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律师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全国各地律协会费标准对照表

全国各地律协会费标准对照表
3、列为三类的市有:湛江、阳江、潮州、肇庆等四市。 (2000 年 4、列为四类的市有:梅州、茂名、韶关、清远、揭阳、汕尾、河源、云浮等八市。 10 月 13 5、省直律师事务所单列。
省律 协收 费标 准一 直未 变
则通 过)
关于 2011 年深圳市 执业律师 年度考核 的通知 (2011 年 3 月 16 日)
山东
行) (2004 年 5 月 31 日 浙江省第 六次律师 代表大会 通过)
山东省律 师协会会 费收缴使 用管理暂 行办法 (执行: 2005-6-28 )
(二)在杭州、宁波、温州市的县、县级市,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全市以及衢州、丽水、舟山市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 应缴会费按第四条规定数额的 80%缴纳。 (三)在衢州、丽水、舟山市的县、县级市以及淳安、永嘉、文成、泰顺、洞头、磐安、仙居、三门、天台县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 应缴会费按第四条规定数额的 70%缴纳。 个别特别困难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向所在市(省直)律师协会申请减免当年团体会费。 第六条 新执业律师在领取执业证书后的第一次年检可以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年检可以减半缴纳个人会费。 第七条 会费由各市(省直)律师协会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收取,50%上缴省律师协会。其中 40%由省律师协会使用 (含应上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部分);10%作为地方律师事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市以下(含本级)律师协会建设,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律 师协会理事会另行制定。 第五条 根据地区经济和律师业务发展状况,全省实行地区分类,执行不同会费标准。
浙江省律 师协会会 费收缴及 使用管理 办法(试
五、收缴标准: 1、一类的团体会员会费为 5000 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 1000 元/人; 2、二类的团体会员会费为 3000 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 600 元/人; 3、三类的团体会员会费为 2000 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 350 元/人; 4、四类的团体会员会费为 1000 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 250 元/人。 5、省直所的团体会员会费为 10000 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 2500 元/人。 上列标准为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各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各自确定。省律师协会负责向全国律师协会缴纳全省会员会费。 (一)律协会费 按照省律协会费收缴办法的规定,2011 年度市律协会费按上年度标准收取: 1、团体会员会费:5000 元/所(其中 2500 元上缴省律协,含全国律协会费)。 2、个人会员会费:2000 元/人(其中 800 元上缴省律协,含全国律协会费)。 3、法律援助机构团体会员会费:600 元/单位,个人会员会费 30 元/人(该两项会费全部上缴省律协)。 4、公职律师免收会费。 5、公司律师按社会律师会费 2000 元/人的标准收缴(其中 800 元上缴省律协,含全国律协会费)。 未交纳 2010 年律协会费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需补交上年度会费。 (二)年度考核公告费 根据省律协规定,今年继续免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告费。 (三)律师执业保险费 1、每名执业律师的执业保险费(含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为 320 元。 2、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所和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暂不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通知》(粤司[2004]75 号)的规定,公职律 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的执业律师可不交纳保险费。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缴团体会费按所内执业律师人数确定。执业律师 5 人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每所 10000 元; 执业律师 5 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增加 1 人,会费增加 1000 元。 执业律师应缴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 2000 元。 第五条 会费实际缴纳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在杭州、宁波、温州市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应缴会费按第四条规定数额缴纳;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根据案件类型、地区、案件难易程度、所费时间精力等因素来衡量。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按件收费:根据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律师费在不同范围内协商确定。

例如,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在800元至10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则根据财产标的额分段累进计算。

2.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不同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如山东省的规定,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5%至6%;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4%至5%;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3%至4%;50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2%至3%;1亿元以上的部分,律师费率为1%至2%。

3. 计时收费:对于某些案件,如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律师费按照工作时间长短计时收费。

如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在800元至8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则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50%收取。

4. 阶段收费:对于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按照侦查阶段、审查阶段等不同阶段收费。

如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每次300元至500元;申请取保候审每件500元至3000元;代理申诉和控告每件1000元至10000元。

