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中的女人
中国古代社会的性别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的性别关系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性别关系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在这个社会中,男女是被严格区分的两个社会群体,不能够直接交流。
古代社会的性别关系非常复杂,包括家庭、婚姻、生育、教育、劳动、文化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逐一探讨古代社会的性别关系。
一、家庭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家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家庭中,男女的角色分工非常明显,男人主要负责外出劳动、养家糊口;而女人则主要负责家务劳动、照顾家庭成员。
这种男女角色分工的划分,意味着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非常不同。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家庭中的妇女是受束缚最深的社会群体之一。
妇女在家庭中主要以子女的生育和家务劳动为主,不能够像男性一样参与到社会劳动中。
因此,妇女在古代家庭中的地位非常低下,受到男性的支配和控制。
二、婚姻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婚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制度。
在婚姻制度中,男女的差别非常明显,女性更多地是被看做是男性的财产与劳动力,而不是作为自己独立的人来看待。
古代中国社会的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
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非常被动,她们的婚姻对象往往是由父母或其他长辈安排的,而不是由她们自己选择的。
在婚姻中,女性的地位往往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需要服从于丈夫的意愿,并且不能够离婚。
同时,女性在婚姻中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和子女教育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
三、生育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生育是妇女的天职。
男性在生育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而妇女则必须履行生育的职责。
这种性别分工,导致了妇女在生育方面的负担非常沉重。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很多妇女因为生育过多而导致身体虚弱,甚至早逝。
另外,生育的大多数责任都落在妇女身上,因此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就更加低下了。
一般情况下,男性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是养家糊口和外出劳动,而女性则扮演着照顾家庭和子女的重要角色。
由于男女角色分工的差异,女性在家庭中往往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古代陪嫁媵妾制是怎么回事 从芈姝陪嫁媵妾说起
古代陪嫁媵妾制是怎么回事从芈姝陪嫁媵妾说起古代陪嫁媵妾制是怎么回事从芈姝陪嫁媵妾说起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从后来成为秦国王太后的情节看,电视剧女主角芈月的原型是历史上著名的“芈八子”,据说也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太后”称号的女人。
“芈八子”,在历史上有著名的两条记载,相当有趣。
电视剧以她为原型,当然很有看点。
她的两个著名故事,一则是,她在朝廷上争论国家大政的时候,举的例子是她和已经去世的前国王交欢的时候,大王把一条腿压在她身上,她就受不了,而大王把整个身材压在她身上,她反而很受用。
另一则是,她宠爱一个叫做魏丑夫的人,她要求她死后由魏丑夫殉葬。
不必以后的电视剧有没有这样的情节。
电视剧中说楚国的公主芈月,是作为她姐姐的媵侍来到秦国,成为秦王的妃子,也就是妾。
电视剧多次说到媵,媵侍和媵妾,那么,这里赶时髦凑热闹也说说这个媵制或者媵妾制。
“媵”,是一个生僻字,现在很难见到,只有在涉及周朝历史文化婚姻外交的时候会遇到,它的读音同“硬”,据说是古代中国的一项婚姻习俗,盛行于周代,鼎盛于春秋时期,但芈八子所在的战国中后期已经不存在这样的习俗或制度了。
那么,“媵”是一种怎样的制度呢?保存到现在的先秦典籍如《春秋》《左传》等对于媵制有记录,但资料并不丰富。
现在流行的观点,其实是汉朝的儒家们提出的。
按照汉儒们的说法,古代贵族女子出嫁的时候,还要以自己的侄女或妹妹做陪嫁,一同嫁到婆家去。
这样,陪嫁的侄女或妹妹,就叫做“媵”,她的地位属于妾,低于正妻,生下的孩子也是庶出,与嫡出的地位大不相同。
据说,当年的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大女儿娥皇是舜的正妻,而二女儿女英则是媵。
按照这种说法,在远古的尧舜时代,就有媵妾制了。
《左传》中有一些妹妹跟着姐姐嫁给同一丈夫的事例,因此有人认为这就是当时的媵妾制。
有人统计过,《左传》所记妹妹从媵的记载有四十起,而姪女从媵的有三例。
按照汉儒的说法,媵妾制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
一个特点是,诸侯嫁女,同姓的两个诸侯也要派女儿陪嫁,即“从媵”。
刘备老婆_精品文档
刘备老婆刘备,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国时期的人物之一,被誉为仁德之君。
他的妻子关羽和张飞都有着相当高的声望。
然而,除了这两位著名的义兄弟外,刘备还有另一位重要的女性伴侣,她就是刘备的妻子。
刘备的妻子名叫孙尚香,她是孙权的妹妹。
孙尚香与刘备的婚姻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联姻,这对于刘备而言极为重要。
他通过与孙尚香的结合,加强了与孙权的关系,并巩固了自己在在东吴地区的地位。
孙尚香出生于吴国的宫廷,她从小就接受了严格的教育和熏陶。
尽管孙尚香不同于其他吴国公主,她没有像她的兄弟一样参与政治事务,但她的高贵出身和才情使得她成为了刘备心目中的女神。
据历史记载,关于孙尚香的家庭背景和生平非常有限。
我们只知道她是孙权的妹妹,但并没有太多关于她的详细信息。
然而,尽管如此,她在刘备的人生中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刘备和孙尚香的婚姻被视为刘备政治联姻的一部分。
这个联姻不仅加强了刘备与吴国的关系,还为他在战乱中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后方。
刘备的婚姻不仅仅是个人的喜好,更多的是出于对婚姻的政治考量。
这种政治婚姻在古代中国历史上很常见,是一种巩固势力和地位的手段。
尽管刘备和孙尚香的婚姻起初是出于政治目的,但据历史记载,他们的婚姻却是幸福的。
孙尚香被描述为一个聪明,美丽,善良的女人,而刘备则视她为自己的挚爱。
