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管理水平,我们特制定了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对于涉及到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以及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必须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必须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在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主治医生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不会损伤皮肤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做标示。
这个标示必须准确、清晰,铺单后清楚可见,但不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并且需要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对于新生儿和婴儿,需要防止色素沉着。
通用标记方法:在手术体表切口部位使用记号标示。
开腹手术使用“─”、“|”标示,腹腔镜使用“+”标示,乳腺手术使用“+”标示。
特殊标记方法:1)妇科:阴式手术(含宫腔镜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使用“↓”标示。
2)剖宫产手术按要求进行标记。
3)多指(趾)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以“L↓”或“R↓”标示。
4)疝气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沿手术切口走向划“╱”或“╲”标示。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记号笔标示。
如果没有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标示,并核对术前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部位一致。
如果没有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到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附图为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流程包括:术前讨论、手术患者、确定手术部位、主治医生离开病区前、蓝笔标识手术部位、检查标识、手术室护士有标识、麻醉医师接入手术室、查对切口。
通过这个制度及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手术患者的安全。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需作标识者: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
二、不需标识者: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腔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三、标识要求:1.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主术或一助)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手术部位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体表皮肤,以使用常规消毒后仍能辨识为原则。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LC—02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4月19日修订日期: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之患方及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6、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物时,标识在包扎物上方。
7、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经治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手术部位标示原则:
1、标示需由手术医师(术者或第一助手)进行。
2、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于手术前1天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记。
三、标示方法
1、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穿刺点用“○”标示,涉及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脊柱)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如:十OS;余以L/R表示)。
标示使用专用黑色油性记号笔。
2、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疗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应定期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是医院实施医疗标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意义、标示制度的要求、标示制度的实施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医院手术部门规范化管理提供参考。
一、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意义在手术中,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需要识别手术部位,以确保手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如果手术部位的标记不清晰、存在疏漏,就会引发手术事故,给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对于提高手术安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要求1. 标记的明确性:标记要清晰、明确,以方便医护人员确认手术部位。
2. 标记的规范性:标记要按照规范化的标记要求进行标记,以避免标记差异化带来的手术风险。
3. 标记的可读性:标记要能够在手术场上方便读取,避免因为标记不清晰而引发误诊、误治。
4. 标记的时效性:标记要在手术前进行,手术时仍要保证标记的清晰可读。
5. 标记的确认性:标记的位置要经过医护人员确认后进行标记,以避免出现标记错误,引发手术事故。
三、标示制度的实施流程1. 手术确认:主治医生与患者共同确认手术部位,确认后填写手术确认单,并在患者皮肤上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2. 患者身份确认:进行身份确认,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确认患者与手术确认单所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手术操作的准确性。
3. 标记内容:标记是在手术部位上进行的,应该清楚明确地标注需手术切口的位置,包括左右、上下、前后等指示。
4. 标记人员:由进行手术操作的医生在洗手手术前,现场确认手术部位和标记,由第三人在标志后标记全称、病区、床号等信息。
5. 标记的检查:由现场医生定时检查被手术患者的手术标记,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标记进行重新标记。
6. 审核记录:手术科主任逐级审核核对手术部位信息,手术医生在手术记录上记录部位标识信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保障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部位和患者身份识别出现差错,特制定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对于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进行标记。
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和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治医生必须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进行“+”形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遵守查对制度,并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实施手术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对于挂号时带有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的患者,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对于带有身份证的患者,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对于没有任何证件的患者,门诊部挂号人员将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者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
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以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如果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对于无法确认身份的患者,医务人员会制作腕带,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患者信息,待确认身份后再补写病历。
