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1.20•【字号】苏工商人[2006]20号•【施行日期】200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苏工商人[2006]20号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责任,提高执法监督的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接受监督、实施监督和考核评价等内容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的推行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称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法制处。
第四条与工商行政执法业务有关的省局业务处室(含法制处,下同)接受执法监督的义务是:(一)以省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涉案部门应当分别自收到《应诉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制处提出证明该行政行为合法的全部证据材料,并书面说明该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法制部门收到全部证据和书面说明后三日内进行审查并汇总成行政诉讼答辩状或者行政复议答复书,经涉案部门会签后,在法定期限(省局受送达《应诉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报审判机关或者复议机关。
同时由法制和涉案部门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省局诉讼代理人人选,经局长委托后参加诉讼或复议全过程。
(二)以省局名义作出的信访答复,管理相对人(以下称相对人)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或者复核的,涉案部门应当自收到信访复查或复核机关要求书面说明或其他具体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作出原信访答复的事实、理由、依据,经局办公室审签后报送复查机关。
同时指定一至两名承办人参加复查全过程并配合调查。
(三)以省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撤诉或者撤回复议申请的,涉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准予撤诉裁定书》或《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案案卷(复印件,下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个案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3篇)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是主管执法监督的工作部门,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____、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他有关机构应当依照其职责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第四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第五条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四)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____、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等行为;(五)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以____式进行:(一)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二)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____制度;(三)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制度;(四)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制度;(五)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六)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七)实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八)实行法治建设评价制度;(九)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十)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十一)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工商工作制度
工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行使职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工商登记管理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进行管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第六条市场经营主体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应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工商登记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发放营业执照。
第八条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事项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监管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商品(产品)质量、商标、广告、合同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处罚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市场经营主体,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行政处罚信息。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1. 简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在四川省范围内对工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行业政策、执法监管、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工作,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支持企业发展。
2. 组织架构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分为省、市、县(区)三级。
主要组织架构包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行业政策、执法监管、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执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政策和任务。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执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政策和任务。
3. 主要职责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行业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级政策,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政策,促进工商企业的健康发展。
•执法监管:对工商企业进行执法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行政许可:负责工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备案登记:对工商企业的备案登记、变更和注销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
•促进企业发展:为工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4. 服务范围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对企业的注册登记、变更和注销进行管理。
•商标注册管理:对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保护商标权益。
•经营许可办理:对工商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核和办理手续。
•备案登记管理:对相关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如企业名称备案、产地名称备案等。
•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3章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处、登记注册处、企业监督管理处(私营个体经济监督 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 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济检查处(打击传销办公室)、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 调处、食品安全监察处、市场经济秩序综合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宣传处、计划财务处、人事 处等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教育与基层建设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市工商局设置常设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关键术语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复习思考题
1.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4. 如何认识实行以垂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5. 如何认识停止征收“两费”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权限划分问题,指上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划分的主要原则是: 分层决策和分类指导原则。 属地原则。
第2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含义
是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国家职能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序例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监管市场的一个重要部门,其具体形式是工商行 政管理局。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后,“两费”收入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主要 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关心重视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为工商行 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了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费负担,促进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于2008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 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局大全管理制度
工商局大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商局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商监管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局大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局各级各部门,包括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商局大全管理制度遵循依法行政、服务企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宗旨,坚持民主、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全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忠诚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第五条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抵制腐败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六条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工商监管,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七条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坚持开放包容,倾听各方面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工商局大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适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领导机构第十条工商局设局长和副局长,根据事务需要,设立若干个处室和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十一条局长是局党组的书记,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副局长分工负责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局长、副局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以免去或者续聘。