他们的婚姻被认为是一段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关系,而不仅仅是一个政治联姻。
然而,尽管刘备和孙尚香的婚姻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刘备的地位,但他们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
刘备在攻打东吴时病逝,结束了他们的婚姻以及他的一生。
孙尚香在刘备去世后,返回了吴国,继续过着她的生活。
尽管她再婚,并在吴国宫廷中建立自己的地位,但她一直忠于刘备的记忆,直到她去世。
刘备和孙尚香的婚姻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联姻。
虽然这段婚姻帮助刘备巩固了他的地位,但刘备和孙尚香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
他们之间的婚姻是在政治和情感之间取得平衡的一个例子,而不仅仅是对权力和地位的追逐。
中国古代的婚姻及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的婚姻及婚姻制度首先,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婚”,另一种是“买卖婚”。
在“合婚”中,婚姻是由双方家庭协商决定的,一般以父母或其他亲属代表双方进行。
而在“买卖婚”中,婚姻是通过物质的交换来达成的,一般是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一定的财货来交换女方的婚配权利。
其次,古代中国的婚姻参与者主要有三个角色,即男方、女方和父母。
男方在婚姻中扮演着主导角色,他们有权选择妻子,并且负责家庭的经济和生活。
女方在婚姻中地位相对较低,以从属地位存在,需要服从丈夫和夫家的安排和管理。
父母则扮演着重要的媒人和协商者的角色,他们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对象,并且负责婚礼的筹备和进行。
古代中国的婚姻制约条件也比较严格,主要包括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和家族关系。
首先是经济条件,在古代社会中,男方需要有一定的财产和经济基础,才能够承担婚姻的责任和家庭的生活。
再者是社会地位,男方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地位,以便提升自己和家族的社会地位。
最后是家族关系,古代中国非常注重家族的血统传承,所以婚姻关系必须符合家族的利益,以维护家族的血脉传承。
古代中国的婚姻仪式也是非常注重的,以及具有丰富独特的传统习俗。
婚姻仪式一般包括聘礼、过礼和婚礼三个阶段。
聘礼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的礼品,表示对女方的负责和尊重。
过礼是女方正式离开家庭并进入男方家庭的仪式,通常需要进行一系列祭祀和宴请。
婚礼则是男方和女方正式成婚的仪式,有时候还需要进行一些象征意义的仪式,如敬茶等,以表示双方的互相尊重和责任关系。
总之,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严格的体系,其通过家庭的安排和协商来保证婚姻的稳定和家族的延续。
尽管在古代婚姻中男方的地位相对较高,女方的地位相对较低,但是婚姻制度也承载着社会和家族的观念和意义,尊重和维护着传统的家族价值观。
古代对妻子的雅称
古代对妻子的雅称古代中国的习俗和传统一直在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演变,而其中的妻子也有着很多不同的称谓。
古代中国的称呼妻子的词语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这些称谓凝固了古人对妇女的观念,也折射出他们对妻子的尊重之情。
其中最常用的称谓就是夫人(fū ré)。
古代中国社会以男尊女卑为主,夫人既是夫婿的称谓,也是妻子的尊称。
它象征着夫妻双方彼此尊重,婚姻双方能够和睦相处。
在古代中国,夫人是家庭的领导者,大多数家庭中,女强人贵族有着丰富的权利和礼遇。
其次是贤妻(xiá qī)这个称谓。
这个词语有着古代人对妻子的高度尊敬之意,表达了丈夫尊重妻子的爱意,也强调了妻子应该担负家庭责任,忠心耿耿,节俭朴实,深得丈夫的赞许。
此外,还有“贤母”(xiá mǔ)一词,它更多地描绘出妻子作为母亲的角色,表达了古人对子女的爱护和对家庭的尊重之意。
贤母们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她们以自身模范,指导子女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子女在未来的成长过程中能谨言慎行,树立良好的品行。
另外,古人还把妻子叫做“梅花”(méi huā),因为梅花本身是十分坚韧的,能在严冬中依然绽放,代表着妻子的忠贞坚韧,也象征着古人对妻子的倚重之情。
还有许多古人称谓妻子的词语,比如“玉帛”(yù bó)、“芳草”(fāng cǎo)、“春叶”(chūn yè)等,它们蕴含着古人对妻子的美好刻画,也凝聚着古人对妻子的赞誉。
诚如古人所说:“百室生活宜尔家,妻贤夫睿智能扬名”,只有在家庭中共同携手,才能够应对外界错综复杂的变化,才能够更加强大,实现自身的理想。
在古代中国,妻子的地位是很重要的,由于她们的存在,家庭得以繁衍昌盛。
如今,让我们继续怀着爱心和敬意,珍惜妻子,给予她们当之无愧的尊重。
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概述
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概述首先,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具有强烈的血缘意识和封建礼教观念。
在封建社会中,世族之间的婚姻关系不仅是家庭利益的考虑,更是涉及到两个家族、两个势力的关系。
因此,婚姻往往被看作是朝廷政策的一部分,君主会通过政治联姻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贵族们通常掌握着统治权利,他们通过亲戚间的婚姻来维护家族利益,同时也会利用这种关系来建立和拓展他们的权势。
其次,古代中国的婚姻往往遵循严格的礼仪程序。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仪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婚姻也不例外,整个婚礼流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步骤。
婚礼通常从纳彩开始,即男方向女方或女方家族送上彩礼作为表示。
接着是过堂、过门、启发和拜堂等环节,最后是合卺和拜天地。
整个婚礼充斥着许多细致入微的礼仪,旨在彰显双方家族的地位和尊严。
同时,婚礼中还有着许多象征意义的习俗,如喜酒、喜糖、送嫁妆等,这些都是希望新婚夫妇能够幸福美满。
另外,婚姻在古代中国的家族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对于中国古代的男性来说,继承家族血脉,传承家族产业是他们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之一、因此,在选择伴侣时,贵族们往往更加重视对方的家庭和社会地位,而不仅仅是个人的美貌或个性。
有时候,父母甚至可以代替子女做出婚姻决策,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对方的家世、品德等,并交换相关信息,以确保该联姻符合双方的利益和追求。
此外,在婚姻制度中女性常常承担着较弱的地位。
古代中国的社会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女性的地位通常被限制在家庭和家族之内。
