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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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背景、内容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背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具有文化、历史和艺术意义的非有形文化遗产。

它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和节日、知识与实践等。

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和破坏。

为了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内容1.法律架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法律架构的建立。

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责任主体。

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为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指导和依据。

2.名录制度名录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申报、评估和认定,将其列入到国家、地区或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以便更好地保护和传承。

名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和发展。

3.保护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还包括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扶持政策、教育培训、技术保护、传承传播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益和利益。

4.国际合作和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还鼓励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通过合作项目、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运行机制为了更好地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运行机制。

这包括:1.责任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知识问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009年12月16日10:03一、什么是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成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工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二、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答:“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三、什么是自然遗产,(1)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态区; (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四、我国政府哪一年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答:2004年8月,我国政府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全球批准为数不多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哪些内容,答: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特征是什么,答:非物质性特征,生态性特征和“活态”性特征。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方针是什么,答: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生命性原则,整体性原则,人本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措施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措施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措施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增加文化遗产保护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力量的专业程度和素质。

3. 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体系1. 设立专门机构:成立国家级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 加强区域性机构建设:在区域范围内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加强各地对本地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3. 促进公私合作:建立公私合作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恢复工作。

三、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手段1.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损检测技术、三维重建技术等,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和记录。

2. 推广数字化保存:将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存,利用云存储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对文化遗产的长期保存和全面管理。

3. 引进国外技术: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的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平。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培养1. 学校教育:将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培养。

2. 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普及和意识培养。

3. 增强民众参与意识: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大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2.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活动:定期举办国际或地区性的文化遗产保护交流会议、展览和考察活动,加深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交流与合作。

3. 开展技术合作与援助:积极参与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接受其他国家的技术援助和经验分享,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平。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文件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文件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文件
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文件是指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国特色的文化遗
产而制定的文件或法规。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基
本原则、目标、范围和程序,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文
物的经费来源,以及文物的考古发掘、保存、修复等具体措施。

2.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中国已经加入了这个公约,承诺保护、传承和管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这个公约对保护文
件具有重要影响,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申报
与管理等方面。

3.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管理和传承措施,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统、非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经费的保障等。

4. 《国家古建筑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对国家重点保护的
古建筑的保护、活化利用和管理,包括古建筑的登记、保护措施、修
缮和管理责任等。

5.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指导纲要》:该指导纲要
明确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指导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以及相
关的措施。

这些文件和法规为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保护了中国特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保护世界遗产的法律法规

保护世界遗产的法律法规

保护世界遗产的法律法规什么是世界遗产?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四类。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的影响;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的地方;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这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

)。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给自然遗产的定义是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中国文物保护法 知识点

中国文物保护法 知识点

中国文物保护法知识点中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专门规定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部法律,它于1982年5月出台,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法律依据。

该法是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统,推动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从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及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名词解释:文物保护法对文物、考古发掘、文物出境入境、文物保护单位等术语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概念界定。

2.文物权利: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公民对文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公民可以参与文物保护的主体地位。

3.文物的分类与保护:文物保护法将文物分为国家一级文物、省级文物和市级文物,并对它们的保护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

4.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与管理: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条件、权限和管理进行了规定,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5.文物的移交及赔偿: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的移交程序和赔偿方式,保护了文物的合法权益。

6.非法损毁文物的追究: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对于非法损毁文物的追究责任,加大了对非法文物破坏行为的打击。

二、相关政策及效果1.考古发掘管理制度的建立:文物保护法确立了我国考古发掘管理制度,保护了考古遗址和文物资源。

通过推行科学的考古发掘,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

2.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文物保护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促进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发展,提高了文物保护水平。

3.文物出境入境管理: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出境入境的管理措施,有效防止了文物的非法流失和走私。

4.文物保护科研的推进:文物保护法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科研工作,提升了科技对于文物保护的应用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文物保护法落地不力:文物保护法长期以来在落实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可能是由于法律宣传和教育不到位所致。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文物保护法的认知度。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完整和传承。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这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它明确了文物的范围、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例如,该法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分类,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对于文物的考古发掘、馆藏文物的保护、民间收藏文物的流通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规范。

