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军转(中央编译局)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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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公告按照北京市军转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计划公告如下:一、单位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

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军转(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8月11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驻济有关部队转业办负责人会议,对2014年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山东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要求,经领导同意,全省军转干部安置统一时间考试定于8月19日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目前,组织报名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为做好2014年的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16号),对考点设置、安全管理、考生服务和工作协调等工作进行具体明确,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

2014年军转干部安置考试范围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以及军队和地方应知应会的知识。

入围省直单位的军转干部考核依据本人档案记载,对军龄和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依据笔试分数加考核量化赋分总分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接收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

军转干部与企业或中央驻济单位,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自主联系、协商,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以此确定安置单位;其他入围人员,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安置计划和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

山东省在去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安全厅、省审计厅等部分省
直单位实施人岗相适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在省公安厅扩大人岗相适试点,部分计划根据这五个单位设定的需求条件,由入围省直的军转干部优先选择。

各市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由有关市按要求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可登录山东省军转安置信息网()查询。

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

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政策: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解读下面将对现有军转干安置政策中,有关安置地的规定给军转干部做一个深入剖析,以打消大家内心对安置地选择的困惑,使军转干部做到心中有数。

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的基本规定是什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问:我和我爱人都是军队干部,我在东北边防,我爱人不久前刚调到上海,请问如果我选择转业,可以到上海安置吗?《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按照这个规定,您可以到上海安置。

问:我是一名待转业的干部,符合自主择业条件,我想知道,如果选择自主择业安置,除了基本规定的安置地点外,还有什么相关规定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还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因此,如果您选择自主择业,还可以到您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问: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的规定是什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八条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问:我在艰苦地区工作多年,转业时在安置地的选择上有什么照顾性的政策吗?军转干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九条规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014军转政策:军转干安置暂行办法

2014军转政策:军转干安置暂行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 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第十二条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 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第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 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 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 10 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 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 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 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 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 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 3500 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 5 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 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 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确定转业的一般步骤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确定转业的一般步骤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确定转业的一般步骤军转干部的确认是军转安置过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第一环节,下文为确定军转对象的基本依据及具体步骤的相关阐释,希望为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提供参考。

1.确定军转对象的基本依据确定转业复员对象的基本依据是《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和《文职干部暂行条例》。

同时,还要根据部队体制编制调整任务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总政治部对干部转业复员工作提出的具体原则和要求,根据干部补充的数量、专业、年龄、职级、发展潜力、身体状况等情况来确定转业复员对象。

2.确定军转对象的一般步骤(1)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摸底。

这是合理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基础。

主要包括:摸清干部队伍的编配、结构、进出计划及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任职、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为确定转业复员对象做好准备。

(2)学习掌握政策规定。

是合理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前提。

(3)组织干部进行动员教育。

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政策规定明确,让干部了解掌握转业复员的名额、条件等。

(4)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

由基层单位党委逐级上报转业复员对象人选,再由政治机关根据转业复员条件、指标,综合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科学提出干部拟转业复员对象。

而后再分别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委、领导意见,最后形成拟提交党委研究的建议。

(5)党委研究审定。

党委根据政治机关提交的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建议,开会研究审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

党委会议要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照上级关于确定转业复员对象的标准、条件及有关要求,对拟定对象逐一进行讨论和审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

(6)上报审批转业复员对象。

各单位党委审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后,按时上报军区研究,最后报经总政治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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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军转(部分地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情况

2014年军转(部分地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情况

2014年军转(部分地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情况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转公选军转政策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军转自主择业军转论坛吉林省将安置军转干部985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696名,有289名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山西省将安置667名军转干部。

无锡市军转干部安置计划为339名,总数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5%,接收总数、计划安置数、师团职干部数继续位居全省地级市首位。

全市军转安置工作将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在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中,师职5人,团职87人,营职133人,连排职41人,专业技术干部58人宁波市2014年将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24名,占全省总数的21.6%,其中计划安置322名,2名自主择业。

陕西省自主转业干部5700余名,75%都实现了就业,5%成功创业。

大连市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为706名,其中计划分配554名,自主择业152名,总数占全省29.5%辽宁省抚顺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35人。

其中,计划分配22人,自主择业13人。

河北省共接收军转干部1517名,其中计划分配1244名,省会安置487名,各市安置757名,自主择业273名,随调随迁家属58人三门峡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9名苏州市军转安置计划为275名,其中,计划分配272名,自主择业3名。

275名军转干部中,有师职干部5名,团职干部46名、营职干部126名、连排干部61名、技术干部37名。

烟台市2014年将分配323名军转干部(其中团职干部51名)。

其中计划分配202名,自主择业121名,随调家属11名柳州市安置103名军转干部,其中计划安置76人,自主择业27人焦作28名军转干部参加省军转安置考试德州市共有符合条件的29名军转干部参加考试邢台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2人,其中计划安置44人,自主择业8人。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

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

军转干考试20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的社会保障军转干部都很关系在离开部队以后,社会能否给相应的社会保障,尤其现在住房,户口,医疗等社会保障收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下面是国家关于军转干部安置的社会保障一些说明,希望可以为2014年转业的军官提供帮助。