女性常常被看做是子孙后代的重要媒介,她们负责传宗接代。
而对于女性本身来说,除了尽忠职守,孝顺丈夫和家族外,她们的社会角色也相对较小。
总体而言,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封建礼教和家族观念的影响,个人的意愿和选择受到了局限。
婚姻往往不仅仅是一段个人感情的维系,更是多方利益的论衡。
不过,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婚姻制度不仅带来了种种的阻碍,也促进了中国古代社会传承和进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和文化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古代历史上的三妻四妾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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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得如此,其实,三妻四妾还是有一定来历的。
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三妻四妾,指的是古代妻妾众多的意思。
虽然说得如此,其实,三妻四妾还是有一定来历的。
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
按照古代礼法,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
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欢乐和传宗接代。
这种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会的一种婚姻制度。
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
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失节。
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
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
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
而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
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床帷,带进了枕边,也带进了亲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
这实在是对古代人性论莫大的嘲讽,更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妻妾制度提出了异议。
《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生活常识分享。
才子配才女中国古代十大知音夫妻
才子配才女中国古代十大知音夫妻戏里戏外都说才子配佳人,所谓才子是指有才气的男人;佳人指容貌美丽的女子。
才子佳人泛指有才貌的青年男女。
而能达到“才子配佳人”的婚姻状况是令人称道的。
古人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有德行的女子是更加理想的相夫教子的人选。
而才女在古代中国本就是一个很小很小的群体,大多数女子是不识字,不读书的。
当然也有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这在整个社会来看,数量就太小了。
加上除了书香门第出身的女性,大部分才女是从事特种职业的,这又和中国传统的伦理观相悖,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才子配才女”一说。
而“才子配佳人”的说话,其实体现的是中国人传统的对爱情,家庭和伦理观念。
有人说,人间烟火,柴米油盐,才子配佳人绝对是一种美丽的错误,结果不是才子毁了佳人,就是佳人误了才子。
才子与佳人,可以互相欣赏,但绝对不能相依,否则注定要以悲剧告终。
既然才子与佳人的配对还不是最合拍的,那么我们下陎不防再来看看才子配才女的配对又是怎样的一个情形。
1 李清照和赵明诚李清照,宋代杰出词人,济南人,自号易安居士。
赵明诚,字德甫,金石学家。
李清照和赵明诚是古代难得的一对门当户对而又才华横溢的、最为人津津乐道和称扬的一对知己爱侣。
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是有名的学者,母亲为状元王拱辰之女,亦善诗文。
在家庭影响之下,据说,李清照在闺阁之中,就名动京城,引得太学生赵明诚为她大做相思之梦。
据《琅娘记》卷中引《外传》,赵明诚小时,一日做梦,在梦中朗诵一首诗,醒来只记得三句话:“言与司合,安上已脱,芝芙草拔。
”百思不得其解,就向父亲讨教。
他的父亲听了哈哈大笑:“吾儿要得一能文词妇也。
”明诚大惑不解。
他父亲说:“…言与司合‟,是…词‟字,安上已脱,是…女‟字,…芝芙草拔是…之夫‟二字。
合起来就是…词女之夫‟。
”虽说是传说,但也表明李清照在当时的名气之大,赵家父子对这位女词人的倾慕之情。
再以两家的身份背景以及两人的才学与容貌,成婚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古代民间妻妾故事
古代民间妻妾故事
古代民间妻妾故事是中国文化中的一部分,它们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复杂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关系。
这些故事通常涉及妻妾之间的情感纠葛、权力斗争和家族纷争。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古代民间妻妾故事:
西施与范蠡:西施是春秋时期越国的美女,她与范蠡相爱并结为夫妻。
然而,范蠡为了国家利益,将西施献给了吴王夫差,最终导致了越国的覆灭。
王昭君与董卓:王昭君是汉朝时期的美女,她被迫嫁给了董卓。
然而,董卓对她不闻不问,最终导致了王昭君的悲惨命运。
杨贵妃与唐明皇:杨贵妃是唐朝时期的美女,她与唐明皇相爱并成为皇后。
然而,她的美貌和影响力引起了其他宫廷人的嫉妒,最终导致了她的悲剧结局。
这些故事中的妻妾们常常陷入情感纠葛、权力斗争和家族纷争中,揭示了古代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和权力的局限。
虽然这些故事有一定的文学性和戏剧性,但我们也要意识到它们是古代社会的产物,不应将其作为现代社会的行为准则。
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尊重和自由选择,婚姻关系也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概述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制,也称作“单偶婚”或“个体婚”,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与之相对的是“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实行的是一妻多妾制度,但绝大多数平民均为一夫一妻制。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
