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第04讲_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2017·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A.代履行B.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税款C.查封、扣押D.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2.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1)由法律设定。
(2)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法规设定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划拔存款的行政强制执行【答案】A【解析】(1)选项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和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2)选项CD: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考点3】查封、扣押1.查封、扣押的范围【2013·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权及其实施程序和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小,则行政机关不得行使查封扣押权B.事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是查封扣押的法定必经程序C.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行使查封扣押权D.查封扣押不得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员实施,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答案】B【解析】(1)选项A:对于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选项B:原则上应当事先报请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不能省略)。
(3)选项C: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4)选【2017·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实施冻结存款、汇款强制措施的2.催告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应载明事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于行政执法工作制定的三项重要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这些制度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人民权益,推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详细阐述。
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制度是指国家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依法授予或认可某个个人、团体或企业特定权利或资格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共资源的利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通常包括以下三个要素:1.取得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是以法律为基础设定的,因此,每一项行政许可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获得农药生产和销售许可必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2.行政许可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效力,它可以为个人、团体或企业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关系,使其在特定领域内享有特定权利或资格。
例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合法经营食品。
3.行政许可要求公正、公开、高效: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保障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即尽量以公理为基础,遵循合法的程序规定,满足当事人的及时要求,并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制度是指国家在管理公共事务时,对违反法律和法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的重要手段。
主要有以下几点:1.法定处罚: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只有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才能被约定处罚。
同时,必须确保处罚程序合法且罚款公平。
2.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条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事先通知被处罚行政相应的时间,让被处罚方有充分理解和答辩的机会。
3.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罚款公示应当公开、透明。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处罚决定,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和了解具体的处罚情况。
3.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是保障国家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措施。
行政强制管理制度
行政强制管理制度一、行政强制管理制度的涵义和特点行政强制管理制度,是国家机关依法对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管理命令的行为主体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行政强制管理制度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强制行为主体遵守法律、规章和行政管理命令,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强制管理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1. 法律性。
行政强制管理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不能违法乱纪,违背法定程序。
2. 强制性。
行政强制是借助国家的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强制干预,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3. 完善性。
行政强制管理制度需要有一整套的强制措施和程序,保障权利的同时也保证强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4. 程序性。
行政强制管理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程序,不能随意滥用行政强制权。
以上是对行政强制管理制度的涵义和特点的阐述,接下来将对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二、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为了强制履行法定义务或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许可范围内具有的强制手段。
在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
行政强制必须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合法性,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2. 限制原则。
行政强制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3. 适度原则。
行政强制的手段必须适度,不能采取过度的强制措施,避免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4. 公正原则。
行政强制行为必须符合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能有任何歧视性的行为。
在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慎重对待,制定合理的强制措施,并确保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权时,必须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三、行政强制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行政强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 法律保障。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直接相关的、最大量的、经常性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其在众多行政执法中的强制性表现得最为直接、最为明显,虽然这种强制行为目的是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或达到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同的状态,但它很容易影响和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又称为行政执行或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1]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行政监督制度,对于监督行政管理活动是否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研究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存在问题主要从行政强制执行的体制发面入手。
