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

合集下载

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格式合同探析

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格式合同探析

立财 产 , 它 同时具 备一 定 的组 织机 构 、 固定 的经 营场 所和 名称等 法人 构成 的基 本要 素 , 具 有 完 全 的 民事 主体 资格 , 对 外 可 以独 立享 有 民事权 利 和 承担 民事 责任 。《 民法 通则 》 第三 章 关 于法 人 的规 定 中 , 也把
共 图书馆地 方性 法规 , 进一 步 丰 富 了我 国公共 图 书 馆立 法工作 的经 验 。 目前 , 我 国第 一部 图书馆 专 门
馆 既是 向读者 提供 文 献信 息 服 务 的 主体 , 又 是 文献 信 息 的管 理部 门 , 在 依 法拥 有 文 献 信 息管 理 权 利 的 同时 , 还 承担着 维 护 图书 信息 资料 财产 权 益 和 向读 者 提供优 良服 务 的职责 ; 作 为另 一方 当事人 , 读者 在 享有文 献信息 利用 权 利 的 同时 , 又 要履 行 爱 护 文献 信 息 的义 务 。 因而 两 者 之 间 有 必 要 约 定 权 利 与义 务, 以约 束双方 , 使 双方 的权 利得 到保 障 。图书馆 与
进公 共 图书馆事业 长 远发展 的关键 。
1 公 共 图书馆 与读者 间的法律关 系
尽 管 目前 图书 馆 界 的法 制 理 念有 了很 大进 步 , 但 多数公 共 图书馆 尚未完 全树立 图 书馆服务 的合 同 观念 。有 人认 为 , 近几年 , 图书馆 界 自上而下 陆续 制
读 者之 间对服 务关 系 中权 利 与 义务 的约 定 , 从 法律 角度看 , 实质就 是一 种 民事 合 同法 律关 系 。 2 当前 图书馆 读者 服务合 同存在 的 问题
2 . 1 对 图书馆服 务 合 同的认识 不够到 位
法《 公 共 图书 馆 法 》, 已进 入 征 求 意 见 阶段 。这 表 明, 公 共 图书馆 界盼望 多年 的法律 , 终将 梦想成 真 。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获取知识、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共图书馆需要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以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图书馆的整体服务水平。

首先,公共图书馆应该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

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作息时间,为了方便更多的市民,图书馆应该在早、中、晚不同时间段都开放,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同时,图书馆在节假日也应该保持开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服务。

其次,公共图书馆应该建立健全的图书馆规章制度。

在图书馆内部,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借阅、归还、续借等流程,保障读者的权益,同时也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另外,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和种类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图书馆应该根据市民的需求,不断更新图书馆的藏书,涵盖文学、历史、科技、艺术等各个领域,丰富读者的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阅读需求。

此外,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人员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服务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和帮助,为读者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最后,公共图书馆应该注重文化活动的开展。

除了提供图书借阅服务之外,图书馆还应该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读书会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交流机会,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

总之,公共图书馆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服务。

通过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丰富的藏书种类、优质的服务人员和丰富的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希望各地的公共图书馆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环境和服务体验。

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是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复杂社会结构的超大城市。

为了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为市民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保障。

在教育领域,北京市致力于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学前教育方面,保障适龄儿童能够接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师资配备、课程设置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就近入学,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同时,北京市还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高中教育阶段,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高等教育方面,支持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科研实力,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医疗服务是关乎市民健康的重要领域。

北京市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如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

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则提供更为复杂和专科化的医疗服务。

在医疗服务标准方面,要求医疗机构具备合理的科室设置、先进的医疗设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以及规范的医疗流程。

同时,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此外,北京市还积极推进医疗改革,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市民的医疗负担。

就业是民生之本。

北京市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制定了相应的就业服务标准。

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实现就业。

鼓励创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等支持。

同时,加强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公布日期】2005.01.14•【字号】京文社[2005]39号•【施行日期】2005.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京文社[2005]39号)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北京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为了加强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推进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根据《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推进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根据《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以下简称服务网络)是指以首都图书馆为中心,以各区县图书馆为分中心,以部分街道、乡镇和其他图书馆为终端的,以“智慧2000”软件为技术支撑的北京市图书馆计算机服务网络。

