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人转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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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五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五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根据卫生部办公厅《____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____》、《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____》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科就诊,第二、第三联交医院感染控制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感染控制科送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感染控制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感染控制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二)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____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为贯彻实施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会议精神,为及时治愈肺结核病人,有效控制传染源,降低患病率,现根据《浙江省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转诊制度:(一)各临床医师在院内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除重症肺结核病人需住院或急救者外)应及时转诊至县疾病控制中心服药治疗。

(二)转诊医师应及时填写肺结核报告卡及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三联,一份由病人随身携带到肺结核病诊治单位就诊,一份随同报告卡交防保科上报至防疫部门,一份留存备档。

(三)各门诊医师不得开抗结核药处方,出院病人一律不携带抗结核药品。

(四)转诊医师负责向病人进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宣教。

结核病转诊制度一、在来院就诊的患者中,如发现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消瘦、食欲不振、盗汗、月经不调等,尤其是连续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建议其到防疫站做痰检,并给予做胸部X线检查。

拍胸片后,如果是疑似肺结核病人,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并及时通知防保科。

二、各科都要建立结核病人疑似登记本,对疑似和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登记入册。

三、放射科是发现结核病人的关键科室,在做胸透、拍胸片后的同时,注意保存胸片,同时填写转诊单、传染病报告卡,通知防保科。

四、门诊医生对疑似和确诊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转诊至饶河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正规治疗。

五、防保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的结核病人登记本上加盖“疫情已报”章,进行网络直报。

六、防保科定期对有关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奖罚措施按结核病转诊奖罚制度执行。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

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传染病,通常会造成肺部组织的损害。

针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防止疾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进行论述。

首先,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操作指南。

制度规定方面,应明确院内转诊的患者范围、流程和程序等。

操作指南方面,应明确责任人员、转诊的具体要求、相关文档的填写和提交等。

其次,院内转诊考核制度应明确相关流程,包括肺结核患者的筛查、转诊申请、审核、转诊过程中的隔离措施等。

在筛查环节,应坚持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原则,对于高风险人群进行定期筛查。

在转诊申请环节,可以设置专门的流程和表格,规范申请的内容和要求。

在审核环节,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转诊的有效性。

在转诊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隔离措施,防止患者与其他人员接触,减少传播风险。

此外,院内转诊考核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控与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转诊情况和效果。

监控机制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对于每一次转诊进行记录和追踪。

评估机制可以通过定期对转诊后的患者进行随访和复查,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转诊策略和流程,提高制度的有效性。

最后,院内转诊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南,并时刻保持对肺结核患者的关注和责任心。

同时,医疗机构应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和设施,为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支持。

综上所述,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考核制度是保障患者健康、防止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

通过明确制度规定、流程和操作指南,监控与评估机制的设立,以及医务人员的配合,可以有效地提高转诊流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转诊制度转诊包括转院和转科两种情况。

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

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____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2)是一种用于控制和管理结核病的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跟踪监测,以减少疾病传播和给予患者最佳的医疗照顾。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发现结核病病例时,将患者转诊到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____《____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____》、《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____》以及____《____加强全市肺结核病防治工作____》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单纯性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对我市市区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第三联交预防保健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预防保健科送柳州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预防保健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2024年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是基于前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了提高我国肺结核病的报告率和及时转诊率,制定的一项具体操作指南。

该制度的实行旨在加强对肺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者,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病死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制度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后应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肺结核病的认知和警惕性。

二、转诊机制的完善对于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地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在转诊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病例的信息记录和交接,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的连续性。

三、专科医疗机构的配套建设为了应对肺结核病患者的增加,需要加强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资源的配置。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须知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

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

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感染科、内科、急诊、中医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医务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是指在我国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当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时,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转诊。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肺结核属于甲类传染病,必须进行报告和监测。

当患者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时,医生必须按照规定报告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等内容。

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还需要依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转诊,将患者转到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和管理。

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得到规范的诊治和管理,提高肺结核病的防治效果。

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有更专业的医疗团队和设备,能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制定。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样本(2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样本(2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样本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感染科、内科、急诊、中医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医务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样本(2)引言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及时诊断和治疗肺结核患者,避免疾病传播,各国普遍采用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本文将对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实施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1. 早期诊断与治疗:肺结核是一种慢性疾病,其早期症状并不明显。

只有通过报告转诊制度,才能及时发现患者,并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降低病情恶化和传播的风险。

2. 防止传播:肺结核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通过咳嗽、打喷嚏等方式传播给他人。

通过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及时隔离患者,阻断疾病传播链,保护他人免受感染。

6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6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转阵与归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2,转诊单位必须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一分送给结防机构做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诊断为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的病人,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并做好疫情登记,将病人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4,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凡上报的结核病人、疑似的肺结核病人都要求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备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各级医疗单位以报告、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5,对推荐或转诊涂阳肺结核病人生成病志,网上能查到的肺结核病人的单位或个人(经结防机构确诊为涂阳病人),由结防机构发给劳务费(每例10元),做为“项目县”管理工作的激励费。

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
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黄龙乡九项制度
(六)