一、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模式目前,我国关于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模式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由行政机关自行实施的强制执行。
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依法自行强制执行的而且行政相对人又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机关不必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自行行使强制执行权。
[2]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文件(包括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权。
[2]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的内容主要包括有:一、行为强制,扣押、查封、吊销执照等。
二、人身强制,比如,行政相对人需要出境但未缴清税款的,税务机关在通知出入境管理机构后,出入境管理机构有权阻止其出境。
而太多数行政执行机关没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只有少数享有特权的行政执行机关除外。
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美国和法国是实施这种模式的代表,我国也是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
行政权在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中的地位
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行法定义务或行政机关决定 、 ” 命令 的公 民、
杜
《 政 诉 讼 法 》 6 条 规 定 :公 民 、 人 或 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强制性措施 ,迫使 其 行 第 6 “ 法 其 他 组 织 对 于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在 法 定 期 限 履 行 法 定 的 义 务 的权 力 。 现行 行 政 强 制 执
看 出 , 国现 行 的行 政 强 制 执 行 制 度 是 以 我
第一, 与行 政行 为效力原理及其规 则
申请人 民法 院执行 为原则 , 以行政机关 自 严 重 脱 节 , 大 降低 了行 政 效 率 。行 政 行 大 行 执行 为例 外的。另外 , 国的许 多法 律 为具有四种效力 : 我 公定力 、 确定力 、 拘束 力 法规有关行 政强制执行 的规定 , 也大 都遵 和执 行力 。其 中 , 行 力 最 具有 现 实 意 义 , 执
时 ,如法律没 有授予其强制执 行的权力 , 而 , 依行政诉讼 法新司法解释第9 条 的规 4
就 都 需 申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申请 人 民 定 , 一般情况下 , 民法 院在诉讼 过程中 , 人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不 是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对被 告申请 强制执行 的不予执行 , 只在 极
维普资讯
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两种情况都属行政
强制执行的范围。
( )属于 各行 政机关普遍需要 的 , 2 如 强 制划拨 、 强制拍卖 财产 , 原则上都 需 申
行政权在行政强 制执行制度中的
事人所承担的Βιβλιοθήκη 政义务范围。 法 院。 2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的 目的 在 于 强 迫 公 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 . 法律只授予少数几
如何复习六大行政法
如何复习六大行政法引言:行政法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政府行为和保护公民权益。
六大行政法是学习行政法时的关键要点,包括行政法一般规定、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裁判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和行政监察法律制度。
复习六大行政法需要有系统性和综合性,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些复习行政法的方法和技巧。
一、系统化学习1.了解六大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框架:在复习行政法时,首先需要了解六大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框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规定等。
2.学习法律法规的适用:每个行政法律制度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要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包括相关的法条和判例。
3.掌握相关实践案例:通过学习相关的实践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六大行政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和适用。
二、重点突出1.重点关注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在复习过程中,应将重点放在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上,包括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等。
2.注重各项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除了了解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各项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如行政行为的程序和要求、行政裁判的程序和规定等。
三、综合性复习1.梳理行政法的知识点:在复习过程中,可以通过绘制思维导图或制作复习提纲的方式,梳理行政法的知识点,形成系统性的复习材料。
2.整理行政法的案例分析:通过整理行政法的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法的相关原理和规定。
四、深入理解与实践1.通过判例分析加深理解:判例是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通过对判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行政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定。
2.参与模拟法庭和写作业:参与模拟法庭和写作业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来演练行政法的实践技巧,通过写作业来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知识。
结语:复习六大行政法需要有系统性和综合性,需要重点关注各项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和具体细则。
通过深入理解与实践,可以更好地掌握行政法的相关知识和应用。
行政强制法解读
现在流行的说法是:“法的适用问题其实就是法 的解释问题”。这句话是正确的。 如何理解和解释行政法,是我们执法者绕不过的 一道坎。这就需要运用行政法定原则。 行政法是公法。 公法的解释原则是法治主义。法治主义以法律的 明确规定即法定,作为基础和依据。 法治主义解释原则要求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作为基 础,遵循“法未授权即禁止”,以法定,即 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作为解释的基础,以字面解释 为主要方法,反对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
强制是国家的本质属性,国家是有组 织的暴力机器。国家可以施行强制来 推行内外政策,包括行政强制、司法 强制和军事强制
行政强制是政府管 理社会、驾驭社会 的有效手段,是政 府“亮剑”
Your company slogan
学法律就是学概念。法律概念有严密构成要 件,要深刻、准确把握,其实不容易。
、 概 念 分 析
(一)行政强制设定法定制度
行政强制设定涉及到强制种类、设定主体、主体 权限、设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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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强制种类法定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法定,五种: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种是兜底条款。如计量法规定的衡器的强制 检定,税法规定强制检查纳税资料。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履行行 政机关依法为其设定的特定行政义务的行 政相对人所采取的,通过一定的强制力迫 使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管理规范、履行法 定义务或者实现特定的行政效果的行为。 要件:主体、依据、条件、对象、手 段、程序、目的等。
