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二篇)
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以下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及从事相关劳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需要,合理配置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其数量、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提升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和使用能力。
第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篡改、损坏或私自处置。
第八条发现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未履行相关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公司内从事劳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负责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管理和更新,员工有权利和义务使用和保管已提供的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员工在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过程中,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拆卸、私用、私托。
第五条公司负责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保管的教育培训,并监督员工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者。
第三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而配备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器械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配备、使用、保养和更换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将员工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科学合理: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科学合理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功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三)防止丧失、损坏和盗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劳动防护用品的丧失、损坏和盗窃。
(四)培训教育:加强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和方法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机构和员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的合作和联系,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原材料、设备以及技术人员,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和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最新的科技进展,注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十条本单位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风险程度,科学合理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头部防护:钢盔、安全帽等。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办法
附件9: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具备充分个人防护,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4.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二)除以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都属于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各单位及人员职责第四条分公司安委办负责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及现场需要进行危害评估后制定《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PPE)配置表》,并负责相关的使用监督及提供相应的培训。
第五条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按《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PPE)配置表》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的器具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拥有安全标志证书及标识。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确保所需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经费足够并及时支付。
第八条建维部负责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对个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需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后入库发放,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发放使用。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部门要提前统计本部门需求清单,提出领用申请,按需发放并要求领用人员签字确认,签字记录留存并交由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员要规范保管与领用程序,建立相应的领用管理台账,完善出入库记录,并及时收回各部门的领用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者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预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 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 防护器具不许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许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 定期校验和维护(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一、目的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国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国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国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障国网劳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分类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各类设备、器具和材料等。
根据其用途和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帽等;2.面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面罩、护目镜等;3.呼吸道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4.耳朵防护用品:包括耳塞、防噪耳罩等;5.手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护护腕等;6.足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工作鞋等;7.身体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护服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购置1.根据劳动场所的特点和作业环境,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和选择,并编制劳动防护用品清单;2.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品质合格、价格合理;3.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和标识,使用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和试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1.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并严禁擅自改变其结构和性能;2.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应正确,保证其有效防护作用;3.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应定期检查和清洁,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工作;4.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失效或过期的,应及时更换和更新。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监督1.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切实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2.劳动防护用品的库房和储藏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防潮、防火、防鼠等;3.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管理,应按照规定分类、定点、定人进行,防止丢失和过期;4.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对严重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以前存在的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整改。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指对企业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进行统一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高生产效率。
