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合集下载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篇一:电气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电气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第条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第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表注:①年最高(或最低)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

②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为最热月每日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取多年平均值。

③选择屋内裸导体及其它电器的环境温度,若该处无通风设计温度资料时,可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加5℃。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
栏.
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 部分之间的安全净距,应根据表5.1.2进行校验,并应采用其中最大数值.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应符合表5.1.3的规定,并应按图5.1.3-1和图5.1.3-2校验.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3m时,应装设固定遮
验算导体和电器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电流所用的短路电流,应按设计规 划容量计算,并应考虑电力系统的远景发展规划.确定短路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 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计算.
验算导体和电器用的短路电流,应按下列情况进行计算:
1,除计算短路电流的衰减时间常数外,元件的电阻可略去不计.
2,在电气连接的网络中应计及具有反馈作用的异步电动机的影响和电容补偿装 置放电电流的影响.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日
第一章总则
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 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的短路开断电流,可按三相短路验算,当单 相,两相接地短路较三相短路严重时,应按严重情况验算.
验算导体短路热效应的计算时间,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 时间,当主保护有死区时,应采用对该死区起作用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应采用 相应的短路电流值.验算电器时宜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 时间.
用熔断器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回路,可不验算动稳定和热稳定.用高压限流熔断器 保护的导体和电器,可根据限流熔断器的特性验算其动稳定和热稳定.校核断路器的断流能力,宜取断路器实际开断时间的短路电流作为校验条件.装 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应计及重合闸对额定开断电流的影响.用于切合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应选用开断性能优良的断路器.裸导体的 正常最高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0C,在计及日照影响时,钢芯铝线及管形导体不宜 大于+80C.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指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设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这些规范和要求旨在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包括以下方面:1. 设计原则: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电力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技术选择和设计。

2. 设计参数: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参数应符合工程需求和可靠性要求。

包括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短路容量、过载能力等参数。

3. 设备选型:根据设计参数和可靠性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高压电缆、开关设备、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设备选型应考虑设备的性能、品牌、技术指标和可靠性等因素。

4. 常规设计:高压配电装置的常规设计包括配电方案设计、设备布置设计、接地系统设计等。

配电方案要合理布置,满足电气设备的供电需求。

设备布置要达到安全、方便操作和维护的要求。

接地系统设计要符合规范,确保设备良好接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绝缘配合设计:绝缘配合设计要求绝缘材料和接头的相容性,确保绝缘系统的可靠性。

同时,还要合理选择绝缘材料和绝缘结构,保证绝缘的良好性能,防止放电和短路事故的发生。

6. 防护设计:高压配电装置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包括防雷、防水、防火、防爆等设计要求,以及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开关、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

7. 电气设计:高压配电装置的电气设计应合理选取电缆、导线、绝缘子和其他电气元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要合理设计电气回路,防止电流过载、短路和其他电气故障的发生。

8. 操作和维护:高压配电装置应有清晰的操作说明和维护手册,供工作人员参考。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和进行日常维护。

综上所述,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确保高压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依据。

设计人员应根据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装置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实际需求,为电力系统提供稳定可靠的电能供应。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8)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9)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0)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1)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要求规范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要求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8)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9)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0)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1)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配电装置间隔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9)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10)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1)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2)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方案

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方案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9)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9)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10)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1)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3)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提供规范和指导。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是电力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设计能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文档将涵盖高压配电装置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选型、布置设计、安全措施等。

设计人员应遵循本规范进行设计工作。

2. 设备选型2.1 高压开关设备高压开关设备是高压配电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其选型应根据电网容量、负荷特性、运行环境和可靠性要求等因素进行。

在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因素:•额定电压和电流:根据电网的额定电压和负荷特性确定高压开关的额定电压和电流;•开断能力:高压开关的开断能力应满足系统的短路电流要求;•可靠性: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应满足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运行环境:考虑环境湿度、温度、海拔高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设备。

2.2 变压器设备变压器设备是高压配电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型应根据负荷容量、电压等级和运行环境等因素进行。

