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大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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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 培养方案
(2009年8月15日制定)
为了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素质会计专门人才,根据国 位办积极推进各种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全国MPA 导委员会的要求,并考虑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养方案从2009级开始试行。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是将会计专业的学术性与职业 结合,其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 要,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高尚职业品质和牢固专业知识与技 有开拓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会 人才。具体要求:
3.研究生应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 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并经导师组批准后,进行相关 集、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工作。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 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4.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导师组组长 准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按 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 作细则》执行。
从我校《硕士研究生任意选修课
目录》和上述选修课未曾修读的课 64 4 2 2
任选课 程中选修,修满4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时、学分小计(不少
于)
64
4 2 2
实践课(假期、第3学期后半期和第4、5学 期)
6
学时、学分共计(不少于)
544 40 14 12 8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与答辩安排在第4、5学期进行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突出“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国际 人才培养理念,以会计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 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切实提高培养质量,突出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准则,其它相关培养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第二章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1.硕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2.硕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重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增强硕士生的创新意识,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我校实际,培养“创新型、融通性、开放式”人才。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学风严谨,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根据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进行专业实践和科研实验,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研究动向,关注社会和生产实际的现状及其关键问题;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写作论文摘要。

3.积极锻炼身体,拥有健康的身心。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1.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2.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税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税务

科研能力 及创新培 养等要求
掌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 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熟 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开课学期 1 2 1 1 1 1 1 1 2 2 2 2 1 -
备注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专业实践
学位论文
内容或要求
考核时间及方式
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之后进行文献综述,撰
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目的意义、文 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主要内容、可能创新点、
第 2 学期完成,由导师组进行综合考查。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出版时间 2013 197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3 2012 2015 2016 2015 2013 2005 1998 1996
2008
2010 年起 1990 2014 1995
考核方式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假开始进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税务机关、中介机构、企业等所面临的税务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学位(毕业)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质量要求按照本院制定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方法》
执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审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学
19
Public Finance and Public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各部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高层次专业工作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1.会计学2.审计学3.财务管理学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3年。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1.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

2.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44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30学分,选修课为14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4门课程。

3.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4.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5.补修课程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五、培养方式1.在导师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必要时采用导师小组的培养方式。

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2.教学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将根据课程特点、性质采取专题讨论等合适的教学方式。

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必修环节1.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5学期,时间不短于3个月。

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

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并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2.科研实践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加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填写科研实践报告记录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授予学位类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代码名称:1253会计硕士制订单位:商学院培养方案版本号:2016版一、学科概况会计学学科点从1990年起招收本、专科生,1992年教育部正式批准设《会计学》专业,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开始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下招财务与会计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2005年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立了“会计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2010年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现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4人),副教授8人。

建有会计综合模拟实验室、ERP实验室、沙盘模拟实验室等实验平台。

近五年来本学科点获国家自科基金6项、国家自科青年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5项资助。

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50多篇,CSSCI或ISTP检索 110篇,EI检索28篇,CSCD检索5篇;7项相关科研与论文获省部级奖励。

本学科立足会计学学科前沿,服务社会和国家经济发展,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的培养中,已形成循环经济与会计、反倾销会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等多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省部级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研究成果。

在学术队伍建设和与行业紧密结合的实践应用研究上,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并在多年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二、研究方向三、培养目标本学科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后,能够胜任会计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证券与投资公司、金融与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方向的主管工作。

基本要求为: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培养方案【模板范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培养方案【模板范本】

会计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理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审计等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及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会计学。

主要课程: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现代会计学(英文原版)、国际会计学(英文原版)、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学、会计理论专题、会计制度设计、会计准则与制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

(四)基本框架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课堂教学。

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数为148学分。

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会计的迅速增长,会计专业技术的日益提高,成为文凭及学位认证的重要领域。

有许多学校都提供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帮助学生们掌握会计学理论和实践技能,从而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本文将介绍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的概况,包括学习目标、课程要求、就业前景等。

