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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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二)合法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依法开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真实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以事实为依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四)效益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关注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内部审计处,负责全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处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二)对学校各部门、院系、直属单位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三)对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四)对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五)参与学校经济活动的监督、评价和咨询工作;(六)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质量。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审计准备阶段: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二)审计实施阶段:收集、分析、评价审计证据,查明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三)审计报告阶段:撰写审计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四)审计后续阶段: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二)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学校商业秘密。

第四章内部审计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监督。

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保护学院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院内部审计是指学院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的自身监督和管理工作。

学院内部审计依托学院审计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维护学院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学院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院内部审计应遵循公正、客观、独立、保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

第五条学院内部审计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和措施,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六条学院内部审计委员会是学院内部审计的议论机构,由学院领导任命,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第七条学院内部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主要包括审计主任、审计副主任和审计委员。

第八条学院内部审计主任由学院领导任命,负责统筹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副主任和审计委员进行人员管理和分工安排。

第九条学院内部审计副主任由审计主任推荐,学院领导任命,协助审计主任开展审计工作,负责具体项目的审核和汇报。

第十条学院内部审计委员由各职能部门推荐,学院领导任命,协助审计主任和审计副主任开展审计工作,参与决策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内部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内部审计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学院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学院内部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高审计效果。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审核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检查、编制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等环节。

第十五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应综合运用文件审查、调查访谈、资料核对、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

第十六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应有明确的审核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可信。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守则守则(试行).doc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守则守则(试行).doc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守则(试行)1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1总则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根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3.1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3.1.1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3.1.2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优化管理出谋划策。

3.1.3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1.4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3.2.3有权参加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有权参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3.2.4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3.2.5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公司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

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3.2.6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4.1.3基建工程、产品开发、工艺调整等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准则:
1. 诚实和诚信:审计人员应展现诚实和诚信的职业道德,以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损害审计职业的声誉。

2. 独立性: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思考和行事,不受对被审计机构或个人的利益干扰,并不受其他不恰当的影响。

3. 專業背景和素质:审计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和专业背景,并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4. 保密:审计人员应对其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保密,并不得未经被审计机构的许可将这些信息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

5. 尽职尽责:审计人员应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行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6. 相互尊重和合作:审计人员应尊重和与其他组织成员、同事以及与之合作的其他专业人员合作,以促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协作精神。

7. 审计准则的遵守:审计人员应遵守适用的审计准则,包括国际审计准则、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以上是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一些基本工作准则,可以帮助他们在审计实践中保持专业和道德标准。

审计准则高校内部审计

审计准则高校内部审计

审计准则高校内部审计高校内部审计是指由高校内部人员组成的审计团队对高校的财务状况、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有效监督,并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为了保证高校内部审计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团队需要遵守一定的审计准则。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应遵守公正、独立和保密的原则。

审计团队成员应以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干扰,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同时,审计团队成员应保护被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对审计发现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其次,高校内部审计应遵守审计标准和程序。

审计团队成员需要根据国家和高校相关的审计制度和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

审计标准包括审计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发现的分析和总结等方面的要求。

审计团队成员应按照审计标准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再次,高校内部审计应注重风险评估和控制。

审计团队成员需要对高校的各项运营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

同时,审计团队成员应对高校已经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风险评估和控制是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有助于高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高校内部审计应注重结果报告和监督跟踪。

审计团队成员应将审计结果详细记录,形成审计报告,并向高校的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和建议等内容,为高校的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审计团队成员还需要对审计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确保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问题得到解决,从而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高校内部审计的准则包括公正、独立和保密原则,遵守审计标准和程序,注重风险评估和控制,重视结果报告和监督跟踪等方面。

内审审计准则

内审审计准则

内审审计准则一、审计目标与责任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组织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以及提供对风险、控制和治理的独立评估。

内审部门或内审人员应对其审计活动承担责任,确保审计质量,并保持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二、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时间表和资源分配。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组织的风险状况、控制环境以及以往审计结果。