在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因素:•额定容量:根据负荷容量确定变压器的额定容量;•额定电压:根据电网的额定电压确定变压器的额定电压;•运行环境:考虑环境温度、湿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设备;•能效等级:变压器的能效等级应满足能源节约要求。

3. 布置设计3.1 设备布局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布置应合理、密集、紧凑,并考虑安全和可维护性。

布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划分区域:根据设备功能和运行要求将高压配电装置划分为相应的区域;•通道设置:保留足够的通道空间,方便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设备间隔:根据设备的运行要求和安全距离要求设置合适的设备间隔;•短路电流传输:布置电缆时应确保短路电流的传输能力;•防火安全: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设备布置,保证装置的防火安全性。

3.2 接地设计接地是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的基础,接地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接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满足电流释放和过电压保护的要求;•接地网布置:根据设备布置情况合理设置接地网,确保接地的可靠性;•接地材料:选择合适的接地材料和规格,确保接地装置的寿命和可靠性。

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第2.0.6条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第3.0.1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3.0.2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①年最高(或最低)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压配电的通知建标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已自年月原同时废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西北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能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总则一般规定安全净距配电装置型式选择防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西安市西北电力设计院并能源部年月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目录第一章总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环境条件第四章导体和电器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第一节安全净距第二节型式选择第三节通道与围栏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经济合理和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配电装置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近期结合第条第条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条应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第条并应有相色标第条电压为及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第条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第条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三章环境条件第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防腐措施并应便第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注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温度的多年平均值取多年平均值若该处无通风设计温度资料时第条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但应根据当地运行经第条仪表和继电器的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第条设计配电装置及选择导体和电器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高年一遇设计最大风速超过宜采取降第条配电装置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第条海拔超过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第条电压为的电器及金具在倍最高工导体的电晕临界电压应大于导体安装处的最高工作电第条其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四章导体和电器第条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允许最高工作电压不得低于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得小于该回路的最大持续工作电流对屋外导体和电器尚应计及日照对其载流第条第条配电装置的绝缘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第条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应按设计规划容量计算并应考虑电力系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第条应按下列情况进行计算除计算短路电流的衰减时间常数外元件的电阻可略去在电气连接的网络中应计及具有反馈作用的异步电动机第条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的短路两相接地短路较三相短第条宜采用主保应并应采用相应的短路验算电器时宜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第条可不验算动可根据限流熔断器的第条宜取断路器实际开断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应计及重合闸对额定开断电第条用于切合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应选用第条当裸导体接触面处有镀锡的可靠覆盖层时其最高工第条裸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短路前的导第条应按所在地区的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进行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及其修正系数可按附录一和附录二应计及邻近效应和热屏蔽对载流量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屋外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第条绝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导体和绝缘子的安全系数表注机电试验荷载其