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社会团体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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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精品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精品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①发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申请成立登记社团的请示(发起人(含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3、社团(筹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纪要;(原件1份)4、理事名单、常务理事名单(没有设立常务理事会的不需报);(原件1份)5、理事会领导机构名单(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原件1份)6、会员花名册;(附上电子版)(原件1份)7、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原件1份)8、财务管理制度;(原件1份)9、章程(章程盖社团公章,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附上电子版)(原件1份)10、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11、验资报告(原件1份);12、《登记表格》一式三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社会团体会费备案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指办公室或秘书处等,有才填);《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根据负责人具体人数报送,每人一式三份);(以上表格一式三份,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各持一份);(备注:①以上材料除表格外,各提交一份;②名单及表格除交原件外需附上电子版。

)(范本材料一)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单位):厦门××有限公司或张××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吴××委托事项:办理社会团体厦门市××××协会(名称)的□变更□注销的登记手续。

厦门××有限公司(公章)或张××申请人(单位)签字或盖章20XX年 XX月 XX日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成立、变更、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一、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下列材料:1、筹备申请书(以筹备组名义写书面申请,由拟任负责人签署意见)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要求是带文号的红头文件,需注明:该组织是否已经具备成立省级社团的资格,是否同意做其业务主管单位)3、资信证明(要求具备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出具)4、办公场所使用证明(由产权单位出具)5、发起人(秘书长)和拟任负责人(会长)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说明有无政治问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6、章程草案(要求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不得随意超出文本范围)7、拟任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需注明拟任负责人的出生年月、拟任职务、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

涉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在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8、会员(包括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名单。

(要求单位会员30个以上或个人会员50个以上,两种会员混合组成的不少于50 个,党政机关不得担任单位会员)9、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15号)10、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下列材料:1、成立登记申请书(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2、章程草案并附软盘(Word格式)3、社团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需注明负责人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

涉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的批准文件)4、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理事名单。

(需注明工作单位及职务)5、社会团体会员名单6、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该社团已建立社团日常办事机构及党组织情况的证明。

(社团日常办事机构名称一般称办公室或秘书处,要求有3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至少有3名党员,在此基础上建立党组织)7、成立登记有关表格6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01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04号)、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2号)、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09号)、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05号)8、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材料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材料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材料一式两份)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单位会员,具体条件包括: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为社会团体日常办事机构所在地,应有独立的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三、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申请成立、备案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1、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经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2、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同意筹备成立批复;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5、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向发起人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发布成立公告,民政部门向发起人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式两份)(一)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筹备成立申请书(应载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简介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2、《社会团体筹备登记申请表》(编号:0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红头文件,发文号,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公章,至少提供一份原件);4、章程草案(依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编号:02拟定);5、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无论何种形式,最终产权单位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社会团体住所证明表》(编号:03);7、《社会团体资金证明表》(编号:04);8、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9、会员名单(《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单》编号:05及《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单》编号:06,单位会员需附《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印章备案表》编号:07);10、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5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3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3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3)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名单;(4)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的个人简历表;(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6)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7)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8)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9)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10)拟设办事机构名称、职责、负责人材料;(11)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事指南项目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管理一、申请条件1.社会团体必须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混合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起人、拟任法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刑事处罚的)。

7.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发起人应当有5个以上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会员单位应当具有广泛性,原则上分布在3个以上设县区。

二、申请筹备需提供的材料1.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2.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拟成立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等);3.章程草案;4.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申请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3.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5.验资报告;6.社会团体场所使用权证明;7.法人现实表现证明;8.正式会员名单;9.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四、备案需提供的材料(章程、负责人备案表及相关材料与筹备成立期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供)1.社会组织章程及章程核准表;2.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3.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4.社会组织会议纪要;5.社会组织信息备案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办完后15日内填报)。