审查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为1500元至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为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实际情况为准。

律师费的收取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同地区、不同律所和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费的收取应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协商确定。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
律师的收费标准价格表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律师行业的竞争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仅供参考:
1. 咨询费:根据律师提供的咨询服务时间和复杂程度收费。

通常以每小时为单位,收费标准在500到2000元不等。

2. 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诉讼风险和争议金额等因素确定。

收费方式有固定费用、按比例收费和按件收费三种。

固定费用通常在1000到10000元之间,按比例收费通常在案件
金额的10%到20%之间。

3. 资料复印费:根据复印文件的数量、复杂程度和页数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在每页0.5元到2元之间。

4. 诉讼费:律师代理诉讼时,根据案件争议金额、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

收费方式有固定费用和按比例收费两种。

固定费用通常在1000到50000元之间,按比例收费通常在案
件金额的2%到5%之间。

5. 文书费:根据起草法律文件的复杂程度和篇幅收费。

通常按照每页100元到1000元的价格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技能、案件的特殊性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此外,律师在收费时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与客户利益冲突,不得向客户收取不合理或过高的费用。

律师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应当受到监管和审查。

如果客户对律师的收费有异议,可以向有关律师协会或监管机构投诉。

厦门市最新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市最新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厦门市律师协会第7届理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7年8月8日发布一、为指导本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在本市为委托人提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本市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可以适用本指导意见或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或者收费指导标准,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适用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或者收费指导标准。

三、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及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异地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四、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五、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六、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

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

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一、律师打官司费用是怎么收的法律常识:1、律师费用一般是按案件或按照其性质收取的,通常非财产类案件是在六千元至两万元之间,代写法律文书的价格是六百至两千元之间。

2、财产类的民事代理案件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的,比如在十万元以内的通常是按照部分7%收取,较低不少于五千元。

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案件处理阶段确定的,但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涉黑犯罪或其他重大犯罪的一般需要按照该阶段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

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二、律师打官司按百分之几收费?一、律师打官司按百分之几收费?1、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是根据一定的比例来认定的,对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6%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2、刑事:(1)侦查阶段:2000-5000元。

律师收费标准2021

律师收费标准2021

很多人在找律师前问的最多的是律师收费到底多少,这个案子多少钱,代理费多少钱,一共我要出多少钱这样的问题,其实大多数收费都是有一个标准的,收好这一份收费标准,以便自己进行了解。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无法确定其资产规模的,合伙律师年法律顾问费最低为8万元人民币。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按年计费,一次性预付;
常年法律服务范围不包含下列事务:
(1)委托人的异地分支机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2)委托人涉及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需要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以及行政复议、商标、专利代理等专项事务。

(3)委托人的长期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股票上市、企业发债、信托产品、股权并购、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尽职调查、私募股权投资、夹层并购、重大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法律顾问等专项法律业务收费按照项目标的额计费,每件最低不少于10万人民币。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均减半收费,每一项目最高为50万元封顶。

更多有关费用的问题,请咨询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进行了解。

这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在中国大陆拥有80多家分所,全球法律服务联盟已覆盖海外82个国家的141个国际城市,中国执业律师近万名。

始终立足法律行业领先高度,汇集全球精英,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在厦门,律师收费标准是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很多人在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都会关心律师的收费标准。

毕竟,法律服务是需要付费的,而且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这也让很多人感到困惑。

那么,厦门律师的收费标准究竟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厦门律师的收费标准是由厦门市司法局制定并监督执行的。

根据相关规定,律师的收费应当合理、公正,并且应当与提供的法律服务相适应。

具体来说,律师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按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按时间收费和其他方式收费。

其中,按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确定收费金额;按比例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所涉及的金额来确定收费比例;按时间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长短来确定收费金额;其他方式收费则包括固定收费、成功收费等形式。

其次,律师的收费标准还受到案件性质、律师资历、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涉及金额较大、涉及领域较为复杂的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涉及金额较小、涉及领域较为简单的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此外,律师的资历和服务质量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资历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的律师,其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资历较低、服务质量较差的律师,其收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律师的收费标准应当是合理、公正的。

