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报程序
最新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及流程资料
1、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窗口提供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经审查和实地考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以批准的说明理由。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2、期限:审批机关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3、申请材料:(1)举办者的申请报告;《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2)举办者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3)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文件、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基本情况;(4)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5)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证明、固定资产证明;(6)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7)拟开设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8)自有或租借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的证明(协议书)教学设施设备清单;(9)有关办学和教学管理制度;4、申办条件(1)民办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3)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4)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5)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民办学校申请设立程序(二)
民办学校申请设立程序民办教育办学程序民办教育办学程序一、办理条件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办理程序申请——>评议——>审核——>批准发证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需带材料1、主办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
2、和县民办教育审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有业务主管部门报四份)。
3、主办单位法人资格复印件和代码证复印件或公民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所在街道或所在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
4、学校负责人学历文凭、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注册资金报告。
6、经有关机构或专家(两个副高级职称)审核的开办专业的教学方案与课程标准。
7、自有场地、教学设备的证明,或租借场地、教学设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租借期不得少于叁年。
8、会计出纳上岗证复印件,专兼职教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文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艺术类教师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兼职教师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聘用合同。
9、有关办学和教学的管理制度。
10、学校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开办专业类别、招生范围、资金来源和管理方法、学校停办善后处理意见)。
11、设立董事会的提交董事会章程。
五、办理部门和县教育局六、审批权限1、办幼儿园、小学和非学历教育的培训班由县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2、办初级中学、高中阶段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批。
七、办理时限1、每年四月上旬和十月上旬承受申办者的办学申请。
2、接到评议结论后的30天内做出能否办学的决定。
申请筹设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
3
①单位申办: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个人申办: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交原件
5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交原件
6
开办者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集体办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交原件。
下载打印
13
14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XX区申请筹设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业务指引
顺序部门单位相关资料
①
②
③
④
XX区申请筹设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一)
责任人筹设流程图
登记受理
评议
汇总上报
批复
XX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有关说明
页数
1
XX区事务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2
筹设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7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8
拟筹设教育培训机构的平面设计图
验原件、交复印件
9
拟筹设教育培训机构建筑物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拟筹设教育培训机构建筑物的建筑质量检测报告
验原件、交复印件
11
《XX市XX区教育培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XX区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事指南》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背景介绍
在中国,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育机构逐渐兴起,并在提供多元化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保障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批办事指南。
二、审批主体
三、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教育机构根据规定的格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2.审核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机构的法人身份及资质、办学计划、教职员工及其资质等。
3.现场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现场评估,由教育行政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硬件设施、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估。
4.审查决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材料及现场评估的结果,做出是否批准教育机构设置的决策。
如果不予批准或需要补充材料,应当向教育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4所有材料、证件按顺序排列成册,一式两份递交教体局(证件类现场核查原件);
5领取《办学许可证》或者审批通过函;
6办学营业执照;
7办理完结,真是开业。
9建筑质量验收意见书
10符合办学条件的房屋产权及使用证明(面积不于3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房产证,租赁办学的提供房产证和不低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划用途商业);
11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合格);
12验资报告(启动资金,不低于20万)。
办理流程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二次消防备案手续(提交消防平面图、消防检测报告、消防及装修材料合格报告,图审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章程
6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其中包含近三年的工作计划,招生计划,收费计划,收费价格上限;
7规章制度册。需备案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含安全事故突发处置、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等);
8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含举办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决策机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财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校长身份证、毕业证、校长证;专任教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审批事项
名称
民办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
教体局
审批方式
书面
审批程序
1举办者提交材料2现场勘测3专家评议4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5上报教市育局备案
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现场勘测
30天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非营利性由区民政局出具,营利性的有市场管理局出具);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设立,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审批流程1.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包括学校(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管理机构等基本信息。
(2)编写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要包括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介绍。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阶段(1)初审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现场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办学条件和设施。
3.终审阶段(1)组织专家评审。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教育资源配置、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听证会。
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申请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就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询问和辩论。
(3)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听证结果进行审批,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是否获得设立资格进行最终决策。
二、所需材料1.学校(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等。
2.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及条件证明文件。
包括校舍、教室、设备等可供教学使用的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3.学校(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证明文件。
包括教师的资格证书、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师聘用合同等。
4.学校(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方案及教材。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6.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包括招生录取制度、教学管理规定等。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一、审批程序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
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
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持学校公章、财务章到审批机关加盖印章印摸,登记银行帐号和收费许可证编号,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二、标准及要求(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具有办学资格,具备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资格①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②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有舞钢市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④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
