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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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公共财产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第53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
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
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
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
湖北省枝江县董市镇桂花农业银行分社有两位年轻的营业员,一位叫潘星兰,一位叫杨大兰。
1989年12月25日清晨,她们正在银行金库值班,突然听到一阵响动。
两个蒙面歹徒,把4把匕首架在她俩脖子上,逼她们交出钥匙。
潘星兰勇敢地与歹徒搏斗,身上被歹徒捅了11刀,左耳也被割下,疼得她昏了过去。
杨大兰趁另一个歹徒不注意,把歹徒推倒在地,大声呼救,被歹徒连砍数刀,壮烈牺牲。
潘星兰苏醒过来,发现银行的钱被盗,强忍剧痛,爬到外面报警。
公安人员立即出动,不到48个小时,就抓住了那两个歹徒,追回了被盗的钱。
潘星兰、杨大兰为保护国家财产,不畏强暴,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是我们时代的英雄。
在我国少年儿童中,也有这样的优秀代表。
很多少年朋友都听说过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
那是发生在1964年2月9日的事,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新宝力格,有一对小姐妹,姐姐叫龙梅,11岁,妹妹妹叫玉荣,9岁。
那天,她们帮助爸爸去放羊。
没想到,刚走出不远,就遇到了暴风雪。
羊群被风雪吹得四处奔跑,这可急坏了姐妹俩。
羊群是公社的财产,决不能丢失一只!她们紧紧地追赶着羊群。
风越刮越猛,雪越下越大,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37摄氏度。
龙梅玉荣寸步不离羊群,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她们奔跑了70多里地,一直跑到白云鄂博火车站附近,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
当时,她们身上的雪全冻成冰,成了冰人。
玉荣下半条腿被冻成了黑色。
经过医生两个多小时的抢救,龙梅、玉荣才苏醒过来。
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事迹,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她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保护国家财产的高尚行为,至今仍被人们传颂。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也一定会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
这种想法是非常可贵的,但是,我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的机会毕竟是极少的。
而且,只有在平时养成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关键时刻才会挺身而出。
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
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
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关于爱护班级公共财产的倡议书
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17:48
亲爱的同学们:
优美宁静的校园、宽敞明亮的教室、整洁干净的宿舍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我们每天都享受着校园生活的快乐,而这最惬意的享受,却因为个别人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从我们的指缝间悄无声息地溜走。
洁白的墙壁、平整的桌面因遭到涂画而不堪入目;崭新的桌椅因惨遭破坏而过早地退出舞台;门窗玻璃因支离破碎而难挡风雨……
同学们,美好的东西需要大家的呵护,爱护公共财物是一个人高尚道德之所在,是一个人美好心灵的写照;爱护公共财物是集体生活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的需要。
教室里的一切公共设施、公共财物,都是为全体师生服务的。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大家都不爱护教室的公共财物,任由教室的公共设施被人破坏,惨遭损失,那么,我们的教室将会是什么样子?那将会对每个同学的生活、学习带来多少不便和负面影响?我们相信,没有哪一位同学希望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因此,我们特向学子们发出如下倡议:要爱护班级的公共财物,勇于同破坏班级公共设施和财物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做到:
1、不随意使用、破坏班级的一切教学设施
2、不随意涂画、损坏课桌椅,不在班级内乱涂画、乱粘贴。
3、不随意破坏教室的门窗、护栏及其他设施。
4、珍惜校园资源,离开教室随手关闭电源。
同学们,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身为越秀学子,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爱护我们的校园,爱护我们的班级,不仅不能破坏学校、班级的公共财物,而且要坚
决制止一切破坏公物的不良行为,爱护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敢于向一切破坏行为作斗争。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共建和谐校园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爱护公共财产
教学目标:
1. 认知方面:使学生知道爱护公共财产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知道公共财产是国家或集
体的财产,是劳动果实;爱护公物是爱祖国,爱集体的表现,是尊重劳动者的表现.。
2.行为方面:要求学生对公共财产要自觉爱护。
教学过程
(一)故事导入,启发谈话
1. 阅读<<七十五套课桌椅>>的故事。
2.讨论:为什么吉林浑江路小学的课桌椅,使用了30年还完好无损呢?
3.小结 :同学们都能自觉爱护课桌椅,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
(二)学习课文
1.什么是公共财产?为什么要爱护公共财产?
2.阅读课文第1.2节,读后讨论
3.板书:社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4.阅读课文第3—7节
5. 讨论
(1).卫华是怎样保护主机箱的?
(2).卫华的行为归国家带来什么好处?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
(3).什么原因促使卫华舍身保护主机?
(4).草原英雄小姐妹和向秀丽又分别是怎样自觉保护公共财产?
6.小结: 像草原英雄小姐妹,向秀丽这样的人举不胜数,他们都能把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当作
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
7. 我们怎样向这些先进人物学习?
(三)讨论辨析,深化理解
1.讨论下列同学的做法对不对?
(1) 春游时,小明攀折公园里的花枝,小红上前制止
(2) 电影院里,小军用脚乱踢坐椅,小芳主动将歪斜的椅子扶正,小军却说:”这又不是我们
学校的椅子”。
(3)教室里,小刚将引水机撞倒在一边,无人过问.可当看到老师进入教室时,小兰赶快跑上
前去扶正引水机。
3. 完成课后练习”辩一辩”,讨论几位同学的做法对不对?
(四)联系实际,指导思想
(五)总结课文,课外延伸
讨论:学习了本课,你有什么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