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艺术学院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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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A.声乐表演艺术一、培养目标及要求培养适应我国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人才。

能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

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

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的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声乐表演艺术三、学习年限与学分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52学分,其中共同课和专业主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1、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2、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勇于创造的能力。

3、为研究生提供舞台实践、学术交流、学术考察的机会,并适当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4、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考虑、合理安排。

五、课程设置声乐表演艺术六、实践环节(2学分)根据培养目标,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演唱能力和相应专业教学能力1、实践时间、学分专业实践总时间不得少于12周,专业实践学分为2学分。

2、实践的方式、内容在1-4学期安排相应的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

教学实践(1学分):导师可安排学生任助教,协助导师向本科生授课。

或观摩导师授课。

舞台表演实践(1学分):导师或几位导师可组织自己学生定期举行星期音乐会、季度音乐会等演出实践。

根据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比如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演出,参与社会的各种公益性演出等等。

实践要求(1)拟定实践计划;(2)导师对学生的协助教学给予评价;(3)参加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的次数各不少于3次;(4)进行授课和听课的学生,要填写授课、听课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4)参加舞台表演实践之后,要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长江大学舞蹈研究生培养方案

长江大学舞蹈研究生培养方案

长江大学舞蹈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舞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培养方式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3、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
在学期间(第1至第4学期)至少要完成以下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

每次完成后提交不少于800字的《研究生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报告》,并提供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图片、视频、作品等等)。

艺术实践
至少参加2次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实践演出,并承担重要任务。

学术实践
至少观摩1次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校内外专家公开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大师班、报告会。

社会实践
至少参加1次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田野调查、社会调研、教学、表演实践等活动。

4、学位论文与毕业展示
舞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毕业舞蹈专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艺术硕士全日制攻读 领域培养方案.doc

艺术硕士全日制攻读 领域培养方案.doc

艺术硕士全日制攻读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美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领域代码:135107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美术创作与教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身心健康。

2.掌握扎实、精深的美术基础知识及系统、严谨、科学的美术研究的思想体系、原理、方法论;了解和关注美术相关学科的前沿理论及当代艺术的动态发展,具有求实、严谨的科学作风;积累美术相关学科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手段,掌握与美术各研究方向相关的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学术交流。

4.培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大专院校、基础美术教育机构、专业艺术团体所需要的艺术管理、教学、科研艺术创作等策划活动和组织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能力。

5.具有独立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具有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并且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采用。

6.了解国内外美术领域的发展动态,有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和较强的科研与创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三、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培养方式/教学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创作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介绍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介绍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介绍音乐舞蹈专业1、计算机音乐创作与制作(1)培养方向本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及制作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培养要求本方向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及计算机音乐软件制作技能。

接受音乐分析、音乐创作、音乐美学等多方面的理论训练,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2、音乐教学法(1)培养方向本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院校、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教学方法研究及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培养要求本方向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学方法及相关理论。

接受音乐教学理论、乐器演奏、声乐演唱等多方面的理论和技能训练,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3、声乐演唱与教学(1)培养方向本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声乐演唱及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培养要求本方向学生主要学习声乐演唱技能及声乐教学相关理论。

接受舞台表演、音乐美学、声乐演唱技巧等多方面的技能和理论训练,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4、器乐(钢琴)演奏与教学(1)培养方向本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器乐(钢琴)演奏及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培养要求本方向学生主要学习器乐(钢琴)演奏技能及器乐教学相关理论。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引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我国高级艺术人才的培养重点,旨在培养具有广泛人文素养、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兼具艺术实践和学术研究能力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

本指导性培养方案将以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和创作能力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加强学术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培养目标1.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广泛的人文素养;2.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3.培养学生具备艺术实践和创作能力,能够从事高水平的创作和表演;4.培养学生能够在艺术研究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并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承担领导和管理工作。

三、培养方式1.课程教学:通过系统的专业核心课程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艺术实践能力。

同时,注重开设有创新意义的课程,引导学生进行创作实践和学术研究。

2.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教学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包括创作实践、表演实践、设计实践等。

同时,强调实践过程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四、培养计划1.课程设置: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

2.专业核心课程:重点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艺术实践能力。

包括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创作等课程。

3.专业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培养学生的专业深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4.综合实践课程:包括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作和表演能力,并引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

五、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生在培养期间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答辩获得学位。

六、培养监测与评估1.学科导师:每位学生将配备学科导师,负责学生的学科指导和培养监测。

2.学术委员会:设立学术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进行评估。

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0504艺术学)适用专业:050401艺术学一、培养目标培养国家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高端的应用型、研究型、复合型人才;适合在专业实践、理论领域和基础教学方面继续深造的(如攻读博士研究生)学术型人才。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衡发展,对专业领域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前瞻性。