五、审批流程:受理—审查—现场调查(两人)—批准—发证。

六、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必须材料提供齐全)。

注:1.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分为直接登记和非直接登记两种;2.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按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3.所有材料均提供一式三份;4.如需咨询请加市社会组织Q群365284691 或拨打85868066咨询。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商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商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商会)第一篇: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商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一、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1、社团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程序及申报材料:社会团体登记分筹备申请和登记申请两个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申请筹备时,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发起人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筹备申请书。

题名可为《关于筹建——会的申请》,载明成立该社团的宗旨、任务及筹备工作计划等。

(申报3份)(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题名可为《关于同意筹建——会的批复》。

(申报3份)(3)验资报告。

申请筹备时,应先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将筹集到的资金汇入帐户,并由审计部门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待社团成立后将临时帐户的资金划入社团帐户)。

(申请1份)(4)场所使用权证明。

应提交社团办公地址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注明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办公面积、电话号码。

(申报1份)(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包括发起人和拟任社团副秘书长以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码、在社团中拟担任职务、简历等。

发起人可根据上述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

(申报1份)(6)章程草案。

要求详见章程示范文本。

(申报1份)登记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在接到发起人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批准筹备的,社团应在批复即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一、提交文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受委托人的证件原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3、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名单,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4、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5、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化则无需再次提交);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 11、《党员花名册》;12、《党员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1、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2、承办人初审;3、部门负责人审核;4、机关负责人审批;5、准予成立登记的,制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证书有效期限自登记之日起,至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截止之日;不予成立登记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批准建立党组织。

注:涉及个人的复印件必须由本人签名摁印注明用途、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一次性告知一、提交文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受委托人的证件原件、复印件);2、发起人(为个人的)和拟任负责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公安机关出具);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4、《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5、成立可行性报告(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社会团体名称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说明;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发起人一般为3-7个,行业协会商会发起单位不低于5个);6、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可不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清单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须协会法人签名);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备注: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3.社会团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原件1份),并附会议签到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选举结果统计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4.章程(原件一式2份);【备注:须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章程须加盖骑缝章;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制,根据实际修改协会宗旨、业务范围、会员构成等部分,以及添加细节规定等,框架和条款一般不作改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须协会法人签名);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须签名盖章);7.社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8.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如没有兼职情况可以不用提供);【备注:如没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则无需提供。

】9.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备注:场地材料包括:(1)场地使用证明(原件1份,由场地提供方出具);(2)如场地为提供方租赁的,则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用途请确认非住宅);(3)如场地为提供方自有房产,则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用途请确认非住宅);(4)提供方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法人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0.注册资金证明(原件1份);【备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或由开通“深圳民政E线通”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验资报告》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作,请确认无“公司”、“股东”、“投资”等不符合社会团体性质的表述。

】11、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必须附上3名专职工作人员以上的工作简历。

说明: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首先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113.98.246.4:7013/,登陆后选择“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2.材料为网上填报,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预受理后,申请人方可打印并签名盖章,向窗口提交纸质件;3.申请人网上上传WORD电子文档,并向窗口提交纸质件一式2份;4.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后网上上传,并向窗口提交纸质件。

社会团体登记呈交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呈交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呈交材料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原件
2、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
3、向社会管理局申请登记的申请书原件(写明申请办理事项、成立原因、目的、及组织基本构架和主要业务范围)
4、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
5、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限于核对)
7、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未设立不需提交)
8、章程原件
9、章程核准表原件
10、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限于核对)
11、拟任专职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及基本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限于核对)
12、开办者的身份证明(企业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明)及捐资承诺书
13、验资报告原件(3万人民币以上)
14、场所使用权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仅限于核对)
15、会员名册原件(个人会员的50人以上、单位会员的30个以上、混合的50个以上;含入会申请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6、直接登记的提供直接登记征询函,非直接登记的还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需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红头文件),如涉及许可的还需提供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限于核对)
17、多方联合举办的还需提供合作协议(说明举办人情况,自愿出资比例,权责划分等)
18、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9、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0、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申请材料目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6
理事、监事名册
原件
制式表格。
7
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原件
按照范本自拟。记录有表决章程、会费标准以及选举情况的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或理事会纪要。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与会人员签到表
8
《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
原件
直接登记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符合成立党组织的,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后,向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提交该请示;
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原件
1
制式表格
4
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
原件
1
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在标黄处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并删除“”中的填写说明;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
5
《社会团体负责人、监事长备案表》
原件
制式表格;负责人(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监事长一人一表。
序号材料Biblioteka 称原件或复印件份数
备注
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制式表格;双重管理的,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
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原件
1
制式表格;双重管理的,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须由章程明确的负责人担任,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拟任人选如果已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应事先解除已经担任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人选不是章程明确的负责人的,或者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请向业务主管单位咨询。
9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查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三条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合法的财产和经费来源;(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应当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会员总数不少于20个。

