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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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此表一式二份,可自行复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
二、本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或采用计算机A4幅面纸张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变更时应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1、企业名称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主管部门的批文;
□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2、企业地址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
3、注册资本金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验资报告。
4、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5、经济类型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6、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7、企业负责人变更
□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8、技术负责人变更
□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四、企业资质变更一经核准,应在核准后15日内进行网上资料的变更,并按规定权限上传备案。
五、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其中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除企业名称变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