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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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a。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传染病,通常会造成肺部组织的损害。

针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防止疾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进行论述。

首先,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操作指南。

制度规定方面,应明确院内转诊的患者范围、流程和程序等。

操作指南方面,应明确责任人员、转诊的具体要求、相关文档的填写和提交等。

其次,院内转诊考核制度应明确相关流程,包括肺结核患者的筛查、转诊申请、审核、转诊过程中的隔离措施等。

在筛查环节,应坚持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原则,对于高风险人群进行定期筛查。

在转诊申请环节,可以设置专门的流程和表格,规范申请的内容和要求。

在审核环节,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转诊的有效性。

在转诊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隔离措施,防止患者与其他人员接触,减少传播风险。

此外,院内转诊考核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控与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转诊情况和效果。

监控机制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对于每一次转诊进行记录和追踪。

评估机制可以通过定期对转诊后的患者进行随访和复查,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转诊策略和流程,提高制度的有效性。

最后,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南,并时刻保持对肺结核患者的关注和责任心。

同时,医疗机构应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和设施,为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支持。

综上所述,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是保障患者健康、防止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

通过明确制度规定、流程和操作指南,监控与评估机制的设立,以及医务人员的配合,可以有效地提高转诊流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

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举动性需求连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急救,待病情稳定后,举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敷陈、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扬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敷陈及转诊流程图检验科放射科门诊住院部开具申请单开具申请单反馈结果反馈结果住院部发现:肺结核患者?鉴别诊断确诊患者门诊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交至疾控中心24h内网络直报公卫科填写转诊单填写报告卡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填写报告卡填写转诊单填写门诊日志填写传染病登记本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XXX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当地疾控中心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制定的。

其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人的转诊与归口管理工作,以便及时确诊和治疗。

根据制度,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转诊单位需要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病人,一份给结防机构,用于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对于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病人,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需要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同时,各级医疗单位需要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便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对于推荐或转诊的涂阳肺结核病人,结防机构会生成病志,并发放劳务费,以鼓励医疗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肺结核病人的
管理工作。

对于瞒报或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将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转诊制度转诊包括转院和转科两种情况。

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

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____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2)是一种用于控制和管理结核病的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跟踪监测,以减少疾病传播和给予患者最佳的医疗照顾。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发现结核病病例时,将患者转诊到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____《____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____》、《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____》以及____《____加强全市肺结核病防治工作____》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单纯性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对我市市区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第三联交预防保健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预防保健科送柳州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预防保健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是基于前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了提高我国肺结核病的报告率和及时转诊率,制定的一项具体操作指南。

该制度的实行旨在加强对肺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者,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病死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制度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后应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肺结核病的认知和警惕性。

二、转诊机制的完善对于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地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在转诊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病例的信息记录和交接,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的连续性。

三、专科医疗机构的配套建设为了应对肺结核病患者的增加,需要加强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资源的配置。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须知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

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

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感染科、内科、急诊、中医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医务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是指在我国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当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时,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转诊。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肺结核属于甲类传染病,必须进行报告和监测。

当患者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时,医生必须按照规定报告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等内容。

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还需要依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转诊,将患者转到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和管理。

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得到规范的诊治和管理,提高肺结核病的防治效果。

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有更专业的医疗团队和设备,能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制定。

6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6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转阵与归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2,转诊单位必须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一分送给结防机构做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诊断为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的病人,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并做好疫情登记,将病人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4,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凡上报的结核病人、疑似的肺结核病人都要求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备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各级医疗单位以报告、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5,对推荐或转诊涂阳肺结核病人生成病志,网上能查到的肺结核病人的单位或个人(经结防机构确诊为涂阳病人),由结防机构发给劳务费(每例10元),做为“项目县”管理工作的激励费。

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
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黄龙乡九项制度
(六)








度。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86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精神要求,确实做好肺结核病人在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转诊治疗、追踪、管理等全过程无缝衔接,特制定此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门诊部、急诊科3.定义:无4.内容:4.1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要对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痰检和X线检查诊断。