律师不得利用其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事人在与律师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律师的收费标准,并在必要时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厦门律师的收费标准是由厦门市司法局制定并监督执行的,主要包括按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按时间收费和其他方式收费。

律师的收费标准受到案件性质、律师资历、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但应当是合理、公正的。

当事人在与律师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律师的收费标准,并在必要时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4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4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4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律师的专业服务往往不可或缺。

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律师收费的标准却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

为了让大家对2024 年律师收费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律师收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及计时收费。

按件收费通常适用于一些较为简单、明确的法律事务。

比如,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遗嘱公证等。

在2024 年,代写一份简单的民事起诉状,收费可能在 500 1000 元左右;办理一份遗嘱公证,收费大概在 1000 2000 元之间。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常见于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

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争议的标的额在 10 万元以下,收费比例可能在 8% 12%之间;标的额在 1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约为 5% 7%;标的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大概在 3% 5%;而标的额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可能会降至 1% 3%。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具体的收费比例还会因地区、律师的经验和声誉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计时收费是根据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所花费的时间来计算费用。

在2024 年,一般律师的计时收费标准在 200 3000 元/小时不等。

经验丰富、专业领域知名度高的律师,其计时收费可能会更高,达到 5000 元/小时甚至更多。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收费方式,比如风险代理收费。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前期可能只收取少量的工作费用或者不收费,待案件胜诉或者达到约定的结果后,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较高的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风险代理收费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比如婚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通常不适用。

在不同的法律领域,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在刑事辩护领域,律师的收费相对较为复杂。

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收费在 5000 15000 元;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在 6000 30000 元;审判阶段的收费在 8000 50000 元。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价目表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价目表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价目表导语:刑事案件律师收费价目表是指律师事务所为处理刑事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的清单。

在刑事案件中,雇佣一位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可以为被告提供合法的辩护和法律援助,帮助被告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公正的处理。

下面将介绍一份典型的刑事案件律师收费价目表。

一、初次咨询费用初次咨询是指被告首次与律师会面,就案情进行详细的咨询和交流,律师会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建议。

初次咨询费用通常按照小时计费,根据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而有所不同。

初级律师的咨询费用通常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而资深律师的费用可能高达2000元至5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用是指律师事务所为接受刑事案件并开始代理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工作量,案件受理费用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受理费用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

三、审判阶段费用审判阶段是刑事案件中最为重要的阶段,包括庭前准备、庭审辩护和判决后的诉讼程序。

刑事案件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服务通常按照小时计费。

律师在案件中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将直接影响费用。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费用在500元至2000元/小时之间。

四、辩护策略费用辩护策略费用是指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制定和执行辩护策略所收取的费用。

律师会根据案情和被告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辩护策略费用通常根据律师的经验和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

五、庭审费用庭审费用是指律师在刑事案件庭审期间提供的法律代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庭审费用根据庭审的时间和工作量而定,一般在2000元至1万元之间。

庭审费用通常包括庭前准备、庭审辩护和庭后整理等工作。

六、上诉费用如果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费用是指律师为被告进行上诉程序所收取的费用。

上诉费用根据上诉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工作量而定,一般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

七、其他费用除了上述费用外,刑事案件中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如调查取证费用、证人出庭费用、律师差旅费等。

律师费计算标准

律师费计算标准

律师费计算标准律师费是指律师为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律师和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律师行业的惯例来确定。

律师费的计算标准对于委托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合理的律师费计算标准可以保障委托人的权益,而不合理的律师费计算标准则可能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律师费的计算标准。

首先,律师费的计算标准与律师提供的具体法律服务有关。

一般来说,律师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分为按小时收费、按案件收费和按比例收费三种。

按小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来计费,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需要长时间、大量工作的案件。

按案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委托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和风险来确定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

按比例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委托案件所涉及的金额来确定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经济纠纷案件。

不同的法律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计费标准,委托人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时需要明确计费标准。