凡加入服务网络的成员馆,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文化局是服务网络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做好协调工作,支持和推动服务网络的建设。

第四条首都图书馆是服务网络的管理中心,承担以下职能:(一)制定服务网络的建设规划,经市文化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依据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服务网络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网络的技术维护工作;(四)负责管理软件使用的培训、维护、科研和升级工作;(五)负责网络的安全工作。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北京市文化局【发布日期】2003.05.01【实施日期】2003.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文化局2003年5月1日)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根据《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本市的公共图书馆及其他各类图书馆”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以及委托本市管理的其他单位设立的图书馆。

第三条北京市文化局主管本市图书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市公共图书馆的统一管理,指导、协调本市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建立有本市教育、科技等部门参加的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协调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四)负责组织北京市图书馆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图书馆行业组织的工作;(五)对为发展图书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六)检查、监督《条例》的实施,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条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图书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指导、协调本区、县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二)根据本辖区情况,做好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三)建立有教育、科技等部门参加的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协调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四)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兴办的图书馆,以及单位内部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馆、室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六)对为发展图书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七)检查、监督《条例》的实施,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本市教育、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主管图书馆工作的处(科)室,并派人参加市、区县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的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给公众的各类文化服务。

这些服务涵盖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电影院、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文化交流活动、文化建设项目等。

为了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各地普遍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一、建设与管理规范1. 设施建设与维护:公共文化设施应按照统一的建设规范进行建设,确保设施的安全、舒适、便捷。

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环境整洁与安全:公共文化设施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卫生工作,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同时,设施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服务人员职责:每个公共文化设施都应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确保公众在利用设施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引导和帮助。

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规范1. 资源丰富多样:公共文化设施应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包括图书、资料、展品、电影等。

资源应符合公众需求,覆盖不同的年龄层次和兴趣领域。

2. 公平和平等性原则:公共文化服务应遵循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不因个人身份、背景等因素对公众进行歧视。

任何公民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 服务创新和个性化:公共文化服务应根据公众需求进行创新,提供符合时代需求的服务。

同时,应允许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三、服务流程规范1. 服务时间与频次:公共文化设施应根据公众需求,合理设置开放时间,并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频次应根据需求进行调整,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地进行文化活动。

2. 服务规范与标准:公共文化服务应设立明确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服务人员的行为举止和服务质量。

对公众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相关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

3. 服务反馈与改进:公共文化服务应主动收集公众的反馈意见,建立反馈渠道,并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

同时,应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结语:公共文化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更多的公众受益于优质的文化资源。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公布日期】2011.10.19•【字号】京文公共发[2011]695号•【施行日期】201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文公共发〔2011〕695号)各区县文化委员会、首都图书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为提高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见附件)。

现将该规范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和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北京市文化局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四章运营时间第五章设施环境第六章运营机制第七章服务人员第八章经费保障第九章服务设备第十章激励监督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办的用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街道乡镇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市民文化休闲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综合文化站)和社区行政村文化室设施(多媒体综合文化中心),以下统称为文化设施。

第三条街道乡镇级文化服务机构(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文化体育中心和社区文化中心等)和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以下简称文化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级文化设施。

第四条本规范为基本服务标准,是考核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文化工作和各文化服务机构的基本依据。

图书馆新闻报道

图书馆新闻报道

一个图书馆员的一天是的,我是一名图书馆员,从毕业后分配到这个岗位,已经过去了25年。

听到过许多业外人对这份职业的想当然的描述,轻松、清贫、清静……是的,是的,也许是吧,粲然一笑,无需解释。

鞋子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当图书馆员的滋味,也只有自己清楚。

早晨,坐班车来到图书馆前,拾级而上,隔着大门,就看到一条长龙横亘在入口处——排队等待取座位号的学生,考试临近的标志。

有热水,更有随处可坐的读书环境,难怪一大早学生就蜂拥而至了。

穿过走廊,随手把角落的灯也打开,有个男孩手拿课本面壁而立,大概在默记着什么,“傻孩子,也不嫌黑!”不禁嘟囔了一句。

走进办公室,窗前和桌上的绿萝春意盎然,和同屋的小郑打声招呼,忍不住又感叹了一声“真幸福!”是的,所求不多,有书读,有事做,环境宜人,同事和睦,足矣!我所在的部门是图书馆的编辑部,除负责编辑《高校社科动态》(内刊)和《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通讯》(馆刊)之外,还负责图书馆文字工作和一部分业务工作。

