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羊肉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B15/329 呼伦贝尔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3
呼化贝尔羊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批准的范围,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见附录A。
14
原料要求
品种
符合DB15/329要求的呼伦贝尔羊。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检验。
16
16.1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抽样
按GB/T9695.19的规定执行。
16.2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6.2.1
a)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b)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标签。
c)判定规则:感官、净含量、水分、标签有一项不合格时,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时,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16.2.2
a)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7——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b)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c)判定规则:感官、净含量、水分、标签有一项不合格时,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时,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挥发性盐基氮和卫生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15.3.3
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4
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5
按GB/T5009.44-2003中14.3规定的方法检测。
15.3.6
15.3.6.1
按GB/T5009.37-2003中4.2.1.1的规定。
15.3.6.2
按GB/T5009.37-2003中4.2.1.2的规定执行。
GB/T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4-2003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5.2
15.2.1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测定。
15.2.2
按GB18394-2001中第4章的规定测定。
15.2.3
按GB/T5009.44-2003中4.1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
15.3.1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2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6.3
按GB/T5009.44-2003中14.3.3的规定执行。
15.3.6.4
按按GB/T5009.37-2003中4.2.1.3的规定执行。
15.3.6.5
按GB/T5009.37-2003中4.2.1.4的规定执行。
15.3.7
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15.3.8
按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GB/T4789.11规定的方法检验。
饲养条件和方式
生长在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保持纯天然牧养方式,自然放牧。
宰杀羊
经检疫合格。
屠宰加工要求
屠宰加工要求包括:
1——按伊斯兰教风俗屠宰。屠宰厂应满足GB/T17237规定,屠宰检疫按NY/T467规定执行。
2——放血完全、无淤血。
3——剥皮、去头、蹄及内脏(包括肾脏)、去羊汕、大血管、乳房、生殖器。
5×105
致病菌
不得检出
14.1
应符合GB2707-2005中3.4的规定。
14.2
应符合GB2707-2005中3.5的规定。
15
15.1
15.1.1
按GB/T5009.44-2003中3.1.6规定的方法检验。
15.1.2
按GB/T5009.44-2003中3.2规定的方法检验。
15.1.3
将被检样品置于白瓷盘中,凭目测检验其是否有肉眼可见杂质。
17.3
9——应使用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要求的冷藏车(箱)或保温车(箱)。
10——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混装、混运。
17.4
17.4.1
冻羊肉应贮存在相对湿度95%~100%,温度-18℃的冷库内,冷库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
17.4.2
当运输和贮存符合本标准7.3和7.4.1时冻羊肉保质期为12个月。
色泽
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色鲜艳,脂肪呈乳白色
弹性
(组织状态)
肌纤维致密、坚实、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肉质紧密,具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粘度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气味
具有新鲜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具有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4——去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
5——修割整齐、冲洗干净、无病变组织、无伤斑、无残留小片皮、无浮毛、无粪污、无胆污和泥污、无凝血块。
分割要求
部位分割
按需求对部位肉进行分割包装。
羊肉卷
羊肉卷中不应有碎骨、软骨、筋腱。各部位肉搭配肥瘦均匀,、腹、肌皮分散配入。
冻加工
冷却羊肉
在24h内使肉深层中心温度达到0℃~4℃。
GB/T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T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17237-1998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
NY/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11
本标准规定了呼伦贝尔羊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呼伦贝尔羊肉。
1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目 次
1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标准协会、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起草人:王莉、李成、郭文华、哈斯、王棋。
呼伦贝尔羊肉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无机砷, mg/kg ≤
0.05
铅(以Pb计), mg/kg ≤
0.2
镉(以Cd计), mg/kg ≤
0.1
总汞(以Hg计), mg/kg ≤
0.05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3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15
菌落总数(cfu/g) ≤
17
17.1
17.1.1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并可在销售包装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17.1.2
贮运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17.2
1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7和GB/T4456的规定。
17.2.2
外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外包装必须牢固,能够满足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冷冻羊肉
冷冻羊肉,其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15℃。
速冻羊肉卷
将羊肉卷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min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产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µm。速冻后的中心温度必须在-18℃以下。
感官要求
Biblioteka Baidu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鲜羊肉
冻羊肉
杂 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 目
要 求
净含量及允
许短缺量
规格按市场需要与合同规定,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水分, % ≤
78
挥发性盐基氮, mg/100g ≤
15
卫生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