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中有开办(注册)资金要求的外,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注册)资金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不作要求。

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

第四条申请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验资报告;(三)住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或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法人登记申请表;(六)章程草案;(七)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材料。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会员名册。

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社会组织登记前应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批准核发的许可文件。

第五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所需资料和表格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所需资料和表格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所需资料和表格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所需资料和表格
社会团体成立分为两个阶段:筹备阶段和成立阶段。

(一)筹备阶段:
1.名称核准。

填写《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表》。

2.须提交材料
(1)发起人的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3)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会员名册;
(6)章程草案;
(7)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8)填好《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二)成立阶段:
成立阶段须提交资料:
1、筹备组的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同意成立的文件;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5.会员名册(注明社团职务);
6.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三份)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7.制定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标准,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出具意见,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8.填写《新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新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rar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社会团体登记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三、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四、社团会议纪要五、社会团体章程六、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八、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每人一份,法人不重复填此表)九、社团负责人党员(中共)活动情况证明十、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电子版。

表格内容要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除盖章和签字)。

要求:在完成社会团体成立工作期间,确定了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推举法人、产生领导机构的会议日期,提前两天通知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到会,落实监管程序要求。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代码社团类别登记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填表须知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一式二份。

填表内容需要电脑打印(除盖章和签字)。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中文社团名称英文缩写住所邮编电话活动地域长治市宗旨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电话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理事数常务理事数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社团职务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电话常设办事机构机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电话活动资金数额验资单位经费来源住所情况产权单位用房面积租(借)期限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受理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审核负责人: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登记证号发证日期领证人签名:年月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依据一九九八年十月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我会已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章程,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现申请成立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本社团意见:年月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意见: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编号:0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团名称机构代码登记证号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形式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赞同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修改说明(可另附页)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社团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审核批准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社会团体会议纪要会议名称:××协会,××年第×次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内容:(以上内容电脑打印)到会人员签字编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照片 姓 名 曾用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电话 户口所在地邮编社团职务兼职 专职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本 人 简 历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何单位任(兼)何职本人签章:年月日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社会团体(法人)行使职权。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需提交材料:1、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申请书(社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涉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的,还要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兼职批文。

4、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6、所设分支(代表)机构住所在异地的,需提交拟设在地市民政局同意设立该机构的意见。

7、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06号)8、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13号)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1、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说明变更事项、理由、具体情况,并加盖社团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登记的意见3、有关表格: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07号)(一事填一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13号)等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社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6、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交场所使用证明(由产权单位出具)。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社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意见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社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4、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表(08号)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公章。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试行)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试行)

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查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三条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合法的财产和经费来源;(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应当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会员总数不少于20个。

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中有开办(注册)资金要求的外,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注册)资金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不作要求。

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

第四条申请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验资报告;(三)住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或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法人登记申请表;(六)章程草案;(七)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材料。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会员名册。

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社会组织登记前应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批准核发的许可文件。

第五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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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团体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云南省社团召开第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规范会议开始之前,主持人通报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2/3以上,大会有效,不到2/3宣布解散。

