人或者单位。
受害人拥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侵权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损害的程度和具体情况,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具体金额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法院进行裁定。
同时,侵权人还需承担造成人身损害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主要分为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侵权人虽然没有过错行为,但由于特定的法定情形下造成了人身损害,依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主要包括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等情形。
四、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进行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即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未行使诉讼权利的,将被认定为诉讼时效已过。
但对于遇有特殊情况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相应的特殊诉讼时效。
五、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民法典赋予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保护权利。
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受害人利益的措施,比如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刚性财产保护等。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公平合理,依法处理。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损害事实认定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损害事实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损害事实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受害人的身体、精神状况;(二)加害人的行为;(三)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关系;(四)其他与损害事实有关的事实。
第七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损害事实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八条鉴定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第九条鉴定意见经当事人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损害事实的依据。
第十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损害赔偿范围第十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死亡赔偿金;(十)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一)其他必要的费用。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以下标准确定:(一)一级残疾: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二)二级残疾: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三)三级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第十三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生前平均收入和生存年限确定。
第十四条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确定。
四、赔偿数额确定第十五条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二)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三)加害人的经济能力;(四)其他与赔偿数额有关的事实。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7最新)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7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是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案件。
由于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散见于多个法律部门之中,且立法时出于各自不同目的的考虑,虽然同是人身损害赔偿,但各法律部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却大不相同,在理论上缺乏合理性,在实践中导致操作困难,容易出现适用法律不当、赔偿数额不一等影响审判效果和法律严肃性的现象。
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对比,认为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法》或在今后的民法典中予以统一规范。
兹论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概念及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造成受害人身体的损伤或生命的丧失,侵害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
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2、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3、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不是人身伤害或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本身,而是这种损害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财产利益的减少,即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伤害后,受害人所必须先行支付的一切财务开支。
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可得的财产利益的丧失。
综合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15项:1、医疗费用。
指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须的费用。
包括挂号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整容费、器官移植费、代用器官装饰费(义眼、义齿假肢、假发等)和后期治疗费等。
2、护理费。
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在治疗、康复期间用于生活照料的开支以及因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在治疗、康复以后所开支的生活照料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共分为六章,包括了总则、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抚慰金、诉讼时效等内容,下面将对该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司法解释。
该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立法依据和目的,即在依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第二条本解释所称人身损害,是指对自然人身体、健康、生命造成的直接侵害,包括当事人死亡、受伤、伤残,以及其他身体损伤等。
该条定义了人身损害的范围,其中明确了人身损害的涵盖范围,包括了死亡、受伤、伤残和其他身体损伤等情形。
第三条侵权行为人在民事诉讼中以犯罪的判决、裁定为由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在民事诉讼中提供相关依据。
该条规定了侵权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即侵权行为人如果以犯罪的判决、裁定为由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提供相关依据。
第四条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殡葬费、抚恤金。
该条阐明了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了直接经济损失、殡葬费和抚恤金。
第二章责任承担第五条未成年子女构成侵权,对其不成年人的侵权行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该条规定了未成年子女构成侵权的责任承担,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第六条提供者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适用侵权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该条规定了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情形,适用侵权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第七条非侵权行为人在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期限届满前,请求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条规定了非侵权行为人在证明期限届满前,请求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章损害赔偿第八条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指南当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赔偿案件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指南,帮助受害人或者其家属了解应如何应对此类事件。