首先,会计学硕士培养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培养拥有全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从而给会计行业的发展带来有价值的贡献。

具体而言,学生们将能够按照当今会计学的最新发展趋势学习,理解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懂得法律、经济和金融学知识以及相关的实施;熟悉商业会计和财务报表分析等内容。

其次,该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通过授课、独立研究和实习等活动来完成学习任务,比如,学生会学习会计学的理论基础,包括成本会计、经济会计、税务会计、投资会计、公司会计、管理会计等;其次,学习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最后,学习相关的实用专业技能,比如税务战略等。

学生在学习中需要掌握会计学的理论知识、会计实践技能、计算机技能和统计技能等,以及金融市场中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企业财务决策等方面知识。

此外,学生在攻读这项学位时,还需要参加会计学相关的社会实践,以实践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并获得工作前的经验积累。

通过参与实践,学生可以深入了解会计学的理论以及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最后,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后,将取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在政府机构、企业会计部门以及会计事务所等机构找到相关工作岗位,根据自身能力和专业优势,发挥自己的价值。

综上所述,会计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拥有全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从而给会计行业的发展带来有价值的贡献,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只要学生认真学习,把握好这个学习机会,以及时响应市场变化,相信会计学硕士学位将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125300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概况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缩写为MPAcc)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设置的一种专业学位。

2004年开始试行单证教育,2011年起试行双证教育。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宗旨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素质全面、应用型的会计人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为:(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与审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适应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和领导潜质。

(四)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查阅本学科文献资料、进行国际交流和撰写学术论文。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一)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满足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相关条件后可以提前毕业。

(二)培养方式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团队基础上的导师负责制。

按主要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导师组建导师团队,导师团队负责团队内会计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研讨、案例研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预审等相关工作。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严格执行学校、企业(行业)“双导师”指导制。

导师不仅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而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四、课程学分要求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

(一)工作日授课班(二)非工作日授课班五、实践学分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获得规定的实践学分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环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会计学专业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史、理、工等学科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和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和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五——第八学期参加学习。

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金融工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金融工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金融工程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金融学院培养类别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名称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代码0202 适用年级从 2016级开始适用修订时间 2016 年 6 月覆盖专业金融工程(0202Z5);基本学制学术型硕士3年;学分学术型硕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3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5学分培养目标突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色,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在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及教学科研单位进行金融分析和策划、公司理财、投资战略规划以及金融产品定价、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现代金融人才。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在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环节,硕士生须参加至少一项科研项目,至少听10次讲座。

创新培养活动包括专业实习、教学实践、社会调查等。

实践活动以专业实习为主,实习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

实践活动结束应取得有关单位评语和成绩评定。

在学完主要专业课程后,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要求在本科课堂里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

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遵循以下原则:1.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门研究相结合的方法;3.以自学为主,注意采取启发式、研发式教学;4.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特长,注重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5.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修养,促进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覆盖专业简介研究方向名称01 证券与期货02 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03 公司金融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金融工程(0202Z5):金融工程是一门由现代金融理论支撑、以金融实务操作为导向,结合工程技术和信息处理的交叉学科。

本专业涉及运用现代金融理论及各种工程分析方法,如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统计分析、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交易手段和金融方案,创造性地解决各类金融问题。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范文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范文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2016年6月底前报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附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附件: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面向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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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2009年8月15日制定,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2年4月第二次修订,2013年5月20日第三次修订,2014年4月21日第四次修订)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会计相关职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含审计与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多变商业环境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领域(一)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专业领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依托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所在的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本专业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

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三)研究方向三、学制与学习年限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培养方式(一)教学内容与方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

教学中应根据教学内容采用适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专业实践等,突出案例教学,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手段,紧密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含课内学分30学分以上,案例研究与开发和专业实践共15学分,毕业论文15学分)。

(三)成立专门的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

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研究生培养及论文指导工作,实行校内导师与实务界专家联合培养研究生。

