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对策,缺陷]船舶履约MLC2006的主要缺陷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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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履约MLC2006的主要缺陷及对策

MLC2006生效1年来,对船旗国、航运公司和船舶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改善船员工作环境、提高船员福利待遇、提升船员的自我职业认可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管理规范的航运公司在船舶硬件、文件、数据等方面能够满足公约要求,但是在船舶营运过程中,会因船员缺乏对船舶的有效管理和维护而导致船舶存在相关缺陷。截止到2011年7月,巴黎备忘录地区已经有171项MLC2006相关的滞留缺陷,东京备忘录、澳大利亚等地区也发生了数以百计的相关滞留缺陷,其中工作与休息时间方面占13%,起居舱室与娱乐设施方面占12%,食品与膳食问题占5%,随着加入公约的国家越来越多,船舶在这些方面受到的检查将会更加频繁和严格。

一、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标准

1.MLC2006关于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几乎是各类检查中的必检部分。MLC2006标准A2. 3中规定:任何24h内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h(工作时间不超过14h),任何7天中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7h(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2h);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两段,其中一段至少要有6h,且相连的两段休息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4h。每个船员都要有一份经船长和本人签字的船员工作与休息时间记录表副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休息时间是连续的任意24h内,不是自然天的0000-2100的24h时间段。

2.船舶在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方面存在的主要缺陷

船舶在此方面存在的缺陷主要涉及记录不完整和造假两个方面:很多船舶在月底突击记录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往往有所遗漏,检查人员会抽查船舶关键操作的起止节点时间,如按航海日志记载的抵港日期,同时依据车钟记录簿显示的起止时间,来验证船长工作时间记载的准确性,若有不符,则可能给出严重缺陷;有的船舶在船员实际工作时间超出了公约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刻意造假以符合公约要求,如靠港装卸货期间大副不参与梯日值班,二副、三副轮流值班的时间必然不能满足MLC2006的要求,这时二副、三副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表就可能会存在造假。

3.建议船舶采取的措施

第一,严格执行公司体系的要求,按照工作休息时间规定执行,同时注意船员的特殊工作时间,将一些特殊操作时间归为工作时间,如船长进出港的操作,轮机长在加注燃油时的工作时间;第二,船长或船长授权的船员应尽可能每天完成当天的工作时间记载,不应一次性在月底突击完成整月的工作休息时间记录;第三,船员进行设备的日常或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记入工作时间,如三副每周对船舶的救生、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等;第四,船长和部门长应合理安排船员的加班工作以确保满足公约的要求,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工作如涉及船舶安全等原因导致船员休息和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公约要求,要说明并补休;第五,要做到准确、如实地记录船员值班休息时间,特别注意在船舶靠离码头、大风浪航行、雾航、加装燃油、演习等情况的工作时间与实际的车钟记录簿、航海日志、轮机日志上记载时间的一致,不实记录是检查人员更加严格检查并开出缺陷的直接原因。

二、起居室和娱乐设施标准

MLC2006标题3中的规则A3.1制定了21条关于起居室和娱乐设施的规定,详细规定了起居室和娱乐设施的配备标准,如船员起居室设备、供暖设备、卫生条件和娱乐设施的配备标准等。

1.船舶在起居室和娱乐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缺陷

虽然船舶在起居室和娱乐设施方面的硬件配置基本能满足要求,但在日常的使用和维护中存在着不少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船舶生活区卫生保持较差,如船员房间、船员工作更衣间、楼梯和走廊过道、娱乐室、餐厅等卫生保持较差,给检查人员留下不好的印象;第二,相关设施功能缺失,如船员房间照明和桌椅设施损坏,卫生间水龙头、洗浴和马桶设施损坏,通风系统、空调机或洗衣机无法正常工作等;第三,船舶的起居室和娱乐室挪为他用,不能发挥作用,如将杂物堆积在备用船员房间、娱乐室,医务室被非病人占用等;第四,船舶没有按照规定对船舶起居室和娱乐设施进行周检查,或者没有在法定文件上做周检查记录。