一、预备会议(时间20分钟左右。

)1.审议、通过大会议程;2.审议、通过选举办法(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不得以鼓掌、举手方式表决);3.提名、通过大会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大会1.介绍领导和来宾;2.云南省民政厅宣读批复;3.筹备组负责人报告社团筹备情况;4.审议通过章程(可鼓掌或举手方式表决);5.无记名投票通过会费标准;6.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产生理事会;大会暂休会7.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理事、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人报告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2/3以上,会议有效);8.决定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9.决定其他事项;大会复会10.宣布理事会选举结果;11.提名、通过名誉职务;12.有关领导讲话和宣读贺信贺词;13.新当选会长(理事长)致辞。

说明:1、如有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负责人,须在召开第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之前完成审批。

2、会员不足150人的必须召开会员大会。

社团筹备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01)1、筹备申请书发起人自制:说明申请筹备成立社团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

如筹备成立行业协会,还应当对本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协会的作用作简要介绍。

申请书只能以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名义申报,落款应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国家机关不能作为发起单位。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民政部制:(1)筹备组织负责人、筹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栏须由本人签字认可。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社会团体的批文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筹备成立社团,二是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省文联、省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省委宣传部的批复。

4、发起单位或发起人、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发起人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

(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

(3)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

(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基本情况介绍:说明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的业务范围、工作业绩、实力及影响情况,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社会团体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5、章程草案发起人自制: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

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

6、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自制: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无偿提供使用证明。

租赁或无偿提供使用的使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

不能与其它机构合暑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7、拟联系的会员名册会员应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会员分布应覆盖州、市。

说明:表格及章程示范文本可从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mz)。

社团成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02)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民政部制:社团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后填写。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政部制:社团的法定代表人填写。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民政部制:社团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填写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如是在职党政干部的需另填写《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审批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由本单位审批,厅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履行本单位审批程序后,由省委组织部审批,省级干部由中组部审批,但行业协会除外(党政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

4、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民政部制:办事机构指社团的秘书处、财务部、联络部等内部办事机构,如乒乓球协会的办公室是办事机构,教练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则是分支机构。

(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需按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另提交申请成立材料。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民政部制:新成立社团不盖社团章。

6、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正式章程筹备组自制:在筹备阶段提交的“章程草案”基础上去掉“草案”二字。

如另有修改的在章程核准表的修改说明栏注明。

(一式两份,另须提供电子版)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制:持民政厅同意筹备成立的批文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请勿出现“股东”“公司”等字句。

8、选举结果筹备组自制:社团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组织机构名单,包括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名单。

9、会员名册筹备组自制:社团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后确认正式入会的会员名册。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分开制表,个人会员名册应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名册应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负责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说明:1、成立登记材料应在民政厅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填报!2、待民政部门同意成立登记后,持批复和民政部门开具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民政部门以制作证书。

3、表格可从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mz)或中国社会组织网下载。

社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03)一、社团名称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一式两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该项涉及章程修改,新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还要有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情况说明)。

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4. 新修改并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 (一式两份、另加电子版)。

5. 社团证书正、副本。

二、社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章栏由原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若是行业协会,变更负责人要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须提供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3.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如是在职党政领导干部须填写《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审批表》,但在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职务;另附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粘贴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背面)。

4. 财务审计报告。

5. 社团证书正、副本。

三、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

3. 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作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4. 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5. 社团证书正、副本。

四、社团住所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

3. 新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无偿提供使用证明。

租赁或无偿提供使用的使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

不能与其它机构合暑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4. 社团证书正、副本。

五、社团注册资金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 社团证书正、副本。

六、社团业务范围变更登记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该项变更的审议情况;该项涉及章程修改,新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还要有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情况说明)。

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4. 新修改并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 (一式二份、另加电子版)。

5. 社团证书正、副本。

说明: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3、表格可从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mz)或中国社会组织网下载。

社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04)1.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2. 会议纪要(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参会人数、持赞成意见人数及所占比例须符合章程规定,须载明通过注销动议的情况)。

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必须载明“债权债务已清结”)。

4. 清算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 社团证书正、副本。

6. 其它(印章、财务凭证等)。

说明:1、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向社会公告,了清债权债务。

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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