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勘察设计与标准化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勘察设计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第一步,对于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具有重大影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应当落实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分类控制、分层监管、精准监管的方式加强监管。
第二章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注册人员,拥有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证书;(三)具有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注册人员的三分之一;(四)具有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专业设备、场地和资金。
第六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手册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并定期组织质量评审和内部审核。
第七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手册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审。
第八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明确诚信经营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做到诚信经营、守信用、遵纪守法。
第九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定期公开公司年度报告、质量管理报告、安全生产报告和信用评价报告等业务经营信息。
第十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主动缴纳各种费用和税款,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第三章勘察设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守职业操守,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或职称。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专业要求,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勘察设计资质。
第六条勘察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根据单位的技术实力、业绩、人员等条件进行评定。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保持资质条件,不得转让、出借、挂靠资质证书。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勘察设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设计任务、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质量要求等。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包括: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等。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选用适当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安全。
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变更应经过原批准机关的审批,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在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注:本制度仅为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经济以及环境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遵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于工程建设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
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符合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例如,在地基勘察中,需要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进行合理的勘察设计,确保地基的稳定和安全性。
此外,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需要考虑工程建设的经济性。
在工程建设中,经济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另外,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随着社
会的发展,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工程勘察设计标准需要在保障工程建设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制定和遵守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经济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我们每一个工程从业者都应该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做好相关的工作,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勘察设计与标准化法规
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编制与实施
(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1、工程勘察文件编制 (1)要求
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 和施工的需要。
(2)主要内容 1) 工程测量:
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关地形地貌的科学依据。
2) 水文地质勘察:
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有关供水地下水源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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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经营管理
5、工程监理:
受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某项 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工作。
6、技术服务:
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工艺、材料及科技成果 的技术开发、技术协作、技术承包、技术转让、 技术培训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相关软件的开 发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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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经营管理
勘察是基础,而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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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二)工程勘察设计法及其调整对象 1、概 念
工程勘察设计法是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 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3个)
(1) 行政管理关系 (2) 经济合同关系 (3) 内部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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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管理关系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
2、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只能受聘个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单位的, 不得从事勘察、设计活动。未经注册的人员, 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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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经营管理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经营范围
1、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城市规划而进行的测绘、勘探、测 试及综合评定。
济合同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调整。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和进度,推行设计创新与优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原则、设计单位的选择、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主要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公司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及改建的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公司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分阶段、分级评审管理体系。
(一)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部分勘测设计重要阶段和环节、非国家有关部门评审(包括受集团公司委托评审)设计文件的组织工作;(二)公司工程建设部制定公司电源建设项目的设计技术路线,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勘测设计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项目公司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主体,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各方面负有具体的协调和管理职责。
(一)在充分考虑设计单位的资质、业绩、质保体系、服务质量、资源保证、价格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择优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二)通过招标、合同谈判将勘测设计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三)在安排工程总体进度时,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对总体进度的制约关系同步安排勘察设计进度;(四)设计工作贯穿工程全过程,涉及工程建设各方面。
项目公司应主动配合勘测设计单位,及时准确提供应由项目公司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其正式签署并交付使用的勘察设计成品负有全面责任。
(一)勘察设计的成品要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同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在环保、消防、劳保、安全、卫生、土地、水资源等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及技术装备政策;(二)勘察设计各阶段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及勘测设计合同和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三)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设计手段和设计方案,积极运用节能环保新技术进行设计优化,提高电厂的综合水平;要节约用地、用水、降低燃料消耗和运营管理成本,满足环保要求。
勘察设计标准化
具有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法制 性、国际性等特征,是实现勘察设计 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的重要性
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通过标准化,可以规范勘察设计 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对设计质量 的影响,提高设计质量。
保障安全
通过标准化,可以规范勘察设计 中的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更新与升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实践的积累,及时更新和升级勘察设计标准,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技术条件 。
Part
03
勘察设计标准化的作用
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统一勘察设计规范
提升设计效率
通过制定和实施勘察设计标准,统一 了行业内的规范和要求,确保了勘察 设计的质量和可靠性。
标准化使得勘察设计工作更加规范和 高效,减少了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试 验,提高了设计效率。
降低设计误差
标准化有助于降低勘察设计中的误差 和缺陷,提高设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减少了因设计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 事故。
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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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技术应用
标准化组织通常会关注最新的技术发展,将这些 新技术纳入标准中,从而推动了勘察设计行业对 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鼓励技术创新
标准化为勘察设计技术创新提供了平台和规范, 鼓励行业内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
3
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勘察设计企业可以提供更 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降低成本与风险
降低生产成本
标准化使得勘察设计过程 中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得 到了统一和优化,降低了 生产成本。
降低项目风险
通过制定和执行标准,可 以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风险,减少因不符合规范 而导致的损失。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十八条 对于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标志性建(构)筑物或者重大的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七)不依法履行其他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而未经审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六)项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一)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需要;
