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
社会团体注册流程
社会团体注册流程社会团体注册流程社会团体是指由社会公众自愿组织,独立于国家、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具有特定目标和职能的非营利性组织。
社会团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如果你也有志于发起一个社会团体,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社会团体的注册流程吧。
第一步:确定组织形式和名称作为发起者和组织者,你需要首先确定组织的基本形式,比如是以协会的形式还是以基金会的形式。
接着,你需要为你的组织取一个合适的名称,这个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也要与已有的组织名称区别开来。
第二步:筹备材料准备在正式进行注册前,你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章程:详细描述组织的宗旨、任务以及内部管理机构和程序等内容;2. 发起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3. 注册资金证明:组织成员的捐款证明或者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 场地租赁或使用证明:证明组织有一个合法的办公场所;5. 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三步:登记注册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你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申请;2. 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将对你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组织章程、资金证明等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核查;3. 公示和听证:经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会将你的申请公示一段时间,并有可能组织听证会,采集社会各界对你组织申请的意见和建议;4. 发放证书:如果经过公示和听证没有异议,相关部门将发放注册证书和相关的法人证明给你的组织。
第四步:组织运营获得了社会团体注册证书后,你的组织已经具备了合法性,可以开始正式运营了。
你需要建立组织的内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
同时,你也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组织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七)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八)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九)社会团体的名称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十)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十一)包含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资格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走访核实办公地点。
需提交的材料为:(1)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资格审查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3)章程草案:依照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5)验资报告:由合法的、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6)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7)《社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人和联系电话等;(8)《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5.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经承办人B复审后,报主管副局长审核,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核,局长审核后报主管副厅长签批。
社区社团成立登记指引
社区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亲爱的朋友,为方便您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及办理相关登记业务,请参考以下步骤,各步骤完成后可在方框内标记:步骤进度准备阶段:1.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窗口咨询所属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以及名称预先核准信息,并领取《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和《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申请表》和《办事指南》可在社会建设局网站直接下载,咨询电话:23336131,网址:/。
□名称预先核准阶段:2.根据所属行业、学科、业务范围或所属地域范围确定向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相关审查材料。
温馨提示: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要求应具体咨询业务主管单位。
3.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的《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提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窗口,并附上申请书、发起人资质材料复印件。
温馨提示:发起人资质需验原件,《申请表》和申请书上的签字应由本人完成。
4.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取得《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温馨提示:审批期间有5日为公示期,可留意龙华新区政府在线公示情况。
□□□成立登记阶段:5.根据《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前往银行开设拟成立社会组织的临时账户,并存入开办资金,取得存款证明。
温馨提示:开办资金为1000元以上。
6.确定注册地址,取得合法的场所使用权证明。
温馨提示:场所性质应为非住宅用途。
7.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温馨提示:一般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
8.法定代表人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证明。
温馨提示:无犯罪证明开具应具体咨询龙华公安分局。
9.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申请,经审查后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复。
温馨提示: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要求应具体咨询业务主管单位。
10.向登记机关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所需材料详见《办事指南》。
11.经审批同意后,到社会组织登记窗口领取登记证书及相关批复,和刻章证明。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一、社会团体的定义: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两个阶段:(一)筹备成立阶段1.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2.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应载明: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宗旨;业务范围;本行业(学科、领域)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情况;活动地域及方式;拟发展的会员情况;活动经费筹集渠道等);申请书中“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签字。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文件中必须载明:认为发起人(单位)具备筹备该社团的资格;同意该社团申请筹备;本机关愿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3)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参照广西民政厅章程示范文本制定,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3.受理: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筹备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成立的批复。
(在这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社团主要发起人必须到场)4.开展筹备活动: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可以组建筹备机构,筹备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1)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2)落实办公住所并提供相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3)发展会员;(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 注册指引
社会团体注册指引2017年1月目录一、什么是“社会团体” (3)二、适用范围 (3)三、事项审查类型 (3)四、审批依据 (4)五、受理机构 (4)六、决定机构 (4)七、数量限制 (4)八、申请条件 (4)九、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5)十、禁止性要求 (5)十一、申请材料目录 (6)十二、申请接收 (8)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8)十四、办理方式 (8)十五、办结时限 (9)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9)十七、审批结果 (9)十八、结果送达 (9)一、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
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
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二、适用范围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五、受理机构民政部六、决定机构民政部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为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筹备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1、由5家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筹备成立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3、办公住所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办公住所证明:办公场所地址、使用面积、期限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使用权证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5、发起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或发起单位简介、执照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6、拟任负责人(秘书长以上)基本情况表及拟任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7、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8、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1)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2)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名称预先核准表;(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表;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①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时限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60日缩短为30日。
社团成立登记时限为30日。
②社会团体各项变更登记审批时限由法规规定的30日缩短为15日。
二、申请成立登记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1、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的文件;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署);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三份);5、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6、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7、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6)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7)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
社会团体注册流程指南修订版
社会团体注册流程指南修订版一、前言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的成立和活动,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社会团体。
本指南旨在为拟设立的社会团体提供注册流程的指导,为社会团体注册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以便更好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社会团体注册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等条件。