但因为各种历史原因,一些少数民族仍然实行一夫多妻甚至一妻多夫等制度,直到1950年5月1日婚姻法的颁行,我国才真正彻底确立一夫一妻制,这一制度在1980年婚姻法及本次民法典编纂中得到进一步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古代的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妻妾成群,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仍然有两位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专一的皇帝,一辈子只娶皇后一人作为妻子,直到驾崩都不曾染指过其他女人。
这两个专一的男人,一个是西魏皇帝元钦,一个是明孝宗朱祐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与女性地位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与女性地位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与女性地位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对于了解古代社会的性别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婚姻制度和女性的地位等方面来探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与女性地位的情况。
一、历史背景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和女性地位受到了传统文化、经济发展和宗族制度等多方面的影响。
在农业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角色分工观念根深蒂固,而宗族制度则强调家族延续和男性血脉传承。
此外,受到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的束缚,女性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地位相对低下。
二、婚姻制度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婚姻形式、婚姻年龄和婚姻自由等方面。
1.婚姻形式在古代中国,婚姻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包办婚姻、强制婚姻和自由恋爱婚姻等。
包办婚姻是一种由父母或长辈安排的婚姻,双方的婚姻自由度较低。
而强制婚姻则往往存在于女性地位较低的家族中,女性缺乏选择婚姻对象的权利。
自由恋爱婚姻的出现较为罕见,女性在此类婚姻中能够更多地发挥自己的意愿。
2.婚姻年龄古代中国的婚姻年龄较为早期,男性一般在20岁左右,女性则在14岁至16岁之间结婚。
这种早婚现象主要与人口增长、宗族制度以及男性血脉传承有关。
3.婚姻自由古代中国的婚姻自由度较低,尤其是女性。
女性通常由父母或家族长辈决定婚姻对象,缺乏选择的权利。
而男性则相对自由,在婚姻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三、女性地位古代中国的女性地位相对较低,男尊女卑的思想在社会中广泛流传。
女性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和子女教育。
女性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决策等方面缺乏独立的地位和权益。
然而,仍然有一些例外情况。
在历史上,一些女性通过自己的才能和执着努力,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例如,在商代,女性担任宗族领袖的情况较为常见。
而在隋唐时期,女性文人的出现为女性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四、改革和影响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和女性地位在历史的演变中受到了改革和影响。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变化,婚姻自由度逐渐提高,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有所改变。
中国古代著名的108位美女
中国古代著名的108位美女1.娥皇娥皇,四千多年前的舜帝二妃(娥皇、女英)中的一个,尧见舜德才兼备,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刻苦耐劳,深得人心,便将其首领的位置禅让给舜,并把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为妻。
娥皇无子,女英生商均。
2.女英传说聪明美丽的娥皇和女英,是上古时部落酋长尧帝的两个女儿。
也称“皇英”。
尧帝晚年,想物色一个满意的继承人。
他看到舜是个德才超群的大贤人,于是,就把帝位传给了舜,并让娥皇和女英作了舜的妻子。
汉刘向《列女传?有虞二妃》云:“有虞二妃,帝尧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
”《山海经》载:“洞庭之中,帝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出入必以飘风暴雨。
”晋张华《博物志?史补》云:“舜崩,二妃啼,以涕挥竹,竹尽斑。
”今江南有“斑竹”、“湘妃竹”之说,盖出于此也。
3.妺喜妺喜,又作末喜,末嬉;有施氏,名妺,姓嬉;夏朝第十七位君主桀的王后。
(“妺”音末,mo第四声。
女子旁加个“末”字。
非“妹妹”之“妹”)查证历代史书,最早记载是《国语·晋语一》,上面也是很少的一段文字,只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
”并没有关于妺喜放荡、惑君、裂帛、裸游等等恶行。
4.妲己冀州侯苏护的女儿,而苏护苏家正是出自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苏庄。
商纣王子辛的爱妃,有美色,又能歌善舞。
《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
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
他“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在后代,人们常将亡国之君的过失与女色联系起来,因此,夏之妺喜、商之妲己、周之褒姒就成了诅咒的对象。
5.褒姒褒姒,西周幽王的宠妃,生卒年不详。
褒人所献,姓姒,故称为褒姒。
古褒国人。
褒国立国之地就在今汉中平川中.有谓她是龙沫流于王庭而变玄鼋(一种黑色的蜥蜴)使女童怀孕所生女,弃于路被一对夫妇收养于褒。
她甚得周幽王宠爱,生下儿子“伯服”。
在《国语·郑语》和《史记·周本纪》里,都有相关的记载。
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是一个十分复杂且多样化的话题。
在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和权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婚姻制度也存在着各种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从七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与婚姻制度,包括女性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婚姻的安排和决定、女性的权益、妇女的地位变迁、女性的角色和责任以及中国婚姻制度的影响。