2.建议船舶采取的措施

船舶起居室和娱乐设施方面是检查的要点,其涉及的内容较多,且最易发生不满足公约的缺陷。船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对起居室和娱乐设施进行仔细的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存在损坏或无法使用的起居室设备和娱乐设施及时维修或报告公司以取得岸基支持;第二,保证相关设施正确使用,确保医院病房、娱乐室不被占用,厨房干净整洁,相关场所尤其是特殊场所警示标示和其他标不清楚;第三,确保相关重要设备如通风系统、空调机、洗衣机和各种警报装置处于正常可用状态;第四,做好船员房间卫生和船舶公共区域卫生的打扫和保持工作,维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食品和膳食服务标准

虽然MLC2006标题三的规则对A3. 2食品和膳食服务的相关规定内容较少,但食品和膳食服务也是检查的重点和容易出问题的方面。船舶出现的关于食品和膳食服务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没有储备足够的食品和饮用水以满足船舶的航次需求,或者储备的食品中蔬菜较少,或者食品有腐烂变质的迹象;第二,没有证据显示船上对食品和饮用水或其储存和处理场所进行了经常性检查;第三,船上没有张贴周食谱,或者张贴的周食谱是复印或一成不变的,或者根本没有按照周食谱执行;第四,船上的厨师未持有有效的厨师培训证,或者年龄未满18周岁,另外,担任服务生的船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或者不能提供其培训证书。针对以上容易出现的缺陷,船长或其授权的船员应确保船上的食品和饮用水的质量,确保厨房、冰库和饮用水柜的卫生,做到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确保担任厨师和服务生的船员有胜任职务的能力和持有相关证明书。

四、其他方面

1.船员雇佣协议标准

MLC2006要求每个船员都必须持有雇佣协议的原件,船长处保留每个船员的雇佣协议副本备查,但很多船员将雇佣协议原件交给船长而未持有协议书。另外,很多船员持有两份雇佣协议,一份是雇佣单位与其签订的真实的雇佣合同,协议内容往往是不符合公约的要求的,而另一份则是备查的虚假雇佣协议,船员在接受检查时可能会应检查人员的要求而错误地出不真实的雇佣合同,从而造成船舶的滞留。

2.工资标准

按照MLC2006的要求,船员个人应持有本人签名的工资条,同时船长应保留一份船员签名的工资单备查,这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有的公司为船员电汇工资时会收取高昂的手续费,或者不按照雇佣协议的要求推延发放船员工资。另外,很多船舶备查的工资单是为了满足船旗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而伪造的假工资单,尤其是除了管理级船员之外的其他船员的真实工资与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点从船员持有的真实雇佣合同中能够发现,往往也会造成船舶的滞留。

3.船上和岸上医疗服务标准

一方面,部分船舶存在着医药箱、医疗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未按照《国际船舶医疗指南》医疗标准要求配备;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船舶上的医疗药品和医疗设备一般山二副负责,但医疗设备等物品的检查人应是持有高级医护证书的船员,所以检查人员应为大副或船长。

4.投诉程序标准

MLC2006要求每个船员必须持有船上投诉程序,而且检查人员往往会询问船员以检查其是否熟悉船上投诉程序,船员未持有船上投诉程序或者不熟悉船上投诉程序都是不符合公约要求的。此外,个别航运公司或船长要求或要挟船员不得向船舶挂靠港口的授权官员投诉,如果这一行为被证明真实存在,船舶将受到严重的处罚甚至滞留。

五、结语

MLC2006的实施改善了船员在船生活和工作条件,保障了船员合法利益,有利于船员职业的发展。船旗国政府、航运公司和船舶应当切实履行义务,努力使船员成为体面的、有吸引力的职业,繁荣航运事业,促进全球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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