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更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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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平台(政务版)电子地图更新方案

一、更新要求

1 更新内容

省级基础地理信息主要更新框架数据,内容包括高速、铁路、城区街道、居民地、水系、兴趣点,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开发区及风景区等信息。

2 要求

(1)更新底图

更新底图数据:城区主要采用1:5千及1:1万框架数据,外围采用1:50000框架数据,由中心统一提供。

提交成果数据的分层分类、属性结构、坐标系应与所提供的底图数据保持一致。

(2)更新资料

各单位把现势资料目录报送局基础测绘处,统一协调。

(3)数据采集要求

详细采集要求见下表。

表:数据更新详细要求

(4)精度要求

全省范围更新的数据精度应达到1:50000地形图规范要求;城区范围更新的数据精度应达到1:10000地形图规范要求。

(5)接边及协调关系处理

更新的要素必须与相关要素进行内部接边及协调关系处理(高速及铁路适当放宽),城区外围还需与1:50000底图数据进行接边处理。

(6)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ArcGIS shp(或mdb)格式

(7)成果现势性

数据成果现势性不晚于2009年(个别无新资料区域可适当放宽)

(8)相关文档

提交相关成果检查报告及数据更新说明(以县区为单位)。

三、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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