2.掌握扎实的美术学基础理论,同时对一级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所了解、拓宽学术和科研视野。

3.具有较强从事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美术教育的能力。

4.能够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北方地域特型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2.当代美术基础实践及理论研究三、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33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不得少于20学分,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毕业创作合记4学分,实践活动记1学分,其余学分为选修课(部分学分也可跨学科选课,但所选课题要与导师协商)。

设计﹒造型原理与方法论为本专业研究生必修课。

学生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学分并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文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准予毕业。

五、培养方式1.该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将论题研讨、课堂教学和艺术创作融为一体,以导师特色学术和项目为依托,鼓励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创新精神,建立自己的科研领域。

2.在导师特色学术和项目研究与实践基础上,采用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的方式。

每个导师组由3-9人组成,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

3.培养计划要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研究生要在入学后3个月内拿出自己的研究和学习计划。

由导师与导师组成员共同制定该计划具体实施细则和时间表。

4.研究生教学灵活多样。

提倡采用课题研讨、课题论文、基本阅读报告等,实践教学以艺术创作实践带动特色教学和基础教学,加强研究生自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艺术:1351)(Art:1351)(艺术设计专业领域:135108)(Art design area:135108)一、学科简介艺术设计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艺术设计最大的特点就是具备服务性、科学性、合理性。

属于一个综合性的设计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的完美结合,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

其中会展与视觉艺术设计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会展的整体策划,以及展示中的环境及其规范应用的视觉形象系统。

是一种对观众的心理、思想和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的创造性活动。

承载展览的理念与目标,体现展览的精神与内涵。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会展与视觉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和表现力。

3. 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培养方式(一)培养过程中突出艺术设计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二)建立实践基地,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协助校内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创作和论文的选题及其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负责硕士生全程培养和毕业创作和论文指导;导师小组负责硕士生集体课程教学。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135106 舞蹈领域)一、培养目标通过舞蹈领域艺术专业学位的教育,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舞蹈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系统、规范的专业训练,在专业技能上达到较高的水平。

注重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理解力和表现力,并能够掌握研究方法,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

获得此学位后,能够在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应围绕专业发展的需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导师应根据学科及学生个人的专业发展需要,制定研究方向和教学计划。

对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系统的培养。

采取个别教学与集体教学、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建立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聘用社会和行业专家参与教学实践与研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

公共课程应完成国家规定课程,为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视野提供基本保障;专业必修课从舞蹈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出发,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延展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选修课程应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面,形式多样,为学生的艺术个性发展创造机会;专业实践课应重视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供独立思考、自主创作及表演的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

艺术硕士的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50学分,(即16学时为1学分)。

其中,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和实践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

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我院艺术学硕士学位包括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以及音乐教育学等20个研究方向,为更好地培养水平较高、数量较多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攻读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第一条培养目标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艺术理论修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教育方面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创作、以及专业教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五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研讨,以及田野考察、艺术采风实际工作的训练,培养和提高硕士生理论研究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根据专业特点,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培养方法可以灵活多样。

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由硕士生导师负责。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安排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硕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

对硕士学位共同课、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专业方向课程安排应由系委会讨论通过,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审批,研究生部备案。

硕士学位的课程包括以下五类:一、共同课:政治,外国语;二、主科;三、专业必修课;四、专业选修课;五、一般选修课。

硕士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8学分。

课程学习着重加强基础理论,扩大和加深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科研能力。

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及主要参考书目。

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需经所在部门审批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注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

专题讨论、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主要用考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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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教育心理学
民族音乐研究
西方音乐研究
总学分
2
2
2
2
2
2
6
第2-5学期选修
课外实践: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调查报告
教学艺术实践
学位论文与音乐会设计
总学分
2
2
2
6
时间不少于2周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完成
第三学年第()学期完成
申请学位:
1、学位音乐会(钢琴教育及声乐教育方向,1场):
纯音乐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量不少于8首,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
音乐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
学分
备注
公共基础课:
英语
形势与政策
总学分
4
2
6
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专业主科
音乐教育基本理论
中外音乐教育比较
奥尔夫音乐教育理论及实践
音乐艺术论文写作及其学术规范
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
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
音乐作品分析
音乐美学
总学分
12222222
2
2
28
选修课:
中国音乐史论
外国音乐史论
或室内乐等,曲目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
2、学位论文:
选题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万字。
总学分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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