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花路公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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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桃花路公租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1.2 项目概况

1.3 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理由和必要性

2.1 项目提出的理由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三章场址选择

3.1 场址现状

3.2 建设规模与目标

3.3 项目建设条件

3.3.1 气象条件

3.3.2 水文地质条件

3.3.3 地震烈度

3.3.4 风荷载

3.3.5防洪与排水

3.3.6 交通条件

3〃3.7 公共设施条件

第四章建设方案设计及施工4.1 建筑设计指导思想

4.2 项目总体规划原则

4.3 建设规模、建设原则和目标4.4 建筑方案设计

4.5 项目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4.6 建设进度安排

第五章节能节水措施及环保测评5.1 节能措施

5.2 节水措施

5.3 节能减排

5.4 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章劳动安全及消防

6.1 劳动安全

6.2 消防设施

第七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7.1 投资估算依据

7.2 建设投资估算

7.3 资金来源与筹措

第八章社会评价

8.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8.2 项目和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8.3社会评价结论

8.4 经济效益研究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9.1 可行性研究结论

9.2 可行性研究建议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桃花江镇位于桃江县县城,地处湘中腹地,濒临资水,

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据2004年统计数据,该镇总面积182 平方公里,农用地总面积218676.3亩,其中耕地78162.3亩、园地4255.4亩、林地110103.6亩、水面5230.9 亩、其它 20924.1 亩。全镇共有稻田 55898 亩,旱土7562 亩,山林116824 亩,其中竹林67980 亩。有三个万亩堤垸,防洪大堤 32.8 公里,水库 21 座。

1.2 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桃江县桃花路公租房建设项目

1.2.1项目承办单位:桃江县住房保障中心

1.2.3项目主管部门:桃江县人民政府

1.2.4项目拟建地区、地点: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路

1.2.5建设规模

( 1)总用地面积㎡

( 2)总建筑面积㎡

1.2.6主要建设条件

(1)符合桃花江镇区规划要求。本项目拟在桃花江镇

桃花路进行建设,该片区已列入桃花江镇总体规划纲要。

(2)场地选择合理,便于生活和工作。

( 3)交通便利。项目地块所处区位优越明显,前临桃

花南路,交通方便,不但有利于项目建设中的建设材料、设

备的运输,也为居住人员提供了出行便利。

(4)基础设施条件好。项目所在区域公共基础设施

完善,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节省投资。

1.2.7项目投入总资金

1.2.8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桃江县

城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斌

1.2.9可研报告的主要依据

(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求所下达的指令性

文件;对项目承办单位或可行性研究单位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文件。

(2)可行性研究开始前已经形成的工作成果及文件。

(3)国家和拟建地区的工业建设政策、法令和法规。

(4)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2.10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桃花江镇总体规划要求,得到国家政策许可,适应桃花江镇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有利于改

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解决部分城市夹心

层的住房困难,满足该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为达到预期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优化设计,采取

切实可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在施工管理中,严格

控制项目质量和各项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

同时降低成本。

1.3 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加快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

相关政策举措,符合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相关指导精神,为切实解决

我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而立项建设的。项

目从实际需要出发,经多方考虑,协商研究最终通过建设决

议。建设地址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场地,土地、交通,工作便利等方面结合了桃花江镇实际,并适当考虑了未来发

展的需要,较为科学合理。且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可充分

保证本项目建设。

目前该项目筹集资金到位,选取地点适合。该项目的建

设是遵循国家相关法令,结合我县现状的切实要求,从基层

政府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而立项建设的。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理由和必要性

2.1 项目提出的理由

按照 2010 年 6 月 12 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

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

为切实改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解决城市

夹心层的住房需求,根据需要,拟在桃花江镇建设100 套公租房,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及城镇夹心

层的住房需求。

随着国家政令的出台,考虑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切实需要,建设公共租赁房,不仅是居民现实所需,也是现在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

按照 2010 年 6 月 12 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解决目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拟建设该项目。

2)该项目的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

随着桃花江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不断增加,原有公益性住房无法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严重影响了各方面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切实解决该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特申请建设该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桃花江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能够协调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

3)项目的建设符合未来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切实解决桃花江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建设公共租赁房,不仅是现实所需,也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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