(二)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三)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告知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工程勘察设计法律法规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 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 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 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质证书。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 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
新型材料、现代管理方法。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 境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 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 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 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四)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建设法规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建设法规复习思考题建设法规概论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3.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都有哪些?4.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6.建设法规如何实施?7.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是什么?工程建设程序法规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几个阶段?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包含哪几个环节?各环节的工作内容是什么?3.何谓项目建议书?其主要内容是什么?4.何谓可行性研究?其主要内容是什么?5.我国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6.何谓工程建设项日报建制度?7.何谓施工许可制度?8.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分为几个环节?哪些环节是必须经过的?9.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环节及内容是什么?10.什么是工程的竣工验收?其依据有哪些?11.如何进行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1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周期分哪几个阶段?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1.什么是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我国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哪几个方面?2.我国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是如何划分的?它们的资质等级又是怎么划分的?3.各级勘察设计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4.外国建筑企业在我国从事建筑活动时,怎样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和管理?5.举例说明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是如何管理?6.我国在建筑行业将实行哪几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现已实行的有哪些?7.什么是注册结构工程师?它分为几级?8.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资格如何取得?9.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有哪些?10.什么是项目经理?它的资质分为几级?项目经理的资质是如何认定的?11.何谓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怎样申请岗位合格证?其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12.举例说明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是如何管理?城市及村镇建设规划法规1.何谓城市、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区?2.我国城市规划的方针是什么?3.在我国,编制城市规划时应遵循哪些原则?4.城市规划分哪几类?它们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5.何谓城市规划的实施?保证其实施的方法有哪些?6.什么是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是怎样规定的?7.何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8.何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9.违反城市规划法将承担哪些具体责任?10.何谓风景名胜区及村庄、集镇?它们的规划都是由谁负责组织编制的?1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1.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它有哪些方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对建设工程承发包都作了哪些规定?3.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标?它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4.招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5.我国实行强制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哪些?6.招标方式有几种?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活动都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法规1.什么是工程勘察?什么是工程设计?2.我国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主要有哪些?3.何谓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它有哪些种类?4.何谓工程建设标准?它是如何分类的?5.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的原则有哪些?6.工程建设标准由什么部门审批发布?7.工程设计的原则是什么?8.工程设计分几个阶段进行?对其内容和深度都有什么要求?9.哪些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10.中外合作设计各方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工程建设监理法规1.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它与政府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有何不同?2.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是什么?3.在我国,哪些工程的建设活动必须实行监理?4.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遵循什么程序?5.工程建设监理总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在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有哪些?6.在实行监理的工作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7.根据FIDIC合同条件,哪些人有提出仲裁的权力?8.什么是缺陷责任期?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照管责任如何认定?9.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合同?10.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应承担哪些义务?11.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具有哪些权利?他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12.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享有哪些权利?它应承担哪些义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包含哪些内容?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主要的管理职责?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是如何规定的?4.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都包括哪些内容?5.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都有哪些内容?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应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7.建筑装修工程应遵守哪些规定?8.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哪些内容?9.如何保障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10.何谓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1.广义的建设工程质量概念与狭义的建设工程质量概念有何区别?2.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如何规定的?3.我国现行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有哪些?4.建筑业企业应如何选择适用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什么机构?它的权限与责任是什么?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7.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我国设立了哪些优秀工程奖项?8.什么是建材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材产品推荐使用制度?9.为什么要规定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它的具体责任有哪些?10.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有哪些?11.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是如何规定的?12.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对工程质量都要承担哪些责任?13.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从何时算起?我国现行规定的保修期限是多长?14.施工单位拒绝保修时,建设单位应如何处理?15.危险房屋的返修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1.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它有哪些特征?2.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必须采用?它对建设单位和其他建设行为主体有什么约束力?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4.什么是要约?它必须满足哪些条件?5.什么是承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什么行为是合同签订程序中的要约和承诺?6.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7.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8.何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哪些抗辩权?9.什么情况下可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有哪些限制?。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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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有: 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有: 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勘察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1)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定要求的; 2)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定要求的;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按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经批准。 按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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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勘察是基础,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勘察是基础,而设 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 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它们对工程的质量和效 益都起者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 益都起者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依法加强勘察设 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 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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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设计文件的编制 1 工程设计的原则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主导环节,对工程建设的质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主导环节, 量、投资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投资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城乡规划;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城乡规划; 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 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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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 内容 内容: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 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以及对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 以及对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处 罚规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罚规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对工程建设的成败起着