4.2 放射科、结核病实验室要有结核病人检查登记,药房要有抗结核病药物登记,并按要求精准填写。

放射科发现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时,应及时发出诊断报告,同时通知主诊医师。

检验科应配合门诊、住院病人的痰检,查痰率应该达到100%。

发现痰涂片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主诊医师,特别是门诊病人的检查结果,以便做好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工作。

药学部认真做好结核病药物的管理,住院肺结核病人未痊愈出院时仅限制带药物≦7天处方量。

4.3 初诊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按规定网上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24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

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结核病门诊医生登记、收治、免费发放结核药物、病历书写、信息录入和更新等。

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治疗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标准化疗方案。

4.4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收集结核的疫情报告,及时做好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务必做到精准。

同时要及时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汇总分析、督促管理工作,及时提醒、更正传染病报告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复出现错、迟、漏报,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参考文件:无6.附件:无。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4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4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病例的报告和转诊流程,确保病例得到及时准确的报告和转诊,提高肺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与肺结核病报告和转诊相关的单位。

第二章病例报告2.1 报告义务任何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都有义务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报告表。

2.2 工作流程2.2.1 医疗机构在发现肺结核病病例后,下级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上级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2.2 报告时应填写完整的病例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信息、治疗情况等。

2.2.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并记录在案。

2.2.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第三章转诊流程3.1 转诊准备3.1.1 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应为患者做好转诊准备工作,包括填写转诊申请表、开具转诊医嘱、整理相关病历资料等。

3.1.2 转诊申请表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情况、转诊目的地及医生意见等内容。

3.2 转诊申请3.2.1 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的转诊申请表提交给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告知患者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2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的准确性,并确认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3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审核通过的转诊申请及时发送给定点医疗机构,同时通知患者。

3.3 转诊接收3.3.1 定点医疗机构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患者联系,确认接诊时间。

3.3.2 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3.3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相关治疗措施和注意事项。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一、引言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严重影响了全球人类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控制肺结核的传播,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报告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报告制度的意义肺结核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疾病,及时准确地报告病例对于控制疫情的蔓延至关重要。

报告制度可以帮助监测肺结核病情的发展趋势,以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此外,报告制度还可以提供数据支持,帮助决策者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报告转诊制度的目的1. 早期诊断:肺结核的早期诊断对于病人的康复非常关键。

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将病人迅速转介到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更全面的检查和诊断,从而缩短确诊的时间。

2. 病例收集与分析:通过报告转诊制度收集的病例信息,可以进行全面的统计和分析,了解肺结核的流行状况、发病原因和变异情况,为相关部门提供战略指导和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

3. 传播控制:及时报告病例可以帮助防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追踪和管理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疫情的传播和扩大范围。

四、报告转诊制度的流程1. 早期发现:疾病监测机构负责及时发现疑似肺结核的病例。

2. 报告:医疗机构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例报告给相关卫生部门,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症状、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等。

3. 登记录入:相关卫生部门负责将报告的病例信息进行登记录入,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4. 转诊: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需求,相关卫生部门将病人进行分类和指导,确保其得到适当的转诊和治疗。

5. 跟踪管理:转诊后,卫生部门会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 报告延迟:有时医疗机构在报告病例时存在延迟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可以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医务人员对报告制度的重视和操作意识。

2. 数据不准确:部分医疗机构报告的病例信息存在不准确的情况,给监测和分析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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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2023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2023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是基于前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了提高我国肺结核病的报告率和及时转诊率,制定的一项具体操作指南。

该制度的实行旨在加强对肺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者,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病死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制度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后应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肺结核病的认知和警惕性。

二、转诊机制的完善对于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地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在转诊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病例的信息记录和交接,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的连续性。

三、专科医疗机构的配套建设为了应对肺结核病患者的增加,需要加强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资源的配置。

提高肺结核病的诊疗水平,加大对病情严重的患者的救治力度。

同时,加强对专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肺结核病的识别和治疗能力。

四、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建立肺结核病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所有病例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通过该平台可以及时了解疫情的变化和趋势,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同时,该平台还可以提供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控能力。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病的认知和了解,加强个人卫生和预防措施的采取。