其次,律师费的计算标准与律师的资历和经验有关。

一般来说,资历和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收费较高,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更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相反,资历和经验较浅的律师收费相对较低,但是在选择律师时,委托人需要综合考虑律师的资历、经验和收费标准,以确保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最后,律师费的计算标准还与地区和市场行情有关。

不同地区的律师费水平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律师费要高于二线城市,而发达地区的律师费要高于欠发达地区。

此外,市场行情也会对律师费的计算标准产生影响,有时候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律师费可能会相对较低,而在一些专业领域,律师费可能会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委托人在选择律师时,需要充分了解律师费的计算标准,确保律师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律师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时,也需要明确律师费的计算标准,以避免发生纠纷。

厦门市律师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

厦门市律师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

厦门市律师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
1.1律师服务费的计算应以时间为基础,按小时收费。

1.2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时间长度、工作量、律师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3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实行市场化,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二、收费方式
2.1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包括一次性收费、阶段性收费和按月计费等。

2.2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应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2.3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应合理、公正、透明,符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律师服务费用的优惠
3.1 取得法律援助资格的当事人,可以享受相应费用的减免或免除。

3.2 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享受相应费用的减免或免除。

3.3 涉及公益、慈善等事业的律师服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免或免除律师服务费。

四、收费纠纷的解决
4.1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协议和规定
收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2 当事人对律师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应及时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4.3 如经调解仍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一、前言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一种现代化服务方式,它具有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职能,对于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市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以供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参照执行。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公平公正,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合理低价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合理低价,尽量减轻当事人负担。

3.费用透明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事人及时明示律师服务收费方式、标准及计算依据。

4.客户选择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不得强制收费或加价。

5.规范经营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依规经营,并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

三、收费方式和标准1.律师服务收费方式主要包括按小时计费、按案件计费和按照合同约定计费三种。

(1)按小时计费:指根据律师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长短计收费用,每小时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厦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高标准。

(2)按案件计费:指根据律师处理的案件复杂程度、法律纠纷的规模、争议金额、所需投入资源等因素计定费用。

按案件计费应当明确合理、公平合法,当事人应充分知情并同意。

对于律师事务所常承办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应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合理确定费用标准。

(3)按照合同约定计费:指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和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形势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定价。

同时,律师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案件性质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处理。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明示,并告知当事人改变咨询、代理范围或收费标准的权利。

四、费用透明和合同要求1.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服务费用进行明示,告知当事人计费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当事人有权要求提供计费明细,律师事务所应当予以提供。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正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10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范围按《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有关规定,于每年4月1日前将本所上一年度收费管理等执业情况报告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同时将单位基本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三、律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核定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01号)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律师最新收费标准

律师最新收费标准

附件1.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规定。

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本省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制定。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九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律师收费标准在厦门,律师收费标准是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经常关心的问题。

律师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客户的经济负担,也是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声誉的重要体现。

下面将就厦门律师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两种。

对于诉讼业务,律师事务所通常会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较为简单的案件收费相对较低,而复杂的案件收费则相对较高。

对于非诉讼业务,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和难度来确定的。

其次,厦门律师收费标准还受到律师个人资历和经验的影响。

一般来说,资历和经验丰富的律师收费相对较高,因为他们具有更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和更高的专业水平,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而对于刚刚执业的年轻律师,由于经验和资历较浅,收费相对较低。

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律师。

再次,厦门律师收费标准还受到案件类型和服务内容的影响。

不同类型的案件和不同的服务内容会对律师收费产生影响。

例如,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同时,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会对收费产生影响,比如代理诉讼、法律咨询、合同起草等服务的收费标准可能会不同。

最后,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除了关注律师收费标准外,还应该注重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口碑信誉等方面。

因为律师收费标准只是选择律师事务所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选择一家能够为自己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综上所述,厦门律师收费标准是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除了关注律师收费标准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口碑信誉等方面,以便选择到一家能够为自己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
在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
其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法律权益保护。

因此,了解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监管的。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和《厦门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公开透明、合理收费的原则,不得乱收费、暗中加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