我也是才到这个部门,虽然是个老图书馆员了,但做编辑还是个新手。

好在是自己喜欢的文字工作,所以做起来兴致蛮高。

本期馆刊刚印好,逐页浏览了一遍,有满足,也有遗憾。

馆刊是对图书馆整体工作的总结、报道,也是图书馆宣传工作的重要部分,凝聚了全馆人员的心血和智慧。

本期馆刊小有创新,增加了“书韵”栏目,即读书感悟和书评等内容。

在全民阅读的大背景下,阅读推广已成为图书馆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同时也对馆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试想,一个自己不读书的馆员又怎能做好阅读推广工作?增加这个栏目的目的,也是为激发图书馆员的读书热情。

可惜,应者廖廖,这期的稿件只好我和小郑自己写稿,下次要提前约好稿子。

“发刊去?”“好!”一问一答,配合默契。

推上书车,挨个部门去送刊,也趁机和大家见个面。

真的,虽然同在图书馆,但平时也都不串岗,彼此见面的机会并不多。

一趟转下来,还有一个发现:图书馆的指示牌做好了,漂亮、大气,给读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图书馆增添了美感。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15
22
地级市、地区、盟、州、
地市级 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下的区 367
408
县级市、县、自治县、旗、
县级
地级市下的区
2861
2240
东、中、西部地区省级馆 平均面积和千人面积比较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平均面积
10
9.5
9
东部 中部 8.5 西部

省级馆 38
17
2
不评
副省级 22
12

地市级 408
134

县级馆 2240 200
3
不评
78
43
405 563
地区
法规类 别
名称
建设标准(㎡)
省级
地级
县级
北京
地方法 规
北京市图书馆 条例
20000以 上
5000以 上
3000以上
上海
规章
上海市公共图 书馆管理办法
5000以 上
5000以上
贵州
大型 服务人口150万以上,
建筑面积20000㎡以上;
中型 服务人口20-150万,
建筑面积4500-20000㎡;
小型 服务人口20万以下,
建筑面积在4500㎡以下。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2
我国现行的公共图书馆分级形式
按行政级别分级的形式 按大、中、小型分级的形式 评估定级的方式 总馆-分馆的分级形式
确立了以“服务人口”为制定公共 图书馆建设指标基本依据的原则,建 立了“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以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人 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数量” 为基本指标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指标体 系。

图书馆服务规范(试行)

图书馆服务规范(试行)

图书馆服务规范(试行稿)图书馆工作人员是读者的良师益友,是传播文明的使者。

为了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倡导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全面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形象,特制订下列服务规范,以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图书馆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读者,注重调查研究,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遵守党纪国法、公序良俗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要求自己,为树立良好的馆风而努力。

4.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钻研业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工作细致、耐心,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7.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集体任务,主动参加义务劳动,不怕脏,不怕累,认真搞好本岗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8.同志间要团结友好、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互相支持、及时补位,不推诿塞责;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第二章环境规范9.全馆各读者活动场所必须做到环境整洁,家具、设施、设备摆放有序、整齐。

各类标识清晰,安装牢固、安全。

10.在读者活动场所,如服务台,除了读者借阅的书刊、必须的办公设备之外,不得放置其他杂物;除茶水杯外,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均放置于屉、柜内;清洁卫生用具应统一归放在室内墙角等隐蔽处,以不妨碍读者出入和影响美观为宜。

11.读者活动场所中的阅览桌椅,须摆放整齐,既便于读者使用又整体美观和谐,待读者离开或下班清场后,应及时将椅子收拢至阅览桌(台)下方。

12.读者活动场所应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开馆、闭馆,未到下班时不得强行或暗示让读者离馆。

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

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

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以下简称:文化设施)是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含区域级,下同)、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小区配套文化设施以及社会兴办用以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文化设施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思想宣传阵地。

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保障,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第四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和行政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为本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区域文化设施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文化设施与服务。

鼓励服务机构综合利用文化设施,向市民提供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卫生保健、校外教育、老年大学等综合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第五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运行有效、普惠全民的原则,为市民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综合文化服务。