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和住院病人一卡,并且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两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后才能进行操作。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为提供患者安全医疗环境,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患者、实施错误的手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3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三、适用范围:手术科室四、职责:(一)医务科负责督导检查与考核;(二)科主任负责检查落实;(三)手术科室医务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五、内容:(一)标示时机: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前,需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二)标示原则:1、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在皮肤上标记手术记号。
2、凡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乳房、卵巢、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标记手术部位。
例如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等,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记。
(三)标示方式:1、手术患者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统一使用医院配备的手术部位标记专用记号笔。
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箭头“t”标记,标记位置位于切口的一侧,箭头“t”应指向切口,距切口2-3Cn1为宜。
手术部位标示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特殊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定位手术以手术定位时标记位置为准。
3、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1、手术医师确认患者的手术部位后,以记号笔标记。
2、患者达到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护士应核对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未标记手术部位的,通知手术医师至术前准备室,完成手术部位标记后再进入手术间。
3、患者送至手术间后,在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持安全核查表;麻醉医师持病历;巡回护士持通知单并查看病人腕带,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与标识及其他手术安全核查要求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及流程Ⅰ目的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有单侧、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和部位均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及流程》。
三、经治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部前,主管医师或手术医师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L”等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部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部。
六、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师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部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书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书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Ⅳ参考依据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卫办医政发〔2010〕41号)2.《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5号)4.《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2019版)》5.《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Ⅴ附件1.《手术部位识别标识规范(试行)》2.《手术部位识别标识流程》附件1手术部位识别标识规范(试行)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部位体表标记。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一、手术前一日上午由手术医生核对患者身份与手术部位,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关于手术标记的规定如下:1、手术部位标记在患者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暂停手术。
2、标记须用不褪色记号笔,在手术切口或附近做好标记,标记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
3、可采用写标记者姓名的缩写、英文或画一条切口线的方法进行。
但不允许用“X”图形作为标记,因为有时“X”图形指的是“不是这侧”,容易产生歧义。
二、术前一日下午,病房护士负责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记情况,如:标记部位是否正确,标记是否符合规定;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三、手术部位标记适用于下列情况:1、具有左、右双侧的组织、器官手术,如:肺、卵巢手术等;2、四肢手术和手指、脚趾手术;3、具有不同平面的手术,如脊柱手术。
四、单器官手术及新生儿不做标记。
五、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手术病人腕带颜色为“绿”色。
七、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八、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九、手术病人确认程序: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及各项准备工作应全部完成,同时由病房主管医师填写《手术患者术前复核单》。
2、接病人时,病房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3、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麻醉师、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2 】辨认标示轨制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进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消失辨认差错.特制订本轨制.一.涉及有双侧.多重构造(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敌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二.临床大夫在医疗运动中要严厉履行《术前评论辩论轨制》及《手术进程治理规范》.三.经治大夫在术前要明白手术瘦语地位.手术方法及手术目标.四.手术患者在分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治大夫必须期近将手术的患者身材瘦语地位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眷配合确认及查对.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材瘦语地位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制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六.麻醉大夫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厉遵照《查对轨制》,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材瘦语地位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瘦语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大夫谢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大夫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手术部位辨认.标识工作流程图患者身份辨认轨制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性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订本轨制.门诊患者身份辨认一.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单子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独一标识进行相干的诊疗运动.二.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单子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独一标识进行相干的诊疗运动.三.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本身填写的姓名.年纪.出诞辰期.住址.德律风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单子,当应用姓名.