一、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
她们的社会地位主要取决于她们的婚姻和家庭地位。
女性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物,她们的责任是侍奉丈夫与孩子。
她们通常不能接受教育和参与社会活动,而更多地被限制在家务之中。
二、婚姻的目的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维持家族的延续和维护家庭的利益。
婚姻被视为家族之间的联姻,而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感情婚姻。
通过婚姻,家族能够取得权势和财富的交流,提高自己的地位。
三、婚姻的安排和决定在中国古代,婚姻通常是由家长或长辈来安排和决定的。
女性很少有权力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
家族的利益和社会地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因此,婚姻通常考虑的是男方的家族背景、财富和地位,而不是女性的个人情感。
四、女性的权益中国古代妇女的权益非常有限。
她们不享有财产所有权,婚姻中的财产通常归属于男方。
女性在婚姻中也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
她们通常需要服从丈夫和婆家的安排和决定。
此外,女性很少有机会接受教育,也没有权利从事经济和政治活动。
五、妇女的地位变迁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朝代有所不同。
比如,在唐朝和宋朝,由于社会的相对开放,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她们有机会接受教育和从事经济活动。
然而,在明清时期,女性的地位再次下降,她们被视为家庭生活的工具。
六、女性的角色和责任中国古代的妇女通常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
她们的责任是照顾丈夫和孩子,并维护家庭的利益。
妇女通常从事家务劳动,比如做饭、缝补、织布等。
她们也负责传承家族的传统和价值观念。
七、中国婚姻制度的影响中国古代妇女与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性别观念和家庭伦理。
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与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与婚姻制度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相对较低,经常被压制和歧视。
在古代社会中,男性被视为家庭和社会的支柱,而女性的角色通常被限制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然而,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在不同的朝代和地区上有所不同。
女性地位的演变在古代中国的最早期,女性的地位相当高。
在大约公元前700年左右,女性在商周时期的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这一时期的女性,尤其是上层阶级的女性,通常比男性更加受尊敬。
这种婚姻模式是宗法制,即男性是家族的主人,女性必须遵循家族的规则,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在秦汉时期,女性地位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儒家思想成为了社会文化的主流,女性地位逐渐下降。
此时,女性不得参政,不得担任一些职位,甚至不得出席某些重大活动。
此外,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有所下降。
买卖契约经常这样形容女性:“唯女不可买”。
与此同时,女性的婚姻权利也受到限制。
女性的婚姻权利主要由男性家长和严格的社会和道德规范决定。
不遵守这些规范会遭受社会谴责。
在唐宋时期,女性地位开始得到一些进展。
唐代女诗人们的作品中有很多受到高度认同和赞赏。
女性地位在唐朝达到了巅峰,甚至有一些女性可以担任一些重要的政治职位。
但随着宋代父权婚姻制的出现,女性的地位再度下滑,婚姻的权利被男性所控制。
婚姻制度的演变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与文化、宗教和道德观念密切相关。
在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变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宗法制婚姻制度:在宗法制婚姻制度下,男性是家族的主人,婚姻关系是财产和权力的交换。
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婚姻财产是一种形式的婚姻交易。
这种制度在中国文化的早期相当普遍,尤其是在商周时期。
2. 严格的礼教婚姻制度:在秦汉时期,礼教成为了社会文化的主流。
根据儒家思想,男女之间必须保持尊重和距离,并遵循封建礼仪和道德规范。
女性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明显降低,男性主导整个婚姻和家庭生活。
3. 父权婚姻制度:在唐宋时期,父权婚姻制度开始出现。
古代女子联姻美称
古代女子联姻美称在古代,婚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也是女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而当时的女子联姻,常常被赋予美称,以表达人们对婚姻的祝福和景仰。
这些美称不仅仅是为了形容女子的美貌,更是对她们个性、才华和品德的认可。
以下是一些古代女子联姻美称的例子。
1. 剑舞佳人:剑舞是古代女子一种高雅的艺术,只有拥有出色剑技的女子才能被赋予这一美称。
剑舞佳人通常具有优雅的身姿和敏捷的动作,她们的联姻被视为一场华丽的舞蹈,将两个家族的荣耀和美好连接在了一起。
2. 书香佳人:古代女子的读书能力往往受到限制,但那些拥有博学才华的女子,被尊称为书香佳人。
她们通常具有深厚的学识和卓越的才华,是理想的妻子和母亲。
她们的联姻被视为知识和智慧的结合,为家族带来了无尽的荣耀和繁荣。
3. 花间仙子:花间仙子是古代女子联姻美称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
这些女子通常容貌出众,肌肤如玉,被人们比喻为花朵一般的美丽。
她们的联姻被视为一种神仙般的境界,两个家族因此而融合,犹如花朵盛开一般。
4. 美玉佳人:美玉佳人是古代女子联姻美称中最富有象征意义的一个。
美玉通常被人们视为贵重的宝石,象征着纯洁和珍贵。
被称为美玉佳人的女子,不仅容貌绝美,而且品德高尚,被视为一块宝贵的玉石。
她们的联姻被视为一种珍贵的契合,将两个家族的尊贵与纯洁连接在了一起。
5. 乐舞佳人:乐舞佳人是古代女子联姻美称中最具活力和魅力的一个。
她们通常精通舞蹈技巧,能够以婀娜多姿的舞姿,将人们带入欢乐和幸福的境地。
乐舞佳人的联姻被视为一种欢乐的盛宴,为两个家族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幸福。
这些美称不仅仅是对女子的赞美,更是对婚姻的祝福和美好的寄托。
古代女子联姻美称的存在,使婚姻不再只是一种利益的交换,更成为一种情感和精神的连接。
