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缺陷管理办法.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一、医疗缺陷的定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都属于医疗缺陷。医疗缺陷是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生在

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病历书写等环节上。

二、医疗缺陷的内容

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

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记录当事人缺陷 1 次。

(一)医疗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

保证查房次数和查房质量。

1)患者入院 48 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2)每周(副)主任医师查房少于 1 次;

3)病历中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不符合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

求;

2、首诊负责制:

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及“专病专治”原则,按“科室流程规范”要

求接诊并做到合理分流患者。

1)首诊医师拒绝诊治患者或推诿患者或未进行必要的病历记录;2)如属他科疾病,首诊医师未安排患者转诊,或收治非本专业患者;

3)对病情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医生未按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相应 1 的科室;

3、会诊制度:

保证会诊到达时限和会诊质量。

1)“急会诊”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内未到达;

2)“需会诊”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未到达;

3)会诊医师不具备规定的资格;

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应在患者死亡 1 周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委托的高年资医师主持,并记录于病历中。

1)死亡病例未讨论;

2)讨论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3)病历中缺讨论记录;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危重病例。由科主任或委托的高年资主持,按规定时限进行讨论并记录于病历中。

1)7 日内未进行科内会诊或科间会诊;

2)病历中缺会诊讨论记录;

6、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

医师要严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要告知值班人员去向,科室要建立医师交接班记录本,每班有记录,危重患者要书面及床头双交接班。

1)危重患者未进行书面交接班;

2)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

3)有事外出未告知值班人员去向(包括二线医师、值班医师去他 2 科会诊未告知值班护士等);

4)交接班存在漏交或漏接情况;

7、医嘱制度:

所有针对病人的处理必须有医嘱,检查结果及时归入病历。

1)有医嘱而无检查报告单;

2)有检查报告单而无医嘱;

(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1、术前讨论制度:

所有手术均应有术前讨论。新开展的手术、复杂、疑难、风险较大的的手术(包括一级手术、二级手术)、“二进宫”手术,应组织由科室主任或委托的

高年资医师主持的术前讨论,并记录讨论意见及参加者姓名、职称、发言内

容。

1)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2)病历中缺术前讨论记录;

3)大手术未填写《手术审批报告单》报告医务办;

4)预防性应用抗生素超出规定规格及时限要求;

2、知情同意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书由术者或主管医师负责谈话及签字,医患双方应各有 1 人参加,新开展手术、大型手术、特定范围的手术由具备资格的上级医师、科主

任负责谈话及签字,术中意外处理及术中改变术式由具备资格的医师负责谈话

及签字。

1)非规定人员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及签字;

2)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未征得患者及家属或其指定委托人同意情况下进行

手术或改变术式; 3

3、术中及术后管理制度

1)手术标本未进行常规病理检查;

2)术后未及时随访,术后24 小时内无手术记录;

3)术后三天内未每天记病程录;

(三)病历质量管理

1、病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属乙级病历,记治疗组各级医生缺陷 1 次: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传染病漏报;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4)危重病例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

5)新开展的手术、一级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医师签名确

认;

6)有明显涂改、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7)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8)缺对诊断和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9)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2、病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丙级病历,记治疗组各级医生缺陷 3 次。

1)死亡病例缺死亡讨论;

2)归档病历缺出院记录或缺入院录(实习生代写入院录视为缺入 4 院记录)或缺病程记录或缺医嘱单;

3)手术病例缺术前小结或缺手术记录单或缺麻醉记录单; 4)危重患者缺抢救记录;

5)病历记录有误导致严重差错事故;

(四)医技质量管理:

标本接送准确,及时发出报告,加强质控,严格审核。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报告;

2、出现漏诊或错误报告;

3、误接标本、遗失标本、误送报告而未及时处理。

三、医疗缺陷管理体系

(一)组织管理:

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务办、医院办、财务室负责实施。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医疗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具体实施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行政主任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第一责任人。

3、建立全院各级医师执业档案,连续记录个人医疗缺陷和奖罚情况。

(二)管理模式:

1、采取制定标准,找出缺陷,严格处罚,减少缺陷、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并将医疗缺陷次数记入医师执业档案,以促进基础医疗质量的不断改进和

提高。 5

2、为充分发挥科主任在科室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医疗缺陷管理采取明确定义、科室自查上报、医院抽查、核实制度,经核实的医疗缺陷,医务办书面

提交科室,科主任负责督促整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