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大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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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9年8月15日制定,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
2012年4月第二次修订,2013年5月20日第三次修订,2014年4月21日第四次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会计相关职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含审计与财务
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多变商
业环境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
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领域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专业领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依托国家
级重点学科“会计学”所在的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本专业1952年全国高等
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被评为全国
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
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
湖北省优势学科,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
试点单位之一。
(三)研究方向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培养方式
(一)教学内容与方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
教学中应根据教学内容采用适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专业实践等,突出案例教学,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手段,紧密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含课内学分30学分以上,案例研究与开发和专业实践共15学分,毕业论文15学分)。
(三)成立专门的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
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研究生培养及论文指导工作,实行校内导师与实务界专家联合培养研究生。
导师组成员由学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和实务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四)建立专业实践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
除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外,亦根据教学需要建立若干实践基地。
在学习期间,安排学生到大
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参观访问、座谈、实践,了解实际操作流程,增加学生的感性知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突出“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以会计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专业课12学分、方向课须修满8学分。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具体情况如下表(课程、学分、学时、学期等详细安排见附件1):
表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说明:
1.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研究生,根据学科类别,分别修读经济、法学、管理、人文英语;小语种(德语、法语、日语、俄语)单独开班。
2.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1学分的政治理论公共选修课,文科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理科选修《自然辩证法》。
3.学生可根据研究方向选修相应专业方向课程。
4.学生还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及未来职业规划在全校范围内选修其他研究生课程。
六、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培养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根据课程特点,考核分别采用闭卷和开卷笔试、面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其中,公共必修课和一级学科基础课一般采用“考试”形式,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或者“考查”,以及二者结合的形式,考查包括面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
七、专业实践
(一)实践目标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课程。
专业实践的目的和任务应符合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通过专业实践,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其财务、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技巧,提高学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
(二)实践时间与方式
学生应在第三学期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实践由导师组、导师(含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和实践单位(基地)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实践单位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实践计划须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认可,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一般
包括实践地点与单位、实践的目的与任务、实践内容及要求、实践时间和进度、实践总结报告撰写措施等。
(三)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符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阔学生视野。
实践内容一般可包括单位计划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项目财务可行性研究、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分析、税制与纳税筹划、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内部资本市场、企业改制上市、资产清理与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绩效考核、会计与审计准则运用、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审计程序和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企业领导沟通艺术与文化建设等。
(四)实践报告
学生应按照实践学习计划完成各项实践任务,认真撰写实践周记与总结报告。
实践周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践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体会以及与校内导师的联系情况等。
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是专业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对实践过程的总结。
实践总结报告的形式可以是专题分析、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
实践总结报告的内容要联系实践单位实际,反映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单位的现状,其建议和结论应对实践单位的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实践总结报告的结构原则上由实践单位基本情况、实践内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及建议与思考以及实践收获等几部分构成。
(五)案例研究与开发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后提交的案例研究报告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后学生取得2个学分。
(六)实践考核
以导师组为核心成立学生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学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应根据学生实践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践单位的考核鉴定结果和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
其中,实践单位(合作导师)鉴定成绩占30%,校内导师鉴定成绩占20%,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成绩占50%。
专业实践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13个学分。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1.无故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实践缺勤时间超过总时间三分之一以上;
2.实践不认真且未能完成实践任务;
3. 弄虚作假伪造实践资料;
4.实践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
研究生未能取得专业实践学习的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论文写作与发表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进行论文的写作,在校期间应在学院认定的专业期刊和内部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毕业)论文
(一)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经考核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未修满规定学分和未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二)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会计职业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
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或讨论会计(含审计、财务、成本等)实务问题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工作与制度等方案设计等,不提倡纯理论研究的论文。
(三)研究生应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阐述选题背景与意义、紧扣主题的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框架与论文结构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
开题报告须于第三学期开始后的前两周内提交导师组审核。
经导师组审核批准后,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研究与论文撰写工作。
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四)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导师组审核批准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2名校外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五)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方可取得相应的15个学分。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等各环节任务并获得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
学位论文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十、附则
(一)已录取的非会计专业(指非会计、财务、审计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入学后须补修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学(成本管理学)”、“审计学”等四门主干核心课程,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所补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与撰写。
(补修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二)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的,可申请免修相应本科课程:
1.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可申请免修上述四门课程。
2.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可根据合格的科目申请免试相应的课程。
附件1:
注:课程学分一般为2~3学分/门。
所有课程每17学时计1学分。
2学分的课程开课时间为半学期。
方向课由导师组决定是否需要开设。
附件2:
非会计类专业报考人员补修课程安排表
附件3:
阅读参考书目
为了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以下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
另外,还应结合教师授课内容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和资料。
一、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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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曹凤岐、贾春新.2009.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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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乔治•C•查科等.2008.金融工具与市场案例.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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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审计署. 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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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吴世农等.2008.CEO财务分析与决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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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行天丰雄、田原冲志著,王春山、李宏舟译.2007.CFO首席财务官如何提高企业价值.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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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IFAC.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
(二)实务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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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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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6.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
7.李秉成:《财务管理案例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
8.李玲玲:《违规的代价—中国上市公司违规操作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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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新春:《中山大学管理案例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
10.刘君强:《案例解读波特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11.马贤明、郑朝晖:《点睛财务舞弊》,大连出版社,2006年。
12.申根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重点难点解析》,大连出版社,2006年。
13.苏琦、姜岳新:《公司治理经典案例》,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
14.吴革等:《财务迷城—中国十大经典案例解读》,东方出版社,2007年。
15.张新民、钱爱民:《财务报表分析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上、中、下册),中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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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
二、主要期刊
1.《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 Society》
2.《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
3.《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4.《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
5.《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6.《Journal of Finance》
7.《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8.《The Accounting Review》
9.《财会通讯》
10.《财会月刊》
11.《财务与会计》
12.《管理会计学刊》
13.《管理世界》
14.《会计论坛》
15.《会计研究》
16.《会计之友》
17.《金融研究》
18.《经济研究》
19.《南开管理评论》
20.《审计研究》
21.《审计月刊》
22.《证券市场导报》
23.《中国财务与会计研究》
24.《中国会计评论》
25.《中国内部审计》
26.《中国审计》
27.《中国注册会计师》
2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