每个女子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被人们称赞和祝福,因此她们努力追求美貌、才华和品德的完美,以获得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
而当女子的联姻被赋予美称时,也象征着她们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认可和回报,给予她们更多的自信和幸福。
中国古代婚姻中女子地位的变迁
中国古代婚姻中女子地位的变迁【摘要】: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漫长,自汉至清,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汉代,妇女的婚姻比较自由,在家庭、社会的地位也比较高;到了唐代,婚姻自由的程度更得到提高,甚至女子可以无媒自择偶,而女子出嫁后基本延续汉代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地位和身份;宋代,妇女在家庭中仍有一定的地位,她们主要表现在:改嫁、持家、教育子女方面;清代,由于受到太多的封建礼教的影响,妇女的地位不比以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女子的婚配的权由父母决定,另一方面,社会上普遍遵从“夫权至上”的礼法法则,妇女特别强调贞节观,而且还保留有缠足这一种陋俗。
【关键词】:妇女地位;婚姻家庭;封建社会一前言《礼记正义》说“昏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由于有了婚姻,才有夫妻和比较确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形成了一个个世代相传承的、大小不同的家庭,从而形成社会。
家庭是人类社会形成的最早的制度之一。
由于中国古代,人们很少主动脱离家庭范围去参加社会的活动,并承担着国家以家庭为单位征派的赋税徭役。
因此古代中国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女性生活的主要内容。
二两汉妇女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汉代是我国多民族文化的形成时期,承先秦之余绪,开魏晋之大端,处在新旧制度的交汇点。
汉代妇女在实际生活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在婚姻关系上相对自由,可以自主婚姻对象、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改嫁和再嫁屡见不鲜;在家庭中,夫妻关系相对和谐,相敬如宾,子女可以从母姓,出嫁女子仍和原家庭保持亲密关系,并接受其保护;在社会上,妇女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认同,可以独立为户、可以受爵、可以继承财产,可以封侯,可以参政,上流社会的妇女还享有和男子大体相当的教育权利。
所以汉代妇女的地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一)婚姻状况对于汉代的夫妇而言,其结婚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生育子女。
因此,婚姻的缔结除了受到法律的约束外还受双方父母的支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印记比较明显,而且法律规定和社会观念也向夫权倾斜,婚姻关系中男尊女卑、男子居于主导地位的倾向仍是社会的主流,具体表现为:第一,妻子所受到的约束明显多于丈夫。
中国旧社会对结婚女子的称呼
中国旧社会对结婚女子的称呼
中国旧社会对结婚女子的称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娘家人”
在旧时候,女子结婚后就要随夫姓改姓,脱离自己的家族,因此
在婚姻中,“娘家人”这一称呼就成了女子与亲人之间的情感纽带。
女子在婚后因为离开了自己的娘家而感到失落和孤单,而“娘家人”
就成了她们寄托思念和情感的一个符号。
二、“闺女”
“闺女”是旧时对未婚女子的称呼。
在古代,女子与男子的社交
圈子分别被称为“闺房”和“书房”,女子因为长期待在家中,所以
被称为“闺女”。
而结婚之后,女子就不再是闺女了,而是成为了妻子、母亲和媳妇等角色。
三、“太太”、“夫人”、“媳妇”
在旧时社会,妇女在婚后要遵从丈夫的安排,主要在家中负责家
务劳动、生育后代、侍奉丈夫和岳父母等。
因此,“太太”、“夫人”、“媳妇”等称呼也随之出现,这些称呼尊重了女子在家庭中的
地位和作用。
四、“女主人”
女主人是指家中的女性成员在家庭生活中拥有决策权和领导地位
的称呼。
在旧时社会,许多富有的家庭由于男性成员外出赚钱或参军,因此家中的女性成员就变得重要起来,承担了家庭中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因而被称为“女主人”。
综上所述,旧时社会对女性的称呼多种多样,反映了当时人们对
女性角色在家庭中不同阶段所扮演的不同角色的认识和理解。
虽然现
代社会已经不再使用这些旧时期的称呼,但我们仍需重视女性在家庭
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她们的权利和人格。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地位因其家庭背景、嫁妆丰厚程度以及夫权思想等因素而异。
在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
本文将从嫁妆、家族利益和夫权思想等方面,探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
在古代社会,女方的嫁妆是衡量一个女性家庭背景和地位的重要标准。
嫁妆的丰厚程度往往决定着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她在夫家的待遇。
有些女性为了获得丰厚的嫁妆,甚至会选择嫁给富有但年长或有缺陷的男性。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女性在婚姻中被动和依附的地位。
在古代社会,家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女性的婚姻往往被视为家族利益的一部分,而非她个人利益的体现。
家族通过婚姻关系,可以将两个家族的更加紧密地在一起,从而增强家族的实力和社会地位。
因此,女性的婚姻往往要服从于家族利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女性的地位。
夫权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强调丈夫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和权威。
这种思想下,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明显低于男性。
丈夫可以随意支配妻子,包括她的财产、人身自由等。
女性在婚姻中往往处于被支配的地位,缺乏自主权和发言权。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女性的地位逐渐提高,但在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仍然普遍低于男性。
这种不平等的现象不仅存在于古代社会,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应该认识到,确保女性的平等地位和权益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我们应该积极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而努力。
