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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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1、前言

山洪灾害是我市西南部山区在汛期常见的由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具有发生频率高、成灾速度快、危害程度大、防御减灾难等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已成为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给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为有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避灾,减少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山洪易发区概况

自然地理特征

益阳地处雪峰山余脉经湘中丘陵、向洞庭湖平原过渡的倾斜地带。山丘区包括安化县、桃江县和赫山区、资阳区、

朝阳开发区部分地区。山地面积490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丘陵1241平方公里,占%;岗地平方公里,占%。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降雨年际和季节变化明显。安化县多年平均降雨量1692毫米,桃江县1511毫米,资阳、赫山、朝阳区1432毫米,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下旬至6月底或7月初。境内以安化县梅城为中心的暴雨区为湖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暴雨日数5~6天。山区山高坡陡,溪河交错,大部分地方为碎屑岩类地质,多为硅质岩、碳质岩、碳酸盐岩、石灰岩。由于降雨时段集中,地表迳流汇流迅速,地质条件较差,山洪灾害频繁。

范围划分和基本情况

本预案界定的山洪灾害易发区是指山丘区暴雨中心区域内,山体坡度在30°以上,地质条件差,遇强降雨和持续性降雨极易引发溪河、水沟洪水泛滥的洪泛区,或由此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地带。已作部署。为避免重复,本预案已剔除这一部分区域)。通过调查分析,我市山洪灾害涉及4个县区,重点是17个乡镇、141个行政村、722组,受影响的区内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1525亩,人口34433人,国民经济总产值亿元。

3、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贯彻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落实“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抗灾方针,采取非工程措施防御,在山洪灾害发生之际,指挥群众防灾躲灾,尽可能减少山洪灾害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目标任务

针对山洪易发区编制《益阳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预案》,建立市县乡村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领导、指挥、组织机构,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重点乡、村、组进行普查,明确山洪灾害范围与影响程度,制定避灾预警机制和预警程序,确定人员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使群众了解山洪灾害和防灾避灾措施。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山洪易发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加强雨情、水情预报预警,提早通知,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最大限

度减少山洪易发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组织机构及具体职责

成立市、县、乡镇三级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共同抗灾

全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

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主任、市经委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电业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益阳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电信公司经理、市移动公司经理、市联通公司经理、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市防汛办公室兼任。其职责是:负责水情、雨情、灾情的信息收集发布,对灾害防治进行宣传发动,督促落实转移措施;对各成员单位实行综合调度。县、乡、村、组各级责任人负责组织各自责任区的人员转移安置。

县区相应成立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乡和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有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任务的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当地村组对转移道路、重点保护设施、安置地点进行事先勘查、准备,并布置群众准备照明等临时安置的必备生活用品。

各地相关乡镇组织机构报县区指挥部备案

全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及时、准确通报雨情、气象形势分析,为各地防灾减灾提供紧急转移第一手资料;

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防御预案;

组织和督促各地制定山洪灾害应急处理方案;

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

处置等工作;

紧急调集人员、调度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部门职责

水利局:督促避灾预案的落实,对紧急避灾中的技术问题向市指领导提出决策参考意见。负责水毁水利工程恢复计划的制定和恢复实施组织工作。

发改委:负责所需资金、物资的计划申报和关系协调。

规划局:负责紧急转移安置设施建设的规划技术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山洪灾害中造成地质灾害点调查和动态监测,尽快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险情及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防范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财政局:负责紧急转移安置的资金筹集、调拨和监督使用。

交通局:负责人员的转移、物资运输工具的统一调配,尽快恢复被山洪灾害冲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民政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吃、住等物资供应,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应急救济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卫生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疫情预防和病情诊治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紧急避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人员的破坏活动。

电业局:负责灾后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灾区生活供电。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联络畅通。

气象、水文局:负责气象、水文分析和及时对灾害性天气进行预测报告。

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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