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式家庭治疗的理论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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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系统式家庭治疗的理论与技术
一.家庭治疗的历史及在中国的发展
系统式家庭治疗( systemic family therapy)是集体治疗的一种特殊形式。现代心理治疗最初是以个别会谈的方式进行的,心理治疗者通过与来访者的个别接触来实施治疗,如精神分析疗法等。大约从本世纪三分之一阶段开始逐渐出现了集体心理治疗的方式,每次接受治疗的不再是单个个人,而是一群就诊者,这就是小组治疗。这样一来,发挥治疗效应的除了治疗人员的热心和技巧以外,还加上了治疗小组这个集体的作用。家庭治疗就是集体治疗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里,治疗对象不是临时组织的接诊者集体,而是一个家庭。目前家庭治疗已经成为继精神分析、行为治疗、人本主义心理治疗之后极有影响力的四大治疗流派之一。
家庭治疗产生于本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曾有几个有关家庭环境对精神分裂症之影响的大型研究。研究者为 Murray Bowen ,Gregory Batson等,他们发现了不良家庭关系对精神分裂症的影响。这些研究对一些原本从事精神分析治疗的医生产生了影响,他们开始试行以病人的整个家庭作为心理干预的对象,并试图通过调整家庭关系来解决个人心理问题。
在 50 年代,家庭研究和家庭治疗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前发展。一般人们将 50 年代确定为家庭治疗的奠基年代。根据高登拜克的意见有五种相互独立的学科及临床发展为家庭治疗的出现提供了舞台:(1)精神分析理论和疗法被用于更广泛的情绪问题,如触及家庭的治疗取向;(2)系统论致力于研究构成整体的、相互关联的各部分的关系并将其知识应用在对家庭系统的观察方面;(3)对于精神分裂症的家庭研究,如家庭成员(如母亲)在疾病形成中的作用;(4)儿童教育及婚姻咨询两个领域的发展;(5)对新技术如集体治疗的兴趣日益增长。
1962年是家庭治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一年。这一年“家庭治疗”(Family therapy) 这一名称得到学术界正式确认,本专业的第一份学术刊物《家庭作用》(Family Process) 也在这一年里创刊。尔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事实证明家庭治疗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疾病、心身疾病、儿童青少年情绪和行为障碍以及婚姻问题都有相当疗效。
目前家庭治疗在北美、欧洲及拉丁美洲各国都颇具规模,从业人员众多,医疗业务兴旺,理论及临床研究都很活跃,围绕这一领域的专业杂志已达80多种。
中国专业人员与家庭治疗的接触始于八十年代。1987年,有四名来自中国昆明和北京的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受德国邀请前去考察德国的心理学状况。在短暂的访问接触后,家庭治疗这样一种当时对他们来说很陌生的治疗方法,留给了他们深刻的印象。1988年德国著名精神病学家和心理治疗家Helm Stierlin 和 Fritz B. Simon 博士,在昆明通过“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第一次将家庭治疗传入我国。在此后的十年中,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邀请德国专家和中国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师共举行了三期讲习班。在 1997-1999 年间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开始了一项为期三年的跨文化培训项目,为中国培训多位高级心理治疗师,其中包括部分系统式家庭治疗师。近年在昆明、上海、武汉和山东等地还建立了配备声像摄录系统的家庭治疗专用治疗室,在昆明和德国汉堡建立了资料库,其中收藏了大量有关家庭治疗的文字和影像文献。2000年后纽约 Muniuchin 家庭治疗中心的李维榕教授也在中国各地开办了结构式家庭治疗连续培训班。家庭治疗,方兴未艾,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心理治疗界越来越熟悉的理论和疗法。
作为以家庭为干预对象的治疗形式,家庭治疗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治疗门派,而是一个兼容并蓄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含着若干从理论取向到治疗技术都不尽相同的派别或模式。根据对于感情、理智和行动不同程度的强调,家庭治疗的主要流派可被分为三种类型:1 、情感学派:如撒梯尔和威塔克。他们最为关注家庭内部交互作用中情感的敏感化、表达和解释; 2 、理智学派:如鲍文,佛拉莫,波斯左梅尼,史梯尔林。这些人推崇认知和理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3 、行动学派:如海里,帕罗阿多小组,米兰小组,明纽琴及行为治疗家。他们偏好对家庭发号施令,布置家庭作业。从具体的治疗干预方法看,有通过家庭这种集体方式来精神分析的“精神动力学模式”;有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行为治疗的“行为模式”;有致力于向家属讲授精神病学知识的的“心理教育模式”;以信息论为指导着眼于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心理交流与沟通的“交流模式”;有强调家庭内等级组织、家庭系统完整性以及各个子系统间各种相互依赖和联系功能的“结构式家庭治疗”。由于这类治疗的各个流派均不同程度的受到系统论思想的影响,其中以系统家庭治疗最为典型,且它已经有成套的操作性概念和技术来体现“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和整体健康观,本章主要介绍系统式家庭治疗。
二. 系统理论对家庭模式的描述
(一)系统的概念
心理治疗师所说的“系统”,是指社会系统内各个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如夫妻、家庭、邻居医患关系、小组、机构、照顾系统等;也包括由这些交流所引发的生理心理过程,如思维、情感、激素分泌或疾病。心理治疗中的“系统式”观察方法,是指从某成员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出发来解释行为,而不是由个体的内在动因来解释其行为。照此理解,并无实在的系统。所谓系统,无非是观察者对某个现实领域的描述方式。系统式的观察方法总要把个体行为与一种具体情境和整个观察框架联系在一起。这种情境不仅对理解行为非常重要,对于评估某种干预(如心理治疗)的作用和副作用也同样重要。
理解系统要抓住系统具有的几个要素 :
1.循环:系统中某成员的行为既是其他成员行为的原因,也是其结果。单向的、直线性的因果描述(如“他酗酒,因为她拒绝了他”,或反过来,“她不理他,因为他贪杯”)只是人为地“打标点断句”而已。关键在于现象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互为条件。
2.交流:首先应注意交流的方式,即信息在系统内的发出者和接受者之间如何传递。在此,应把内容(说什么)与关系( A 怎么看待 B 正好在此时恰恰把这件事单单告诉C) 区别开来。系统网络中的循环性交流随着时间的延长形成一种反复出现的交流程式(多余信息),观察者可以从中找到一种模式(内容不同,但交流过程的形式却很相似),可从中归纳出一些规律(如每当孩子哭时,父亲总表现得很关切,而母亲则十分恼火;或每当母亲发火时,孩子便哭起来,父亲便去关照)。
3.系统 - 环境界限:强调这个要点是为了使我们能界定什么属于系统,什么不属于系统。暖气管道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公共汽车就不是一个系统。如我们把家庭看成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系统,是因为家庭有自己的历史,也有自己的未来,家庭具有“永存”的特性,这个系统的各个部分(家庭成员、生活场所等)是相对固定的,与外界有明显的界限。
(二)系统理论对家庭治疗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