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安全技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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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弃土(渣)场应当经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时 应按先支挡后弃的方案组织施工,并作必要的安全评估。
三、 爆破工程 10、 爆破作业时,应当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 施工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炸药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 节,应当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1、 大型爆破应当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 行设计,爆破施工应当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操作人员 应当持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证。大型爆破、水下爆破以及 临近水利、电力等设施的爆破作业,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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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方案,明确相关设施的保护措施,并组织方案审 查后严格实施。
12、 对于地质复杂、病害严重的土石方开挖,不应采 用深孔和大药量爆破;对于隧道施工及爆破涉及重要构筑 物、保护区和群众生产生活有影响的区域应进行评价并进 行管理。
四、 桥梁工程 13、 基坑开挖时应当根据土质、水文和开挖深度等选 择安全的边坡坡度或支撑防护。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 其边缘上面作业应当按高空作业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 警示标志。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当设置 安全护栏。 14、 基坑边缘外围有水时,应当完善临时排水设施; 在有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当配足抽水机具, 设置作业人员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 15、 人工挖孔桩应当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经常性 组织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锁口混凝土必须 高出地面 30cm 以上,孔口不得堆放杂物,周围应设置高出 地面的围栏,挖孔深度超过 10m 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6、 墩台施工时,应当按施工专项方案要求设置作业 平台和升降设施,搭设的脚手架应当设置锁力杆或扫地 杆,作业平台外侧应当设置栏杆及上下扶梯,并挂安全 网,护栏刚度应当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高度在 10~15m 时应设置一组(4~6 根)缆风绳,每增高 10m 再加设一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文件处理表
收文总号 来文单位 文件字号
20110421
密级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粤交集基[2011]158号
紧急程度 文件日期 收文日期
平件 2011-07-08 2011-07-15
文件标题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安全技术管理的通知
拟办意见:
李文凯 分发安全部\总工室\郑副总\王总工阅示.是否转发各单位请安全部定. 2011-07-18 09:23 (综合部负责 人审核:张卫东) 张卫东 同意李文凯拟办意见。 2011-07-18 09:25 (提交:周耿妹)
4、 在施工前,应当对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岗位 安全技能培训及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具有针对 性、可行性、预防性。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并履行 签字手续。安全生产工作过程应当留有真实完整的书面记 录,能够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5、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工等国家规定的特 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起重机 械、架桥机、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在安装后经过有 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 时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维修、保养、使用台账。起重 机械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试吊作业。
拟办
李文凯
审核
正文存放地点 综合事务部
主办部门 主办人
总工程师办公室
拟办部门 拟办人
李文凯
签收人
周耿妹
签收日期 2011-07-15
粤交集基〔2011〕1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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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安全技术管理的通知
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省路桥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省长大公路 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华路交通科 技有限公司、省航运规划设计院:
部门承办意见:
领导批示:
办理情况:
周耿妹 2011-07-18 09:28 (业务部门分发:周耿妹) 周耿妹 2011-07-18 09:30 (分发:蓝亚明;张辉;郑克建;王树林)
传阅、综合办理意见:
郑克建 请安全部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2011-07-18 11:38 (提 交:) 张辉 已阅。 2011-07-18 13:50 (提 交:) 王树林 转发各单位. 2011-07-21 15:44 (提 交:) 蓝亚明 1、请综合部分发给机材部;2、部门内阅知。 2011-07-22 13:24 (提交:周耿妹)
18、 预制梁板的运输、架设应当落实专人指挥,统一 协调。架设梁板前,应对架桥机各构件的连接点及动力系 统进行详细检查,架桥机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 横移轨道的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19、 悬臂浇筑采用挂篮施工时,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 对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并做静载试验,试验荷载不得低于 1.1~1.2 倍施工最大荷 载,禁止使用精轧螺纹钢吊带。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 安全 管理 通知
抄送: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2011 年 07 月 15 日印发
校对人:杨雷
打字: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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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建设强 制性标准,审查意见应详细并具有可操作性。在施工过程 中应强化对高危工程的安全监管。
3、 施工单位应当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 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 同意签字后严格实施。必要时,安全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 审查论证。
8、 设计单位应明确各级围岩的开挖方法,施工中应 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开挖工法,尤其是 洞口段施工,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做到工序衔接合理,工艺 满足规范要求。对于 IV 级、V 级、VI 级围岩隧道的施工, 严禁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采用台阶开挖法,台阶长度应在 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范围内。初期支护的挖、支、喷 三环节必须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二次衬砌距开挖面 距离应根据不同围岩类型及施工方法确定,并明示于洞口 显著位置。
二、 隧道工程 6、 隧道工程要设置专门的安全员,进入隧道工地的 人员,应当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必 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洞口进出登记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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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 7、 施工中应当按要求进行监控量测,并及时做好量
测数据分析。隧道施工应当严格遵循“五不挖”原则, 即:不探不挖、不护不挖、不测不挖、不定不挖、不符不 挖。
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高危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采取 有效技术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集团要 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技术、安全管理,特别 是隧道工程、高墩大跨径桥梁、高边坡、跨线立交工程等 高危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重大危 险源的管理。在设计及施工阶段认真做好公路桥梁和隧道 安全评估工作。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 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 2、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施工安全要点,并 在设计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高危工程施工有针对 性的进行安全说明。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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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从事拆除作业。 五、 高边坡工程 22、 抗滑桩施工作业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
工单位应当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滑动面、滑坡体进行 监测,明确警戒范围,设置警示标志,桩基开挖采取跳挖 不得同时开展施工。
23、 高边坡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坡度采取从上而下分 级开挖,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 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高边坡开挖前,应当完善坡顶临 时及永久排水系统,提前进行边坡观测点的埋设,并加强 观测。作业期间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边坡进行观 察,随时掌握开挖土质的变化情况、上部塌方和物体坠 落、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 全措施。
20、 跨线交叉工程施工作业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跨越铁路或其他线路时,施工前应与铁路或其他有关 部门签订必要的安全协议。对上面作业、下面通行车辆或 行人的立交桥施工时,除设置防护设施外,应设岗哨监视 管理。
21、 脚手架、支架及龙门吊、挂篮等大型设施、设备 拆除前,应当制定Biblioteka Baidu除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 查批复后严格实施。拆除作业时,应当设置护栏或警戒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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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缆风绳的地锚应牢固。 17、 大型脚手架或支架施工作业时,要对地基承载力
进行计算和处理,完善防排水系统。支架搭设时,必须按 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 倾角适当。必须采取经批准的预压方案预压验证满足荷载 要求,并做好支架变形观测记录,及时对观测数据进行回 归分析。浇筑混凝土前必须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联合 验收合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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