不得利用文化设施,提供淫秽、迷信、赌毒等法律禁止或内容不健康的服务。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同级财政民生保障预算,提供文化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含图书报刊和公益电影放映)、活动经费、人员培训、人员薪酬、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基本经费保障。

第七条本规范为基本服务标准,是考核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和文化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文化服务机构及其文化设施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市民(含来京务工人员)。

第九条文化设施应向市民免费开放,基本服务免费。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条文化服务机构利用文化设施应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主要包括:听广播,上互联网,看电视、看电影、看书、看报、看政府信息公开,参加文艺辅导培训、演出排练、文艺创作、文化活动、体育健身,接受党员教育、校外教育(含学生自习)、老年大学教育、科学技术和卫生保健,欣赏文艺演出、文艺作品、展览展示等二十大类。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一、引言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是为了推动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创新化,提高公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文化素养,加快推进北京市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标准的具体内容等方面展开探讨。

二、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资源、能提供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区域。

它是在城市发展中重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可以有效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需要具备广度和深度,涵盖文化产业、文化设施、文化人才、文化创意等多个方面。

三、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1. 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可以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增长。

2. 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和资源,可以让广大群众接触到更加丰富的文化形式,提高文化素养,培养艺术鉴赏能力,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

3. 推动城市的综合发展: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推动城市的综合发展。

4. 加强社会凝聚力和认同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可以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打破社会阶层壁垒,促进社会交流,增强社会凝聚力和认同感。

四、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1. 文化设施覆盖面要广:包括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中心等,满足公众的不同需求。

2. 文化资源丰富多样:包括文化文物、艺术作品、文化活动等,丰富公众的文化体验。

3. 专业化的文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示范区需要配备专业的文化服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一、引言在当代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更是要在这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这一主题,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二、背景介绍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北京市正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而要建设好示范区,就需要一个完善的建设标准来指导和规范。

三、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的内涵1. 体系化、多元化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应当是一个体系化、多元化的标准。

这意味着除了基本的文化设施建设外,还应包括文化活动举办、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2. 公众参与的原则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应该强调公众参与的原则。

要求示范区的建设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更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从而使文化服务更加贴近民生、更加符合市民需求。

3. 先进性、科技含量北京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也应强调先进性和科技含量。

要求示范区在文化设施的设计、文化活动的举办等方面,都要力求先进,采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以提升服务质量和体验。

四、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所面临的挑战1. 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目前的情况是资金短缺。

2. 建设标准与实际需求的脱节有些地方在建设示范区时,可能出现了建设标准与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一些设施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五、个人观点在我看来,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标准,才能够推动示范区的高质量建设,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我们也应该充分关注建设标准所面临的挑战,寻求解决之道,以确保示范区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图书馆文明倡议书

图书馆文明倡议书

图书馆文明倡议书
亲爱的读者们:
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是我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

为了让
图书馆成为一个文明、和谐的地方,我们特发起图书馆文明倡议书,希望大家一起共同遵守以下几点:
1. 保持安静。

在图书馆内要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打
扰到他人阅读和学习。

2. 爱护书籍。

在使用图书馆的书籍和资料时,要爱惜书籍,不
要随意涂写、撕毁或弄脏书籍。

3. 秩序井然。

在图书馆内要遵守秩序,不要随意乱放书籍或其
他物品,保持图书馆的整洁和美观。

4. 尊重他人。

在图书馆内要尊重他人,不要对他人进行侮辱、
歧视或者干扰他人的学习和阅读。

5. 合理利用资源。

在使用图书馆的资源时,要合理利用,不要
浪费图书馆的资源和设施。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让图书馆成为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场所,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维护图书馆的文明秩序,让图书馆成为我们共同学习和成长的乐园。

谢谢大家!
图书馆管理部门启。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8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84号《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9月23日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22年9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章服务提供第四章融合发展第五章社会参与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本市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首善标准,突出北京特色。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投入;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建设完备、便捷、高效、优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督促落实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政策,协调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标准,确保用户能够享受到高质量、便捷的图书馆服务。

