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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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各种制度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

(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9、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10、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11、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12、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13、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14、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密封后由工人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15、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

检验科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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