这些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律师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其次,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一般
来说,普通的法律咨询服务收费相对较低,而涉及复杂的诉讼案件或者法律顾问服务收费则相对较高。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会根据律师的工作经验、专业水平以及服务质量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律师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并了解其收费标准。

最后,消费者在与律师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律师的收
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同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律师对收费进行解释,并且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收费要求。

如果消费者对律师的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厦门市律师收费标准是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消费者在与律师进行法律
服务合作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公开透明地制定收费标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2021年律师最新收费标准

2021年律师最新收费标准

2021年律师最新收费标准来源:程功律师法治读库声明: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同等,标的额越高则收费越贵。

大多数当事人向律师咨询案件费用,没有一个可参考的收费范围。

今天为大家整理下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同等,标的额越高则收费越贵。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以下是收集的关于服务收费的一些数据可作为参考。

一、按件收费参考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咨询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咨询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咨询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首先,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是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
性质和复杂程度来确定的。

例如,对于一般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律师费用一般是按照时间计费,即按照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
来收取费用。

而对于复杂的诉讼案件或涉及大额资金的法律服务,
律师费用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来确定,可能会采取
固定费用、按阶段收费或按结果收费的方式。

其次,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也是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的重要组成
部分。

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一般包括预付费、后付费和成功收费三
种方式。

预付费是指客户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前需要支付一定比例
的费用作为预付款,后付费是指客户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后再支付
费用,而成功收费是指律师在案件或事务处理成功后再收取费用。

不同的收取方式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担都有不同的影响,因
此在选择律师时需要了解清楚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

另外,律师费用的具体标准也需要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
师的资历和经验、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
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一些小型
律师事务所或新晋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更为灵活和亲民。

客户在
选择律师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来选择合适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总的来说,咨询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时,客户需要充分了解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和具体标准,以便能够选择合适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收取费用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公平合理地收取费用,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咨询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所帮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厦门律师收费标准厦门律师收费标准适用于厦门的每一个地区,包括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思明区、同安区、翔安区。

赢了网小编希望下文提供的这一份厦门律师收费标准能够帮助需要聘请厦门律师的人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律师!厦门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部分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部分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0.7%;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6000元;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12000元;4.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10000元;5.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收费1200—10000元;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10000元。

(四)直接代理各类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六)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标准的5倍。