在不可移动文物方面,法律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制度。

对于这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区域,要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

此外,对于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比如,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可能损害文物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同样受到重视。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国有文物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民间收藏的文物,法律也规范了其取得方式和流通秩序,以防止非法交易和流失。

同时,对于文物的出入境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以保护我国的文物资源不被非法外流。

除了《文物保护法》,还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在文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它对《文物保护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得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则明确了文物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涉及文物犯罪方面,我国刑法也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规章,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规定。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的载体,是传承文明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保护好国家的文物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进行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对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文物保护事业。

一、文物保护法1.文物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文物保护法是我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颁布的法律,它的制定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密切相关。

文物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对于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有助于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力度,有效保护文物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

2.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文物的定义与范围: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的定义,包括实物文物和非物质文物。

同时,法律规定了文物保护的范围和标准,以便对文物进行科学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2)文物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原则,包括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社会共同参与等。

这些原则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依据。

(3)文物保护的责任: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文物保护责任,明确了各方在文物保护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4)文物保护的措施:文物保护法从文物的调查与普查、保护规划、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对文物保护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对文物保护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便更好地实施文物保护工作。

1.文物保护范围的扩大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文物保护的范围,明确了除了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外,还应保护地方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重要的文物遗址和遗迹。

2.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文物的修缮、保护措施、利用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规范和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文物保护利用的规定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文物利用进行了规范,提倡科学合理的文物利用方式,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2.11.19•【文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令第十一号•【施行日期】1982.11.1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十一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鉴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文物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文物较多的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可以设立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文物的义务。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历史文化的日益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文物作为历史留下的瑰宝,承载着民族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修复文物,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本文将就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关于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文物保护的法律规定《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章明确了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等级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文物分为国家级文物、省级文物和市县级文物三个等级。

国家级文物是对我国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极高的文物进行的保护,保护措施包括采取合理的包装、运输和展示方式,严禁挖掘、遗弃、破坏,以及出境等。

与之相应,省级文物和市县级文物享有不同级别的保护,并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和修复方案。

二、文物修复的法律规定修复是文物保护的一个重要环节,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文物的修复工作也做了规定。

修复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文物的保存状态,使其可以更好地展示其历史与艺术价值。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修复需要经过相应的鉴定和批准程序,即修复方案的编制、专家鉴定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

修复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规范,不可任意改变文物的原有面貌和结构。

同时,修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修复伦理和技术标准。

三、文物保护与修复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下面将对某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以某城市的一座古建筑为例,该建筑年代久远,存在一定的腐蚀和破损现象。

在对该建筑进行修复时,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明确修复的目标和方法。

修复方案需要经过专家鉴定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修复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的历史价值和原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原有的结构和面貌。

修复完成后,需要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修复符合法律规定和文物保护的目标。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机构和制度。

中国的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管理体制也相应地分为两个部分: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
1.文物保护法: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该法规规
定了文物范围、保护原则、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等。

2.博物馆体系:中国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博物馆体系,包括国家级博物馆、省
级博物馆和市级博物馆等。

这些博物馆负责收藏和管理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文物。

3.考古研究所:中国政府成立了若干考古研究所,负责研究和发掘古代遗址
和墓葬等。

这些研究所不仅保存了大量的文物资料,还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

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为了打击文物盗卖和走私等活动,中国政府组建
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监管文物的市场交易和流通。

5.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
6.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重要法律文件。

此外,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7.传承人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力量,他们肩负
着传承和发展非遗文化的重任。

政府通过建立传承人制度,为传承人提供经费支持、培训机会等,鼓励他们积极传承非遗文化。

8.保护名录:为了保护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将那些具有重要价值和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名录中进行重点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规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规,以确保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层面,分别介绍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措施。

