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小水镇全面推动乡村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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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小水镇全面推动乡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方案(暂行)
为了加强我镇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村就医条件,进一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销售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决定在我镇全面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在市局及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
为了工作正常开展我镇成立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梁容分管卫生副镇长
副组长:胡斌卫生院院长
成员:李跃进卫生院副院长
罗育军卫生院副院长
余满华卫生院副院长
阳志谦卫生院工会主席
小水镇卫生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胡斌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李跃进卫生院副院长
罗育军卫生院副院长
余满华卫生院副院长
阳志谦卫生院工会主席
成员:徐鹏、李康容、廖洪禄、谭小剑、廖运伶
欧阳寒英、梁瑞初、阳明爱、李冬华
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本乡镇一体化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村卫生室(医疗点)行政、业务、财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制定村卫生室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工作检查、考核和奖惩;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学习宣传卫生方针政策及卫生法律法规,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5.对村卫生室(医疗点)执业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6.负责辖区乡村医生的聘任、调配及考核管理工作;
7.统一村卫生室(医疗点)进药渠道,规范用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8.负责本乡镇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整合镇村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理顺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国家基本药物零销售政策及抗风险能
力,提高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提供保障。实现药物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人员统一调配,使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票据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监制),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的目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三、建立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的资金保障
1、房屋场地:由村委会与本村乡村医生负责提供房屋场地。
2、医疗设备:由上级机构统一配备使用。
3、国家基本药物:由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
4、村卫生室工作员劳务工资及养老保险:(1)乡村一体化管理卫生室。○1来源于在本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的治疗费等收入加护送转诊病人到卫生院检查与治疗,事业费用的20%,每月月底医院统一核算分配到各村卫生室。○2从事公共卫生的工作人员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政府合理补助等多渠道保证劳务工资的合理收入。(2)养老保险是依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高于一般农民待遇的养老保障制度。
四、村卫生室的布局和设置
各村要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位置、卫生设施、技术力量、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级卫生组织的布局,以卫生院为中心,建立一村一室制度,负责本村辖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在人口集中地点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综合性卫生室,负责基本医疗工作,促进与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乡村一体化组合见附件1)各村制定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建设村卫生室标准要求规划防保性村卫生室不得
少于40平方米。规划新建的乡村一体化卫生室业务用房不得少于120平方米,至少做到“三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药房),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留观室、预防保健室和中医诊疗室;村卫生室要配备基本医疗保健器械和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备药品,配备急诊电话;设立药品价格公开表、相应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中西医健康教育专栏等。
五、村卫生室的职能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网底,是建立农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基础,是镇卫生院的驻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承担本辖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承担辖区内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三)参与所辖区域内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如实填写、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作好资料保管工作;
(五)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管理方式及内容
坚持自愿加入,全镇统筹的原则。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自愿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合理区域卫生规划、布局,重新设置村卫生室,由镇卫生院对其实行垂直“六统一”管理,即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设置建设、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一)统一业务管理。自愿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镇卫生院管辖的独立卫生机构,由镇卫生院进行行政、业务领导,重新聘任卫生室负责人和乡村医生,全镇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调配,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并切实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统一设置建设。1、重新规范设置村卫生室。本着既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对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重新规范设立村卫生室,集中经营和管理。设置地点应选择本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点(如学校、村委会所在地,人口多、符合设置原则、有2名或2名以上有执业资格乡村医生的村首先纳入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人口少、距离较近、仅有1名或无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相对较多的可派驻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2、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础设施由乡镇卫生院牵头、争取政府投资或村委会筹资、乡村医生集资等方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