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技师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宁市技师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青年教师队伍,加强学科、教学梯队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根据《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学院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与支持体系;充分挖掘青年教师的培养潜力,将学院发展、团队建设和个人前途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学院发展目标及各学科(专业)实际,明确方向,突出特色,形成团队,建设一支教学能力优良、学术水平高超、技能特色突出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广阔学术视野、较强创新能力和高尚师德的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拔尖人才,为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养原则

1、思想与业务并重

青年教师的培养应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

2、统筹规划、按需培养、分级负责

负责根据学院内涵建设的需要,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提出总体培养计划,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制定和落实公共培训计划。各系(部)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具体培养计划的制定、落实。

3、严格要求,严格考核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教师培养工作的考核督查,对不能完成培养计划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培养方案

1、培养对象

未取得讲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40岁以下)教师。

2、培养计划

各系(部)要对培养对象制定3年培养计划(见附表1)。培养计划应包括:

师德师风: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确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培养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树立法纪观念和团队精神;

教学能力:跟班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门课(含理论课及实习、实践课)(并填写附表2);备课、试讲(一般在

本系范围内进行,也可吸收学生参加);公开课,一年不少于1次。公开课由所在系安排本专业教师和教学督导员听课和评议;文献阅读,全面了解和阅读拟主讲课程的各种教材、课件和相关论著,并撰写学习笔记;业务培训,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技术。

科研能力:撰写学术论文,完成论文不少于1篇;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入科研团队,做好科研助手,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主动参与学术研究。

其他:积极参加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各级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完成学院、系(部)、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培养措施

一)指导教师传帮带

1、新聘青年教师到校三个月内,其所在系(部)为其选定学科方向,并为其指定一名治学严谨,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的教师为其指导教师,指导其系统熟悉教学、科研业务基本环节,帮助其制订发展规划。青年教师的培养期限依其学位而定(本科学历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2年,博士研究生学历1年。)

2、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是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好,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

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业务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熟悉各个教学环节,并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多年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培养过程采用实训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每位高级职称教师必须担负1~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高级职称教师承担青年教师培养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设立培养写实薄。

3、指导教师的选拔由系推荐,学院教务处审定并备案。

4、指导教师的职责:

关心青年教师思想进步和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精神。

帮助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实践锻炼,熟悉教学工作规程和各个教学环节,把握教学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能力。

对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建议。

进行科研工作指导。确定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有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积极吸收青年教师参加课题工作;指导教师在申请科研项目时,应将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纳入课题组成员。定期与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学术讨论,并在学术上给予指导。与青年教师的讨论情况(如议题、主要问题、需解决的问题等)应有记录。

5、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取得教师资格:要求新教师在进校两年内取得技工院校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助教工作:青年教师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从事不少于一年的助教工作,内容包括撰写部分教案、听课、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上习题课、指导实习。

认定授课资格;青年教师需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完整的教学辅导工作,通过参加教研活动、教改项目、教材建设等活动。否则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

认定科研能力: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加入科研团队工作,在其指导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下努力提升科研能力,争取两年之内独立取得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认定技能比武能力: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技能比武,获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前五名,或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院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一等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前五名,或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优秀奖以上,或获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桑等奖以上2项。

参加社会实践: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院各级组织举行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社会、公益、

慈善等活动)。青年教师在入校5年内须至少1届班主任或参与学生课外服务等管理实践工作。青年教师在入校5年内须累计入企锻炼不少于6个月。

二)其他培养形式

1、岗前培训

被新近录用上岗的青年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集中进行职业基本素养、校史校风、教育法规政策以及教育心理学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未参加学院安排岗前培训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承担教学任务。

2、岗位培训

要求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熟悉教学环节、掌握教学技能等,了解科研项目申报的基本程序、技巧和科研工作的规律、方法等,掌握教学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实用技能。

3、专业能力提升

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深造、攻读高层次学位,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培训基地进修,参加校际学术交流等;鼓励青年教师扩展第二专业培训,达到一专多能,以适应紧缺专业教学岗位的需求。

4、教学观摩

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学院的精品课程、公开课的教学活动

五、培养管理

1、专门管理,层层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