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简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提高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构成、组织机构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措施等。
2. 构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目标和原则•目标: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及恢复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原则:科学统一、依法应急、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动态调整。
2.2 组织机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包括: - 一级响应机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 二级响应机构:省级、自治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三级响应机构:地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 四级响应机构: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2.3 应急响应措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 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 恐怖袭击应急响应措施 - 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 公共设施故障应急响应措施3. 应急流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应急流程分为预警、发布、启动、组织、处置和恢复六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3.1 预警预警阶段是指通过各类监测手段,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及时发现和预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3.2 发布发布阶段是指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发布,通知各级应急机构和相关单位。
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3.3 启动启动阶段是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等级,各级应急机构按照相应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调度和集结。
3.4 组织组织阶段是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各级应急机构按照指挥体制和工作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包括指挥调度、资源调配、救援和救助等。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前言】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
但是,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突发公共事件,如地震、台风、火灾、交通事故等,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严重危险了人们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所以,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运而生。
【正文】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什么?(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national contingency plan)简称国家应急预案,是由国家危机管理中心编制的,对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出的指导性文件,它是一个科学、系统的制度文件,是指挥决策机构和“应急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规范,对组织协调、信息报送、人员调度、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家应急预案是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危机管理的核心文件。
(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机制的组成方式和工作流程,包括应急组织结构、应急工作流程、应急职责分工、应急信息报送、应急指挥医疗救援、应急人员调动等方面的内容。
预案对各级危机管理机构明确了指令和任务,明确了应急联动机制、灾害调查和分析、资源保障和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范围、内容和形式,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完善;(二)修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管理科技进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修订,有人员变动、制度备案等情况,当随时修订;(三)修订范围:应针对新情况、新需求,分层次、分地域、分阶段制定应急预案。
修改时应考虑到应急规划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合理性,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复工作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组织好人员,做好准备,全力应付突发事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VS
保险是另一种重要的社会救助手段。突发 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向受灾群 众提供相应的保险理赔,帮助他们减轻经 济压力。同时,保险也可以为政府分担一 定的经济风险。
调查和总结
调查是指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影响因素和后果进行全面 深入的调查和研究。通过对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可以找出事 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为今后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科学依 据。
应急管理部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类应急指挥机构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职责
国务院应急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支持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 设。
03
预警和预防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监测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监测 网络,及时收集、分析、上报突发公共事 件相关信息。
VS
报告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 报告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 影响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 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标识。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并采取果断措 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预防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
依靠科技、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形成合力。
0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国务院应急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支持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预防、控制、救治和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预防措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2)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总责。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配合。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三、组织管理1、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4、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保障工作。
5、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提供科学依据。
6、加强与国际卫生组织及相邻国家的交流合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法规和标准,加强卫生监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参与广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2.2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3.1预防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2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4.1信息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指挥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五、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5.1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抚恤、恢复生产等。
5.2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恢复重建机制,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6.1人力资源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V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V1正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文件,其制定旨在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
下面,本文将重新整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详细解析其内容。
一、总体目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体目标是在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灾害损失、恢复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和经济,保持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1. 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第一位。
2. 稳定、快速、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3. 按照责任界定和分工协作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即处置的原则,尽可能减少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和协调不力引起的损失。
三、组织体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分为三级:1. 第一级为国务院设立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动机制、新闻发言人组成,统一行动、指挥协调。
2. 第二级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指挥部。
3. 第三级为地方政府和相关应急部门设立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联合应急指挥中心等。
四、应急响应级别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通过事件等级的划分来确定应急响应的等级。
1. Ⅰ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具有国家级政治意义,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各方面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事件,要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 Ⅱ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具有区域性或多发性的频繁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 Ⅲ级:较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如较大的交通事故、矿难、台风、大坝溃坝等事件,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 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比如大火、交通事故、翻船、地震等,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五、措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事件。
1.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的启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统筹规划、优化资源、提升能力。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短时间内控制疫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依法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运转高效。
三、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3、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能力。
6、建立健全考核与问责机制。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问责。
2024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信息报告与通报流程
初始报告
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报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 向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进程报告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 关部门报告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结果。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等。
适用对象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等。 其中,重点强调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事业单位 的主体责任。
02
组织体系与职责
Chapter
领导机构及职责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 构。
运转枢纽作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 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
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 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 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
关决定事项。
专家组及职责
01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THANKS
感谢观看
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 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公众的应急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 案,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
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知度和应对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和及时更新。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合法性。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响应的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3)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
三、组织管理1、成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设立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卫生计生、公安、交通、教育、宣传、财政、发展改革、工信、商务、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4、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
5、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响应迅速。