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承担着提供知识、文化和信息资源的重要角色。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公共图书馆需要建立服务标准,以保障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2. 服务宗旨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图书馆资源,满足用户的阅读需求;•为用户提供各类文献、数据和信息的检索、筛选和获取服务;•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提供友好、便捷的服务环境和工具;•维护公共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

3. 服务内容3.1 图书资源借阅服务•提供丰富多样的图书资源,包括纸质图书、数字图书等;•维护图书馆借阅系统,确保读者的借阅记录准确可靠;•提供在线预约和借阅服务,方便用户查询和借阅图书;•设立借阅期限,定期检查归还图书,保证图书的流转和可用性。

3.2 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图书馆咨询服务,解答用户对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推荐服务,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兴趣为其提供适合的图书推荐;•组织开展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用户对图书馆资源和信息检索技能的认知水平。

3.3 数字资源利用服务•提供电子图书和期刊的访问服务,方便用户在线阅读和下载;•提供数据库的访问服务,支持用户进行文献检索和信息收集;•组织培训和指导,帮助用户充分利用数字资源的功能和优势。

3.4 学习空间和设施服务•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空间,满足用户的学习和阅读需求;•提供电子阅览区和多媒体设备,支持用户在线学习和查阅电子资源;•提供复印、打印和扫描服务,方便用户复制、打印和保存资料。

3.5 文化活动和推广服务•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和教育活动,如讲座、展览、读书俱乐部等;•提供各类书展和图书推广活动,推动用户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的培养;•开展读者培训和教育,提供阅读和写作指导,引导用户积极参与文化教育活动。

北京图书馆规章制度

北京图书馆规章制度

北京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内的秩序,保证读者的阅读环境,提高图书借阅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图书馆内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读者。

第三条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可能导致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所有人员进入图书馆均需遵守本规定,并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读者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读者享有在图书馆内自由阅读的权利,可以自由借还图书和使用图书馆的设施。

第六条读者应当保护图书馆的设施和图书,不得故意损坏或污损图书馆内的物品。

第七条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按时还书,如有超期借阅情况,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罚款。

第八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

手机静音,不得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

第九条读者应当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读者应当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章图书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图书馆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图书馆内。

第十二条图书馆内禁止擅自拆卸设施,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三条图书馆内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录音、录像等行为。

第十四条图书馆内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入内,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用餐。

第十五条图书馆内不得随意挪动或翻阅其他读者的书籍,应当保持图书的整齐。

第十六条图书馆内不得散发传单、宣传品等广告材料,不得进行政治宣传。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图书馆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禁止进入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恶意破坏图书馆设施或盗窃图书馆藏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图书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北京图书馆制定并于发布后开始执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馆承诺书

图书馆承诺书

图书馆承诺书1、图书编目:我方承诺免费提供图书编目。

2、配送及包装: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并送至学校图书馆。

3、图书退换:我方承诺学校在接收、验货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到位。

4、售后服务:我方承诺所供图书在验收后1年内,如发现图书有漏页、缺页、破页,污损、印刷字迹模糊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不包括人为因素),接学校通知后,在24小时之内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如接学校通知后24小时未响应或超过 10个工作日未更换到位,愿意接受图书定价两倍的罚款。

5、其他供应商(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2015年图书馆考研自修室文明使用承诺书1、本人是韶关学院2011级本科生,准备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特向图书馆申请考研自修室座位。

保证愿意遵守图书馆及考研自修室管理规则,做文明读者。

2、本人使用自修室期间,保证自修室内卫生清洁、不带食品及学习用品之外的物品进入自修室。

不在自修室内吃东西。

保证保持自修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接打电话,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使用电脑等影响其它同学学习。

3、本人保证使用考研自修室期间,随身携带重要物品。

如有丢失,自负其责。

4、本人保证暑假期间或个人因上课、外出等不在等情况下,其它人可以根据图书馆自修室的规定使用该座位进行学习。

5、本人保证2015年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结束后,清理并自行带走本人在图书馆考研自修室内的一切私人物品。

6、本人保证是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学,在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结束两天内,提交报名信息表,并于现场报名结束两天之内,提交报名交费凭据复印件。

