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1、适用范围:择期手术必须严格实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2、操作流程:(1)在手术患者到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在即将行手术治疗患者的体表或相应位置用不掉色的黑色油笔进行手术部位标识,责任护士确认核对手术部位标识。
(2)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由两名护士共同核查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主刀医师联系核实。
(3)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医务人员共同核查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部位标识。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再一次认真核查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手术医生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5)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主刀和一助医师共同核查即将手术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应暂停手术,重新核查后方可进行手术。
3、标记方法:(1)体表手术部位标识:单侧部位或单器官:在切口位置用“+”作标识。
双侧部位或双器官:只作单侧手术时,在患侧画“+”,同时双侧手术时,双侧同时画“+”。
(2)手术部位有纱布、敷料、石膏等包扎物时,在包扎物上方用“+”作标识。
(3)眼科手术,在患侧部位用纱布覆盖作为标识。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手术,并只为宫腔内手术或只切除子宫手术时,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修改)。
(5)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在手术部位的“+”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标识或拒绝标识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手腕带上作标识:在腕带上注明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手术患者术前讨论确定手术部位离开病区前手术医生落实手术部位标识手术室医务人员核查标识无标识有标识接入手术室麻醉师查对手术部位标识正确实施麻醉医师查对切口标识正确医师手术责任护士确认。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2023版)》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T813-2023)》制定本制度。
各手术科室必须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一、标识原则:1.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2.患者和/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宜参与标识。
3.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病房护士核实,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
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
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
4.涉及左右侧的器官(如:左右侧的眼、耳、鼻腔、胸壁、肺、肾、附件等)、多重结构(如:四肢、足趾、关节等)和多节段部位(如:脊柱等)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5.患者消毒前,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
6.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a.需紧急抢救手术时;b.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等);C.开放性骨折、损伤;d.经人体自然腔道(阴道、尿道、直肠)的手术;e.心脑血管介入;f.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
二、标识人员: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
三、标识时间: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
四、标识工具: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
五、标识方式:1.在手术部位上以标识,直径23cm;2.一般标识于体表;3.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4.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5.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若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宜在患处标识。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需作标识者: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
二、不需标识者: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腔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三、标识要求:1.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主术或一助)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手术部位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体表皮肤,以使用常规消毒后仍能辨识为原则。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2修订)
重庆武隆福康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2022年1月修订
为加强手术患者安全管理,正确识别患者身份,保证手术部位精准,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差错,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标识时间:
手术患者经上级医师查房、术前讨论、会诊等确定手术方案后,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具体手术方案,在术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二、手术部位标识统一标准:
1、开放手术切口标识:
在手术切口部位以“-﹢-﹢-﹢-”标示手术部位。
涉及左右双侧结构者应以汉字“左”、“右”标示。
2、腔镜手术:
在开孔处以“⊙”标示,如涉及双侧结构者仍应以汉字“左”、“右”标示,或“R”、“L”标示。
3、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示。
4、腔道手术以“↓”指向标示。
三、注意事项:
1、手术标识应以油性笔标示,避免消毒过程中显示不清或消失。
2、手术标识前应向患者沟通,征得患者配合。
3、对确实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4、手术室接病人时,应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并核对手术部位标识,无标识,不得接进手术室(特殊情形向上级汇报)。
5、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
2022年1月24日。
7-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流程
安岳县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流程
一、手术前严格执行术前访视制度
1、麻醉医生、手术室护士术前与病房主治医生、护士、患者或家属一起确认手术病人,认真查对病人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时间、术前用药等。
2、与病房主治医生、护士、患者或家属一起确认手术部位,尤其涉及需要区别左右侧、多个组织或多节段的手术,应在手术部位做好标识,以便在完成患者术前准备和铺单后,能使此标记清晰可见。
二、手术部位的标识
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主治医生、病房护士确认手术部位后,由主治医生对手术患者的切口位置进行标识,用蓝色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注意标识符号的清晰度和位置的准确性,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
三、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四、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交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识,标识部位是否与手术通知或医嘱一致?如无标识或标识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开始前,麻醉医生、手术室护士、主治医师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内容共同核查,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仪征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