一、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发1.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采购时应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能满足员工的具体使用需求。
3.订购防护用品时,应根据企业各岗位的工作环境、工种特点,合理配置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防护用品。
4.防护用品采购应进行招标、比价等程序,确保采购及时、合理、合法。
5.由专人负责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确保配发的防护用品符合员工的工作需要。
二、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1.员工使用防护用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切勿随意拆卸或更改。
2.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性能完好,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3.防护用品应个人专用,切忌借用或共用,以免交叉感染或损坏。
4.员工下班后需自行保管防护用品,妥善存放,避免丢失或遗忘。
三、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护用品台账,对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管理,记录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
2.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洗、消毒,并对有损坏的防护用品进行修理或更新。
3.对防护用品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4.做好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防护用品的强制性和责任追究1.企业应加强对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强制性管理,严禁员工在工作中不佩戴或乱用防护用品。
2.员工发生安全事故时,如未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企业有权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3.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和警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4.企业应定期进行防护用品整体能力评估,对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综上所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企业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的使用,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制定公司内部防护用品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防护用品计划和发放审批工作,不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采购、仓储部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第三章计划审批及发放范围
第五条……依据人员变动、工种变化情况编制防护用品的年度计划;根据每月防护用品消耗量制定月度计划。
第六条不同部门工作条件相同的类似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则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发放范围见附表)。
第七条防护用品领用统一由……审批,包括标准外防护用品及临时性防护用品,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更改分发范围和标准。
第四章防护用品领用
第八条防护设备是保护生产中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必要设备,其规格必须按自己的实际尺寸领取。
第九条一名员工如果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照其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
如果发放的防护设备确实不适用于某些工作,可以另供给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第十条员工变换工种,同等防护用品继续使用,如属不同防护用品,必须上交原工种的防护用品,再领用新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凡借出和停薪留职及产假、病、事假员工,限期停止发放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要领一些专用防护用品时,可向……提出申请,经……经批准后,发放部分公共防护用品备用,各部门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建帐,保持物品整洁、卫生,……给予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纳入考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同时适用于政府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免受伤害的各种设施、装备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与配置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 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确保质量过关。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进行配置,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全面防护。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劳动者人数确定, 确保供应充足。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检查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前配备妥当,并且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归还或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 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并签订使用责任书。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佩戴,不得私自改变或调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或失效的, 应立即更换。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 检测其功能是否完好,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其卫生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当或故意破坏的劳动者, 应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报废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存在无法修复的损坏时, 应及时报废。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1.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用于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这些装备包括头部防护(如安全帽)、眼睛防护(如防护眼镜)、耳部防护(如耳塞)、面部防护(如防护面罩)、呼吸道防护(如防毒面具)、手部防护(如手套)、足部防护(如安全鞋)、体部防护(如工作服)以及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等。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三、机构与职责1.安全管理部职责(1)负责核准全厂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及临时需求计划,对需求内不符合项与需求部门进行沟通修订,对存在异议的需求上报主管领导。
(2)负责对厂内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并统一提报;(3)负责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品牌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三证一签)对所购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避免出现不符合劳动防护需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使用;(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5)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厂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采购部职责(1)负责按时按计划完成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工作;(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工作;(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规采购及质量保证工作;(4)负责新品种劳动防护用品信息的获取及样品提供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配发,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配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内退等)一个月以上者,其劳动防护用品暂时停止发放,复工后开始发放。
第四条:员工因借调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按照现工作岗位配发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以季度为发放周期,各分厂如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和种类,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程序进行识别并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确认,经公司安委会研究批准后,方可配发。
第六条:机关员工因需要到分厂班组工作的,可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申请,批准后按照班组员工配备标准进行配发。
(附件1)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供应部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供应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中国现行有关标准,确因工作需要采购国外防护用品的,申请单位必须核实相关标准,经公司安委会研究批准后,方可配发。
2、供应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检测报告,留存安全环保部备查。