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对于保
障工程质量、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应当包括对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专业知识,并且应当持
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这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
业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应当规定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包括对勘察范围、勘察方法、勘察深度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数据
采集、分析、处理等技术流程的规范。
这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过程
科学、规范、高效,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另外,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应当规定勘察设计成果的报告要求。
包括对勘察设计成果报告的内容、格式、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以及
对报告的审核、审定程序的规定。
这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成果报告
真实可靠、清晰完整,为工程建设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此外,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应当规定对勘察设计成果的归档和管理要求。
包括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保存、归档、检索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勘察设计成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规定。
这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长期保存、便于查阅,同时保护勘察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总之,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对于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才能更好地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地形测量、 工程地质勘察、地表水勘察、地下水勘察等。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时应当确保其内容真实、 准确,能够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 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建设工程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建设工程的设计可以分为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和施工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 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概要的需要。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 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 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 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8)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 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 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
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发包 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工程建设的 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 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 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 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 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除外);
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 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
根据《基本建设勘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 有关规定,我国对建设项目勘察文件的审批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具体来说: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工 程建设勘察、设计进行转包;但经发包方书面 同意后,可将除工程建设主体部分外的其他部 分的勘察、设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 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工程施工条例
勘察工程施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工程施工活动,保证勘察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勘察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提高勘察工程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勘察工程施工许可第五条从事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勘察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勘察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所从事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三)具有与所从事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具有与所从事勘察工程施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设备等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勘察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二)资质证书或者资质等级证明;(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四)资金、设备等条件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勘察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勘察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勘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勘察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保证勘察工程质量。
第十条勘察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勘察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勘察工程质量负责,依法承担质量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勘察工程施工安全第十二条勘察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6.12•【文号】国务院令第662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2023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023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行业竞争的公平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人员,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第三条勘察设计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勘察设计范围。
第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遵循科学性、科学社会主义性、合理性、创新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第二章勘察设计资质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勘察设计资质的审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综合类资质的审批要求包括:(一)具备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满足要求;(二)具备与承担项目规模和难度相对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三)有一定的设计和技术管理能力;(四)通过资质审查和实地考核。
第七条专业类资质的审批要求包括:(一)具备与承担项目规模和难度相对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二)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能力;(三)通过资质审查和实地考核。
第八条勘察设计资质的管理包括:(一)定期审核和评估资质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降级或撤销;(二)建立勘察设计人员的注册制度,对注册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三)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相关资质信息和业绩情况;(四)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三章勘察设计人员的管理第九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二)具备一定的设计经验和技术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十条勘察设计人员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勘察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课程,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资格考核,确保持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勘察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机构、个人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勘察设计机构应当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应当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市场公平、有序、透明。
第二章市场准入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相关资质。
第七条勘察设计机构应当具有经合法注册或设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相应勘察设计业务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拥有必要的场地、设备、工具和软硬件环境等物质支持条件;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和经济实力;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和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个人应当具有从事相应勘察设计业务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依法获得注册或执业资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勘察设计机构应当履行与从业人员相关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义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从业人员签订借款协议、劳务合同或其他违法违规协议。
第十条勘察设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注册或执业资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技能和素质,保持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的信息。
勘察设计中的标准与规范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标准与规范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规定了市政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勘察方法、数据整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市政工程 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市政工程设计规范
规定了市政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市政设施结构形式、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 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提高建设工程的效益
合理的勘察设计能够使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地质条件、节约资源,提高建 设工程的效益。
03
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勘察设计文件是施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遵守勘察设计中的标准与
规范,可以规范施工和管理过程,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勘察设计的流程
初步勘察阶段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初 步的场地踏勘和资料收集,编
国际标准的引入与对接
01
国际标准的引入
02
国际合作与交流
为了提高勘察设计的国际竞争力,应 积极引入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技术规 范。通过与国际接轨,可以提高勘察 设计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 探讨勘察设计的最新技术和标准。通 过合作与交流,可以互相学习、互相 借鉴,推动勘察设计的共同发展。
03
标准化组织的参与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工作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规范。通过参 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可以提高我国在 勘察设计领域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THANKS
绿色勘察设计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理念在勘察设计中越来越受 到重视。在勘察设计中,应注重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保材料的使用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后续进展和工程质量。