行政强制是严厉的行政手段,一经采用,相 对人人身和财产立即受到约束,对相对人权益 影响巨大。
行政强制
(2)如果行政主体在前面作出一个行政命 令,并且该命令已获得最终效力,事后 根据该命令实施一种强制行为,那末, 事前的行政命令作为独立的具体行政行 为(命令性决定)对待,事后的行政强制 行为便作为"行政强制执行"而不是"行政 强制措施"对待。
(3)如果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 程中或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时作出行 政命令,那末,这种命令只是行政强制 措施中的一个程序上的告诫环节,它被 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所吸收,不能作为一 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命令)存 在。
美国强制执行的理论基础在于,按 照美国三权分立的特点,为有效控制行 政行为,防止行政权的滥用,这种对公 民极易造成损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从来 属于司法权而非行政权,这是理解美国 模式的关键所在。
——法国模式
为确保行政义务的履行,法国采用 由司法机关对义务违反者施加刑罚的办 法。依靠义务人对刑罚的恐惧以促使其 自动履行。这种刑罚与一般刑罚不同, 称为行政刑罚。但刑罚与行政罚只在法 律有规定时才适用,如果法律对于某项 行政义务的不履行没有规定处罚,或者 情况紧急,需要即时强制时,行政机关 也可使用强制力量直接执行行政处理决 定所规定的义务,称为依职权执行或强 制执行。
——依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可分为: 1.强制传唤。2.强制拘留。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5.强制遣回原地。6.强制隔 离治疗。7.强制许可。8.强制扣缴。9.强 制退还。10.强制拆除。11.变价抵缴。12. 强制拍卖行政强制权并非行政管 理权的自然组成,而是单独一种权力, 必须有法律的单独授权。授权包括行政 强制的主体、内容、范围、方式、程序 等。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具体性。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 第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限权性 第四,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物理性。 第五,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从属性。 第六,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非制裁性。 第七,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主要五点区别:行为内涵、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制度和评价制度。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三大行政行为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一)行为内涵对比1.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允许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一般不会与其他行政行为混淆。
2.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罚,其行为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暂时性控制,其行为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的预防。
可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关键点在于前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后者是对违法行为的预防。
这一关键点可以用来判断“暂扣许可证”这一行政行为的性质:如果暂扣许可证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就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如果暂扣许可证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就属于行政处罚3. 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强制实施。
因为行政(处罚)决定本质上只是行政机关的一种意思表示,如果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需要由行政强制执行来予以强制实现。
因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最终”处分,这一点也是它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键区别,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暂时”处分。
(二)设定权限对比1、设定权(也称“创设权”) 对比(1) 法律: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处罚;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应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2) 地方性法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法定种类”的行政处罚;设定查封、扣押两种行政强制措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浅析我国行政强制制度
浅析我国行政强制制度[摘要]行政强制制度是行政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然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存在缺陷,本文在分析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行政强制制度的基本理论,并且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改进措施,以期望我国的行政强制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
[关键词]行政强制;制度;行政强制立法权一、引言现代行政强制制度是现代政府职能的扩大和依法行政理念相结合的产物。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产生,政府不得不增设机构和人员对社会生活加以干预,其职能也扩大至管理社会经济秩序、管理城市规划和乡镇建设、保护环境与资源、分配社会福利、直接组织大型工程建设等诸多领域。
在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公民或者组织,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标,从而使行政强制成为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
二、我国的行政强制制度概述(一)我国行政强制制度现状简介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它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法制得以迅速发展,我国行政强制制度也逐步建立。
目前中国现行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作用或者说,在公平与效率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总体说来,中国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尚不成熟。
(二)我国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1.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都有一定影响。
而只有控制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才能在源头上控制好行政强制。
但是,目前,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等所享有的行政强制设定权,没有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这使得各国家机关都享有不确定的行政强制设定权。
2.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实施机关及非强制性执行措施规定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即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为辅。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20 06年第 3期 ( 总第 9 7期)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 学社会科 学版 ) 哲
Ju a o uzo nvrt f tncMioie P i sp yadsc l cec ) or l f i uU ie i r h i n ri n G h syo E t s( hl o h n oi i e o as n
NO 3 .