若对应于屈服点应力其安全系数应分别为和第条硬导体的最大允许应力应符合表硬导体的最大允许应力重要回路的硬导体应力计算第条导体和导体应有可靠需要断开的接头及导体和电器端子的连接处根据环境条件应采取装设过渡接第条不均匀沉降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第一节安全净距第条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应符合表的规定并应按图和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应装设第条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净距应根据表第条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应符合表的规定并应按图和图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应装设第条配电装置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第条屋外配电装置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面不应有屋内配电装置裸露带电图屋外值校验图图值校验图见第5.1.2条图值校验图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注时值应进行修正不同条件下的计算风速和安全净距注及以上以及雷暴时风速较大的地区校验雷电过电压时的安全净距其计算风速采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注不应小于表值时值应进行修正图值校验图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图值校验图第二节型式选择第条应考虑所在地区的地理优先选用占地少的配电装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内配电装置大城市中心地区或其它环境特别恶劣地区配电装置可采用全封闭组合电器第条采用屋外布置时第条管型母线选用支持式管型母线在无冰无风时的挠度不应大于注微风振动及第三节通道与围栏第条配电装置的布置检第条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表注其通道宽度可适当减小手车式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第条其通道宽度应满但不宜小于其通道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设置于屋内的油浸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表变压器室的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第条设置于屋内的干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的净距不应小于干式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并第条高度不应小于第条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不应小于网状遮拦网孔不应大于第条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内除设置遮栏外应在其操作机构处设置高度不应小于第条应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第条双母线布置的屋内配电装置母线与第条当电压等级为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宜装设在两侧有隔墙的间隔内当电压等级为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总油量超过宜装设在单独的第条屋内单台电气设备总油量在以上应设置挡油设施宜按容纳并应有应设置能容纳但不应小于第条有条件时宜选用不燃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层的变压器不宜布置在高层民用主体建筑中的配电装置亦不宜采用具有可第条屋外充油电气设备单个油箱的油量在应设置能容纳或设有容纳应有将油排到安全当设置有油水分离的总事故其容量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箱的宽尺寸可按设备外廓尺寸每边相应大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应高出地面贮油池内宜铺设厚度不小于其卵石直径宜为第条油重均为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其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油浸变压器最小防火净距表第条防火防火墙的两端应分别大于变压器贮油池的两侧各第条当火灾危险类别为丙戊类的生产建筑物外墙距屋外油浸变压器外廓的水平线以下及外廓两侧各加的外墙范围内窗或通当建筑物外墙距变压器外廓为以内时可在外墙上设注变压器油量在以下时其外廓两侧可减为各加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第条应符合下列要求长度大于的配电装置室并宜布置在长度大于当配电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配电装置室应设防火门防火门应装弹应能双向开配电装置室可开窗风配电装置室临街的一面不宜装设窗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地面宜采用高配电装置室应设通风配电装置室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并第条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架构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地震情况时的四种荷载组合运行情况取年一遇的最大风最低气温及最严重覆冰等三种情况安装情况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检修情况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挡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第条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矩形铝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附表注无日照条为宽度为厚度平放竖放时第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槽形铝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及计算用数据附表注无日照条件计算的为弯曲半径铝锰合金管形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及计算用数据注无日辐射散热系数与吸热系数为风速不涂漆条件计算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严禁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应或正面词采用宜或反面词采用不宜写法为的规定或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加说明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参加单位铁道部专业设计院长江水利委员会能源部西安煤矿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冯宗蕴温德智石凤翔薛国枢。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一般要求(1)一般要求高压配电装置的上、下架结构均应结实,绝缘质量良好,符合技术规范,以防止漏电、击穿。