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3.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在术前医患沟通中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4.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
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5.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6.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
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7.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8.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9.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0.标记方式: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LC—02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4月19日修订日期: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手术患者的安全管理,确保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强化手术部位标识意识,规范手术标识流程。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与手术相关制度,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等手术时,应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经治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择期手术在手术当日的8时30分前,急诊手术即时),由经治医生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用符号为“Ο”进行标识,并与病房责任护士共同核对确认,同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部位。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者,若直系亲属或受委托人不在,由医生、护士双人行手术切口标识。
主管医师需在术前病程记录中对手术部位的标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遇到手术部位标识困难(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或患者拒绝进行标识的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填写《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替代,并邀请患者共同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如未进行标识的必须有《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手术室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交接患者,并保存在病历中。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查看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邀请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核对确认,若未进行标识,手术室工作人员不能接患者。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左右脑手术、左右耳手术、左右眼手术、左右侧颈部手术、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胸腔手术、左右上肢手术、左右下肢手术、左右侧肾脏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脊柱手术、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1.在手术部位医院统一使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符号为“Ο”。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室护士等。
03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无法直接标识手术部位的情况(如新生儿、意识不清患者等),需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明确标识,如使用腕带等。同时,在患者转运过程中
也需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
0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术前评估与标识准备
01
评估患者病情及手术部 位,确定标识的必要性 。
02
向患者和家属解释标识 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其 同意。
03
准备标识笔、标识贴等 所需物品,并确保其处 于有效期内。
04
核对患者信息,包括姓 名、性别、年龄、手术 名称、手术部位等。
手术部位标识实施
01
Hale Waihona Puke 020304
在患者清醒状态下,由主刀医 师或第一助手用记号笔在手术
部位进行标识。
标识应清晰、准确,不易褪色 ,并注明左右侧及手术名称。
对于涉及多个部位的手术,应 分别进行标识,并注明手术顺
未来,手术部位标识制度还将与医学影像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相结合,进一 步提高手术的精准度和安全性。
挑战与对策
目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推 广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和 挑战,如医护人员对制度的认 知不足、标识方法不规范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医 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 们对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认识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其对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认识 和重视程度。
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 续改进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05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在医疗安全中 的作用
提高手术安全性
准确识别手术部位
01
通过明确的标识,确保手术团队能够准确识别手术部位,避免
发生手术部位错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流程
术前手术部位的标记:由手术医生来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记,手术部位的标记需要得到病人或家属的认同。
一、手术部位的标识要清晰,铺单后手术部位的标记还应清晰可见。
二、手术部位的标记要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性标记笔来标记。
穿刺点用“⊙”来表示,手术部位(不是手术切口,仅用于确认左右或上下位置)的标记用实线表示,腔镜手术用“○”表示。
三、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都必须遵循此原则。
择期手术病人送入手术室,麻醉医师做术前核对时,如发现患者手术部位无标记者,有权拒绝麻醉,三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核查无误,待标识清楚后方可手术。
四、手术部位标识要征得患方同意后进行,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部位的共同确认。
五、因为一岁以内的婴儿进行标记时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痕迹,因此,一岁以内婴儿不允许在患儿皮肤上进行手术标记;病人拒绝在皮肤上进行手术标记时不得进行。
以上两种情况必须在病历上用示意图来进行手术标记。
流 程
外二科 择期手术
患 者
手术医师术前标识部位 手术室护士 检查标识 无 标 识 者 标识正确者 接入手术室 三方核查无误 实施麻醉 医师手术。
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手术部位标识,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杜绝手术部位错误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制度目标患者手术标识完成率100%,手术标识正确率100机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所有手术。
四、制度内容(一)标识职责1.由参与手术团队医师(主刀或一助)在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识。
2.病房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3.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4.麻醉医师: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二)标识原则1.请患者参与手术部位标识,如患者有困难参与(意识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则请患者家属参与确认手术部位。
2.用医用皮肤记号笔(紫色)以直径1-2厘米的空心圆标识,要求经过手术区皮肤准备和消毒后仍然清晰可辨。
3.同时禁止其他非手术部位的随意标识。