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2.办学基本条件①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申办、变改、停止提交资料与办理程序一、筹设申办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交资料及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的资料1.单位或个人提交筹办学校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校(园)主旨、培育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系、经费筹备与管理使用、拟办校(园)名称等)。
法人申办要盖有法人单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署名,公民个人申办要署有创办人自己的署名与联系方式;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质监局申请名称早先赞同。
依据举办者自发原则,拟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民政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拟申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工商质监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
举办者应将赞同后的办学名称交至民办学校审批部门报审。
3.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假如两个(含两个)法人联办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民合办,应有合法的联办或合作协议,并说明主要创办单位或主要举办者;4.递交办学资本验资证明,明确注册资本数目和经费根源;启动资本和运行资本的根源、数目、使用计划;5.属捐献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献协议,载明捐献人的姓名、所捐财富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关有效证明文件。
教育部门组织考评组进行初步审察(审察报批的各样资料及观察场所),写出观察建议提交县教科体局党委会议议论。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能否赞同的决定,并送到申请人。
(二)申请正式建立学校,需提交的资料1.筹设赞同书;2.筹设状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许其余决议机构构成人员名单;4.学校财富的有效证明文件;5.用作校园的房产证及校园校舍平面设计图、房产全部权人的身份证、租借协议或赞同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在住所小区内创办的要供给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允许建议书(存案)、消防建筑工程查收建议书(存案)、食堂卫生允许证,校舍建设完工查收合格证或房子安全判定证明。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进修学习的重要性。
为了满足人们对职业培训和学历提升的需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逐渐成为了一个新兴的教育业态,为更多人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
然而,由于市场监管存在缺陷,一些不良的机构也出现了,给人们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因此,规范、审批和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申报策划首先,申报策划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的第一步。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正常的运作,必须先取得教育部门的认可和审批,并进一步按规定经营。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必须先进行策划,编写详细的申请材料,规划教学内容,制定管理制度等等,申请材料中包括有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资金、学科设置等内容,申请材料通过后,教育部门安排专家对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审核,确认其是否具有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
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除了机构的申请审批之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也必须得到严格的审查,确保真正能够满足培训市场的需求、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能力。
此外,教育部门也要严格要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向学生提供详尽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明确教学科目、时间、费用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机构在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时,需严格遵守教育行业标准,并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实时监管和评估。
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是考核机构是否给予认可的重点,机构要求教职工必须为具有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同时,机构也应该要求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实力得到专业认可,并对其进行培训和专业评估。
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评估中得到更多的高分。
机构资金和税收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资金和税收问题也是审核机构需要关注的内容。
申请及程序
筹设培训机构者应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一、提交的资料1、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区民政局办理)2、申办申请(内容包括:机构名称、申办宗旨、办班场所位置、举办单位及个人详细情况、招生对象与范围、资金来源、教职工基本情况、办学规模及占地面积等);3、办学使用房屋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如租赁要有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
4、拟办班的资产及经费数额(五万以上)、来源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5、举办者个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6、拟任负责人、教师、其他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负责人校长证等原件、复印件);7、学校章程8、师生管理制度(1)教师办公制度;(2)教师备课制度;(3)教师上课制度;(4)教师听课制度;(5)作业布置及批改要求;(6)关于辅导、考试的要求;(7)教职工要求二、审批程序1、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区民政局办理)2、申请、领表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需先到区教体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区教体局四楼教育科)领取相关表格,写出书面申请(按一要求的格式),并完善上交(一)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如实填写《郑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表》。
3、受理申办者在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人员的指导下,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准备、审验完毕后后,上交区行政审批大厅教体局窗口进行登记,由区行政审批大厅转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4、评估验收申请被正式受理后,区教体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对举办者的基本条件及卫生安全、消防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合格的写出书面考察报告,上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5、颁发许可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报郑州市教育局,并按有关规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证及副本。
6、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证及副证,同时持区教体局核发的文件到区行政审批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四、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范围、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资金来源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培训机构章程: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终止程序等。
六、法律责任
1.设立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告知书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2.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旨在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者提供指导,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特此告知。
4.办学场所证明:提供办学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5.师资队伍:提供教师名单、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经验等证明材料。
6.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包括培训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用等。
7.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供培训机构成立后的财务预决算报告。
8.其他相关材料:如合作协议、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清单等。
五、注意事项
三、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设立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受理: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与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
4.审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家审核意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设立的决定。
5.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设立者应按照审批范围和程序进行申请,不得擅自变更。
3.教育行政部门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时,设立者应积极配合,如实回答询问。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第一步:市场调研和规划在申办教育培训机构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
然后进行商业计划书的编写,包括机构的定位、目标市场、竞争优势、人员组织结构等。
第二步:制定经营计划在制定经营计划时,需要明确机构的经营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团队、教学方法、运营管理和市场推广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资金需求、成本预估和盈利模式等。
第三步:选择合适的机构类型教育培训机构可以选择成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类型的机构。
在选择机构类型时,需要考虑到所需的注册资本、法律法规的要求、税务政策和机构形象等。
第四步:注册和备案根据所选择的机构类型,进行机构的注册和备案工作。
这包括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填写各种表格和支付相关费用。
同时,还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理相关的证书、许可和备案手续。
第五步:招聘师资团队和培训师一个教育培训机构的质量和声誉取决于其师资团队的水平。
因此,需要进行师资的招聘和培训工作,确保师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六步: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
这包括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材选择和教学方法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标准,确保教学内容和质量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第七步:装修和设备采购根据教学需求和机构形象,进行场地的装修和设备的采购。
这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设计和装修,以及教学设备、教学材料和教学工具的采购。
第八步:市场推广和招生工作在机构准备好后,需要进行市场推广和招生工作。
这包括制定市场推广计划、设计广告和宣传物料、建立线上线下的渠道和平台、举办开放日和宣讲会等。