第十三条局领导班子必须认真部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提高工商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局领导班子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激励干部队伍,提高领导素质和执政水平。
第十五条局领导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局领导要密切关注社会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促进工商监管的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三章部门设置与职责第十七条工商局设立若干处室和部门,具体负责工商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处室和部门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处、市场监管处、企业登记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等。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商务活动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商务活动,包括商业登记、商业经营、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进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务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合伙企业等,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取得合法经营地段,按照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件。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商务活动的监管机构,负责商业登记、商业经营、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商务活动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商业登记是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商业主体合法经营。
第八条商业登记机关应当严格审核商业登记申请材料,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商业登记第九条商业登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商务主体的登记手续。
第十条商业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备案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第十一条商业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登记指南,明确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
第十二条商业登记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材料不齐全的,商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
第十三条商业登记机关应当对商业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颁发商业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商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公布商业登记信息,确保公示制度的实施。
第三章商业经营第十五条商业经营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市场规则,保护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商业经营者应当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第十七条商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场需求,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第十八条商业经营者应当履行商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商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九条商业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第二十条商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商业经营者不得采用强制交易、垄断经营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革与改革,以下为____字的详细阐述:一、引言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企业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与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本文将重点分析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改革,并探讨其对企业与消费者的影响。
二、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改革1.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准入门槛,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
市场准入制度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有效避免行政审批的任性与不合理干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 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为了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4年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通过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公示,鼓励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
企业信用管理将与相关部门的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
3. 完善企业登记制度: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手续,缩短注册时间,实现全程在线办理。
同时,将探索推行一照一码制度,将企业的基本信息整合成一个唯一的标识码,方便企业管理和监管。
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降低创业成本,促进更多优秀企业的发展壮大。
4. 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制度: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将继续完善消费者保护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升社会公众对市场的信任度。
同时,将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和效率,加强对重要消费品的监管,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指导,鼓励、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推动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工商登记第五条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申请工商登记,应当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登记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应当置于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副本用于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市场主体依法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章市场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经营范围、经营行为、商品质量、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等。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场所、物品,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的登记、变更、注销、行政处罚等信息。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对商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让市场主体和公众了解和监督管理工作。
2. 法治精神原则:工商行政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不得滥用职权、违法行使权力。
3. 服务导向原则:工商行政管理应当以服务为导向,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推动企业发展。
4. 规范管理原则: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守管理程序规范,规范管理行为,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繁荣。
二、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1. 注册登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企业的注册登记进行管理。
这包括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环节,通过登记管理,确定企业的合法身份,维护市场秩序。
2. 监督检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这包括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价格行为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 许可证件管理:对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行业和领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4. 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参与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对市场的秩序和环境进行管理。
例如,对非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5. 信息披露和统计监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和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参考,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市场的透明、稳定和有序。
三、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举措1. 简化注册登记程序:为了提高注册登记的效率,许多地区推行了“一站式”注册登记,将各个部门的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窗口,减少企业办事的时间和成本。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
05
与对策
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总结词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亟需加强执法力 度,提高监管效能。
详细描述
一些不法商贩和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但工商部 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导致这些行为得不到及时有 效的制止和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总结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主要涉及消 费者投诉处理、维权支持等方面
,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
某市工商局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 ,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 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
案例二
某市工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高消费 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
详细描述
目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不透明、不共享,导致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市场 秩序和公平竞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总结词