Jn 2 o u .0 6
论我 国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马 良全
( 州民族 学 院 法 学 院 , 州 贵 阳 50 2 ) 贵 贵 50 5
摘
要 : 国的行政 强制执行体制 一直是行政 法学争论 的焦点之 一。有人主 张按 照 大陆法 系国家的行 政 强制 我
模 式即把行政 强制执行权 完全交给 行政机 关来构 建我 国的行政 强制执行 体制 ; 还有人 主张按 照英 美
“ 法律是特定 民族 的历史 、 文化 、 社会 的价 值和 一般 意
识与观念的集 中反映 。任何两 国的法律制度都 不能完全一 样。法律 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 。如果不经过某 种本土化
行权 的非诉行 政案件 , 有权执行行 政机关享 有强 制执 而且 行权 的非诉行 政案件 。
综上 , 国的这一现行执行制度相对 于外 国是不 同的。 我
法系国家的行政 强制模 式即把行政 强制执 行权 完全 交给 司法机 关表构 建我 国的行政 强制执行 体制 。
笔者从 四个 方面展 开论述我 国的行政 强制执行体 制应 定位 于现行 法律 规定的在 一般 情 况下 申请人 民
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特别授权的则 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格局 。
主义法制 的统一整体 。一 方 面是 人 民法 院在 维护 和监 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
一、《行政强制法》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
• 今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之年,也是国务院加大力度实施《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 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 重要一年。《行政强制法》值此时机出台, 意义十分重大,既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又切实适 应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顺应 了行政强制规范化、法治化和法典化的发 展趋势。
• 为了理性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立 法机关多次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 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借鉴了《行政 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 同行为的重要行政法律的立法经验,
• 着力聚焦解决行政强制“散”、“乱”、 “软”等 • 实践问题,统筹兼顾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 权益,协调处理多种复杂关系,遵循行政 强制设定和实施的内在逻辑,努力在保障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与保护行政相对人 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
•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 法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 政机关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以 及大量规范行政机关某一管理领域行政行 为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昭示着 我国行政行为与程序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形 成。
• 但是,勿庸讳言,作为我国行政法部门居 于主体和核心地位的行政行为法律制度, 由于《行政强制法》这一重要的综合性法 律一直未能出台,而直接影响了其健全和 完善的速度,并进而对我国整个行政法律 体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 全和完善产生了明显影响。
• 在多次调研并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 地方人大和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专家意见 的基础上,于2002年4月形成了《行政强制 法(征求意见稿)》,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 《行政强制法(草案)》,并于2005年12月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 行初次审议。
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
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行政强制执行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本文将从提高执行效率、加强监督制约、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
提高行政强制执行的效率是完善体制机制的重要方面。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执行不力、拖延执行、执行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执行的精确度和时效性。
此外,可以探索推行奖惩制度,激励执行人员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对于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行政强制执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监督制约是完善体制机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一些执行人员的不良行为,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导致了执行结果的不公正。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力度,确保他们依法行事。
同时,要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对行政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提供举报渠道,增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是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加强对行政强制执行法规的研究和制定,明确行政强制执行的范围、程序和执行权力的界限。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强制执行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行政强制执行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是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的基础。
行政强制执行的效果和公正性,离不开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为了提高执法能力,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和实践,提高执法效果和公信力。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各位同仁上午好,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一部最新生效的法律----《行政强制法》。
这部法的制定过程可谓跌宕起伏、充满曲折,历时12年,经过五次审议,才最终获得通过,我们简单学习一下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和内容。
一、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1.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程序立法的“三部曲”。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与行政机关关系重大。
2.制度需要:行政强制制度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行政强制立法,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我国缺乏对行政强制制度的统一规范。
客观需要:在实践中,行政强制存在“乱”、“滥”和“软”的问题。
“乱”施和“滥”施行政强制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难以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软”使正常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妨碍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最终损害公共利益,对官民关系造成了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行政强制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行政强制法的内容(一)行政强制的概念: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查封、扣封、冻结,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国外称为即时强制,主要是警察的一种权力。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法的调整范围: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除外规定,法律的第二、三款规定。
联系实际论述我国强制法律制度