一、国内1. 文化遗产保护法:该法规于20xx年颁布,旨在保护和管理我国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资源。

该法规规定了文化遗产的分类、保护、管理、利用和传承等方面的内容,强调了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确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2. 文物保护法:该法规于20xx年修订,主要针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

该法规明确了文物的定义和分类,并对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加强了对非法文物交易和盗掘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古建筑保护法:该法规于20xx年颁布,主要针对我国丰富的古建筑资源进行了保护。

该法规规定了古建筑的分类、保护、修缮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强调了古建筑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得到妥善保护和传承。

二、国际1. 世界遗产公约:该公约于20xx年通过,旨在保护全球重要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该公约规定了世界遗产的选择、保护、管理和传承等方面的原则和标准,明确了世界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鼓励各国间的合作与交流。

2. 文化遗产条约:该条约于20xx年通过,涵盖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和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该条约强调了各国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倡导平等、尊重和互助的原则,促进了国际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 文物保护与修复宣言:该宣言于20xx年发布,主要关注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宣言强调了修复文物时需要考虑文物本身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尊重文物的原貌和特色,避免人为改动和损坏。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文化遗产保护在国内外都得到了法规的明确和规范。

但是,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行动不够重视,导致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宣传和培训,并加强各级政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护传统文化的国际法律框架是什么

保护传统文化的国际法律框架是什么

保护传统文化的国际法律框架是什么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传统文化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威胁。

为了保护世界各地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框架。

这些法律框架旨在确保传统文化得到尊重、传承和发展,以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这一公约于2003 年通过,是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

公约强调了各缔约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这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保护机构、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等。

通过这一公约,国际社会形成了一个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作机制。

另一个重要的国际法律框架是《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该公约于 2005 年通过,旨在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和保护。

它强调了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认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本国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同时尊重其他国家的文化多样性。

这包括在文化政策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交流等方面采取积极行动。

在知识产权领域,也有相关的国际法律框架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例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协定)中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规定,对于一些与传统文化相关的产品,如特定地区的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等,可以通过地理标志的保护来确保其独特性和传统价值。

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文化,如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保护制度。

国际法律框架在保护传统文化方面还涉及到国际人权法的相关内容。

人权法强调每个人都有权利参与文化生活、享受文化成果、表达自己的文化身份。

这为保护传统文化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支持,因为传统文化是人们表达文化身份和参与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文物是一个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的瑰宝。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这些珍贵的文物,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本文将介绍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并探讨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一、法律法规的意义法律法规是文物保护的基石,它们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等,使文物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法律法规也可以明确文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文物利益的不可侵犯,防止文物被侵害和私自流失。

二、文物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文物的性质和国家的具体情况,文物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文物保护法、文物检索法、文物进出境法、文物出版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文物的保护作了规定,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1. 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法还对文物的修复和整理等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文物检索法文物检索法是为了防止文物被盗窃和流失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购买、拍卖和交易等行为,对文物的流通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文物检索法还对那些非法持有文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保护了文物的合法权益。

3. 文物进出境法文物进出境法是针对文物的跨国流通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进出境手续和程序,限制了文物的非法流失和外流。

文物进出境法还对携带文物旅客的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确保文物能够安全地进出境。

4. 文物出版法文物出版法是为了保护文物相关知识与信息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出版物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保护了文物出版物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文物出版法还规定了文物出版物的发行和销售行为,促进了文物研究与传播的发展。

三、文物保护政策的意义除了法律法规,各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政策,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的宝贵财富,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承。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文化遗产面临着被破坏和消失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探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并分析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

首先,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例如,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保护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其次,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是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

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例如,法国制定了《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和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政策支持。

这些政策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推动了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它们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明确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和原则,规范文化遗产的保护行为,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其次,它们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经济保障。

通过制定政策,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经济支持,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例如,各国都设立了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用于支持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这些基金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经济保障,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然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到位。