审计计划应经过适当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是证明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特点。

内审人员应通过收集各种形式的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包括文件、记录、访谈和观察等。

对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应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四、审计程序与方法内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审计证据选择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这可能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等。

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应保持客观、谨慎和独立,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

五、审计报告与结果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包括对审计对象的评价、建议和改进措施等。

报告应提交给适当的管理层或治理层,并根据其反馈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质量控制与保证内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活动的质量。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审计标准、规范和程序,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及定期对审计活动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查。

通过质量控制与保证,不断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水平。

七、职业道德与操守内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和操守准则,保持诚信、客观、公正的态度。

他们应对组织、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内审人员还应保守机密,避免利益冲突,并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八、法律法规与标准遵循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

内审人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确保审计活动符合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此外,他们还应关注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以便在国际业务中保持合规性和竞争力。

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一、背景介绍大学作为一所普遍受到社会关注的机构,在其运营管理中举足轻重。

为了确保大学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性,保障大学正常运行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是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大学内部管理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

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1.大学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负责对大学内部运营和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督。

2.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大学的财务、行政、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和资源,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4.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审计计划、编制审计报告,并向大学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评估结果和建议。

三、内部审计工作流程1.审计计划安排: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资源安排等。

2.数据搜集和分析: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范围内搜集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潜在问题。

3.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大学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检查校园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4.核查和核对:内部审计人员应对财务、行政等方面的记录进行核查和核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5.问题发现和建议提出: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以帮助大学改进运营管理。

6.编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问题描述、原因分析、改进建议等内容。

7.审计报告披露和跟踪: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大学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跟踪问题的改进进展情况。

四、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独立、中立、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审计工作中涉及的机密信息。

2.内部审计人员有权访问大学各个部门的文件和记录,对大学内部的各项业务进行调查和审计。

3.内部审计人员有权与大学内部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获取必要的信息以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行为守则和行为细则

审计人员行为守则和行为细则

审计人员行为守则和行为细则一、行为守则:1.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并在工作过程中避免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确保对事实的客观评价。

2.遵守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切勿参与任何违法和违反相关行业规范的活动,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应对其在工作中获得的涉及客户的商业和财务信息保守秘密,严禁泄露或滥用这些信息,以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4.不偏袒和不抱持成见:审计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影响,以确保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提高个人素质:审计人员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6.保证保密性:审计人员应妥善管理和保护审计文件、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确保这些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获取或利用。

7.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对象建立互信和良好的沟通渠道,充分了解被审计对象的需求和关注点,并积极解答疑问,协助其改进管理和控制。

8.坚守职业操守:审计人员应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任何非职业因素的左右,坚守责任和诚信的原则。

二、行为细则:1.提前准备好审计工作所需的文档和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进行。

2.按照相应的审计程序和标准,进行审计工作的前期规划和安排,包括确定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审计方法和技术,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

3.在审计工作中,要全面、真实、准确地收集和记录相关的信息和证据,并且应仔细检查和验证这些信息和证据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4.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尊重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他们的陈述和解释,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在审计结果的表述和报告中,要准确、清晰地叙述审计过程和结论,避免使用模糊和不确切的表达,确保审计结果的可理解和可信度。

6.在审计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和存档审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包括审计程序和工作底稿等,以备日后查阅和审查。

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工作准则是审计师在从事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这些准则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从而确保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审计工作准则通常由相关的审计机构或协会颁布,并要求审计师严格遵守。

审计工作准则要求审计师必须具有独立性。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保持独立的思维和态度,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这样才能确保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利益冲突或偏颇的情况。

审计工作准则要求审计师必须具有专业精神。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保持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和专业水准。

审计师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全面地进行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准则要求审计师必须遵守保密义务。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必须保守这些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这样才能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纠纷。

