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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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成品保护措施
1.1.1钢筋砼成品保护措施
1、钢筋制品及混凝土构件、金属制品等,可堆放在室外,室外堆放场地要平整,干净,不得污染成品。
2、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注意钢筋要按图绑扎,多余钢筋及铁件要清理。接地及预埋不能有咬口,不能烧伤钢筋。木工工支模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钢筋绑扎完成后,下一工序施工人员不得任意踩踏或在上面放重物,防止钢筋弯曲变形。每工序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水平运输车道按要求铺设,不要直接放在钢筋面上。
3、禁止任意拆除模板及支撑、以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模板侧不得堆放重物,以免倾斜,发生位置,影响模板质量。浇筑混凝土时,振动棒不要碰动模板,以免涨模漏浆。派专人看管保护,确保模板质量。
4、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要有足够的养护期,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雨天要进行覆盖保护。
1.1.2成品材料保护措施
1、成品堆放要分类,分规格,整齐堆放,下垫木块,有防潮要求的要做好防潮措施。堆放场地派专人看管。
2、成品运输时要注意车厢干净,整洁,对于超长构件,要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注意小心轻放,绑扎要牢固,以免成品散落,损坏。
8、成品保护专职人员,按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保护工作。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
1.1.3道路成品保护措施
1、路侧石、施工完毕后,要设置防撞标志,禁止大力碰撞。
2、人行道块铺砌完毕后,禁止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在上面碾压、行驶。
3、混凝土路面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养护。养护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
1.1.4管道、井室成品保护措施
1、雨水管井施工完毕后,在井口盖上盖板,防止砂土进入,造成管道阻塞。另外还要设
置明显标志,防止机械碾压造成井口损坏。
2、管沟回填时,必须分层回填,防止管道两侧回填土高差过大造成管道移位。
3、井室砌筑完毕后,按要求养护,雨季施工要覆盖保护。砌体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其外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