7、本人保证如有违反以上条款,并经过图书馆检查属实后,将无条件放弃考研自修室使用资格,并在一天之内带走个人在自修室内的一切物品,如没有带走,因图书馆进行清理工作时,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
目录
序言
文明服务规范标准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章环境规范
第三章仪表规范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五章语言规范
序言
北京市图书馆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弘扬优秀文化遗产、宣传先进文化、提高全民素质、服务大众的基地。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是读者的良师益友,是传播文明的使者。

为了规范市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倡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全面提升北京市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形象,特制订下列服务规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条例》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总结北京市各公共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

规范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

本规范所言图书馆,指北京市各公共图书馆。

本规范所言图书馆员,指北京市各公共图书馆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文明服务规范标准
恪尽职守,敬业奉献
挂牌上岗,仪表端庄
态度热情,导引准确
业务精湛,答复正确
以人为本,服务周到
标识明确,用语规范
环境整洁,设施完备
安全设施,应急有效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热爱图书馆事业,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第二条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热情接待读者并执行首次接待责任制,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对待读者,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遵守社会公德,从自身做起,为树立良好的馆风、良好的图书馆形象而努力。

第四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本馆各项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工作专心、细致、耐心,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积极参加本馆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心参与义务劳动,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

第八条同事间要以诚相待,团结友好,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第二章环境规范
第九条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简朴大方的风格,办公设施摆放有序。

第十条在内部办公室,办公桌上除了文件材料、水杯、必须的办公用具外不得置放其它物品;书柜、文件柜中的书籍、材料和物品必须归放整齐;私人物品一律不得放于办公桌(台),下班前将办公桌(台)清理干净。

第十一条在读者活动场所,出纳台上除了读者借阅的书刊、电脑及必须的办公用品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除茶水杯外,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均须放置于屉、柜内。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应停放在车棚内,不得停靠在读者活动场所和门厅内外。

第十三条《服务公约》、《读者须知》、《工作人员守则》、《借阅规则》等告示,须统一格式并悬挂于各读者活动场所的正面墙上;提醒读者注意的警示语应张贴于醒目处;公告、海报、通知等应按指定区域集中张贴;在读者活动场所和内部办公室一律不得贴挂用于读者宣传以外的画报插页、图片等。

第十四条读者活动场所中的阅览桌椅摆放整齐合理,便于读者使用;待读者离开后或下班清场时,应及时将椅子归放在阅览桌(台)下方。

第十五条读者活动场所应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开馆、闭馆,闭馆铃声未响不得提请读者离开。

第十六条电扇、空调、门帘等季节性用品,需正确使用并保持清洁。

第三章仪表规范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精神饱满、精力集中,面带微笑,着装整齐得体,
言语礼貌,举止文明,仪态端庄大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上班时按规定着装,服装干净整齐,鞋面清洁;佩戴胸卡,位置规范。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可本着淡雅、简洁、庄重、健康的准则进行化妆,切忌浓妆艳抹。

第二十条发式应整洁大方,染发要适度。

男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蓄长发、胡须或者留怪异发型,头发以不遮盖住衣领为宜。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当站立接待读者时,应面对服务对象,严禁不良姿态。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坐着时,应该端正、舒展大方,严禁不雅姿势。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步伐应轻、稳、灵活。

第二十四条在接待读者时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饮水、吃东西等。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禁止在午餐时饮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读者活动场所的安静,不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阅读消遣性书刊报纸,非指定上网工作的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上网娱乐。

第二十七条在交还读者借书证或其它证件及找币时,应直接递交到读者手中,而不得丢放在读者面前。

第二十八条不得指点、议论和取笑读者;尊重不同信仰读者的习惯,敬老助残,尽量帮助弱势读者。

第五章语言规范
第二十九条在接待读者时,应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称谓要准确;说话时态度礼貌、文雅,语言表达严谨、简洁,语调平和沉稳;禁止使用讽刺、挖苦、责备、埋怨、教训读者和有损读者自尊心的语言,禁止讲脏话、粗话、废话。

第三十条暂时不能回答读者的咨询或满足不了读者要求时,要向读者表示歉意,忌用“不知道”答复;提醒读者时,要注意语气;个别读者违反图书馆制度时,应认真讲清道理,耐心帮助,妥善处理,严禁与读者发生争执。

第三十一条在接待读者和公务往来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发音正确。

第三十二条在接待读者时,应使用服务敬语。

第三十三条在接待读者时,禁用服务忌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