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民政局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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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民政局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为民职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通过不断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夯实民政工作发展根基,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传统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上水平,在构建和谐台江,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商贸中心区,构筑福州“金外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决民生

(一)、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1、加大宣传规范审批制度,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不冒”。 为使低保覆盖面更广,贫困家庭及时得到保障,我们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公示栏这一最贴近群众的宣传阵地和临时流动宣传点,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了5000多份低保政策宣传材料,由社区居委会长期公布,确保低保这项无偿的政府救助的“民心工程”家喻户晓。

2、不断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制度。由社区居委会的低保五人评定小组负责评定辖区低保申请资格,建立评议记录;低保中心实行分街道包干专管入户调查制度。对街道上报的申请低保的家庭每户都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注重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围绕申请对象的身份确认、家庭人数和收入项目的真实程度、实际数额展开,同时对申请人的家庭居住现状等进行拍摄,掌握第一手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实行跟踪动态管理。中心人员分两组对辖区4个街道4个社区的低保对象家庭进行跟踪动态管理,深入摸底、了解低保户的家庭

现状,调查其家庭成员在就业、社保退养金领取等收入方面的变动情况,作为增减发放保障金的依据。走访的4个社区共减发10户,25人,保障金3452元。4、规范档案管理专门收集低保信息,资料积累,文件及档案的保管。进一步实行了规范化、一体化管理。5、做好春节慰问工作。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春节前低保户走访、慰问及临时救助工作,让每个低保户家庭都能过上好年。目前全区享受低保的家庭为1924户,4191人,1-6月份共发放保障金419万多元。从增减变动情况上看,增加120户243人,增发保障金31970元,减少110户262人,减发保障金35612元。

(二)、扎实做好救灾、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灾民、贫民的基本生活

认真做好防御台风与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灾前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灾中做好各种灾害预案启动工作,灾情发生后,我们都能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全力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上报市局、区政府,积极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下拨自然灾害补助款3万元,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有效地安抚了民心。极力救助各类因病、因灾、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特困户家庭,为222户生活困难家庭发放救助资金5.5万元,应急了群众一时之需,解决了一时之难。冬令期间为确保缺衣少被的困难户能安全过冬,及时做好救灾物质储备,适时为急需的困难户发放棉被、棉衣确保困难群众有钱、有粮、有御衣被安全过冬。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领人员对城市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群众,优抚困难家庭等民政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专项拨款30万慰问款,解决好人民

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同时落实好“三无”人员保障政策,保障全区16名精神残“三无”人员的衣、食、住、医。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关爱性救助,同时按照市区长效管理机制要求,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街头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予以劝导至市救助管理站,上半年共劝导和救助29人次。

(三)、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低保户基本医疗服务

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台江区低保对象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使低保户小病能依托社区卫生院及时得到医治,大病除市医保救助后同时还能得到区级医疗补助,减轻因患重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区财政拨付80多万资金用于全区低保人员医疗救助,并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用于低保人员小病门诊医疗和大病统筹救助。目前,我区低保人群可在全民医保、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基础上通过以下三项医疗救助措施,有效缓解看病难问题。1、台江区低保对象医疗补助暂行办法;ٛ2、台江区慈善总会政协医疗分会;ٛ3、福州吴熙中医妇科医院慈善助老医疗救助。三是顺利开展了低保救济外的慈善救助。同时为切实帮助台江区低保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和基本医疗服务困难的问题。台江区民政局与福州市第一医院签定协议。我局负责对市一医院每年参照《台江区低保对象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中大病统筹金按1:1配套(40万元/每年)资金的管理,补贴对象审核、审批发放工作的管理,设立低保对象医疗补助专户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当年结余部分转入次年使用。

(四)、区慈善性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健全,积极筹措资金,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

上半年共募集慈善款物471.69万多元(其中四川抗震救灾款427.08万元),开展各种救助、赈灾、慰问等活动发放善款45万多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余人。“台江区慈善超市”每月为困难群众开放,上半年共投入7.7万多元为1000多户贫困家庭提供实际的物质援助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关爱和温暖。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各类问题

严格执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根据我区经济增长比例及时为优抚定补抚恤对象调整抚恤标准,上半年认真落实新增重点优抚对象认定和定补发放工作,审核、审批参战人员63人,发放定补1.9万元。及时为199名重点优抚抚恤定补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56万多元,为116名革命伤残军人发放伤残抚恤金69万多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革命伤残军人分级医疗救助、保险工作,确保他们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补偿。妥善做好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接收2007年冬季退伍军人113人,积极引导、鼓励退伍兵自谋职业,切实保障退伍士兵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医疗和生活补助工作,按照《台江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采取医疗救助和补助两种措施,建立门诊定点医疗补助、住院大病救助加补助的制度,切实解决了他们医疗难问题;制定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办法,优抚对象遇重大病住院、拆迁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每户给予200-5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及时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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