2. 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3. 有固定的住所和必要的财产。
4.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注册流程1. 筹备阶段1.1 确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等基本信息,编制筹备计划。
1.2 组建理事会或董事会,明确各成员职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3 筹集注册资金,确保有足够的财产开展活动。
2. 提交申请材料2.1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书》。
2.2 提交章程草案,明确社会团体的组织结构、负责人选举方式等。
2.3 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2.4 提交住所使用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
3.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核实。
4. 取得登记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进行登记,并向社会团体颁发《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取得登记证书后,即取得法人资格。
5. 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定进行。
四、注意事项1. 社会团体在注册过程中,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社会团体在开展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3. 社会团体应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修订历史1. 2023年1月1日,发布初始版本。
2. 2023年2月1日,进行修订,完善部分内容。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登记指南(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成⽴登记指南(直接登记)⼀、直接登记的范围成⽴⾏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协会商会与⾏政机关脱钩总体⽅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业具有⼀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业分类xx.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然科学和⼯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城乡社区居民⽣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评估。
⼆、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是本省⾏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组织;2.⾏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积不低于150平⽅⽶;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作⼈员(3名以上),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5万元;7.有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致,准确反映其特征;跨⾏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冠以与所跨⾏政区域相⼀致的地域名称。
社会团体(社团)成立申请登记办事指南规范章程
社会团体(社团)成立申请登记办事指南规范章程目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2)设立登记申请书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8)个人会员名单 (20)单位会员名单 (20)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2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3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3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5)《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批项目二、受理范围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经市一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出具同意成立登记的批复或意见(直接登记的不需提供),由发起单位(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三、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四、办理条件(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 有固定的住所;(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应提交的材料1、复印件要求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章。
2、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3、填写所需的表格材料和章程示范文本,可在西安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
六、办理程序1、在市政务中心市民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内容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承办人审查资料,现场勘查(受理前咨询、申请人修改补充材料、实地考察、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3、首席代表审核;4、主管领导签发;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民政窗口领取核准文件。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6号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正文:----------------------------------------------------------------------------------------------------------------------------------------------------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6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规范我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创新,促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9月29日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成立登记规范指引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对象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湖北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单位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其中,成立行业性协会商会的,其单位会员不得少于本行业企业的30%。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6.不低于3万元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直接登记的社团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以下同)。
9.社会团体会员地域分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0.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1.发起人咨询社团成立相关政策问题。
南京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南京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JS010000MZ-XK-0001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9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83635677 监督投诉电话: 83635662责任机构:南京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法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地点: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一楼大厅或2515房间申请筹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2)章程草案;(3)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产权人无偿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注明使用期限,至少1年。
另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 (4)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拟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人一式两份】;(5)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6)《验资报告》原件。
申请成立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5)章程;(6)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交);(7)《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8)《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备案表》;(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与筹备期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交)。
备注准备筹备材料前先将《关于筹备成立的申请》递交到民政部门进行成立可行性论证。
申请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必要性、性质及宗旨;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纸质材料未另作规定的均为提交原件一份。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流程图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流程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9月25日第250号令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当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省领有《暂住证》并居住1年以上;单位会员的住所地应当在本省。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固定的具有独立使用权的办公场所,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成立登记时须有最低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落款以发起人签字或发起单位盖章);---表格下载S001 ---- 只需1份;
3万元,由会计事务所出具)
---- 只需1
份; ----表格下载S002 、拟任责任人(秘书长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副科级领导干部拟任社
;----表格下载S003A 、S003B 、S003C
;----表格下载S004
----表格下载S005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格下载S006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不需要下载表格,含在
S006中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表格下载S008
4、 大会通过章程(需有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
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由党政机关处以上干部兼任的,应提交人事、组织部门批准的文件。
印章、会员证、徽记、帐号等备案-----下载表格S009。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一、业务类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龙华新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
三、实施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为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四、申请
(一)系统申报
办理社会组织登记,需先在民政电子政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系统初审。
(二)资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打印预审表格,整理纸质资料提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号国鸿大厦座,)。
(三)系统录入及材料咨询
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咨询等相关事项,由各街道委托第三方协助申请人办理。
.业务咨询。
各街道促进会受理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查询。
.系统申报。
各街道促进会协助申请人进行系统申报,初审退回时协助查因,修改完善资料确保初审完成。
.纸质资料辅导。
各街道促进会事先审核社会组织登记纸质资料,指导申请人按流程备齐资料、签字盖章、报送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受理。