(2)设备选用配电装置中,高压绝缘件、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型号及规格均应与配电装置的配置表相一致,应满足有关规定的效率、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

(3)电气连接高压配电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紧密,布线均匀,连接端子安全良好,无松动现象。

(4)绝缘配件高压绝缘件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并且符合质量要求。

绝缘件的布放,应均匀地围绕设备进行,以确保配电装置的整体性能。

(5)控制工作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适当的保护设备,实施良好的控制管理,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2.安全性要求(1)静电保护安装配电装置时,应按照要求正确安装静电防止装置,以保证配电装置的安全性。

(2)火灾安装配电装置时,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增加自动灭火系统,以制止火灾的发生。

(3)安全隔离安装配电装置时,应在四面设置安全隔离,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安全监控安装配电装置时,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以及定时检查系统,进行安全状况监测以及定时检查,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全性。

3.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高压配电装置的检验、维护及使用环境和条件,均应按照国家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来进行,以保证配电装置的质量。

(2)检查检验高压配电装置的安装完工后,应进行详细的检查检验,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安全性以及可靠性。

(3)设备维护对于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安排维护,维护内容应包括检查仪器设备的电气、机械检查,并根据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设备的校准及定期测试,以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instal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第194号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installation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公告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0-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0、4.1.9、5.1.1、5.1.3、5.1.4、5.1.7、7. 1.3、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原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吸收了国内外先进设计思想,除保留了原(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适用的条文外,补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和电器的选择、配电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等。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一般规定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第三章环境条件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 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类别安装场所环境温度(℃)最高最低裸导体屋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屋内该处通风设计温度电器屋外年最高温度年最低温度屋内电抗器该处通风设计最高排风温度屋内其他位置该处通风设计温度注:①年最高(或最低)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②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为最热月每日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取多年平均值.③选择屋内裸导体及其它电器的环境温度,若该处无通风设计温度资料时,可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加5℃.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可采用普通电器产品,但应根据当地运行经验采取防护措施.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采取保温措施.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不应小于设计最大覆冰厚度.设计配电装置及选择导体和电器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设计最大风速超过35m/s的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宜采取降低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加强设备与基础的固定等措施.配电装置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电压为110KV的电器及金具,在1.1倍最高工作相电压下,晴天夜晚不应出现可见电晕.110KV导体的电晕临界电压应大于导体安装处的最高工作电压.对布置在居民区和工业区内的配电装置,其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第四章导体和电器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允许最高工作电压不得低于该回路的最高运行电压.设计所选用的导体和电器,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得小于该回路的最大持续工作电流;对屋外导体和电器尚应计及日照对其载流量的影响.配电装置的母线和引线不宜采用铜导体.配电装置的绝缘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规定.验算导体和电器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电流所用的短路电流,应按设计规划容量计算,并应考虑电力系统的远景发展规划.确定短路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计算.验算导体和电器用的短路电流,应按下列情况进行计算:一,除计算短路电流的衰减时间常数外,元件的电阻可略去不计.二,在电气连接的网络中应计及具有反馈作用的异步电动机的影响和电容补偿装置放电电流的影响.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的短路开断电流,可按三相短路验算,当单相,两相接地短路较三相短路严重时,应按严重情况验算.验算导体短路热效应的计算时间,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时间,当主保护有死区时,应采用对该死区起作用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应采用相应的短路电流值.验算电器时宜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时间.用熔断器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回路,可不验算动稳定和热稳定.用高压限流熔断器保护的导体和电器,可根据限流熔断器的特性验算其动稳定和热稳定.校核断路器的断流能力,宜取断路器实际开断时间的短路电流作为校验条件.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应计及重合闸对额定开断电流的影响.用于切合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应选用开断性能优良的断路器.裸导体的正常最高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0℃,在计及日照影响时,钢芯铝线及管形导体不宜大于+80℃.当裸导体接触面处有镀(搪)锡的可靠覆盖层时,其最高工作温度可提高到+85℃.验算短路热稳定时,裸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对硬铝及铝锰合金可取+200℃,硬铜可取+300℃,短路前的导体温度应采用额定负荷下的工作温度.