第一,了解人身损害赔偿的定义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中,造成人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或其家属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方面的赔偿。
第二,寻求及时的医疗救治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受害人应尽快确保自己或被急需的家属得到合适的医疗救治。
此举是因为及时治疗可以避免伤势进一步恶化,并为后续的赔偿申请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据。
第三,保留证据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保留相关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这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医疗记录、交通摄像头录像或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可以印证事故的发生和受害人的伤势,进而为赔偿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寻求法律援助当受害人或其家属遇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获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律师的加入不仅能为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还能协助受害人制定申请方案,并与承办方进行协商或诉讼。
第五,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事故涉及到保险公司,则受害人或其家属应与保险公司进行及时的协商。
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进行赔偿评估和支付。
第六,积极参与调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各方还可以选择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
调解可以帮助各方以友好和谐的方式达成共识,并避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诉讼。
调解过程需要各方积极参与,讨论双方的利益,最终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七,维护合法权益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或其家属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举证义务、要求及时支付赔偿款等。
在法律的保护下,受害人应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
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健康受到损害,造成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精神损失、收入损失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行为。
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侵权责任法》,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具体经济损失。
受害人因受伤或者感染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必要费用。
受害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人为了护理受害人的,行为人也应当赔偿护理费用。
此外,行为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伤害造成的精神损害、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的抚养费、被扶养人的赡养费等其他损失。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收入损失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因治疗人身损害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或疾病而需要的护理费用,包括护工费、护理用品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所导致的精神损害,根据受害人的痛苦程度和影响进行赔偿。
收入损失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或疾病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行为人应当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和影响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恢复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减轻受害人的经济负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人身损害: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7
人身损害:1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17
导读:最近很多朋友咨询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不是几句话能解释清楚的事情,尤其是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等内容,非专业律师也未必搞的清楚。
为此,重新整理此文出来推送给朋友们,供朋友们参考学习。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年整理)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22年整理)一、前言本文档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人身权民事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旨在规范和统一侵害人身权民事赔偿的标准。
二、普通规定1. 本标准合用于因侵害人身权利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
2.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应当遵循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
3.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应当依据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精神伤害及其他合理需要进行赔偿。
4.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伤害费、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津贴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殡葬费等方面。
三、具体标准1. 伤害费1.1 轻微伤:每人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三倍,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万元。
1.2 轻伤:每人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五倍,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万元。
1.3 重伤:每人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十倍,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万元。
1.4 特殊重大伤害:每人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十五倍,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2. 医疗费2.1 根据受害人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不得低于当地同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2.2 对于必要且符合医学规范的治疗,应当全额赔偿;对于非必要治疗或者不符合医学规范的治疗,应当与实际医疗费用相符合。
3. 营养费3.1 如果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接受了营养支持,按照每天不超过当地供给标准的50%进行赔偿。
4. 住院伙食津贴费4.1 如果受害人在住院期间需要额外消费,按照每天10元以内的标准进行赔偿。
4.2 对于特殊情况,可以酌情适当提高津贴标准。
5. 误工费5.1 对于因治疗需要而产生的误工,应当按照合理标准进行赔偿。
5.2 对于因受伤而导致的误工,应当按照实际工资以及受伤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赔偿。
