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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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朱彤、王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交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

的要求,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

行人2009年度和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首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 13,350万股。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首发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

配合发行人制作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编制招股说明书,对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

内容进行核查。负责报送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贵会”)进行沟通,组织本次首发的实施工作。

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发行前的辅导工作,履行了尽职调查,

3-2-1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实施了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其中主要对其独立性、规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前景、公司偿债能力、财务和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稳健性、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或

有风险及其它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发行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走

访了相关行政机构。

本保荐机构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现

将本次保荐有关的情况报告如下:

3-2-2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第一节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一)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及组织机构简介

1、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包括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审核两个部分。

(1)项目立项审核流程

各事业部内部审核---内核部初审---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北京分公司”)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立项审批三个过程。

(2)项目内核审核流程

各事业部内部审核---内核部初审---内核小组审核三个过程。

2、项目审核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证券发行内核小组

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负责IPO、再融资等项目的内核工作。内核小组对项目质量、项目涉及的包销风险、财务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及其他可能对发行人经营和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或政策障碍,确保有关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内核小组对含有重大风险的项目具有否决权,未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投资银行总部下设的内核部承担。

(2)内核部

内核部作为北京分公司实施项目审核与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依据内核工作规则及细则、总经理的授权对北京分公司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与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内核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对项目材料及相关协议进行审核和风险评估;负责立项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首发及再融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和内核小组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已立项项目的动态跟踪、检查反馈;协助和督促业务部门对发行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或说明;组织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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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续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3)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

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立项评估工作;负责参与本保荐机构承担的投资银行项目专案策划和方案讨论;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中项目组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和会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北京分公司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的规范、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体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及业务职称的评定。

(4)业务部门

北京分公司各事业部为具体项目的承做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质量承担领导责任。事业部负责人在项目审核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华龙证券和北京分公司制定并实施的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对技术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负责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指导和检查项目经理的工作,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是项目实施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操作的全过程,注重项目的尽职调查,对原始材料的实质性审核;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和审核项目工作底稿。

(二)项目立项具体流程

1、立项评估机构及人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的立项评估机构为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保荐代表人、内核部和其他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名,由内核组长出任,副主任委员 1名,共计 17名委员组成。

内核部为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会议通知、议案准备、会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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