审计工作准则还要求审计师必须保持持续学习和提升。

审计领域的知识和技术都在不断发展和更新,审计师必须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适应新的审计要求和挑战。

只有保持学习的状态,
审计师才能保持专业水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说,审计工作准则是审计师在从事审计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审计师必须具有独立性、专业精神、保密义务和持续学习的能力,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只有严格遵守审计工作准则,审计师才能成为合格的专业人士,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一、诚信正直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诚信正直,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接受或索取贿赂,不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其职业判断的活动。

二、保密义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对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知悉的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当使用。

三、客观公正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受主观偏见或他人影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尊重事实,尊重证据。

四、勤勉尽责
内部审计人员应尽职尽责,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专业胜任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遵守法律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七、独立客观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不当影响或压力,以独立、客观的立场进行审计工作。

八、维护声誉
内部审计人员应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积极维护和提升内部审计行业的声誉。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审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将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做到全程跟踪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加被审计项目工作,不得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四条学校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审计经费应列入学校预算。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审计处是学校独立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和检查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第六条审计处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教育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审计处作为学校审计部门,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起草学校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规划,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学校所属单位进行审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六)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七)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八)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采购管理和资本投资管理等重点经济领域进行审计;(九)对学校自行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审计;(十)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十一)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二)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回复

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回复

内部审计工作守则-回复内部审计工作守则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它是内部审计组织或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旨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下面将逐步回答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守则的问题。

问题1:内部审计工作守则是什么?内部审计工作守则是一系列准则和规范,旨在规范内部审计组织或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的行为,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它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行为准则,为内部审计组织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使他们能够在审计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

问题2:内部审计工作守则的内容有哪些?内部审计工作守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独立性和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所审计的对象,并在审计工作中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他们不应受到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不得接受外部的干扰和压力,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职业行为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诚信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他们应保守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审计工作谋取私利,同时要提高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合法性和合规性:内部审计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并遵循组织所确定的审计政策和程序。

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确保审计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帮助组织发现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保密和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人员应保守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机密信息,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他们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同时要向组织及时报告任何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问题3:内部审计工作守则的重要性是什么?内部审计工作守则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工作守则规范了审计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减少了利益冲突和主观偏见的可能性,提升了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1. 引言审计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专业工作,其目的是对组织、系统或过程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合规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为了确保审计的公正和准确性,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一系列的工作准则。

本文将重点讨论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并探讨其意义和重要性。

2. 审计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审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当遵守一系列的准则和标准。

他们应当尊重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要求。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包括诚实、公正、保密和尊重他人权益等方面的原则。

审计人员还应当遵守相关的国际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其工作具有可比性和可验证性。

3.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具体准则为了确保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够有效进行,他们应当遵守以下具体准则:3.1 审计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审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保持独立和客观。

独立性不仅仅是指审计人员与任何冲突利益无关,还包括在工作中避免受到不当影响,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2 保密性保密性是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准则之一。

审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组织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审计人员有责任确保这些信息的保密性,以免对组织和相关方造成不利影响。

3.3 职业谨慎审计人员应当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保持职业谨慎,即在所有的工作环节中保持谨慎、审慎和审慎。

他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在做出任何结论或建议之前,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具有充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应当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他们应当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对相关的系统、过程和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审计人员,我深信遵守工作准则是至关重要的。

审计独立性和保密性是审计工作中最基本的准则,没有这些准则的支持,审计工作将无法保持公正和准确性。

职业谨慎和审计质量准则则是保证审计工作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关键,只有通过严格遵守这些准则,审计人员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部2004年17号令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制定本守则,有利于促进学院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院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审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院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独立监督、评价。

内部审计工作对院长负责,并向院长及分管院领导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省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学院院长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审计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建议的执行;(三)支持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四)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专业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五条审计处应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则设置,负责本院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学院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的落实,配备具有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人员.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处的撤并和审计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省教育厅审计处的意见。

第八条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实施内部监督的活动。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对学校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起到促进的作用。