军转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转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转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军转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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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5〕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5〕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5〕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条件的以下退役士兵,由各级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安置:(一)接收安置对象。

1.义务兵。

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安排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士官。

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批准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退出现役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役退出现役的。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安排工作对象。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第29条规定,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由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3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方式安置: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2.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4.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2014军转最新动态:各单位正式填表开始

2014军转最新动态:各单位正式填表开始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最新动态:各单位正式填表开始
军转考试网最新消息:现在部分单位的2014军转干部已经接到正式填表通知,其中CD 直属团级单位部分人员已填表完毕。

此次填表会涉及军转干部安置方式、安置方向等具体现实问题。

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提醒,军转干部应当在家庭、事业和个人喜好综合衡量之后做出最终选择,切忌盲目填写。

据悉,各单位正式填表工作将于2014年2月20日结束。

在此期间,由于各单位工作进度不同,接到填表通知的时间不同,尚未接到通知的军转干部应耐心等待。

军转干部具体填表详单如下,以供2014军转干部参考:
表一:转业干部保证书。

保证是自愿转业,服从组织分配,来年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滞留接受组织一切处理。

表二:转业干部意向表。

表三:保密承诺书。

表四:2014年军转干部审核登记表。

表五:干部爱人登记表。

表六:住房需求申请表。

表七:转业干部调查表。

2014年军转时政更多信息请关注:。

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中发[2001]3号)一、总的原则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地点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2014年军转(西安)66名军转干部得到优先安置

2014年军转(西安)66名军转干部得到优先安置

2014年军转(西安)66名军转干部得到优先安置
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转公选军转政策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军转自主择业军转论坛2014年9月2日,西安市对符合功绩制分配条件的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优先进行了排名选岗。

2014年西安市军转安置部门从国土、地税、工商、环保、公安、质监,以及新城、莲湖、雁塔、碑林、未央、灞桥区等城6区划出98个行政、参公、事业等岗位供符合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

通过公开排名、公开计划、公开选岗、纪检监督的方式,66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选择了安置单位。

军转选岗会场气氛热烈,每当一名军队转业干部选定岗位后,会场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选岗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无论选没选到满意的单位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转业干部在部队奉献的认同,激发了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热情。

(原题目:西安66名军转干部得到优先安置;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2014年军转:北京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完整版)

2014年军转:北京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完整版)

北京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完整版)来源:爱军网军转干考试网根据此意见整理,供2014年转业方向为北京市的军转干部参考。

备战2014年北京市军转干考试的军转干部们可提前参考其中的接收条件、所需材料、考核计分等安置政策。

为便于各单位在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中实际操作,根据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和北京市军转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转业移交安置条件、取证材料和离队报到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接收条件(一)转业干部本人具备条件之一1.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

3.配偶婚前或随军前有本市常住户口。

4.配偶随军并且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4年(截止当年3月31日前,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5.双军人单转或双转。

6.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城区正营职或技术10级,副营职或技术11级且军龄满15周年,郊区副营或技术11级即可)。

(二)父母具备条件之一7.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

8.配偶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

9.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未婚。

10.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国人部发[2006]61号、[1989]14号,下同)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是北京市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在北京。

(三)具有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11.自主择业的。

1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1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14.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因工作需要15.军队转业干部具有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市军转办批准的。

(五)其它条件之一16.配偶毕业分配或工作调动属高校毕业、单位骨干、不能调离北京(非随军、非当年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2014军转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在即

2014军转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在即

军转干考试
2014军转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在即
从2013年12月中旬到2014年春节前后,是确定各级单位2014年干部转业复员人员名单的关键时期。

具体而言,12月初总部拟制下达2014年度的转业复员计划,12月中旬各军区下达军队转业(军转)干部计划指标,2014年1月上旬军区组织干部转业复员摸底审定,并上报总部,2014年春节前后总部批准下达军队转业干部名单。

自12月中旬始,军区已经逐级分解下达计划指标,各级单位正在按照下达的指标计划,并遵循将“达到或超过平时任职最高年龄的团职以下干部、初级转业技术职务干部,未列为提升计划的军队干部,以及接近平时任职最高年龄的团职以下干部、中初级转业技术职务干部和免职或超编、难以调整纳编的团营职干部”作为重点安置对象的政策要求,与各级单位符合当年安置条件的军队干部进行谈话交流,使其全面了解相关军队转业安置政策,以及重要文件的精神,并充分尊重拟转业干部的意见需求,从而为最终确定转业人员名单奠定基础,以确保2014年军队转业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更多2014军转考试信息请关注:军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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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军转(中央编译局)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公告
为做好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根据国务院军转办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军转岗位信息
1、安置岗位:中央编译局办公厅行政管理。

2、岗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岗位类别:不限。

4、资格条件:不限。

5、岗位简介:在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6、工作地点: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斜街36号。

二、军转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个人简历、笔试成绩等材料以照片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cctbhr@,照片要求清晰可辨。

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27日。

2、确定面试人员: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8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暂定9月28日下午,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5、确定录用人选: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接收安置登记卡。

三、军转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66509853、66509859。

中央编译局人事部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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