6. 护理费6.1 如果受害人需要护理,应当按照每天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5%进行赔偿。
7. 交通费、住宿费7.1 如果受害人需要前往医院就诊或者住宿,应当按照合理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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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问答整理--人身损害赔偿篇1.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答:一、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请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不直接体现财产性,当人身关系受到损害时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体现财产性。
二、人身权关系的义务主体具有绝对性,任何人都有不得非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的义务。
人身损害赔偿关系的义务主体具有相对性,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只能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是为弥补人身权遭到的侵害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2.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这就是: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问:什么叫人身损害,什么叫人身伤害,两者有区别吗?答: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
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4.问:朋友的丈夫在工厂里因工伤亡,请问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标准来进行索赔吗?如果雇用方坚持按照工伤来赔,死者家属方应该怎么做才能坚持按照“人身损害”来赔偿,这两者的赔偿结果差一倍左右。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职工因工受伤,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致使职工无法取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职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china law5。
问:人身损害的案件,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际上是按照财产纠纷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
问:妈妈正在厨房做事,突然听见客厅的玻璃"砰"的一声巨响。
只见一人拿着一个凳子冲进厨房,向妈妈扔来,正好他身旁有一把刀,然后他就拿着这把刀,砍了妈妈一刀。
问:怎么能得到赔偿?答:一、上公安机关报案二、伤情严重的话,去医院治疗。
三、病情稳定时做法医鉴定。
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如果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了,双方调解、赔偿等。
7。
问:我大伯退休前是一个工厂电力方面的技术人员,现在退休后,被另一个水泥厂聘请去当技术指导,去了快半年了,到目前我大伯也没和这个工厂签订用工合同,该工厂也没给我大伯买保险,因为毕竟是在工厂里,工作性质很危险,我担心大伯的安危,前几天我自己还为大伯买了一份人身保险。
请问:1、万一我大伯在该工厂里发生安全事故,厂里是否有责任呢?我们是否能提起工伤保险或者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呢?2、我们是能提起工伤赔偿呢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要求?3、从更有利的角度考虑,现在我大伯是否应该向工厂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工厂为其买工伤保险呢?答:关键要看你大伯过去水泥厂当技术指导是什么性质的。
有可能仅仅是“指导”,也有可能是每天跟一名普通工人一样上下班。
1、只要在工厂里面因工作发生安全事故。
你大伯都可以获得赔偿。
2、如果你大伯是工人性质就是工伤,如果你大伯只是被雇佣过去做临时技术指导,那就申请人身损害赔偿3、如果你大伯是按照普通员工上下班工作,而且每月按时发工资。
那么就应该要求工厂与你大伯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工厂为其购买保险。
8。
问:某超市保安孙某在值班时,认为市民陈某价盗超市物品,并将陈某打伤。
为此,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
法院审理这一案件时,不予考虑责任构成的条件是()A.超市的主观过错B.侵权的损害事实C.侵权行为的违法性D.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答:A.本题典型的侵权责任案件,法律上规定的侵权案件具有的要件有:一、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故,本题中只有A不符合。
9。
问:最高人民法院(1991)民他字第1号赵正与尹发惠人身损害赔偿复函的内容?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赵正与尹发惠人身损害赔偿案如何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复函(1991年8月9日(91)民他字第1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法民请字(1990)第16号《关于赵正与尹发惠人身损害赔偿案如何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尹发惠因疏忽大意行为致使幼童赵正被烫伤,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赵正的父母对赵正监护不周,亦有过失,应适当减轻尹发惠的民事责任。
尹发惠应赔偿赵正医治烫伤所需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主要部分。
保险公司依照合同付给赵正的医疗赔偿金可以冲抵尹发惠应付的赔偿数额,保险公司由此获得向尹发惠的追偿权。
赵正母亲所在单位的补助是对职工的照顾,因此,不能抵销尹发惠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10。
问:我的工伤及人身损害官司该如何打?2007年8月26日下午,我从项目部到距离项目部5公里的排水沟施工现场去查看工程进度及质量,乘坐了一辆工地的工程车到排水沟施工现场,因排水沟施工现场的河沙快用完了,我就继续乘坐该工程车到距离项目部20公里的路基施工现场去调一辆装载机回排水沟施工现场装运河沙,当时工程车上只有我和司机两人,因为我没有驾照,我就和司机商量开一会车,司机在旁指导一下驾驶,后我将车开到路基施工现场,当我找到装载机司机时,装载机因为水箱脱落而无法再工作,我也因为没有回去的交通工具而留在了路基施工现场,晚上9时许,在完成一天施工工作后路基施工现场的三辆工程车装着十几名技术员、机械手、工人返回工地项目部,我乘坐来时的工程车当中,这辆工程车中还有一位工地上的机修工,当时这辆工程车在三辆车的中间,开车的是这辆工程车的司机,因当时天色已暗,三辆车的车速也较快,而三辆车的车况都不好。
在回项目部的途中因当地一位藏民在路边拦下第一辆工程车,而该工程车的尾灯因为保险丝烧掉了全部不亮,而我所乘坐的工程车前灯只有一个大灯,第三辆车又跟得比较近,由于急刹造成三辆车追尾,车祸当时昏迷,后他们把我拉下车的时候醒了过来,致使我的嘴下颌骨开放性骨折断裂成了三块、缺掉了三颗下牙,断了两颗。
右侧髋骨粉碎性骨折,下颌骨安装了四块钢板固定,右侧髋骨安装了两块钢板固定,并在青海省人民医院住院80余天后出院回四川老家休养。
在医院住院及手术的费用大概60000.00余元,基本上都是该私人老板支付的。
在出院时私人老板将我的出院证及医药费发票等全部拿去了。
我的问题:我该怎么样来打这场工伤及人身损害的官司?答:根据你的情况,很可能是属于不正规的用工,单位可能根本没有给你加工伤保险。
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违法未为员工加工伤保险的,由企业承担一切本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责任。
那么,也就是工伤的钱老板出。
这部分,你先要去工伤认定,然后伤残鉴定,我注意到你是去年8月份出的工伤,可能比较麻烦了就,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你要认定就快,否则就没资格认定了。
在工伤赔偿中可能涉及你跟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认,有合同就最好,没有合同就又关系到一个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这时候你就要想办法证明你是他的员工。
在劳动关系确认以后,你就可以依据工伤要求其承担责任。
这个可以去劳动仲裁提起仲裁。
另外,人身损害赔偿部分,你要找到撞你的人,也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这个可以去公安调取资料,如果那时候车祸有纪录就一定找的到当事人,然后让交警那里给你复印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书,证明谁对此负责,然后起诉他!法院会支持的!看来你的问题就在于事发当时缺乏法律意识与手段,这样维权之路就很难走咯…好自为之吧…事后那么久要取证就很难咯。
11。
问: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
一个司机和一个汽修厂签订有维修合同。
在一次检修过程中由于工人的过失造成了汽车驾驶室右侧大梁制动系主管道有裂缝(究竟我也搞不太清。
反正对刹车有影响)。
后司机在运输生猪的过程中(有两个押运人同乘)车曾经停了三次。
且司机应该意识到了刹车有点问题。
但其继续行驶。
后造成了交通事故。
司机本人与同乘人员都死亡。
责任比例应该是司机大一些还是汽修厂大一些咧?答:首先必须先确定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