在按回路正常工作电流选择裸导体截面时,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按所在地区的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及其修正系数可按附录一和附录二执行.导体采用多导体结构时,应计及邻近效应和热屏蔽对载流量的影响.发电厂3~20KV屋外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可采用高一级电压的产品.3~6KV 屋外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亦可采用提高两级电压的产品.在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器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器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015的规定.表4.0.15 导体和绝缘子的安全系数类别荷载长期作用时荷载短时作用时套管,支持绝缘子及其金具2.51.67悬式绝缘子及其金具5.33.3软导体42.5硬导体2.01.67注:①悬式绝缘子的安全系数系对应于破坏荷载,若对应于1h机电试验荷载,其安全系数应分别为4和2.5.②硬导体的安全系数系对应于破坏应力,若对应于屈服点应力,其安全系数应分别为1.6和1.4.验算短路动稳定时,硬导体的最大允许应力应符合表4.0.16的规定.重要回路的硬导体应力计算,尚应计及动力效应的影响.表4.0.16 硬导体的最大允许应力导体材料硬铝硬铜LF21型铝锰合金管最大允许应力(MPa)7014090导体和导体,导体和电器的连接处,应有可靠的连接接头.硬导体间的连接宜采用焊接.需要断开的接头及导体和电器端子的连接处,应采用螺栓连接.不同金属的导体连接时,根据环境条件,应采取装设过渡接头等措施.采用硬导体时,应按温度变化,不均匀沉降和振动等情况,在适当的位置装设伸缩接头或采取防震措施.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第一节安全净距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并应按图5.1.1-1,5.1.1-2和5.1.1-3校验.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净距,应根据表5.1.2进行校验,并应采用其中最大数值.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应符合表5.1.3的规定,并应按图5.1.3-1和图5.1.3-2校验.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3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配电装置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屋外配电装置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带电部分的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或动力线路跨越.表5.1.1 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mm)符号适应范围额定电压(KV)3~1015~203563110J110A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2003004006501000网状遮栏向上延伸线距地2.5m处与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A2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20030040065010001100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引线带电部分之间B1设备运输时,其外廓至无遮拦带电部分之间95010501150140016501750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拦带电部分栅状遮拦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B2网状遮拦至带电部分之间30040050075010001100C无遮拦裸导体至带电部分之间270028002900310034003500无遮拦裸导体至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之间D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拦带电部分之间22002300240029003000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部分之间注:①110J系指中性点有效接地电网.②海拔超过1000m时,A值应进行修正.③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产品设计.表5.1.2 不同条件下的计算风速和安全净距(mm) 条件校验条件计算风速(m/s)A值额定电压(KV)3563110J110雷电过电压雷电过电压和风偏10A14006009001000A240060010001100操作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和风偏最大设计风速的50%A14006509001000A240065010001100最大工作电压最大工作电压短路和10m/s风速时的风偏A1150300300450最大工作电压和最大设计风速时的风偏A2150300500500注:在气象条件恶劣如最大设计风速为35m/s及以上,以及雷暴时风速较大的地区,校验雷电过电压时的安全净距,其计算风速采用15m/s.表5.1.3 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mm)注:①110J系指中性点有效接地电网.②当为板状遮栏时,其B2值可取A1+30mm.③通向屋外配电装置的出线套管至屋外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1.1中所列屋外部分之C值.④海拔超过1000m时,A值应进行修正.⑤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产品设计.第二节型式选择配电装置型式的选择,应考虑所在地区的地理情况及环境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选用占地少的配电装置型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市区或污秽地区的35~1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内配电装置;二,大城市中心地区或其它环境特别恶劣地区,110KV配电装置可采用SF6全封闭组合电器(简称GIS).GIS宜采用屋内布置.当GIS采用屋外布置时,应考虑气温,日温差,日照,冰雹及腐蚀等环境条件的影响.当采用管型母线的配电装置时,管型母线选用单管结构,固定方式宜用支持式.支持式管型母线在无冰无风时的挠度不应大于(0.5~1.0)D.注:D为管型母线直径.采用管型母线时,还应分别采取消除端部效应,微风振动及温差对支持绝缘子产生的内应力等措施.第三节通道与围栏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屋外配电装置应设置必要的巡视小道及操作地坪.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mm)注:①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柱个别突出处,允许缩小200mm.②手车式开关柜不需进行就地检修时,其通道宽度可适当减小.③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墙距离宜取50mm.④当采用35KV手车式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m.屋内布置的GIS应设置通道.其通道宽度应满足运输部件的需要,但不宜小于1.5m.屋外布置的GIS,其通道宽度应根据现场作业要求确定.设置于屋内的油浸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3.4的规定.对于就地检修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变压器室的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700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确定.表5.3.4 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mm)设置于屋内的干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的净距不应小于0.6m,干式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应满足巡视维修的要求.全封闭型的干式变压器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厂区内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应设置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5m.