3、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部应对以下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最低库存要求:(1)冬、夏季工作服72、74、76号码10套(2)防尘口罩400个(3)劳保鞋37-44号各5双(4)帆布手套200双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之前应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进行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六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8、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9、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10、按照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时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记录,领用者在领用单上签字。
11、在使用前应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
严禁使用无“三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二)⑴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配1.根据不同岗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拟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并实施上述清单的使用。
2.对于涉及特殊安全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
3.对于非强制性认证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企业自主标准进行选配,且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认证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1.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审核,以确保供应商资质和施工能力等符合企业要求。
2.采购环节中,企业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制定采购计划,购置数量应符合实际需求数量,防止过度采购或者压货。
3.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合同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签署,同时应事先与供应商充分沟通采购的产品质量和使用要求等。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劳动者必须戴着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对于不毒性、不放射性、不易燃性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可用实物进行使用验收,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存放在固定的地点,禁止随意放置,损坏或者遗失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3.使用过程中的耗损,应通过正常的修复、更换等方式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完好无损。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企业应建立及时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时核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及时处理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的问题和事故。
2.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使用、更新等环节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清理、整理、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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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与分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 职责
3.1 物资部门按照规范和标准,采购和发放劳保用品。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劳防用品佩戴的检查、监督,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 实施运行
4.1 劳动防护的入库验收、保管
4.1.1公司职工(含施工队)的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口罩统一由物资供应部申请、总经理审批后交总分分公司质量安全办购买。
4.1.2 物资供应部申请采购时按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花名册登记的工
种申请采购。
4.1.3 物资供应部负责对劳保用品进库验收,包括:质量、数量,以及特殊防护用品上是否有国家强制性标志等。
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并及时将入库单返还给总司质量安全办,对各供应商提供产品在
使用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反馈。
并将入库单和建议填于《劳防用品质量反馈表》发安全部门及总司质量安全办。
4.1.4 劳防用品统一由专人进行保管。
物资供应部仓库必须建立台账,根据规定做好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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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NHAS-27-2014/AHSE
4.1.5 物资供应部对所有入库的劳防用品,必须根据产品质量说明或供应商建议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发霉、受潮等现象。
做到先进先出,以防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职工手中。
4.2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2.1 工作服不重复享受,即每人只享受一种。
4.2.2 工作服的配备按照总司工作服配备表进行发放。
4.2.3 “三种荣誉称号”人员从事的工种属特种作业的,如电焊工、油漆工等,按工种配发工作服,不另发其它工作服装。
4.2.4 干部及白领管理人员统一佩戴白色安全帽。
4.2.5 质检人员统一佩戴红色安全帽。
4.2.6 一年以上的蓝领工人佩戴桔黄色安全帽。
4.2.7 一年以内新工人佩戴黄色安全帽,以示区分,以利重点保护,实习期满后按照4.2.4、4.2.5、4.2.6条更换各种类安全帽。
4.2.8 参观客人佩戴有“参观”字样的白色安全帽,由综合办公室后勤统一领取,每次使用后收回,并进行消毒,以便再利用。
4.2.9 工作鞋每人每年一双(科室人员的工作鞋按照岗位需要发放),按照工种进行区分,如:油漆工(防静电鞋)电工(绝缘鞋)机加工(耐油、防砸工作鞋)等。
4.2.10 安全帽属非易耗品,使用期限为两年,其余时间更换按价购买。
4.2.11易耗劳动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由部门统一开具领料单,按使用规定到物资供应部领用。
4.3 费用承担和赔偿
4.3.1 施工队职工的工作鞋的费用由施工队承担。
4.3.2 工作服、口罩费用由施工队和分分分公司各承担一半费用。
4.3.3 第一顶安全帽费用由分分分公司承担,第二次及以后费用则由施工队和工人共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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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NHAS-27-2014/AHSE
4.3.4 调离本分分公司人员,在工作中造成劳动防护用品遗失或因个人不正确使用导致劳动防护用品提前失效的,应按使用期限赔偿:未满1/3的赔80-100%,未满1/2的赔60%,使用期过半但未到期的赔30%。
4.3.5 物资部统计职工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信息反馈给安
全部门,同时报财务部负责执行。
4.3.6 施工队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及职工购买费用由物资供应部统
计报财务部、核算合同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4.4 违规处理
4.4.1 凡是需要到车间、施工现场者(包括科室人员),必须按照规
定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鞋、工作服等),否则将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条例》处理。
4.4.2 损坏、改造劳防用品或在劳防用品上乱涂、乱画者,一经发
现将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条例》处罚。
4.5 工作服着装要求
4.5.1 科室及管理人员:米黄色、黑色工作服;质检、质检自检员:红色,或蓝色棉袄;从事现场作业操作人员:桔黄色、荣誉称号工作服、焊工服。
(或分分公司发放其它规定使用的工作服)。
4.5.2 工作服、安全鞋换发时不回收,安全帽实行以旧换新。
对于使用期限已到的安全帽由物资供应部进行销毁。
适用于新工人的黄色安全帽在新工人试用期满后以黄色安全帽换取桔红色安全帽。
换下的黄色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的对其进行消毒,再次利用。
4.5.3 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电工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等,使用
到期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对于回收的防护用品由物资供应部集中销毁。
4.5.4 所有劳防用品实行补发制度,在未到规定年限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需重新领用的,则由部门经理签字,物资供应部登记交财务部按- 3 -
NHAS-27-2014/AHSE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办法
照采购价进行扣款。
禁止职工在外购买廉价、劣质、无资质的劳
动防护用品替用。
4.5.5
相关文件8
》《 NHAS-38-2014/AHSE 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奖惩条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表》GB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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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NHAS-27-2014/A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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