7、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响应能力。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编制目的1. 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 科学决策、依法处置5. 公众参与、社会动员五、组织体系1.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 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3. 专业应急队伍4. 社会力量六、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2.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3.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4.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 突发事件应急恢复重建七、应急处置措施1. 灾害预防与减轻2. 应急救援与救助3.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4. 社会稳定与治安维护5.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6. 应急物资保障与调配7. 国际合作与交流八、法律责任1. 对违反应急预案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预案旨在全面提高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一、总则1.1 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2.1 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2.2 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Ⅰ级):对全国或跨多个省份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全国性资源协调应对的突发事件。
(2)重大(Ⅱ级):对全国或跨多个省份造成较大影响,需要省级资源协调应对的突发事件。
(3)较大(Ⅲ级):对全国或跨多个省份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市级资源协调应对的突发事件。
(4)一般(Ⅳ级):对全国或跨多个省份造成较小影响,需要县级资源协调应对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预警信息。
(2)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突发事件发生风险。
3.2 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成立应急指挥部。
(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别,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救援力量调配,确保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及时到位。
(4)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与法规,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应急处置”原则,实行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环节和措施,采取综合性、系统化、科学化的综合救援方法,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节应急预案的层次与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四级编制。
第五条国家级应急预案由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实施。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实施。
第七条县/市/区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实施。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依据本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自身特点编制,经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节应急预案的内容第九条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评估方法和应急响应级别的划定;(二)应急机构设置、职责和权限的划定;(三)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四)群众疏散、人员避险、医疗救助等应急保障措施;(五)多部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资源调配的应急管理机制与措施;(六)应急演练和培训的组织方式和要求;(七)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的要求和配置;(八)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篇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选3篇(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与措施的总体框架。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概要:1. 总体原则与目标:- 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优先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 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确保社会秩序不受严重干扰,维护社会稳定。
- 快速应对与响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 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协调,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应急处置的连续性和效果。
2. 预警与监测:- 建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预警相关的突发事件。
- 监测与情报收集:加强监测与情报收集工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与影响范围。
3. 应急处置:- 快速反应与调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调动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
- 信息发布与广播通知: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明确的信息。
- 人员疏散与安置: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组织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 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现场安全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现场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二次灾害发生。
4. 评估与恢复:- 事件评估与报告: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 事后调查与归档:对突发事件进行事后调查与归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 恢复与重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与生活。
以上仅为一个概要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实际的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地区情况进行完善和细化。
此外,重点还应注重事前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选3篇(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⑴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4.疫情防控
-条款增加: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防控措施,如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措施、疫苗接种等。
-详细说明:疫情防控需要快速、严格的措施,应明确疫情报告流程、隔离标准、医疗资源配置等,以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2.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降低损失和影响。
4.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
5.根据事件发展,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2.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3.加强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实际问题及注意事项:
1.问题:应急预案更新滞后。
解决办法: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更新机制,确保预案与实际应急需求相匹配。
2.问题:应急资源分配不均。
解决办法:制定明确的应急资源分配原则和流程,提前规划资源布局,确保关键时期资源充足。
3.问题:应急演练流于形式。
解决办法: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注重演练实效,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化学品泄漏事故
-条款增加:涉及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处理程序,包括泄漏源控制、受影响区域的疏散、泄漏物质的安全处置等。
-详细说明:针对化学品泄漏的特殊性,应明确疏散距离、个人防护措施、现场洗消程序等,确保事故处理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条款增加: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活动前期风险评估、现场人流控制、紧急疏散预案等。
4.对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国家突发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5.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五、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成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地方层面:各级政府设立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 专项领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设立相应领域的专业应急指挥部。
六、运行机制1. 预警与监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与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
2.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3. 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减轻灾害损失。
4. 恢复重建:在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控制后,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七、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2.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技术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科技含量。
4. 资金保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监督管理1.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案的落实。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体概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或者意料之外的、对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国家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1. 人民至上原则:以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最高价值,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2. 综合施策原则: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综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3.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预测、风险评估、预警预报,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4.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紧急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和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
5. 科学指导原则:依据科学研判和专业知识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应急措施。
6. 协同配合原则: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应对突发事件。
7.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公开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了解和参与度。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1.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调度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机构,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络组等。
2.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按照事件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划分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3. 突发事件应急预警与通报: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报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4.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定相关预案和措施,有序组织和指导各类救援行动。
包括现场救援、物资调度、伤亡人员处理等。
5. 突发事件后续处置: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灾后恢复等后续处置工作。
6.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与应对指导: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对指导,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1. 预案的制定: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威胁,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协调有力。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三、组织管理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指导。
2、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4、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应急运输保障等。
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2.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预防和应急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2.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法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治化水平。
2.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反应、协同应对,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和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素质。
三、组织体系3.1 国务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3 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4.1 预警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4.2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 《省(市、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分类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干旱、雪灾、冰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2. 事故灾难: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工矿商贸等企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3.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等;4.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网络谣言等。
五、应急处置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5. 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六、组织体系1. 成立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2. 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3. 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包括应急抢险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消防队伍等;4.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物资需求。
七、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与监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发生情况;2. 报告与通报: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3. 应急处置: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4. 救援与救治:组织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对受灾人员进行救援和救治;5. 灾后重建: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⑴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地方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3.1预测与预警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3.3.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活动。
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