年纪辨认患者身份有艰苦时,可选择出诞辰期.住址.德律风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四.当医师发明患方应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应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告患方应用患者本人信息从新挂号,但假如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实时诊治.五.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形制造“腕带”牌,上面记录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白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住院患者身份辨认一.住院患者必须树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卡.二.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运动中,必须严厉履行查对轨制,应至少同时应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办法(制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辨认根据)确认患者身份,确熟悉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三.对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沉着时代患者;对不同语种说话交换障碍.身份无法辨认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应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辨认信息的载体.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说话交换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本身姓名的患者,若有陪伴人员,还必须由陪伴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四.腕带填写的信息笔迹清楚规范,精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纪.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查对后方可应用,若破坏需更新时,须要经两人从新查对.五.患者应用腕带舒适,松紧度合适,皮肤完全无破损.六.医务科和护理部增强对患者腕带应用情形的检讨并有记录.七.患者转床.转科时,严厉履行患者身份辨认和交代划定,必须实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卖力做好辨认和交代记录,并做到二人查对,确保患者身份辨认各类信息的一致性;急诊科与病房.急诊科与手术室.手术室与病房.重症监护病房与其他科室.产房与病房.新生儿室交代病人或新生儿时还必须实时制造并改换新的“腕带.”附:重点环节患者身份辨认的办法和流程一.急诊科.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以及转科患者的身份辨认及查对程序1.患者由急诊科收入病房,由急诊科人员.病房值班护士按照《住院患者身份辨认轨制》的有关划定配合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送病人登记本”中.2.患者出入病房之间,由病房护士和另科护士按照《住院患者身份辨认轨制》的有关划定配合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转科交代登记本”上.3.患者出产房进入病房,由妇产科双人配合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护理记录中.4. 患者转科时,必须实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并由转出科.转入科护士在“转科交代登记本”上签字,卖力做好辨认和交代记录.5.病房与手术室间互相转接患者:手术前一天由病房主班护士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大夫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术患者查对: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纪.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苏醒的患者攀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纪.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确认.进入手术间之后严厉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请求查对,并实时规范填写相干内容,入病案保存.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与病区护士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代,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分开.6.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说话交换障碍.身份无法辨认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本身姓名的患者,在交代时,除应用“腕带”对患者进行辨认交代外,若有陪伴人员,还必须由陪伴人员陈述患者姓名或确认患者身份.二.输血患者身份辨认.办法.查对程序:采用“患者姓名.性别.年纪.住院号”以及陪护人确认的办法辨认患者身份.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成品的申请单,病房护士需经二人查对患者姓名.病案号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输血科须经二人查对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血样,同时检讨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决裂落后行交叉配血.病房护士检讨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聚.输血前需两人查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三.标本采集.给药.发放特别饮食患者身份辨认.办法.查对程序:采用“患者姓名.性别.年纪.住院号”以及陪护人确认的办法辨认患者身份,严厉履行“三查七对”轨制为患者进行相干办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 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制度。
3. 医生在实施手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4. 患者手术部位标示标记实施要求: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择期手术由手术医生在进入手术室前进行手术标记,急诊或紧急手术可以在手术室铺单前进行标记。
清醒患者要触动患者的术侧肢体,须得到患者的认同,确定左右。
昏迷的患者进行确认时要请患者家属参与,得到患者家属认同。
手术标记笔使用黑色油性笔,应定点存放,只能用来作为手术标记,不得它用。
5. 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手术切口用直线或“+”标记,穿刺点用“?”或点标示;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前,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标示标记旁写二个数字,标记如下:2.1,2.2;3.1,3.2,3.3;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标记要求准确,清晰。
6. 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手术患者时必须查看患者的手术切口位置是否有体表标示,若标示有疑问时,及时联络手术医生,完善手术部位标记;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急诊除外)。
必要时需与患者或家属再次共同确认及核对。
7.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实施麻醉前,严格遵守《麻醉前访视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手术切口位置是否有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是否一致。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随着手术技术的不断提升,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手术过程中,为了避免手术出现误操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应运而生。
何谓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是指医院为预防手术部位误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实际操作,如:在手术前进行沟通确认患者情况和手术部位,标示手术部位等。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避免手术出现误操作,保障就医者的安全利益。
它对医疗工作流程的影响和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医疗工作者的认可。
工作流程1.术前评估在手术前,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包括人体各部位的情况等。
同时还应确认病人的身份,避免操作错误。
2.患者及家属告知在明确患者手术部位后,患者及其家属也需要进行告知,让其清楚地了解手术部位、手术的内容和操作过程等,避免出现疏漏。
3.确认手术标本在手术操作前,医务人员需要清楚知道手术标本的种类、数量和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确认标本是否符合要求,否则需及时调整手术计划,保障手术的顺利进行。
4.手术标示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记确认。