同时,组织志愿者和社区卫生工作者,加大对疫情的监测和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患者,防止疫情的扩散。

六、加强国际合作肺结核病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来应对。

在制定转诊制度的过程中,应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进行信息的交流和经验的分享,共同探索有效的防控策略。

总之,2023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我国肺结核病的报告率和及时转诊率,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该制度的实施还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肺结核病的挑战。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为贯彻实施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会议精神,为及时治愈肺结核病人,有效控制传染源,降低患病率,现根据《浙江省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转诊制度:
(一)各临床医师在院内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除重症肺结核病人需住院或急救者外)应及时转诊至县疾病控制中心服药治疗。

(二)转诊医师应及时填写肺结核报告卡及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三联,一份由病人随身携带到肺结核病诊治单位就诊,一份随同报告卡交防保科上报至防疫部门,一份留存备档。

(三)各门诊医师不得开抗结核药处方,出院病人一律不携带抗结核药品。

(四)转诊医师负责向病人进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宣教。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模版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模版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模版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对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肺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以确保病例被及时转诊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治疗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模板,供参考使用。

一、制度背景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潜伏性。

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保障患者的康复和公共健康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及时掌握肺结核病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 保护患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和管理;3. 防止肺结核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三、制度内容1. 肺结核病的报告(1) 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由诊断医疗机构负责向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报告;(2) 疾控中心在收到肺结核病报告后,及时录入系统,并向相关部门通报;(3) 在报告中应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诊断信息和治疗信息等。

2. 肺结核病的转诊(1) 诊断医疗机构在报告肺结核病后,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相应的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2) 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对患者的继续诊治和管理;(3) 转诊过程中需保障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3. 肺结核病的管理(1) 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对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病情和传染性确定适当的管理措施;(2) 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应进行患者的定期随访和复查,确保治疗效果和疾病的控制。

四、责任和权限1. 诊断医疗机构的责任和权限(1) 及时发现和诊断肺结核病病例;(2) 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处理,并向患者说明肺结核病的危害和治疗措施;(3) 将病例及时转诊到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并提供相关的病史和检查资料。

2. 结核病专业医疗机构的责任和权限(1) 接收和管理转诊的肺结核病患者;(2) 进行患者的继续诊治和管理工作;(3) 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复查;(4)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传染性,采取相应的隔离和管理措施;(5) 向上级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和工作进展。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为了及时发现并控制疾病的传播,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肺结核病报告和转诊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医生在诊断出患者患有肺结核之后,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通常包括患者的个人资料、病情情况和治疗计划等。

卫生部门会根据这些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遏制疾病的传播。

此外,转诊制度也是肺结核病报告制度的一部分。

在转诊制度下,一旦患者被诊断出患有肺结核,医生会将其转诊到专门的肺结核诊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这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是为了控制疾病的传播。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的传播。

同时,它们也能帮助患者及时获得诊断和治疗,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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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肺结核患者的转诊、到位,特制定院内转诊考核制度如下: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发现可疑或确诊的活动期肺结核患者,要负责疫情报告和院内转诊。

二、公共卫生科每日对门诊电子病历、门诊传染病登记本、放射科、CT室的肺结核登记本、检验科痰检阳性登记本进行查阅、追踪,杜绝传染病漏报、错报、迟报。

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及时核实信息,如不能排除活动期肺结核,应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凡经过转诊或会诊后排除的肺结核,应及时进行网络订正。

凡进行抗结核治疗的患者,由结核门诊纳入肺结核管理系统。

四、公共卫生科每周和结核门诊核对院内肺结核的转诊、到位情况,切实提高肺结核患者的报告率、转诊率及到位率。

五、定期对院内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收卡日期、报告日期,按诊断日期计算,不得超过24小时。

超过时限的,即为迟报,每例罚款20元。

漏报者每例罚款50元。

转诊不到位,每例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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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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