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新建各种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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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述
1 工程概况 海拉尔热电厂始建于 1936 年,规模为 3×1.5MW+1×0.64MW。1986 年
开始改扩建为 2×6MW(抽汽、背压各 1 台)+2×75t/h 煤粉炉,3 号机、炉 分别于 1995 年和 1999 年建成投产,规模为 1×12MW 抽汽机+1×75t/h 煤粉 炉,实现向海拉尔区供热 138×104m2。2000 年在南郊建成了一座尖峰锅炉房, 规模为 2×29MW 热水炉,实现供热能力 62×104m2,热电厂总计向海拉尔区 供热 200×104m2。
工组织设计审批后的总平面将作为最后确定的总平面的布置,最后确定的总
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各方应严格执行。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工程进展实际情况,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区进行调整。
3.2 测量基准点 招标人将书面提供厂区控制点资料,投标人根据此作为施工测量放线和
建筑物定位的依据,并应仔细保护。
3.3 施工用地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图,投标人自行控制不得扩大范围,
本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内。由呼伦贝尔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本期建设规模 400MW,拟安装 2 台 200MW 超高压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 计划于 2008 年开工建设。 2 厂址条件
该厂址位于海拉尔区的西北,厂区东为滨洲铁路,西邻友谊路,南侧为 市区立交桥,北侧有小片居民区。厂址场地现建有 2x6MW 及 1x12MW 供热 机组。本工程利用厂区扩建端进行规划布置。该场地原为一浅水塘,现为热 电厂的贮灰场,因此,场地有大量存灰。地貌为伊敏河一级阶地,地形较平 坦。场地自然标高在 609.00~610.40m 之间,相对高差 1.40m。该厂址百年一 遇洪水位约为 610.21m,因此,厂址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热电厂本期工 程场地结合城市道路,场地标高大部分填至 610.21m 以上,仅部分为结合老 厂道路低于 610.21m,但老厂厂区均低于 610.21m。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人民政府海正字[2004]165 号《关于续建伊敏河海拉尔城区部分堤防 砼护坡 工程的批复》,文中说明该砼护坡工程 2006 年完成,建成后防洪能力为百年 一遇。该厂址将不受百年一遇洪水位威胁。勘测期间,由于厂址在原老厂北 侧洼地,厂址内大部分被水灰及建筑垃圾覆盖。
(4) 升压泵房、大口井泵房、贮水池、泵站区域附属建筑、补给水管路建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第3页
筑、安装工程。
(5) 220kv 屋内配电装置室、启动热源管道支架、综合办公楼及车库、材 料库、雨水及生活污水泵房、生活水泵房、厂区沟道等建筑安装工程,泡沫
消防间建筑工程。
(6) 厂区热网管道安装及建筑、本标段室外上下水道 (7) 负责本标段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工作。 (8) 凝聚、澄清、过滤系统、反渗透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建筑安装 工程,深井泵房、补给水升压泵房、补给水和中水管道等安建筑装工程。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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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址距铁路接轨站—海拉尔车站约 0.50km,距水源地—海拉尔河约 3.50km,距煤矿集配站铁路距离约 24.00km,公路距离约 16.00km。 3 现场条件 3.1 概述
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区的总平面布置是原则性的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施
(9) 220KV 屋内组合电器(GIS)及屋外配电装置、本标段接地系统、补 给水系统厂用电及控制系统建筑安装。
(10) 输煤冲洗水泵房及含煤污水处理间、工业废水处理间建筑、安装。 (11) 本标段热控系统安装工程 (12) 负责本标段金属及安装焊口检验工作 5 施工界限划分 5.1 界限划分依据:
水处理室、燃油系统(包括燃油泵房的建筑安装工程;、钢制油罐的基础和制
作安装)和供水系统(升压泵、贮水池的建筑安装工程、大口井泵房的建筑
安装工程;厂内外补给水和中水管道建筑安装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材料
库及棚库、综合办公楼及车库;所有废水治理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消防给水
管道建筑安装工程、雨排水管道的建筑安装工程;化学水处理建筑安装工程、
除盐水管道安装工程;标段内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等。
4.1 合同内容
各泵房与主管道相接的支线、切换阀门井、泄水、排气井、过河工程、
泵房、深井,所有管材的防腐,管路施工降水和临时道路措施。
(1) 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建筑安装工程
(2) 燃油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3) 化学水处理室、化验楼及职工食堂建筑、安装工程
不得损坏邻近的工程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按
业主划分的施工区进行设备和材料组合堆放,如果满足不了施工要求施工单
位自行解决。不能影响工期。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
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
理并恢复原状。
3.4 道路 投标人可通过厂区西侧的施工公路进入三期主厂房施工区,施工车辆不
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用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护,水费按
表计量结算。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8 施工通讯
本工程施工通讯,可从招标人提供的通讯网上引接,有偿使用。
4 建筑工程施工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厂区内地下沟道、综合管架(含启动热源管道
支架)等建筑安装工程;220KV 屋内组合电器(GIS)及屋外配电装置、化学
第2页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3.6 电源
招标人在现场布置了 10KV 施工电源,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电,投标人
在指定地点接线,接线后全部用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护,电费按表计
量结算。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7 水源
招标人在现场布置了供水管网,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投
允许在一期进厂公路行驶。投标人载重车辆在厂内行驶时,必须按招标人指
定的路线行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 排水 主厂房建筑施工区的排水按目前的自然排水方式排放,待以后厂区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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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设施形成后,按设计的排水方式排放。施工区内的排水及设施由该标负责,