因此,制定和遵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是指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
它是对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技术要求的统一规定,是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保障。
首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应包括对勘察设计人员的要求。
勘察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勘察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
此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应包括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设计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在地质勘察方面,应对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土工程性质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资料。
在地形测量方面,应对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进行精确测绘,提供详细的地形图和地貌图。
在水文地质勘察方面,应对地下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在工程地质勘察方面,应对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在勘察设计报告编制方面,应编制完整、详尽的勘察设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勘察设计依据、勘察设计内容、勘察设计方法、勘察设计结果、勘察设计意见等内容。
最后,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还应包括对勘察设计成果的要求。
勘察设计成果应真实可靠,符合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勘察设计成果应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依据,为工程施工和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综上所述,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遵守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才能保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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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 要点》(2004年版)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
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1002001 2001年11月1日实施)中,规定: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 2米~3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1999年6月1日施行) 第3.6 条款 层高和室内净高规定:
凡是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皆为推荐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2.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3)按级别(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为了在全国范围统一技术要求和国家 需要控制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草 拟、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编号和批准年份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常用标准的代号
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常用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01)
第5章 工程勘察设计与标准化管理法规
本章提要
本章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的概 念与作用;
详尽地阐述了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的主要内容 ; 并分别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筑工程抗震 及工程建设标准化制定、审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
本章内容
5.1 概述 5.2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5.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5.4 中外合作设计 5.5 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4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 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以下要求: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
标准设备的制作;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
5.3.3 设计文件的审批与修改
设计文件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
• 大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 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 小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
3.以下关于建筑节能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企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B.国家实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C.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D.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低于行业标准的地
方建筑节能标准
案例分析
有网友提问: 商住房房高标准是多少?我现在住的商品房房高为2.6米
特别提示
下级标准只能是上级标准的补充,不得低于上级标准。当不同 级别的标准发生矛盾时,以上级超标准为准。查找相应的工程 建设标准,并对其等级与效力进行判断与适用。
GB
强制性 国家标准
建筑行业常用标准代号
GB/T
GBJ
推荐性标准的组建筑成工程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JGJ
建工行业工 程建设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测设计行为的规范 和管理,国家正在积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法》,
届时它建成为我国第一部工程勘测设计方面的法律,对工程返勘回测设
计的法制建设,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5.2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5.2.1 工程建设标准
1.概念 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性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 、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指标。
总体设计(总体规划设计)的审批权限与初步设计相同。
5.3.4 工程抗震设防
所谓抗震设防是为了防御地震对建筑物、构筑物产生的破坏性,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所采取的预防性抗震措施与手段。
抗震设防范围: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和今后有 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 抗震设防
初步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设 计图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 等。
பைடு நூலகம்
3 技术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技术设计的内容,有关部门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 自行确定。
技术设计的深度应能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 题和有关试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
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 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l/2面
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 厨房、卫生问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
5.4 中外合作设计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 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 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案例分析
A厂新建一车间,分别与设计院B和建筑公司C签订设 计合同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厂房北侧墙壁发生裂缝。 为此A厂向法院起诉建筑公司C。经勘察,裂缝是由于地 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依据的地质资料 不准,于是A厂又诉讼设计院B,设计院答辩:设计院是 根据A厂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的,不应承担事故责任。经 法院查证,A厂提供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车间的地质资料 ,而是与该车间相邻的某厂的地质资料,事前设计院也不 知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 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工程设计
总体规划设计 、 初 步 设 计 、 技术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施工设计概(预)算;
勘察是基础,而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案例1
引例
某市南岸开发区兴建一项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工程, 共20栋,累计建筑面积4.6万㎡,该工程于2003年3月初 开工,2004年10月全部竣工,并进行工程验收。但后来 有6栋出现了较严重的不均匀沉降,房屋最大沉降量达 248㎜,影响正常使用。
(二)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2.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1)按标准的内容分
技术标准、 经济标准、 管理标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2.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2)按属性(执行效力)分
——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指必须执行的标准,
如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通用的综合标准和质量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当事人自愿采用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而企 业为了组织生产需要在企业内部统一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自己制订的,只适用于企业内部,作为本企业 组织生产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合法交货、验收的依据。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这主要 是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和特长,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 效益。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我们应如何来选择适用?
习题
5.4 中外合作设计有关规定
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 经济贸易合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联合颁发 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颁发的《住宅设计规范》条 文说明对层高和室内净高的高度控制做了解释。
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2002年5月1日执行)规定计算建筑 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房屋 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 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经调查,房屋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在于工程设计 。该工程设计采用深层水泥搅拌桩,但在荷载计算时忽 视了建造重心的位置。水泥搅拌桩作为复合地基,虽对 改善地基的承载力有较好效果,但不能完全控制沉降问 题。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桩与基础都是均匀设置的 ,而上部荷载偏心较大,因此建筑物的偏心和软弱下卧 层变形验算不准确是引起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
5.1.2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立法情况
现行的主要法规有: 1999年建设部令第65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000年国务院令第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001年建设部令第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2002年11月6日建设部令第115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2004年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请问:事故的责任者是谁?
1.某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作重大修改,则( )。 A.设计单位应和建设单位协商一致修改后即可使用 B.设计单位可直接进行修改 C.应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D.须开专家论证会后,设计单位方可修改
2.由国务院建设、铁路、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审批, 编号和发布的标准,属于( )。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D.企业标准
5.1 概述
5.1.1 工程勘察设计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 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工程测量 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
选址勘察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施工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