度。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第一篇: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

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

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

结核病患者须知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

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

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

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

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

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为了全民族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我院特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如下:1、建立调整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科室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在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

建立完善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社会卫生科及各临床科室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明确职责。

2、进一步完善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年度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

保证计划落实,任务到位;严格考核办法。

每周业务查房、健康教育为必查内容,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和病人及陪护。

医院每季度对各科职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与经济挂钩,年终考核评比后,根据成绩和结果,奖惩兑现。

3、为了搞好健康教育工作,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医院门诊大厅放像设备,播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片。

每两个月办宣传专栏一期计6期12张,每月黑板报一期。

宣传资料尽量融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趣味性为一体,内容包括卫生防病、妇幼保健、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为主。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86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精神要求,确实做好肺结核病人在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转诊治疗、追踪、管理等全过程无缝衔接,特制定此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门诊部、急诊科3.定义:无4.内容:4.1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要对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痰检和X线检查诊断。

4.2 放射科、结核病实验室要有结核病人检查登记,药房要有抗结核病药物登记,并按要求精准填写。

放射科发现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时,应及时发出诊断报告,同时通知主诊医师。

检验科应配合门诊、住院病人的痰检,查痰率应该达到100%。

发现痰涂片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主诊医师,特别是门诊病人的检查结果,以便做好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工作。

药学部认真做好结核病药物的管理,住院肺结核病人未痊愈出院时仅限制带药物≦7天处方量。

4.3 初诊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按规定网上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24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

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结核病门诊医生登记、收治、免费发放结核药物、病历书写、信息录入和更新等。

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治疗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标准化疗方案。

4.4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收集结核的疫情报告,及时做好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务必做到精准。

同时要及时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汇总分析、督促管理工作,及时提醒、更正传染病报告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复出现错、迟、漏报,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参考文件:无6.附件:无。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结核病人及转诊制度4

结核病人及转诊制度4

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转诊制度
1、各级各类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包括村服务站),发现肺结核病人或肺结核可疑者应及时转诊。

2、相关医务人员为转诊责任人,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中途截留结核病人或可疑结核病人。

3、转诊病人时,应认真填写转诊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病人。

4、所有医生开具的转诊单必须写清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化验室、放射科、防保组要做好登记工作,不得遗漏。

5、转诊数为辖区人口数的3‰以上,转诊到位率达90%以上。

6、转诊到位一例病人并经市三院痰检确诊为肺结核病,对转诊医生按市标准进行一定的奖励。

7、预防保健部组每月对院内各科室、村卫生室转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预防保健部每月对CDC反馈的未转诊到位的病人进行登记,负责将上述病人追查到位,督促其到定点医院诊治。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是指在发现患者出现肺结核病症状时,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病例,并按照规定将患者转诊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的诊治和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肺结核病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时,必须立即将病例报告给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将患者转诊至指定的肺结核防治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和管理。

转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肺结核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避免疫源传播和病情恶化。

通过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的诊治,可以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方案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同时,转诊制度也有助于提高肺结核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有效性,加强疫情的监测和控制。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在不同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操作和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的法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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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转阵与归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院和村卫生所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2,转诊单位必须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一分送给结防机构做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3,本院和村卫生所对诊断为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的病人,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并做好疫情登记,将病人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4,本院和村卫生所凡上报的结核病人、疑似的肺结核病人都要求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备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各级医疗单位以报告、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5,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患者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进行X线检查;影像科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病例,应做好登记。

三、门诊医生发现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存科室粘贴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上;一份和《传染病报告卡》一起报送公共卫生科;一份由患者携带至结核门诊进一步诊治,不得自行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四、病区各科室发现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请结核门诊医师会诊,如果不能排除活动性肺结核,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存科室粘贴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上;一份和《传染病报告卡》一起报送公共卫生科;一份由患者携带至结核门诊进一步诊治,不得自
行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五、《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患者的地址要写到村、组(或小区、栋、单元、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学生要填写学校、班级,14岁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六、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按照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定期对院内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切实提高患者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到位率。

结核病转诊制度

结核病转诊制度

结核病转诊制度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工作,特别是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

(2)门诊医生应提高对肺结核病的警惕性,发现“反复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咯血、血痰者”应予行痰找抗酸杆菌检查及行胸部摄片检查,或转诊到结核病防治科进行确诊,对于疑似肺结核病人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在12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转诊到卫生防疫站进行诊治,并应做好病人的疫情报告及转诊登记。

(3)门诊药房禁止出售抗结核药物,发现有抗结核药物或有发现开出抗结核处方的即给予违规处理。

(4)放射科应做好肺结核可疑病例的转诊及登记。

(5)检验科做好肺结核可疑病例的痰检工作及登记,并做好阳性病人的转诊及登记。

(6)防保科负责本单位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及转诊汇总。

协调本单位各科室结核病人的疫报及转诊工作。

对各科室上报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进行疫情报告。

剔除本单位重复上报肺结核病例,减少肺结核病报告的重复。

(7)对于私自截留病人的医务人员,一经发现即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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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
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
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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