联系实际论述我国强制法律制度一、行政强制的概述行政强制,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两者都是行政机关运用强制手段实施的行为,均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短暂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作为针对人身和财产的负担性行为,必然影响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其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且是具有预防性、暂时性、非惩罚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其本质是国家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另一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适用于当事人对先在行为所确定义务不履行的情况下。
例如,作为在先行为确定当事人拆除违章建筑的义务,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拆除,行政机关便可强行予以拆除。
行政强制行为具有补充性(依托在先行为)、有时具有惩罚性(金钱罚的滞纳金)的特征。
二、行政强制措施相关制度(一)种类按照强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类措施:(1)针对人身的强制,即短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如强制隔离、留置盘问等;(2)针对财产的强制,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存款);(3)针对场所的强制,包括查封场所、强制进入住宅等。
(二)设定1.创设:①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强制措施;②行政法规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和其他法律保留事项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但该事项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职权或该事项已经制定法律但未创设行政强制措施除外;③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创设查封和扣押。
如法律已经对某一事项做出了规定,但未创设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仍不得创设。
2.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对法律创设的行政强制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时,不得扩大其对象、条件和种类。
例如:法律规定没有许可证砍伐林木的,应当扣押所砍林木;如有地方性法规将其规定为“应当扣押林木和生产设备”,则就扩大了强制对象。
法治视野中的我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建设——论《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工程与实施工程
予何 种关 注和 进行 哪些准 备 ?
一
政相 对人 的人 身 、 财产 和 行 为 采取 的强 行 限制 措
施, 它分 为行政 强 制措 施 和 行 政强 制 执 行 这样 两 大类 行为 。
、
行政 强制权 力行 使的特 殊性 和现 实性
行政 权力 是现 实社会 生活 中掌控 公共 资源 最
管 理实 务 中 , 常常 出现 一些特 殊情形 , 要扮演 着 需 公 共秩 序和公 共 利 益维 护 者 角 色 的行 政 机 关 , 通
民内部矛 盾 的问题 , 直接影 响公 民的人 身权 、 财产
权 和其他 基本 权利 , 如果 实施错 误或失 当 , 就会带
来严 重伤 害 ; 于行 政强 制权如 果控 制不 力 , 易 对 极 损 害 公 民 的权 利 和 利 益 , 成 事 与 愿 违 的后 果 。 造 现 实 生活 中 , 由于违 法 、 当作 出行政 强 制 行 为 , 不
关 键 词 : 政 强制 ; 政 强 制 措 施 ; 政 强 制 执 行 ; 定 制 度 ; 行 行 行 设 实施 制 度
中 图分 类号 : 9 2 1 D 2 .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2— 3 0 2 1 ) 1— 0 0— 7 10 6 2 ( 0 2 0 0 9 0 考量需 立 即增加 特定行 政相对 方 的义务 或 限制其
一
直受 到社 会 高度 关 注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行政 强制法 》 案 于 2 1 草 0 1年 6月 3 日由十一 届 0 全 国人大 常委 会第 2 1次 会 议 通 过 , 于 2 1 将 0 2年
1月 1日起 施行 , 是 我 国政 府 法 制 建 设 的一 件 这
第篇第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B. 行政强制往往具有强制性、违意志性、行政性以及法定性C. 行政强制是一种不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D.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也可以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2.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李某所驾货车无道路交通运输证,遂扣押了李某的驾驶证和车载货物,并要求李某缴纳罚款5000 元,李某明确表示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扣罚款。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扣押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B. 扣押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C.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D.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3. 若新旧程序法均对某事项作出规定时,其适用规则是()。
A. 程序从旧B. 程序从新C .由制定机关的共同上级机关决定D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4. 在行政强制领域,合法性原则体现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下列关于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有权设定查封场所的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B.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适当作出扩大规定C. 除了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执行外,其余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 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主要由《行政强制法》规定,此外,也有一些其他法律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条件和程序5.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着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一定期限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该法定期限为()。
A. 1 年B. 2 年C. 3年D. 5年6.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手段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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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本章结构】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1.概念: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暂时予以限制、控制,或者以一定方式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义务的行为。
——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1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22.分类: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3【行政处罚中的限制人身自由VS行政强制中的限制人身自由】【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法理论和《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将当事人的有关物品予以扣押C.有权行政机关强行清除当事人不能清除而又需要立即清除的道路、河道或者公共场所障碍物D.税务机关对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纳税人加处罚款『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强制进入场所、通信强制等)。
从两个概念的区别入手,比死记种类更容易选出正确答案。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后,为了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2)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终局性的。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5二、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1.设定适当: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掌握平衡。