虽然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到位。

2024中华文物保护法

2024中华文物保护法

2024中华文物保护法2024中华文物保护法旨在加强对中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维护中华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法规定了文物的分类、鉴定、保护措施及责任,以确保中华文物得到恰当的保护和传承。

以下将对《中华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文物的分类和管理根据其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将文物分为国家一级文物、国家二级文物、市级文物和其他文物。

国家一级文物和国家二级文物由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市级文物由地方政府管理,其他文物由文物所有人自行管理。

所有文物均需在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

二、文物的鉴定和评估对文物的鉴定需由具有文物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将作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依据。

鉴定结果应当经文物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并在相关文献中进行记录。

对于重要文物,建议每隔一定时间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不受损害。

三、文物的保护措施为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应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

包括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设置专门的保护人员;对文物进行定期检测和修复,确保其长期保存;建立文物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防止文物遭受损害。

四、文物的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对文物进行移动、损坏、出售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严重破坏文物或故意盗窃文物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文物的传承和推广为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应积极开展文物展览、文化遗产认定等活动,推动中华文物的传统技艺得到传承。

同时,鼓励文物的研究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中华文化的魅力。

六、文物管理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作为文物管理单位或个人,要履行文物保护的责任,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和保护。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个人,则需遵守文物管理法规,不得私自擅动文物,做到文物保护与自身利益的平衡。

综上所述,2024中华文物保护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中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和传承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而颁布的法律和规定。

该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传承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艺术品、文物、民间传统等。

根据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国家将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传承和利用。

法律规定了文化遗产实施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的程序和标准。

该法律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损坏、盗窃、非法买卖、私自转移文化遗产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行为。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还倡导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强调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该法律规定了各种机构和组织可以向政府申请支持和扶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措施。

总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旨在加强对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鼓励公众参与,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措施和政府职责。

文物保护法全文

文物保护法全文

文物保护法全文摘要:一、文物保护法的背景与重要性二、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三、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与成效四、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五、应对策略与建议正文:文物保护法是我国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防止文化遗产流失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自实施以来,文物保护法在保护文化遗产、规范文物市场秩序、提高国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文物保护法的背景与重要性文物保护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历史文化遗产认识的加深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该法律旨在保护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国民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意识,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文物保护法包括总则、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市场、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个方面。

主要规定了文物的定义、分类、保护原则、保护措施、管理体制、文物利用等内容。

三、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与成效文物保护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许多文物古迹得到了及时修缮和保护。

同时,民间收藏文物和文物市场的管理也逐渐规范,文物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文物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文物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等。

五、应对策略与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应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加大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和支持民间文物收藏,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总之,文物保护法对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是指为保护和传承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的目标是保护和传承人类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各个领域的遗产,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包括有形文化遗产(如建筑、城市、遗址、古代艺术品、手工艺品等)、无形文化遗产(如口述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等)和自然文化遗产(如自然景观、生态系统等)。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制度:各国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护机制。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等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2. 管理机构:各国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组织,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监督和传承工作。

例如,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管理局等。

3.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目标和措施,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4. 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开展各种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包括文物修复、遗址保护、修缮与维护工作、文化遗产数字化等。

5. 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
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6. 国际合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

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于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好文化遗产是保护人类自身文明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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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作者:杨志军
中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地上、地下和领水内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

现已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万处,各级国有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约1200万件。

为了保护这些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和探索,基本上建立起一套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

我想从三个方面概述一下这套法律体系的大致轮廓:
一、根据各级立法机关、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分层次立法
首先是法律,包括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国际公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公布施行或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2年公布施行并于去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就是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制订的。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签署了保护世界遗产的全部国际公约。

它们是:《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5年11月)、《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务院1989年9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国务院1997年3月)、《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国务院2000年)
其次呈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和国家级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

如:《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89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1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2003~5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31日)。

第三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审议、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都已制定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

目前,正在依据2002年文物法加紧重新修订。

第四是行政规章,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位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之下的具有—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档。

