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更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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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平台(政务版)电子地图更新方案
一、更新要求
1 更新内容
省级基础地理信息主要更新框架数据,内容包括高速、铁路、城区街道、居民地、水系、兴趣点,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开发区及风景区等信息。
2 要求
(1)更新底图
更新底图数据:城区主要采用1:5千及1:1万框架数据,外围采用1:50000框架数据,由中心统一提供。
提交成果数据的分层分类、属性结构、坐标系应与所提供的底图数据保持一致。
(2)更新资料
各单位把现势资料目录报送局基础测绘处,统一协调。
(3)数据采集要求
详细采集要求见下表。
表:数据更新详细要求
(4)精度要求
全省范围更新的数据精度应达到1:50000地形图规范要求;城区范围更新的数据精度应达到1:10000地形图规范要求。
(5)接边及协调关系处理
更新的要素必须与相关要素进行内部接边及协调关系处理(高速及铁路适当放宽),城区外围还需与1:50000底图数据进行接边处理。
(6)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ArcGIS shp(或mdb)格式
(7)成果现势性
数据成果现势性不晚于2009年(个别无新资料区域可适当放宽)
(8)相关文档
提交相关成果检查报告及数据更新说明(以县区为单位)。
三、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