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四川卷三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答案:C解析:“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
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答案:D解析: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密切。
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自由必须受法律的限制。
故A项说法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
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
故B项错误。
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 项判断错误。
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3)
1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
[学法网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 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 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 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 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答案:B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四川延考区0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公布。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线的即参考答案。
四川延考区0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三卷参考答案⼀、单项选择题。
1. 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使不都是事实⾏为 C.⽀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发⽣2. A.⾃然⼈和法⼈都享有⼈格权 B.⾃然⼈和法⼈⼈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然⼈与法⼈民事权利能⼒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的民事权利能⼒的范围相同3. 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停⽌侵害⾏为 D.本案应适⽤特殊诉讼时效4. A.甲公司只能要求⼄公司付款,⽆权要求⼄公司的六个⼦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公司的六个⼦公司付款,⽆权要求⼄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及其六个⼦公司对所⽋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5. A.⽆因管理和侵权⾏为 B.不当得利 C.⽆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为6. A.6⽉12⽇ B.6⽉13⽇ C.6⽉14⽇ D.6⽉15⽇7. A.退票⼿续费的规定是⽆效格式条款 B.刘某应当⽀付300元的退票⼿续费 C.刘某应当⽀付180元的退票⼿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不能收取⼿续费8. A.因混同⽽消灭 B.因混合⽽消灭 C.因结婚⽽消灭 D.因免除⽽消灭9.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交付 D.简易交付10.A.甲丧失⼿表所有权 B.⼄依先占取得⼿表所有权 C.⼄应将⼿表返还权利⼈ D.⼄的⾏为构成⽆因管理11.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受让⼈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地上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则善意的受让⼈有权拒绝李某在⾃⼰的⼟地上通⾏12.A. 甲 B. ⼄C. 丙D. 丁13.A.⼄银⾏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B.⼄银⾏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 C.⼄银⾏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抗辩权 D.⼄银⾏⽆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14.A.周某有权请求⼩⾼归还其耕⽜,但⽆权请求返还⼩⽜ B.周某有权请求⼩⾼归还其耕⽜及⼩⽜ C.周某有权请求⼩⾼返还其耕⽜及⼩⽜,但应向⼩⾼⽀付必要费⽤ D.周某可以请求⼩⾼赔偿⼩⽜死亡的损失15.A.20万元 B.40万元 C.49万元 D.50万元16.A.甲已经死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的⾏为不构成侵权 B.⼄的⾏为侵害了甲的名誉,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只有甲的配偶有权代表甲对⼄提起诉讼 D.只有甲的⼦⼥有权对⼄提起诉讼17.A.甲 B.⼄ C.甲、⼄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后向甲追偿 D.⼄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18.A.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B.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收养⼈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19.A.⼴告语属于商务⽤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甲公司享有⼴告语的著作权 C.⼄享有⼴告语的著作权,但其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 D.⼄享有⼴告语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使⽤该⼴告语20.A.⼄和丙的⾏为均合法 B.⼄的⾏为合法,丙的⾏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C.⼄的⾏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D.⼄的⾏为侵犯了甲的出租权21.A.甲已将保护作品完整权在约定期限内转让给⼄ B.⼄获得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C.在约定期限内,甲⽆权再许可第三⼈使⽤该⼩说 D.⼄可以将改编权再许可给第三⼈22.A.该企业使⽤该商标违法,因⼈⽤药品商标必须注册 B.该商标夸⼤宣传并具有欺骗性,不得使⽤ C.该商标可以使⽤,但不得注册 D.该商标通过使⽤获得显著性后,可以注册23.A.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销售 B.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 C.构成侵权,应停⽌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24.A.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李某享有在专利⽂件中署名的权利 B.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公司享有免费使⽤权 C.该专利权应归⼄公司享有,甲公司享有免费使⽤权 D.在该专利授权后,丙公司应停⽌⽣产该冷藏机25.A.甲公司不能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陈某不能向甲公司提供反担保 B.甲公司不得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公司法禁⽌公司为个⼈担保 C.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D.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陈某不得参加股东会表决。
四川延考区0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参考答案1
26.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7.A.鉴于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已达300万元,决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 B.鉴于公司连年赢利,决定本年度税后利润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东按持股⽐例分配 C.为扩⼤⽣产,将该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全部⽤于转增股本 D.公司合法转增部分的股本由各股东按原持股⽐例⽆偿取得28.A.⼄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该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B.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承担 C.公司登记机关允许甲公司不经清算注销,应对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D.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9.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部门批准之⽇起成⽴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家仲裁机构作为双⽅争议的解决机构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例分配企业利润30.A.因已⽆受益⼈,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 C.应当⽀付给杜某的⼥⼉ D.因已⽆受益⼈,应归保险公司所有31.A.保险公司应当⽀付保险⾦,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32.A.⼄应当先办理挂失⽌付,再在3⽇内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B.若甲得知票据遗失的事实,其有权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C.⽆论是否已经启动公⽰催告程序,若丁不知丙伪造签章的事实⽽受让该汇票,其构成善意取得 D.丙的⾏为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可以主张撤销33.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34. 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法律效⼒ B.裁决书需经双⽅当事⼈签收后才发⽣法律效⼒ C.甲⽅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D.甲⽅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35. A.甲诉⼄侵权纠纷⼀案,⼄提出反诉后,甲⾃觉理亏⽽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作出的某案件的⼆审判决进⾏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戊诉⼰借款纠纷案,⼰在庭审中对戊提出⼈⾝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36. A.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权⼲涉当事⼈诉讼权利的⾏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程序37. A.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审法院先对被告⼄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审法院根据⼆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审法院查明⼀审法院⽆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38.A.裁定追加甲、⼄、丙为被执⾏⼈ B.就合伙组织的财产依A、B、C三公司申请执⾏的先后顺序进⾏清偿 C.应当按A、B、C三公司的债权⽐例进⾏清偿 D.应当告知A、B、C三公司申请该合伙组织破产,按破产程序清偿39.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40. 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某提起之诉,告知⽥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41. A.甲向法院提交的⼄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的银⾏卡转款的银⾏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钱的证词42.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请求权的第三⼈ D.⽆独⽴请求权的第三⼈43. A.法院应当直接判决汇票权利归⼄公司享有 B.法院应当裁定将公⽰催告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因⼄公司未能在公⽰催告期间届满前申报权利,法院应当作出除权判决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催告程序44.A.各级检察机关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抗诉权 B.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应当经当事⼈同意 C.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D.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进⾏再审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审理45. A.赵某 B.黄某 C.赵某和黄某 D.赵某和江某46. A.审判组织形式 B.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C.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D.举证责任的分配47.A. 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 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 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移送管辖制度D. 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专属管辖的规定48. A.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权利能⼒为基础的 B.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为能⼒为基础的 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 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不⼀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49. A.违反了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50. A.某银⾏应当优先受偿 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 C.某银⾏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D.某银⾏应先⾏向法院起诉,取得执⾏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08年司考灾区延期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答案: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因此,A项说法错误。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