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2m,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网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7m,网状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围栏门应装锁.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内除设置遮栏外,对就地操作的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在其操作机构处设置防护隔板,宽度应满足人员操作的范围,高度不应小于1.9m.屋外的母线桥,当外物有可能落在母线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3~35KV双母线布置的屋内配电装置,母线与母线隔离开关之间宜装设耐火隔板. 当电压等级为3~35KV时,屋内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宜装设在两侧有隔墙(板)的间隔内;当电压等级为63~110KV时,屋内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装设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电力变压器,宜装设在单独的防爆间内,并应设置消防设施.屋内单台电气设备总油量在100kg以上应设置贮油设施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宜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事故油无法排至安全处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贮油设施.排油管内径的选择应能尽快将油排出,但不应小于100mm.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选用不燃或难燃的变压器.在高层民用主体建筑中,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层的变压器不宜选用油浸变压器,设置在其它层的变压器严禁选用油浸变压器.布置在高层民用主体建筑中的配电装置,亦不宜采用具有可燃性能的断路器.屋外充油电气设备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以上.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贮油池,或20%油量的贮油池和挡油墙.设有容纳20%油量的贮油池或挡油墙时,应有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当设置有油水分离的总事故贮油池时,其容量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箱的60%油量.贮油池和挡油墙的长,宽尺寸,可按设备外廓尺寸每边相应大1m计算.贮油池的四周,应高出地面100mm.贮油池内宜铺设厚度不小于250mm的卵石层,其卵石直径宜为50~81mm.油重均为2500kg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无防火墙时,其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5.4.6的规定.表5.4.6 油浸变压器最小防火净距当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需设置防火墙时,防火墙的高度不宜低于变压器油枕的顶端高度,防火墙的两端应分别大于变压器贮油池的两侧各0.5m.当火灾危险类别为丙,丁,戊类的生产建筑物外墙距屋外油浸变压器外廓5m以内时,在变压器高度以上3m的水平线以下及外廓两侧各加3m的外墙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或通风孔.当建筑物外墙距变压器外廓为10m以内时,可在外墙上设防火门,并可在变压器高度以上设非燃烧性的固定窗.注:3~10KV变压器油量在1000kg以下时,其外廓两侧可减为各加1.5m.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配电装置室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添一个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一个出口可设在通往屋外楼梯的平台处.二,装配式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宜设置有门洞的隔墙.三,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四,配电装置室应设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防火门应装弹簧锁,严禁用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如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五,配电装置室可开窗,但应采取防止雨,雪,小动物,风沙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配电装置室临街的一面不宜装设窗户.六,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配电装置室的顶棚和内墙面应作处理.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并压光,GIS配电装置室亦可采用水磨石地面. 七,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其楼层应设防水措施.八,配电装置室可按事故排烟要求,装设事故通风装置.GIS配电装置室应设通风,排风装置.九,配电装置室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不得设立门槛,并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通过.屋外配电装置架构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计算用气象条件应按当地的气象资料确定.二,架构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设计.架构设计不考虑断线.三,架构设计应考虑运行,安装,检修,地震情况时的四种荷载组合:运行情况: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速)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每相导线的绝缘子根部作用人和工具重为1KN)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人及工具重1.5KN)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挡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或相应的冰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配电装置建,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附表1.1矩形铝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A)注:①载流量系按最高允许温度+70℃,基准环境温度+25℃,无风,无日照条件计算的.②上表导体尺寸中,h为宽度,b为厚度.③上表当导体为四条时,平放,竖放时第二,三片间距皆为50mm.附表1.2槽形铝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及计算用数据注:①载流量系按最高允许温度+70℃,基准环境温度+25℃,无风,无日照条件计算的.②上表截面尺寸中,h为槽形铝导体高度,b为宽度,c为壁厚,r为弯曲半径.附表1.3铝锰合金管形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及计算用数据注:①最高允许温度+70℃的载流量,系按基准环境温度+25℃,无风,无日照,辐射散热系数与吸热系数为0.5,不涂漆条件计算的.②最高允许温度+80℃的载流量,系按基准环境温度+25℃,日照0.1W/c㎡,风速0.5m/s,海拔1000m,辐射散热系数与吸热系数为0.5,不涂漆条件计算的.③上表导体尺寸中,D为外径,d为内径.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附表2.1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他们继续往前走。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9)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10)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1)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2)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1配电装置室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a.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添一个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一个出口可设在通往屋外楼梯的平台处。