女性社会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职场、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地位与权力。
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发展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历史变迁、社会角色、教育观念、婚姻家庭和医疗健康等方面的研究,来探析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
在夏商周时期,女性社会地位相对较高,氏族社会中妇女享有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文化后,女性社会地位逐渐降低。
古代妻妾制度
古代妻妾制度中国古代可以三妻四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古代男子如何纳妾?妾的地位是怎样的?男子可以随便纳妾吗?纳妾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在中国,妾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殷周时期。
以后,随着阶级名分制越来越趋向规范、严格,作为夫妻关系中妾的奴属地位更加固定化。
一直到中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推翻,西方的新文化、新思想的不断流入、传播,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的纳妾制,遭到人们的谴责,这才趋向没落.一、妾的发展历史妾又称“侧室"、“小妻"、“姨太太"、“如夫人"等,由某种类似婚姻契约而形成,为正妻之外具有类似婚姻关系的女性。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
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
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宫人,东汉桓帝蓄美5000。
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人.隋场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1万。
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万之众。
宋代以后,帝王们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这并非说明帝王们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们更务实了。
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拨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缤,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
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
就连以刚正不阿著称的海瑞,也在年过花甲之时,买了两个年轻的小妾,以至妻妾争宠,导致两妾同时自杀。
西汉公主婚姻制度
西汉公主婚姻制度西汉公主婚姻制度是指汉朝时期的皇族女性婚姻制度,主要表现为贵族女性的婚姻政策与惯例。
这一制度在西汉时期得以形成和完善,对于巩固朝廷统治、外交联姻以及地方官员的选拔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西汉公主的身份和地位西汉公主是汉朝皇族的女性后裔,拥有显赫的身份和尊贵的地位。
她们通常是皇帝的姐妹、女儿或外甥女,以及皇后、妃嫔的女儿。
她们被封为公主,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和婚姻的特权。
二、公主婚姻的政治意义1.巩固国家统治西汉公主婚姻制度是汉朝皇室巩固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公主的婚姻往往与其他地方贵族或外国王位的继承人联姻,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巩固了汉朝对于边疆地区的影响力,确保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2.外交联姻西汉公主婚姻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外交手段,通过将公主嫁给外国王位继承人,可以达到与其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巩固边境地区稳定的目的。
婚姻关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还代表了两个国家的联系和友好合作关系。
三、公主婚姻的选拔和程序西汉公主婚姻的选婿过程一般由皇帝亲自主持。
首先,皇帝会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国内外政治情况来确定公主的婚配对象。
然后,通过各种途径来了解候选人的家世、品德和政治观点,确保他们符合国家的要求和利益。
最后,皇帝会亲自审批并决定最终的婚配结果。
四、公主婚姻的待遇和权益西汉公主婚姻制度中,公主们享有特权和优待。
她们婚前婚后同样受到崇拜和尊重,被视为贞石一般,不可侵犯。
公主婚姻中,汉朝政府会提供一系列的物质和人力资源保障,以确保她们婚后的尊贵地位和优越生活。
五、公主婚姻的影响与局限西汉公主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汉朝统一政权的稳定性,巩固了国内的统治地位。
然而,这一制度也存在着局限性。
公主外嫁后,常常面临着文化、习俗和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异,适应和融合成为了一项挑战。
综上所述,西汉公主婚姻制度在西汉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巩固了朝廷统治和外交关系,还为地方官员选拔提供了机会。
然而,该制度同样存在着一些固有的限制,公主们在婚姻生活中面临一些挑战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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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婚姻中的女人
强化培养学院文科强化班23130144 童皓月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婚姻之事更是始终脱不开“礼”。
《礼记》中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
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然而,在中国婚姻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封建王朝时期,女人在婚姻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在西周、春秋时期,由于夫为妻纲思想还未形成,婚姻和谐,夫妻关系还是比较轻松的。