工商行政管理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衔接 不畅的问题,需要加强两部门之间的沟 通与协作。
VS
详细描述
在处理一些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时, 工商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存在信息沟 通不畅、协作不力的情况,导致案件处理 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特点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统一性、权威 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点,能够保 障工商业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市场 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01
维护市场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3
02
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第五条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注册,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第三章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条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二条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等。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事项规章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事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简化内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手续。
对于组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集团,只要注册资本、母子公司体制、子公司数额等方面达到基本条件的,可以先登记后规范;改制后的企业涉及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变更的,允许企业在专项审批有效期内补办,对改制企业按变更登记收费;实行公司制改革的进口企业,在换发新执照同时,允许可留旧执照两年;允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登记时只需要提交投资人或全体合伙人同意投资入股的文件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决议即可视为出资申请。
(二)简化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手续。
只要企业提交立项批复文件和中、外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证明,即可办理名称登记;只需要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证件,即可办理设立登记;实行请示跟办制度,凡是需由国家或省工商局批准办理的事情,只要企业要求,就派人跑京进省帮助办理。
(三)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进一步放宽限制范围.对外地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来我市设立办事处、联络处、仓库等促销产品的,经核准登记后准许其以原企业名义开展批发业务。
(四)对企业利用空闲场地新开办的各类市场,上门办理登记手续.(五)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经营、就业、投资条件。
除国家、省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及许可证外,其他任何部门规定的专项审批及许可证,一律不作为登记发照和备案的前置审批条件;除国家、省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明文禁止个体私营经营的商品外,都允许经营;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和下岗、失业证明,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的证明,可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在国外工作的专家学者及留学人员来我市申办私营企业,只需要提供护照复印件;在岗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到私营企业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培训职工和服务.(六)放宽冠“河南”企业名称的条件,凡产品被评定为省级科技成果和国家专利技术的,或开发地方名优特产品和生产出口创汇产品,可申报“河南”名称.(七)鼓励创建私营企业集团,凡核心企业的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以上,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并符合企业集团其他条件的,其核心企业可申办私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四)负 责依 法规 范和 维护 各类 商 品
交 易市 场经营秩序 ,监督管理商 品市场交 易行 为和 网络商 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 为 。
( 十三 )负责 协助 管理 设 区 的市工 商 行政管理部 门领导 干部 。
( 五)负责 流通 领域 商 品质量 监 督 管
山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山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 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鲁政 办发 C 2 0 1 6 3 7 2号
各 市人 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 ,各 大企业 ,各高等 院校 : 按照省委 、省政 府推 进 简政放 权 、转 变 政府 职 能 的部署要 求 ,省编 委对 省 工商 局
的单位 、个人 以及外 国 ( 地 区)企业 常驻 代表 机构等 市场 主体 的登记 并 监督 管 理 ,
( 十 )负责 商标 管 理工 作 ,保 护商 标 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 及其他商标违法行 为 ;组织实施 商标 品牌战略 ;审查 、转报 驰名商标认定 申请 ,加强 省内著名商标认 定 和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 志 、官方标志
查 ,管理和使用 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
统 ( 山东 ) ,促进 信 息共 享 归集 和信 用 约 束 ,推进 工商 ( 市场 )监管大数 据发展应 用 ,组织指导市场 主体信用分类 管理和风
险分类监管 。
工作 ,承担推动全省 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
作。
( t- - )配合 推进 小 微企 业 、个 体工 商户 、专业 市场的党建工作 ,协 同推进有
的保 护 。 ( 十一)负 责推 进指 导小 微企 业 发展 和个体 工商户 、私营企业经 营行为 的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于管理和监督工商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构体系等综合性制度。
它包括了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企业经营许可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价格监管制度、商标专利保护制度、市场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制度等。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工商企业的健康发展。
它通过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价格法》等。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行政审批过程复杂、监管力度不足、治理体系不完善等。
因此,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等,都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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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概述
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机房是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合理、安全、高效地管理机房,确保信息系统可靠运行,制定本《机房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权限
1. 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机房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更新等。
2.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3. 负责机房环境的监测,如温湿度、灭火设施等,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机房环境安全。
4. 负责机房进出人员的管理,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并记录其进出机房的时间和事由。
5. 负责机房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房的安全。
6. 制定机房维护计划,定期对机房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7. 负责机房设备的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做到设备管理有序。
三、机房安全
1. 机房应设有门禁系统,进出机房的人员需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并留下相关记录。
2. 机房内设有监控系统,对关键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保证机房安全。
3. 机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使用专门的防火墙和安全设备来保护机房网络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5. 严禁私自擅动和调整机房内的设备和线缆,必须由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四、机房设备管理。
来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来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除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外,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
鼓励大家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科技业务和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
办公室负责考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做考勤工作,重新录入指纹,2009年考勤从2009年3月起至12月31日止,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并将出勤情况利用每月机关职工大会通报一次。
5、严格请假制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纳入考勤内容。
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一般干部由股室领导批准,3天以下报分管局领导批准,4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者,报局长批准。
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机关工作人员(含党组成员)请公休假的,按程序审批。
因公出县、出州者须报局长批准,并将审批报告交办公室考勤统计。
6、严格实行督查制度。
局监察室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一般采取上班后15分钟或中途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7、从发文之日起,机关干部必须填写“工作日记”或“考勤记实手册”,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措施1、本考勤制度仅限于在岗人员,并由办公室发放或代发工资的人员范围内执行,其奖金基数按现行工资来源办法办理。
2、考勤奖金基数按每人每年720元核定,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范作息制度者,每人每月奖60元,年底一次性审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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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
一、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
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
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 __和建议,并于会前转
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
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 _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