导师组成员由学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和实务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四)建立专业实践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

除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外,亦根据教学需要建立若干实践基地。

在学习期间,安排学生到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参观访问、座谈、实践,了解实际操作流程,增加学生的感性知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本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突出“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以会计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专业课12学分、方向课须修满8学分。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具体情况如下表(课程、学分、学时、学期等详细安排见附件1):表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说明:1.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研究生,根据学科类别,分别修读经济、法学、管理、人文英语;小语种(德语、法语、日语、俄语)单独开班。

2.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1学分的政治理论公共选修课,文科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理科选修《自然辩证法》。

3.学生可根据研究方向选修相应专业方向课程。

4.学生还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及未来职业规划在全校范围内选修其他研究生课程。

六、考核方式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培养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根据课程特点,考核分别采用闭卷和开卷笔试、面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其中,公共必修课和一级学科基础课一般采用“考试”形式,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或者“考查”,以及二者结合的形式,考查包括面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

七、专业实践(一)实践目标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课程。

专业实践的目的和任务应符合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通过专业实践,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其财务、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技巧,提高学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

(二)实践时间与方式学生应在第三学期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实践由导师组、导师(含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和实践单位(基地)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实践单位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实践计划须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认可,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一般包括实践地点与单位、实践的目的与任务、实践内容及要求、实践时间和进度、实践总结报告撰写措施等。

(三)实践内容专业实践的内容应符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阔学生视野。

实践内容一般可包括单位计划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项目财务可行性研究、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分析、税制与纳税筹划、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内部资本市场、企业改制上市、资产清理与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绩效考核、会计与审计准则运用、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审计程序和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企业领导沟通艺术与文化建设等。

(四)实践报告学生应按照实践学习计划完成各项实践任务,认真撰写实践周记与总结报告。

实践周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践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体会以及与校内导师的联系情况等。

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是专业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对实践过程的总结。

实践总结报告的形式可以是专题分析、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

实践总结报告的内容要联系实践单位实际,反映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单位的现状,其建议和结论应对实践单位的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实践总结报告的结构原则上由实践单位基本情况、实践内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及建议与思考以及实践收获等几部分构成。

(五)案例研究与开发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后提交的案例研究报告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后学生取得2个学分。

(六)实践考核以导师组为核心成立学生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学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应根据学生实践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践单位的考核鉴定结果和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

其中,实践单位(合作导师)鉴定成绩占30%,校内导师鉴定成绩占20%,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成绩占50%。

专业实践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13个学分。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1.无故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实践缺勤时间超过总时间三分之一以上;2.实践不认真且未能完成实践任务;3. 弄虚作假伪造实践资料;4.实践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

研究生未能取得专业实践学习的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论文写作与发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进行论文的写作,在校期间应在学院认定的专业期刊和内部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毕业)论文(一)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经考核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未修满规定学分和未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二)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会计职业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

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或讨论会计(含审计、财务、成本等)实务问题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工作与制度等方案设计等,不提倡纯理论研究的论文。

(三)研究生应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阐述选题背景与意义、紧扣主题的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框架与论文结构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

开题报告须于第三学期开始后的前两周内提交导师组审核。

经导师组审核批准后,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研究与论文撰写工作。

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四)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导师组审核批准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2名校外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五)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方可取得相应的15个学分。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等各环节任务并获得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

学位论文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十、附则(一)已录取的非会计专业(指非会计、财务、审计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入学后须补修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学(成本管理学)”、“审计学”等四门主干核心课程,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所补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与撰写。

(补修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二)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的,可申请免修相应本科课程:1.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可申请免修上述四门课程。

2.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可根据合格的科目申请免试相应的课程。

附件1:注:课程学分一般为2~3学分/门。

所有课程每17学时计1学分。

2学分的课程开课时间为半学期。

方向课由导师组决定是否需要开设。

附件2:非会计类专业报考人员补修课程安排表附件3:阅读参考书目为了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以下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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