.各街道促进会联系方式
观湖促进会,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行政服务大厅栋;
民治促进会,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万科金域华府栋二层民治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
龙华促进会,龙华区龙华街道青年城邦蓝莓座栋楼;
大浪促进会,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容路号行政服务大厅室;
福城促进会,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劳动办楼室;
观澜促进会,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办事处综合楼室。
(四)申请材料目录
1 / 2。
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程序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社会团体筹备核准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非全省性社会团体不得冠以“山东”、“山东省”、“鲁”、“齐鲁”等字样;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⑤有固定的住所;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核准表》及可行性报告。
②发起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等。
③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
包括发起人的生产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情况、研究成果、相关著作等。
名称核准办理流程:①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②作出是否核准名称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证明;不予核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
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
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发起人一般为3-7个。
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
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
③章程草案。
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一、受理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人个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事程序(一)名称预核1、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通常包括: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成立该社会团体的目的、意义和可行性、必要性;该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该行业、学科或专业的基本概况;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的解决办法;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渠道;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书应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
社会团体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2、提供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在该行业、学科、专业应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且发起人政治素质要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为该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或某一特定研究领域的专家,发起单位应为该学科的权威研究机构;专业性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具备该专业的高级职称或为某项特定专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发起单位应为该专业的权威机构;行业性社会团体和工商经济类联合性社会团体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发起,发起单位应为该行业或该区域的龙头企业,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
发起人或发起单位通常应有3至5个,发起人应填写《社会团体发起人简历表》;发起单位应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填写《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简介表》。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是指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法人,因共同兴趣、共同愿望或共同活动目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批合法登记的法律行为。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程序,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的操作步骤。
首先,成立社会团体的人员应当依法召开成立会议,确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会员资格、组织机构和领导成员等基本事项,并拟定社会团体章程。
其次,成立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应当载明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会员资格和权利、组织机构、领导成员、财产来源和用途、财产分配办法、社会团体的解散和财产处理办法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然后,社会团体成立会议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并由法定代表人向住所地或者设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社会团体登记申请,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社会团体成员名册、社会团体设立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等。
接着,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最后,社会团体取得登记证书后,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完成后,方可依法享有法人资格,从事社会活动。
总之,成立社会团体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包括召开成立会议、拟定章程、提出登记申请、民政部门审批等环节。
只有经过合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才能依法享有法人资格,开展各项社会活动。
希望广大社会团体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成立,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社会团体成立大会工作指引
社会团体成立大会工作指引社会团体成立大会工作指引前言社会团体是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自律机制的基础上,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团组织的成立是社团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好。
为方便拟成立社团按程序做好成立登记工作,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成立大会工作指引,请各社团在召开成立大会时参照执行。
需要说明的问题1、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1)会员多于100个的,可以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职权。
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和名额分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3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2;会员数量在301个以上5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3;会员数量在501个以上1000个以上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4;会员数量在1001个以上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5。
会员代表届满后须重新推选。
(2)理事数应当不少于7人,但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3,且为单数。
(3)理事会成员较多的,可成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数应当不少于5人,但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且为单数。
(4)理事包括个人理事和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同理。
2、社团成立大会召开前7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会议议程、筹备工作报告、大会准备通过的章程、拟任领导成员(秘书长以上)、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会费无记名投票票样、拟任领导讲话、请柬等材料。
3、行业协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专业类、联合类或其它类社团,提倡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负责人方式,也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4、所有社团对会费标准的表决,均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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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社会团体的性质
社会团体划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种类型
1、学术性社会组织:可分为自然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类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会组织:主要是经济性和带有行业规范、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可分为商业类、工业类、农业类等,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3、专业性社会组织: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团体,一般以协会、促进会命名。
4、联合性社会组织: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命名。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组织性质的标识。
(2)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5)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
(一)筹备成立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书(应载明: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宗旨、业务范围;本行业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情况;活动地域及方式;拟发展会员情况;活动经费筹集渠道等);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中必须载明:认为发起人具备筹备该社团的资格;同意该社团申请筹备;本单位愿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3)填报《社会团体筹备申请表》;
(4)拟发展会员名单;
(5)章程草案。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后,筹备组可以组建筹备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
(1)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2)落实办公住所和办公设备,并提供相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发展会员。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筹备机构在6个月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其筹备社团的资格消,筹备机构自动解散,并不得再以筹备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成立登记阶段
筹备工作就绪后,筹备机构应在筹备期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逾期不申请登记,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等内容);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成立的文件中必须载明:认为发起人具备成立该社团的资格;同意该社团申请登记;本单位愿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
(3)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4)章程(章程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生效);
(5)住所使用权证明;
(6)《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8)发展会员名单(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