(三)标识方式1.开放手术: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标识。
2.腔镜手术:在手术器官对应体表皮肤位置标识。
3.眼科手术:在术眼颗侧皮肤标识。
4.耳鼻咽喉科手术:咽喉部手术在术侧颈部皮肤、鼻部手术在术侧鼻翼皮肤、耳部手术在术侧耳屏前方皮肤标识5.口腔科手术:牙齿相关手术在术牙对应体表皮肤标识,并在标识周边写明具体牙位数。
6.对术前已存在纱布、石膏、牵引器的手术:在距包扎物上缘2cm范围内的体表皮肤标识。
7.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标识“O”。
(四)标识流程1.手术前一天,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与手术部位,并对手术部位做好标识,且与患方共同确认。
2.手术当天送手术室前,病房护士负责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情况,如标记部位是否正确、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3.送入手术室等候区时,手术室护士负责与患方共同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情况,确认无误后,将患者接入手术间。
若无标识或标识错误,手术室人员拒绝将患者接入手术间,并将患者退回病房重新进行标识。
4.在麻醉及手术开始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进行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无误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
一、术前1日,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二、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并以无菌巾包裹,绷带固定。
三、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五、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六、手术病人确认程序:
1、接病人时,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2、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核对签字。
3、麻醉师与病人沟通确认后并签字。
4、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确认无误后签字。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12修订一、对涉及左、右侧如一侧肾、肺、乳腺、甲状腺、肢体、多组织手指、脚趾或多水平即脊柱手术、颈、胸、腰等部位的手术,术前必须准确标记手术部位;二、手术标记在术前一天完成,统一应用手术用体表专用标记笔,部位标记用“o”表示,注意标记不能拭除;在标记下方可以标注手术术式的英文缩写;至于具体切口选择则可在与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师进行术前核对之前完成;标记需清晰、规范;三、医师在做术前标记过程中,必须注意仔细查看患者术前诊断、影像报告、亲自核对影像资料,并主动邀请清醒患者参与认定,以防止手术部位发生错误;四、对术前需标记的患者,手术当天早晨交班时,医护对是否进行了术区标记要交接班,以防遗漏;五、手术标记必须由术者本人完成,术者是直接责任人,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术前手术部位标识流程2012修订术前“六查十二对”确认制度2012修订一、术前六查:即术前六次核查手术患者各项信息是否准确;一查:病房护士对行术前准备的患者进行第一次核查;二查:手术室人员持注明手术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术间号的接诊单到病房,病房护士与手术室人员进行交接,包括手术患者、病历及影像资料、相关备品、手术风险评估表等,手术室人员进行第二次核查;三查:手术患者被送入手术间时,手术室护士进行第三次核查;四查:麻醉师对手术患者进行第四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五查:手术前刻进行第五次核查;术者完成术前患者核查后,主持由手术组成员、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及清醒患者四方共同参与的术前暂停程序,履行口头语言确认仪式,所有项目及程序核对完全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术者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六查:手术室巡回护士对患者离开手术室之前进行第六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二、十二对:即每次检查核对的十二项内容;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需药品、药物过敏情况、灭菌器械及敷料是否合格、用品是否齐全;术前“六查十二对”确认流程2013新增。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脚术患者辨别标记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
为了保证脚术患者的调理仄安,预防脚术历程中患者及脚术部位出现辨别过失.特造定原造度.请相闭科室取人员依照真止.
1、脚术病人术前必须干佳辨别标记.术前由脚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正在脚术部位举止体表标记,以“+”号动做辨别标记;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介进对付脚术患者及脚术部位共共确认.
2、波及有单侧、多沉结构(脚指、足趾、病灶部位)、多仄里部位(脊柱)的脚术时,对付脚术侧或者部位应干标记表记标帜.
3、对付于便当正在体表做脚术部位辨别标记的患者,则正在脚术患者左腕加一白色腕戴,并于该腕戴上证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疗战脚术称呼.
4、临床医死正在调理活动中要庄重真止《术前计划造度》及《脚术历程管造典型》.
5、脚术室处事人员正在交病人时依据脚术报告单战病历,取病房护士及患者或者家属三圆核查于,再次确认脚术患者及脚术部位辨别标记.
6、脚术医死、麻醒师、脚术室护士正在麻醒启初前战脚术启初前,庄重依照脚术仄安核查造度举止三圆核查于,特地是波及侧别战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脚术患者及脚术部位体表标记.经反复核查于后,圆可启初麻醒、脚术.术后患者离启脚术室前再次核查本质脚术办法是可取脚术患者及部位相符.确真干到脚术麻醒真施前、脚术启初前、患者离启脚术室前“三确认”.
脚术部位辨别、标记处事过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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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 《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 查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四
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 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 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 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五
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 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 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 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手术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前言/PREFACE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 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 制定本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一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 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 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 做标记。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 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 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 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 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 行麻醉。
六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
程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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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上肢手术
7.左右下肢手术
8.左右侧肾脏手术
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0.脊柱手术
11.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
(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手术部位标记图
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