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夫权的形成,妇女的地位下降成了无法抗拒的历史趋势。
无论出嫁前,出嫁后,甚至离婚这件事上,中国古代女性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一、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压迫
夫权至上,尊卑有序,作为结婚伦理规范,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对于女性则要求一妻一夫。
奴隶社会时期,为了个人享受,奴隶主往往拥有大批妻妾,奴隶的妻女也可以是他们的“妻子”。
周代对于奴隶主的妻子有了明确规定:“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1这里边的后和夫人等指的都是正妻,而数目庞大的妾侍群体则被排除在外。
孟子说过:“齐人乞食,亦有一妻一妾。
”贫穷的乞丐都有一夫一妻,更不用说贵族和士大夫阶层,多妾制不仅仅普遍存在于统治阶级,也同样存在在平民生活中。
一夫一妻多妾制满足了男人的欲望,但也造成了女性婚姻弱势地位的加重。
晋时有石崇与人比富的故事,最后石崇不仅以钱财多,并且以妻妾多取胜,妻妾俨然成了男子相互间夸耀自我的工具。
据说石崇还有个怪习惯,每次请客都让侍妾劝酒,客人饮酒少了,他就立即把劝酒的侍妾杀死。
一次,王导和其兄王敦到石崇家作客,王敦故意不肯喝酒,结果石崇一连杀死好几个侍妾。
关于石崇,还有用几十个侍妾换爱妾绿珠的故事,2可见,女人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压迫下,尊严及生命都无法自我控制。
二、出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古代青年联姻的唯一途径。
两情相悦,互定终身,现在看来很自然很浪漫,但在中国古代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并且女人将遭到世人鄙视。
春秋时一女子与齐襄王私通,尽管后来被封为皇后,其父还是大骂她“女不取媒,因而自嫁,非吾种也,污于世”。
3
“父母之命”的绝对权威时不容置疑的,就拿孔子来说,他认为自己的一个学生“可妻也”,就把自己亲生女儿嫁给了他。
父母根据自己的看法处理儿女的婚事在中国古代向来是天经地义的。
父母是子女婚姻的决定人,但古代婚姻的结合还需要中介人物,这就是“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着重的是家族利益,忽视的是个人情感,娶来的媳妇大多数在婚前甚至连面的都没见过。
这虽然周到的考虑到了男女各方面的条
1“周代对于奴隶主的妻子有了明确规定:‘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
2石崇故事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
3齐襄王故事引自《中国婚姻的历史与现状》
件,但是缺陷是明显的,造成的个人痛苦不在少数,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权都被剥夺。
三、婚姻中:夫为妻纲
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不仅导致女性社会地位低贱,而且致使女性的婚姻地位卑微。
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以“三纲”为核心的宗法制度。
夫为妻纲,在三纲中排列第三,仅次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夫为妻纲要求夫尊妻卑。
战国时期的《仪礼》对夫尊妻卑指出:“夫者,妻之天也”。
西汉董仲舒指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
宋代司马光提出:“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
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
日无盈亏,月有圆缺。
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
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
4可见历朝历代,夫尊妻卑、夫为妻纲都是一种为社会整体默认的思想。
古代中国,对妇女有“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的要求。
朱熹赞赏程颐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对于女子守节之事非常重视。
节,就像女人脖子上拴上的一根绳子,守节守的好的树贞洁排放,写入列女传,而女子如若稍稍犯了违背节的事情,后果则只有死路一条。
节要求女性必须从一而终,丈夫在世不可失身,丈夫去世不可改嫁。
节是夫权对女性的压迫,女人受到了种种限制,但是男性却可以再娶,甚至有权嫖娼纳妾。
四、离婚:休妻易如反掌
中国古代,离婚远比结婚来的方便。
结婚强调明媒正娶,要求六礼俱全,但是离婚却易如反掌,不过也仅仅是对于男子而言,对女人则完全不同。
男子享有离婚的专权,而女人只能成为婚姻的牺牲品,这在古代被称作“休妻”。
休妻常说到“七出”。
什么是“七出”?其内容说法多有不一,但大概归纳有:妻子无法生育可以休;妻子淫佚可以休;妻子不孝敬公婆可以休;妻子说话啰嗦可以休;妻子偷东西可以休;妻子妒忌丈夫的小老婆可以休;妻子有病可以休。
有时将“啰嗦”一条可改为“私蓄财产”。
5
“不事舅姑”,也就是指侍奉公公婆婆不周到,这从本意上并不是坏事,这是对“孝”重视。
《礼记·内则》中提到:“子甚宜其妻子,父母不悦,出”。
就是说,“不事舅姑”渐渐就变成依据公婆的好恶而决定女子去留,尽管夫妻感情很好,但公婆看不顺眼,仍要休妻。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嫁到焦家为焦母不容而被遣回娘家,正是对历史的一段写照。
至于“妒忌”,丈夫将其看作对自己纵欲的妨碍,因此,统治阶级将其也作为“七出”之一。
所谓“无子”,现代人都知道这未必是女子有病,也可能是男方原因,但是在千百年历史中,中国古人始终将不育一股脑儿的归罪于女子。
而许多女子,在“无后为大”的思想毒害之下,竟也主动要求丈夫休掉自己。
至于“啰嗦”一条,实在是让人觉得可笑,休妻未免来的太简单。
从字面上看“七出”只有七条规定,但是随着封建礼教的畸形强化,即使遵守七条规定,仍有妇女被赶出去。
齐桓公众多的妻妾之一蔡姬,善“戏水”,有一次她陪齐桓公坐船游乐,她晃悠游船逗乐,结果惹怒了齐桓公,立刻把她赶回娘家蔡国去。
蔡国是小国,不敢和齐桓公说理,只好把蔡姬改嫁他人。
哪知齐
4“战国时期的⋯不以强辩为美也”引自《中国婚姻伦理嬗变的研究》
5此段“七出”分类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
桓公更加恼火,认为这是对他的冒犯,便亲率大军,灭掉蔡国。
由于不合理的休妻制度,中国古代不知多少无辜女性惨遭抛弃。
6
中国古代女性没有婚姻自由权,其婚姻命运全部掌握在他人之手。
结婚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了婚要三从四德,处处守节;离婚则属男性专权,“七出”很显然的反映出中国古代婚姻中女子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女子长久以来只能是婚姻中的受害者,毫无自主意识。
6“齐桓公众多的妻妾⋯灭掉蔡国”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