第九步:运营和管理一旦正式运营,需要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招生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管理和评估管理等。
同时,还需要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关注学员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
以上是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致流程,每一步都需要认真考虑和具体落实。
培训机构办理流程及所需
开办教育培训机构流程与资料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办理相关办学许可证,再到工商局办理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向当地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经民政局核准后的名称、办学具体地点包括楼层、面积、办学原因、目标、办学项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可行性分析、招生对象等;A4规格纸打印2.办学场所的“三证”;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抗震强度等级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报告原建筑为非教学用途的须在消防部门指导下进行二次装修,并提交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验原件、交A4规格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任职合法性声明;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11、住所承诺书;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委托代理人证明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前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二、说明: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体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经营场所无门牌号码的,应另附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A4纸;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一、筹设申办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交材料及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或个人提交筹办学校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校(园)宗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拟办校(园)名称等)。
法人申办要盖有法人单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签字,公民个人申办要署有开办人本人的签名与联系方式;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质监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举办者自愿原则,拟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民政局进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拟申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工商质监局进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举办者应将核准后的办学名称交至民办学校审批部门报审。
3.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若是两个(含两个)法人联办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民合办,应有合法的联办或合作协议,并说明主要开办单位或主要举办者;4.递交办学资金验资证明,明确注册资金数量和经费来源;启动资金和运转资金的来源、数量、使用计划;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教育部门组织考评组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批的各种资料及察看场地),写出考察意见提交县教科体局党委会议讨论。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二)申请正式设立学校,需提交的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用作校园的房产证及校园校舍平面设计图、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在住宅小区内开办的要提供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许可意见书(备案)、消防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备案)、食堂卫生许可证,校舍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一、申办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申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办条件1、社会组织申办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申办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校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民办学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职业指导人员应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
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书》,实习指导教师须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开设的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学校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等级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8、审批设立学校时,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提交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担保证明材料。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确定学校类别。
1.1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可设立技能培训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等类别。
汕头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汕头民办⾮企业单位成⽴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
(6)民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字样。
⼆、办理材料1.成⽴登记申请书要求书写规范,需要包含以下要点:举办者简介;拟申请登记该民⾮单位的宗旨和⽬的;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与其从事的⾏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数额;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成⽴后运作资⾦的主要来源及收⼊预测;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员(⼈才)情况。
2.成⽴登记申请书需要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
1.从业⼈员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明复印件。
2.提供的从业⼈员专业资格证明⼈数与登记表⼈数⼀致。
1.民办⾮企业单位必须具有⼀定数量的专职⼈员,由于⼯作需要也可以具备⼀部分兼职⼈员(国家公职⼈员不得兼职,已退休的国家公职⼈员因⾏业或专业确实需要,必须由⼈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可在民办⾮企业单位中任职)。
2.⼈员登记表需要注明专职和兼职⼈员,如实填写。
1.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企业单位需要提交此项。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包括:准予成⽴的相关批复⽂件或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许可证书。
⾃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买卖合同,⾮⾃有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偿使⽤协议,租期或使⽤期1年以上。
1.凭汕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出具的《民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名通知书》,到银⾏申请验资账户,开办资⾦需要全额到账,资⾦数额应与申请的开办资⾦数额⼀致。
2.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章程的撰写须规范,应包含章程范本中所列的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2.⼀般民办⾮企业单位参照《民办⾮企业单位(法⼈)章程⽰范⽂本》。
3.若有业务主管单位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骑缝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汕头市潮阳区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报程序
(试行)
一、申办主体
潮阳区范围内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本区公民。
二、申办条件
1.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校舍;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试验、实习设施、设备,详见下表。
2.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班子。
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及管理学校能力的人担任;
3.必须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
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
4.必须有可靠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培训学校和培训中心的开办资金分别不低于20万元和5万元;
5.必须配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械,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6.有食堂或办理学生寄膳的,必须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7.培训机构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应向同级物价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收费许可证》,并统一使用财政部印制的或规定使用的收款票据;
8.经批准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必须到民政部门或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所在教育组加具意见);
2.填写《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3.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
章程和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住所;
(2)宗旨、培养目标、业务范围;
(3)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管理制度;
(4)组织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6)资产管理及使用的原则和学校今后的发展计划;
(7)章程的修改程序;
(8)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2)个人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机构章程及发展计划(草案);
(7)如果是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办学的,每个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并提供联合办学协议书;
(8)工作人员及任课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工作人员可
免资格证书);
(9)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食堂的免《食品卫生许可证》)。
四、申办受理及答复时限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五、申办程序
1.向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办申请书;
2.领取并如实填报《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3.上交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有关材料。
六、审批程序
1.审阅材料;
2.组织评议组进行评议、评估;
3.区教育局职成股初审意见;
4.区教育局领导审核批准;
5.正式行文通知并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七、申报工作流程图
受理申请(区教育局职成股)
评议组实地考察评议
区教育局职成股提出初审意见
区教育局领导审核批准
区教育局发文并发给办学许可证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