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较详细具体,更加便于执行操作。

如:《田野考古丁作规程(试行)》(文化部1984年5月10日),《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
月19日)、《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1987年2月3日)、《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2003年3月17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2003年6月11日)、《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化部1989年2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开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1992年12月14日)、《北京市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1989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10月)。

这里,我要提一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它是中国国家文物局、美国盖蒂研究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三方专家,自1997年始,历经三年辛勤努力的智慧的结晶。

它总结了中国文物保护取得的成功经验,借鉴了《巴拉宪章》等国际文物保护的先进理念和作法,已经成为指导中国文物保护的行、业规则。

它虽然问世不久,但在国际文物保护领域内却引起了十分强烈地反响。

它所具备的里程碑意义的作用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益凸显。

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主要特点
此次修订的背景是,1982年《文物法》颁布以来的20年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日益深入人心,国民经济超常规速度的持续发展,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得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面临着极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以1998年以来为例,这些挑战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1、基本建设项日激增。

一些计划部门、建设单位不经文物部门同意,擅自批准项目、开工建设,致使许多文物,特别是地下不可移动文物,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

考古学家疲于奔命,进行抢救性发掘,同挖土机争夺文物的情景绝非耸人听闻。

法入违法的现象相当严重。

2、城乡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加速。

中国的许多城市都有儿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

由于对城市现代化的片而认识,以为高楼大厦、马路宽阔就是现代化。

于是,一些城市拆掉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格的建筑物甚至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代之以崭新的现代建筑。

3、旅游业蓬勃发展,空前兴旺。

为了发展旅游业,一些地方把文物看成摇钱树。

文物景点超负荷接待游客。

对文物进行所谓保护性修复,改变文物原状或修葺一新。

有的文物景点交给旅游公司经营,—味追求经济效益的结果导致文物遭受损伤的现象时有发生。

4、文物流通市场异常活跃。

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如雨后春笋,暗箱操作,超范围经营,甚至买卖出土文物。

5、文物收藏热持续升温。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藏文物的越来越多,文物来源渠道不一。

6、盗掘、盗窃、倒买倒卖以及走私活动猖獗、屡禁不止。

国家经济需要发展,城巾设施需要改善,人民生活需要提高,但是不能以牺牲物质文化遗产为代价,虽然这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转型期间难以完全避免的。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进一步处
理好生产建设、城市发展、旅游、人民生产生活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并在法律框架内加以调整、限定和规范的课题就摆到了面前。

这就是新修订的《文物法》出台的背景。

新修订的《文物法》由原来的八章三十三条扩展到八十条,内容丰富、具体,不但具有很强的针对件,而且还有一定的前瞻性。

新修订的《文物法》中有关不可移动文物的一些内容我认为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上作方针由政策上升到法律;其二、吸收了“五纳入”的内容,明确规定保护本辖区内文物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要求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不得损害文物;其三、明晰文物的所有权性质。

国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文物,均受法律保护;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的改变而改变,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其四、强化文物保护的各项管理措施。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要予以登记并公布,制定保护措施;已经全部损毁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得在原址重建;核定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编制专门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五、完善法律责任规定,强化文物行政执法权力。

明确界定违反文物法的具体行为;赋予文物行政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力,有权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经济、行政处罚。

三、同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机衔接和相互配套,建立法律支撑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护文化遗产是国家、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义务。

从立法角度看,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完备,除了《文物法》,还相继出台了与之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土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时,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定为走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城市新区开发“应当避开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古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的自然资源和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专门列了一节“妨害文物管理罪”,对违犯文物法的行为制订了明朗的量刑柄;准,按情节轻重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不折不扣地落实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近些年来,法人违法的事件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面貌和人们的居住条件,政府一时又拿不出钱来,因此,房地产开发往往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

在许多工程领域,一些所谓省长、市长项目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的事例屡见不鲜,等等。

这些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有法不依、执法艰难的被动局面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摆脱。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任重而道远,我们应坚定不移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文物保护事业。

(2003年10月3日《中国文物报》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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