b.装配式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宜设置有门洞的隔墙。

c.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d.配电装置室应设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防火门应装弹簧锁,严禁用门闩。

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如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e.配电装置室可开窗,但应采取防止雨、雪、小动物、风沙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配电装置室临街的一面不宜装设窗户。

f.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配电装置室的顶棚和内墙面应作处理。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并压光,GIS配电装置室亦可采用水磨石地面。

g.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其楼层应设防水措施。

h.配电装置室可按事故排烟要求,装设事故通风装置。

GlS配电装置室应设通风、排风装置。

1.配电装置室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不得设立门槛,并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通过。

2屋外配电装置架构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a.计算用气象条件应按当地的气象资料确定。

b.架构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设计。

架构设计不考虑断线。

C.架构设计应考虑运行、安装、检修、地震情况时的四种荷载组合:1)运行情况: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速)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2)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 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3)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每相导线的绝缘子根部作用人和工具重为IKN)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人及工具重1.5KN)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挡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一)2.0.10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1.9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

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

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1.9的规定。

5.1.1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1所列数值。

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注1: 110J指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

注2:海拔超过1000m时,A值应进行修正。

注3: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配电装置。

注4:带电作业时,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回路带电部分之间,其值可在值上加上750mm。

5.1.3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安全净距,应根据表5.1.3进行校验,并应采用最大值。

5.1.4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4所列数值。

电气设各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3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5.1.7屋外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7.1.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7.1.4配电装置室的门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应装弹簧锁,严禁采用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29:48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规范《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65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为强制性国家规范,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规范《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9-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经管,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贵,出版发行由建设部规范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华东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9-83修订而成。

规范组在修订规范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四章和十一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63kV、110kV变电所部分;新增的章节为并联电容器装置、二次接线、照明、远动和通信、屋内外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过电压保护及接地、土建部分等;原有蓄电池章合并入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章节中:对主变压器和电气主接线章节充实了内容深度:原规范土建部分的条文过于简略,本次作了较多的增补,增补的主要内容为变电所结构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原则、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荷载、主建筑物的建筑设计规范、建筑物的抗震构造措施、变电所的防火设计等。

本规范的土建部分,必须与按1984年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范》GBJ69-84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等各种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GBJ68-84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范混用。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华东电力设计院(上海武宁路415号),并抄送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经管局(北京六铺炕),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一九九二年八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 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规范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第2.0.5条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

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最大不宜大于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

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

第2.0.6条变电所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

第2.0.7条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宜符合附录一和附录二的规定。

第2.0.8条变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

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严防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

绿化宜分期、分批进行。

第2.0.9条变电所排出的污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电气部分第一节主变压器第3.1.1条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第3.1.2条在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

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

第3.1.3条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

第3.1.4条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线圈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线圈变压器。

第3.1.5条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第二节电气主接线第3.2.1条变电所的主接线,应根据变电所在电力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

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

第3.2.2条当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变电所高压侧宜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

第3.2.3条35~110kV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

超过两回时,宜采用扩大桥形、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

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接线。

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第3.2.4条在采用单母线、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35~110kV主接线中,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

当有旁路母线时,首先宜采用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作旁路断路器的接线。

当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

主变压器35~110kV回路中的断路器,有条件时亦可接入旁路母线。

采用SF6断路器的主接线不宜设旁路设施。

第3.2.5条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6~10kV侧宜采用分段单母线。

线路为12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

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

当6~35kV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高压开关柜时,不宜设置旁路设施。

第3.2.6条当需限制变电所6~10kV线路的短路电流时,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一、变压器分列运行;二、采用高阻抗变压器;三、在变压器回路中装设电抗器。

第3.2.7条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对接在变压器引出线上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

第三节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第3.3.1条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

如能从变电所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用所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

当35kV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一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之前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

第3.3.2条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

采用分段单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

第3.3.3条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 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

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

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成套的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装置。

第3.3.4条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二、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

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中的镉镍电池容量,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

第3.3.5条变电所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

第四节控制室第3.4.1条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电缆较短、朝向良好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

第3.4.2条控制屏(台)的排列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

第3.4.3条控制室的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

第3.4.4条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控制室,应适当简化,面积应适当减小。

第五节二次接线第 3.5.1条变电所内的下列元件,应在控制室内控制:一、主变压器;二、母线分段、旁路及母联断路器;三、63~110kV屋内外配电装置的线路,35kV屋外配电装置的线路。

6~35kV屋内配电装置馈电线路,宜采用就地控制。

第3.5.2条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

驻所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简单的事故信号和能重复动作的预告信号装置。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变电所就地控制的简单的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

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

第3.5.3条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团锁装置。

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

闭锁联锁回路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回路的电源分开。

第六节照明第3.6.1条变电所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3.6.2条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第3.6.3条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

屋外配电装置的照明,可利用配电装置构架装设照明器,但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