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考点】民事法律关系【解析】A项,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由行为或事件等民事法律事实所引起的。
民事法律关系除了由当事人自主设立之外,还可能由当事人意志之外的事件所引起,比如自然灾害、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流逝等。
B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之外,还包括国家、合伙等民事主体。
C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知识产品和人身利益等,其中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故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的由法律规定,如侵权赔偿关系;有的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合同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交易习惯、诚实信用、法理。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答案】B【考点】法人的独立责任【解析】AB两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和主要营业机构在法律人格上并不相互区分,都属于同一个法人实体的一部分,如果法人负有债务,理应以总部、分支机构和主要营业机构的财产共同清偿。
2008 司法考试真题 四川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3.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
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4.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
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卷(1-4全)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答案:B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
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 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
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
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其一般形式为:A事物有a、b、c、d属性B事物有a、b、c属性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待解释现象C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如果H,则C因此,H 所以H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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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2008年四川司考民真题
(2008年·四川)33.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
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故A 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仲裁法》第3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故C项说法错误。
民政部门并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权,D项说法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34. 某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时,根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首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根据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B.裁决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C.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D.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故A项说法正确,B、C两项说法错误。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08年司考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试卷三f
08年司考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试卷三f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52.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必须取得被代理人同意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53.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该债务,由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的债务本息还清为止”。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保证为一般保证B.该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D.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54.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
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简单之债D.特定之债55.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
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
甲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
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
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丙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连带责任B.乙可以自己是受托人为由拒绝对丁履行交货义务C.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意味着选择乙作为相对人D.丁拒收电视机后又向甲{考试大整理}付款的行为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56.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租用乙的房屋10年,租金每年1万元,甲可以转租。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卷(1-4全)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答案:B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
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 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
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
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其一般形式为:A事物有a、b、c、d属性B事物有a、b、c属性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待解释现象C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如果H,则C因此,H 所以H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08年司考卷3及答案
08年司考卷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答案:B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答案:A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答案:C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试卷三)
08年司考真题(卷三)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exerlist-153-1.html
08年司考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testlist-2-1.html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 C
解析:《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甲银行和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人丙银行有500万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100万可以先于乙银行受偿,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丙银行的其余200万债权,只有乙银行受偿300万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丙银行的100万债权——乙银行的300万债权——丙银行的200万债权——甲银行的100万债权。因为黄河公司的房产只有600万,所以最终实际上甲银行的100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答案C是正确的。[学法网 ]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1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三)08年司考真题(卷三)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exerlist-153-1.html08年司考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testlist-2-1.html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
[学法网]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答案:B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提⽰: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上直接作答。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主设⽴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然⼈和法⼈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解析:⼤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根据其意思⾃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规定严格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主设⽴,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然⼈和法⼈,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份只是公法⼈。
另外,在⼀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的⾃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为、智⼒成果,其中⾏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的法⼈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 答案:B 解析:法⼈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独⽴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要以⾃⼰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不是以设⽴⼈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真题试卷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三提⽰: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上直接作答。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使不都是事实⾏为 C.⽀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发⽣ 2.关于⾃然⼈和法⼈的权利能⼒,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然⼈和法⼈都享有⼈格权 B.⾃然⼈和法⼈⼈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然⼈与法⼈民事权利能⼒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的民事权利能⼒的范围相同 3.2000年4⽉,甲得知⼄出版社⾮法出版发⾏甲的⼩说,但未予理会。
由于⼄⼀直未停⽌上述侵权⾏为,甲遂于2003年5⽉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停⽌侵害⾏为 D.本案应适⽤特殊诉讼时效 4.甲公司在2005年⾄2007年间连续与⼄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公司的六个⼦公司发运了货物,但⼄公司及其六个⼦公司迄今未⽀付货款。
关于本案,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公司付款,⽆权要求⼄公司的六个⼦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公司的六个⼦公司付款,⽆权要求⼄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及其六个⼦公司对所⽋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泥沟。
某⽇,⼀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件,被任某拾得据为⼰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果然⼜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为的性质,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因管理和侵权⾏为 B.不当得利 C.⽆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为 6.甲公司于6⽉10⽇向⼄公司发出要约订购⼀批红⽊,要求⼄公司于6⽉15⽇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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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6.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四川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抗辩权
3.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
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7.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4.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