这也是手术安全的关键步骤之一。
医院通常会采用统一标志,例如液体标记、贴纸标记等进行标示。
5.手术操作手术环境准备就绪后,专家会在手术记录中详细记录手术信息,例如手术部位、手术阶段、操作方法等内容。
6.手术后恢复在手术完成后,患者还需要在医院接受一段时间的恢复治疗,医护人员也会加强对患者的观察,保障其身体各系统的正常功能。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是医院为保障就医人员的安全设立的制度。
制度实施规范、标示明确,不仅影响着医护工作过程的正常开展,更关系到患者的关键利益问题。
因此,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医务人员都应全力以赴,保障每个患者的安全利益。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促使临床医师准确掌握患者信息,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保证手术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医院特别制定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示,以“+”号作为识别标示。
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共同确认。
三、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好标记。
各科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1、妇科——以记号笔标示“+”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处以“⊙”标示,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体表部位注明“R”或“L”;阴式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以“↓”标示。
2、产科——剖宫产横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剖宫产竖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五、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下列情况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1、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2、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3、牙齿的侵入性操作,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4、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下达手术医嘱后,由术者或主管医师会同病房护士、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确认手术部位,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体表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不便标示手术部位的,如口腔、眼睛等,则标注于手术部位同侧手腕上,并标写眼(R或L)、口(R或L)。
四、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五、接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应有标示者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除外)。
六、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类有创操作的标识参照本制度执行。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手術患者的醫療安全,防止手術過程中患者及手術部位出現識別差錯,特製定本制度。
2 具體要求
2.1 臨床醫生在手術活動中要嚴格執行《術前討論制度》及《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2.2 對於涉及體表皮膚切口的手術時,醫師對手術切口大小及部位均應做標示。
手術者
在術前要明確手術切口位置、手術方式及手術目的。
2.3 手術者術前應與患者或其授權委託人進行術前談話,履行告知義務,檢
查擬手術切口的皮膚的情況,邀請患者或其委託人參與確認,並在術前
查房記錄中詳細記錄。
(部分開放性損傷需緊急手術者可於手術室標
示)。
2.4 在擬行手術切口的皮膚上用黑顏色記號筆進行標記(嬰幼兒患者或皮膚
破損、過敏等特殊患者可採取其他標示方法,但必須上報醫務科備案)。
2.5 手術室工作人員到病區接患者時必須查看即將手術患者的身體切口位
置是否有記號筆標示,若無標示,禁止將患者接到手術室。
2.6 麻醉醫生在為手術患者進行麻醉術前,應嚴格遵守《查對制度》,重點
查看即將手術的患者身體切口位置是否有標示,切口標示是否和患者即
將手術部位一致等。
若無標示或標示與手術部位不一致,麻醉醫生應拒
絕為患者進行麻醉,直至手術者標示清楚後方可進行麻醉。
獲經批准
院長日期。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一、对外科手术部位,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手术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标记。
若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不同意标记,病程中应详细记录并让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四、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需由手术医师对手术侧或部位进行标示,主刀医师进行确认,必须在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及核对。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需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及核对标示。
五、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在麻醉开始前,麻醉医师应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麻醉方可开始。
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用手术标识专用笔标以手术切开线或“↑”或沿病变范围标记,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厘米左右(约2-3横指)处,以“↑”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多部位手术时,应在手术侧或部位用手术标识专用笔按上述方法逐一标示。
七、紧急抢救时,可在抢救的过程中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查对,防止发生差错,可不受限于以上标示程序。
八、各手术科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定期自查,总结汇报,医务部(业务管理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检查结果及执行记录将纳入个人及科室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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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手术部位标识规定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导致,根据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手术医师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标记实施:
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会同责任护士和患者共同参与完成。
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相应部位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
其余手术科室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
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及切口部位标示的审核。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二个数字,标记如下:2.1,
2.2;
3.1,3.2,3.3;
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急诊除外)。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并
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并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发现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填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医务科2012年3月20日附件3
手术部位核查流程
接入手术室
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经由手术者与手术的其他工作
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最后的核对确认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
病人姓名、性
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
术前1日
由主管医师及主管护士核对病人信息,
并在手术部位区域进行标示
接患者之前
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
查对与患者家长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