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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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3
二、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4
三、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及人员配置‥‥‥‥‥‥‥‥‥‥‥‥‥‥‥‥‥‥‥‥‥‥‥‥‥4
四、基本设施配置‥‥‥‥‥‥‥‥‥‥‥‥‥‥‥‥‥‥‥‥‥‥‥‥‥‥‥‥‥‥‥‥‥4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监理工作内容清单‥‥‥‥‥‥‥‥‥‥‥‥‥‥‥‥‥‥‥‥‥‥‥‥‥‥‥‥‥‥‥5
二、监理工作方法‥‥‥‥‥‥‥‥‥‥‥‥‥‥‥‥‥‥‥‥‥‥‥‥‥‥‥‥‥‥‥‥‥6 第四章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
一、施工文件编写与报审‥‥‥‥‥‥‥‥‥‥‥‥‥‥‥‥‥‥‥‥‥‥‥‥‥‥‥‥‥‥8
二、监理文件编写与报审‥‥‥‥‥‥‥‥‥‥‥‥‥‥‥‥‥‥‥‥‥‥‥‥‥‥‥‥‥‥9 第五章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模板
一、编制与使用说明‥‥‥‥‥‥‥‥‥‥‥‥‥‥‥‥‥‥‥‥‥‥‥‥‥‥‥‥‥‥‥‥10
二、监理标准文件‥‥‥‥‥‥‥‥‥‥‥‥‥‥‥‥‥‥‥‥‥‥‥‥‥‥‥‥‥‥‥‥‥10
三、监理工作表式模板‥‥‥‥‥‥‥‥‥‥‥‥‥‥‥‥‥‥‥‥‥‥‥‥‥‥‥‥‥‥‥12
四、监理工作文本模板‥‥‥‥‥‥‥‥‥‥‥‥‥‥‥‥‥‥‥‥‥‥‥‥‥‥‥‥‥‥‥21 附件
附件一施工单位表式模板目录‥‥‥‥‥‥‥‥‥‥‥‥‥‥‥‥‥‥‥‥‥‥‥‥‥‥‥‥50 附件二施工单位表式模板‥‥‥‥‥‥‥‥‥‥‥‥‥‥‥‥‥‥‥‥‥‥‥‥‥‥‥‥‥ 51 附件三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参建单位责任清单及工作清单参考‥‥‥‥‥‥‥‥‥‥‥‥ 73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深入开展,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也逐步走上正轨,成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已对66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送电线路工程制定了“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统一了管理模式,对推动变电工程、送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效果。但是,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至今没有一套标准的管理模式,制约了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对此,为提高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水平,统一标准、规范模式,特编制《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二、编制依据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是综合监理单位多年配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并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而编制的。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3)《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变电、线路工程分册.2014年版)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4)
(5)国网10kV典型设计(2016版)
(6)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3号)
(7)《配电网检修施工工艺规范》(Q/GDW742-2012)
(8)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9)《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1738-2012)
(10)《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
(11)《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
(12)《国网运检部关于印发乡镇供电所图数治理星级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运检三〔2015〕159 号)(1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设备标识技术规范(Q/GDW22 005-2014)
三、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辽宁省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项目(含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及技改大修工程、信通工程、客户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配合执行本手册。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后,应及时成立监理项目部。
监理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监理项目部实施指导、监督、考核。
监理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对施工项目部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监理项目部与设计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形成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实施设计监理的工程,监理项目部履行设计监理相关职责;不实施设计监理的工程要通过建设单位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相关事宜,监理项目部参加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图会审。
二、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1)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促进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程和规范,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
(3)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现场安全活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4)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审查经业主单位确认的工程变更申请,并监督实施。
(5)按照工程建设实际进度,确认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6)严格掌控施工进度,对监理确认的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组织工程中间检验、竣工监理初检工作,并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对进场的工程设备、材料进行验收。
(8)规范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业主单位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批复文件等工程基本信息开展监理工作,确保业主提供的工程基本信息实施到位。
三、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及人员配备
1、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成立监理项目部。
2、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和监理投标时的承诺,其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注:1、电缆隧道、排管、变电站等大型土建工程项目应再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师
2、总监需要同时兼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工程,造价员可以公司统一调配。
3、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三年及以上配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系统内工程总监可由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
2)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
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及以上专业资质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三年及以上配电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经验。
3)安全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
经过当地政府或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三年及以上配电工程施工工作经验。
4)监理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经过电力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造价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应具备执业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6)信息资料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熟悉电力建设监理信息档案管理知识,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经监理公司内部培训合格。
4、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相关规定执行。
四、基本设施配置
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监理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清单见下表:
监理项目部基本设施配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