2.实施适当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1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2(三)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1.先教育,后强制,目的达,不强制:经教育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再实施强制。
【链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先行催告制度(1)自行履行的不强制:在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要催告,实施行政强制时要说理;在催告或者实施前,只要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的,应当立即停止强制执行。
(2)逃避立即强制:在催告过程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故意逃避履行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3(四)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1.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2.不得收取保管费;3.收支两条线;4.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4(五)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1.决定前:陈述权、申辩权2.执行后:(1)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5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6(2)申请司法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法院裁定并执行,且没有变更基础行政决定,因基础行政决定违法导致法院的司法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分析】没有变更,说明问题出在行政决定本身而非法院,所以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口诀:合法合理相结合,禁止牟利保权利。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7【例题·单选题】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法院裁定并执行,且没有变更基础行政决定,因基础行政决定违法导致法院的司法强制执行行为违法,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B.由实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C.由实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由实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依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法院裁定并执行,且没有变更基础行政决定,因基础行政决定违法导致法院的司法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8三、行政强制的设定(一)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总结】口诀:强制措施和执行,法律统统都搞定;行政法规有限制,人身冻结不能行;地方法规可查扣,其余文件均不行。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9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10(二)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链接】同行政许可的要求。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11【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必要时,行政强制实施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C.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在内,均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D.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的设定。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但是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无权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
所以选项A错误。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不能由行政法规设定。
所以选项B错误。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选项C正确。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所以选项D错误。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12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13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一)实施主体1.主体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①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②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1(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链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的组织都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
(3)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
【链接1】行政许可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链接2】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
2.人员要求:行政强制措施应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2【例题·单选题】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C.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D.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选项A错误。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所以选项BD错误。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3(二)实施程序1.一般情形报批→亮证(≥两人)→当场告知→听取申辩→笔录签章(1)报批环节: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补充】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强制的,应当立即解除。
【注意】一般事前批,紧急情况事后24小时补批。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4(2)告知环节: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3)笔录环节:①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中予以注明;②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中,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当场也可以不签字。
但是执法人员必须签。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5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6二、查封、扣押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7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300000208【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权及其实施程序和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小,则行政机关不得行使查封扣押权B.事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是查封、扣押的法定必经程序C.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行使查封扣押权D.查封扣押不得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员实施,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根据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所以选项B正确。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所以选项C错误。
查封、扣押应当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