厂区排水同样由承担施工的单位负责排水及设施的维护。
1 工程概况 海拉尔热电厂始建于 1936 年,规模为 3×1.5MW+1×0.64MW。1986 年
开始改扩建为 2×6MW(抽汽、背压各 1 台)+2×75t/h 煤粉炉,3 号机、炉 分别于 1995 年和 1999 年建成投产,规模为 1×12MW 抽汽机+1×75t/h 煤粉 炉,实现向海拉尔区供热 138×104m2。2000 年在南郊建成了一座尖峰锅炉房, 规模为 2×29MW 热水炉,实现供热能力 62×104m2,热电厂总计向海拉尔区 供热 200×104m2。
工组织设计审批后的总平面将作为最后确定的总平面的布置,最后确定的总
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各方应严格执行。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工程进展实际情况,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区进行调整。
3.2 测量基准点 招标人将书面提供厂区控制点资料,投标人根据此作为施工测量放线和
建筑物定位的依据,并应仔细保护。
3.3 施工用地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图,投标人自行控制不得扩大范围,
本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内。由呼伦贝尔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本期建设规模 400MW,拟安装 2 台 200MW 超高压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 计划于 2008 年开工建设。 2 厂址条件
该厂址位于海拉尔区的西北,厂区东为滨洲铁路,西邻友谊路,南侧为 市区立交桥,北侧有小片居民区。厂址场地现建有 2x6MW 及 1x12MW 供热 机组。本工程利用厂区扩建端进行规划布置。该场地原为一浅水塘,现为热 电厂的贮灰场,因此,场地有大量存灰。地貌为伊敏河一级阶地,地形较平 坦。场地自然标高在 609.00~610.40m 之间,相对高差 1.40m。该厂址百年一 遇洪水位约为 610.21m,因此,厂址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热电厂本期工 程场地结合城市道路,场地标高大部分填至 610.21m 以上,仅部分为结合老 厂道路低于 610.21m,但老厂厂区均低于 610.21m。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人民政府海正字[2004]165 号《关于续建伊敏河海拉尔城区部分堤防 砼护坡 工程的批复》,文中说明该砼护坡工程 2006 年完成,建成后防洪能力为百年 一遇。该厂址将不受百年一遇洪水位威胁。勘测期间,由于厂址在原老厂北 侧洼地,厂址内大部分被水灰及建筑垃圾覆盖。
(4) 升压泵房、大口井泵房、贮水池、泵站区域附属建筑、补给水管路建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第3页
筑、安装工程。
(5) 220kv 屋内配电装置室、启动热源管道支架、综合办公楼及车库、材 料库、雨水及生活污水泵房、生活水泵房、厂区沟道等建筑安装工程,泡沫
消防间建筑工程。
(6) 厂区热网管道安装及建筑、本标段室外上下水道 (7) 负责本标段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工作。 (8) 凝聚、澄清、过滤系统、反渗透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建筑安装 工程,深井泵房、补给水升压泵房、补给水和中水管道等安建筑装工程。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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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址距铁路接轨站—海拉尔车站约 0.50km,距水源地—海拉尔河约 3.50km,距煤矿集配站铁路距离约 24.00km,公路距离约 16.00km。 3 现场条件 3.1 概述
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区的总平面布置是原则性的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施
(9) 220KV 屋内组合电器(GIS)及屋外配电装置、本标段接地系统、补 给水系统厂用电及控制系统建筑安装。
(10) 输煤冲洗水泵房及含煤污水处理间、工业废水处理间建筑、安装。 (11) 本标段热控系统安装工程 (12) 负责本标段金属及安装焊口检验工作 5 施工界限划分 5.1 界限划分依据:
水处理室、燃油系统(包括燃油泵房的建筑安装工程;、钢制油罐的基础和制
作安装)和供水系统(升压泵、贮水池的建筑安装工程、大口井泵房的建筑
安装工程;厂内外补给水和中水管道建筑安装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材料
库及棚库、综合办公楼及车库;所有废水治理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消防给水
管道建筑安装工程、雨排水管道的建筑安装工程;化学水处理建筑安装工程、
除盐水管道安装工程;标段内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等。
4.1 合同内容
各泵房与主管道相接的支线、切换阀门井、泄水、排气井、过河工程、
泵房、深井,所有管材的防腐,管路施工降水和临时道路措施。
(1) 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建筑安装工程
(2) 燃油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3) 化学水处理室、化验楼及职工食堂建筑、安装工程
不得损坏邻近的工程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按
业主划分的施工区进行设备和材料组合堆放,如果满足不了施工要求施工单
位自行解决。不能影响工期。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
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
理并恢复原状。
3.4 道路 投标人可通过厂区西侧的施工公路进入三期主厂房施工区,施工车辆不
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用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护,水费按
表计量结算。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8 施工通讯
本工程施工通讯,可从招标人提供的通讯网上引接,有偿使用。
4 建筑工程施工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厂区内地下沟道、综合管架(含启动热源管道
支架)等建筑安装工程;220KV 屋内组合电器(GIS)及屋外配电装置、化学
第2页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2×200MW)工程《包封 A》
3.6 电源
招标人在现场布置了 10KV 施工电源,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电,投标人
在指定地点接线,接线后全部用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护,电费按表计
量结算。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7 水源
招标人在现场布置了供水管网,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投
允许在一期进厂公路行驶。投标人载重车辆在厂内行驶时,必须按招标人指
定的路线行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 排水 主厂房建筑施工区的排水按目前的自然排水方式排放,待以后厂区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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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设施形成后,按设计的排水方式排放。施工区内的排水及设施由该标负责,
厂区排水同样由承担施工的单位负责排水及设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