第三条学校设立审计处,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审计处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审计处应配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形成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审计队伍,而且保持相对稳定。

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特约审计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评聘。

第九条学校审计处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四)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五)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六)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七)办学效益,经济效益;(八)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以及本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十)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十一)学校主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及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学校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评价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进行后续审计和办理审计档案工作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时均要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审计立项第四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审计立项并组织实施。

(一)确定审计事项的依据:1.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3.学校有关单位委托的审计事项;4.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审计立项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并按轻重缓急安排对审计项目的实施。

(三)组建审计组: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项目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至少2人以上。

审计项目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章审计准备第五条编制审计方案(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2.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3.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和预定审计时间;4.审计风险的评估;5.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6.编制审计方案的日期。

(二)审计组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

初步收集与审计相关的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实施情况,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等。

(三)审计方案由审计组长或由审计组专人编写,经审计小组充分讨论,审计组长审核后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需要或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调整方案需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促进学院及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维护学院经济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在学院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院每年将对8-9个处室系负责人进行审计,在一个任期内实现审计全覆盖。

第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审计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经济事项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章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职责:(一)对学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情况进行审计;(二)对学院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点项目以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学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学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对学院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六)对学院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七)对学院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八)对学院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九)协助学院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条内部审计具有下列主要权限:(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并要求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二)审核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院领导同意,作出制止决定;(五)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或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学院审计委员会批准,采取封存账册和资产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六)检查经学院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执行情况;(七)对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院审计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内部审计准则要点

内部审计准则要点

内部审计准则要点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独立的审计活动,旨在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活动的指导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内部审计准则的要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内部审计准则。

一、独立性和客观性内部审计准则强调内部审计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的活动,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控制。

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的态度,以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合规性和合法性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政策规定。

审计人员应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审计人员还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风险评估和控制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应对组织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审计人员应了解组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评估其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内部审计活动,组织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提升组织的风险管理水平。

四、信息保护和机密性内部审计准则强调对审计信息的保护和机密性。

审计人员应妥善保管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确保其机密性和安全性。

审计信息应仅用于审计目的,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同时,审计人员还应遵守组织的信息保护政策,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沟通和报告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应及时、准确地向组织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等相关方沟通审计结果和意见。

审计人员应编制清晰、准确的审计报告,向相关方提供有关风险和控制的信息和建议。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报告,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审计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六、持续改进和发展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应不断改进和发展。

审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保持对审计准则的了解和遵守。

同时,审计人员还应关注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和趋势,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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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部2004年17号令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制定本守则,有利于促进学院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院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审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
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规童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院
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
独立监督、评价。

内部审计工作对院长负责,并向院长及分管院领导
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省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检
直。

第四条学院院长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童制度; (-)定
期研究、部署和检直审计工作,听取审计处的工作
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建议的执行;
(三)支持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
保障和工作条件;
(四)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专
业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审计处应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则设置,负责本院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学院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的落实,配备具有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人员。

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处的撤并和审计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省教育厅审计处的意见。

第八条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 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

第十二条学院审计处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七)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八)受学院组织部委托■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处级领导干部
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九)学院总投资5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维修工程
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5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原则上报省教育厅审计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由审计处组织进行;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围绕学院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
(十一)对外投资项目;
(十二)学院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
(一)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
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审g会计凭证、账簿等,检W资金和财产,检直
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
(四)参与制定与内部审计工作有关的规童制度。

(五)参加学院召开的财经工作会议和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院长或分管院领导
批准,有权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摸范遵守和维
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第十五条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审计处的审计结果经院长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可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摩
第十六条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和学院的中心任务,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审计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 并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九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 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条审计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院长审
批。

第二十一条审计处应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

第二十二条审计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守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审计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理或移送纪检监
察机关处理等建议,报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批:
(-)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
和证明材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S的;
(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七)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检举人员的。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守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秘密的。

以上行为构成扌阖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童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守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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