二、计时收费(一)收费标准:100—1200元/小时。

(二)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

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小编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具体律师收费情况,可拨打律师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咨询赢了网厦门律师!仲裁代理人 /fl/666263.html∙军婚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62.html∙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61.html∙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fl/666260.html∙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fl/666259.html ∙法院调解指的是什么 /fl/666258.html ∙法庭规则 /fl/666257.html∙二审诉讼中的新证据指的是什么/fl/666256.html∙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处理/fl/666255.html∙老年人被侵权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照顾/fl/666254.html∙以奖券抵债,奖券中奖所得应归谁所有/fl/666253.html∙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fl/666252.html∙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fl/666251.html∙我想要起诉,可是法院那么多,我该找哪个/fl/666250.html∙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249.html ∙反诉 /fl/666248.html∙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fl/666247.html∙海事法院受理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fl/666246.html∙打医疗官司诉讼有技巧/fl/666245.html∙对起诉的审查 /fl/666244.html∙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43.html∙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fl/666242.html∙移送管辖 /fl/666241.html∙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怎样处理/fl/666240.html∙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fl/666239.html∙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fl/666238.html∙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 /fl/666237.html∙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fl/666236.html∙公告送达指的是什么 /fl/666235.html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 /fl/666234.html∙上诉状的书写方法 /fl/666233.html∙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损失谁负/fl/666232.html∙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fl/666231.html∙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fl/666230.html∙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fl/666229.html∙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应主动强制执行/fl/666228.html∙如何写答辩书 /fl/666227.html∙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26.html∙举证责任的分担 /fl/666225.html∙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fl/666224.html∙送达的方式 /fl/666223.html∙送达的效力 /fl/666222.html∙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fl/666221.html∙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20.html∙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fl/666219.html∙诉的分离 /fl/666218.html∙哪些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fl/666217.html∙起诉的期限 /fl/666216.html∙再审判决 /fl/666215.html∙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fl/666214.html∙执行的主体 /fl/666213.html∙私下录音能作为证据吗/fl/666212.html∙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fl/666211.html∙企业破产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fl/666210.html∙案件受理费 /fl/666209.html∙举证常识 /fl/666208.html∙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fl/666207.html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fl/666206.html∙经济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上诉/fl/666205.html∙审判公开原则指的是什么/fl/666204.html∙报案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处理/fl/666203.html∙留置盘问超过12小时合法吗/fl/666202.html∙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怎么处理/fl/666201.html∙怎样书写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书/fl/666200.html∙合并审理 /fl/666199.html∙巧用视听资料证据 /fl/666198.html∙指定管辖 /fl/666197.html∙哪些案件由被告举证 /fl/666196.html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需提交那些附件/fl/666195.html∙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fl/666194.html ∙录音可以成为证据吗 /fl/666193.html ∙反诉的提起和审理 /fl/666192.html∙取证要注意形成证据环/fl/666191.html∙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怎么处理/fl/666190.html∙辩护人的权利 /fl/666189.html∙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fl/666188.html∙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上诉费是否退回/fl/666187.html∙管辖权转移 /fl/666186.html∙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185.html∙申诉过程中证据应如何提供/fl/666184.html∙诉讼官司中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fl/666183.html∙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fl/666182.html∙合议制度 /fl/666181.html∙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由谁负担/fl/666180.html∙打官司要交诉讼费 /fl/666179.html∙由于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178.html∙审判监督程序 /fl/666177.html∙具有司法精神鉴定权利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是什么/fl/666176.html∙诉的合并 /fl/666175.html∙当事人应在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fl/666174.html∙追诉时效的例外 /fl/666173.html∙协议管辖 /fl/666172.html∙延期审理的情形 /fl/666171.html∙法院在先予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fl/666170.html∙未经审判 /fl/666169.html∙法律监督原则 /fl/666168.html∙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fl/666167.html∙借条与欠条在适用诉讼时效上的异同/fl/666166.html∙哪些案件告诉才处理 /fl/666165.html ∙我国(仲裁法)的简介 /fl/666164.html ∙何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如何签订固定期限合同/y/ld/1175255.html∙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引发的纠纷_单位必须为职工上保险吗/y/ld/1175254.html∙什么叫做克扣工资 /y/ld/1175253.html ∙辞职能要求补给加班费吗/y/ld/1175252.html∙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_劳务派遣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y/ld/1175251.html∙退休返聘发生工伤怎么办_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y/ld/1175250.html∙工资支付纠纷_高温休息用人单位如何发放工资/y/ld/1175249.html∙工伤保险应该怎么缴费_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怎么赔偿/y/ld/1175248.html∙劳动者应享受哪些节日休假/y/ld/1175247.html∙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几天/y/ld/1175246.html∙保密协议的内容有哪些_单位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y/ld/1175245.html∙失业金引发的纠纷失业救济金和经济补偿金同样吗/y/ld/1175244.html∙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_劳动合同中可备条款有哪些/y/ld/1175243.html∙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_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y/ld/1175242.html∙全国各地区产假福利详解(附各地产假待遇)/y/ld/1175241.html∙主动辞职引发的经济补偿纠纷_补偿金支付条件是什么/y/ld/1175240.html∙没签劳动合同被解雇怎么办_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y/ld/1175239.html∙试用期期限怎么确定_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何限制/y/ld/1175238.html∙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y/ld/1175237.html∙自愿加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_过劳死是工伤死亡的特例/y/ld/1175236.html∙何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_经济补偿如何计算/y/ld/1175235.html∙产后女工应受特殊保护_企业应如何执行女职工保护制度/y/ld/1175234.html∙《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台/y/ld/1175233.html∙劳动者不能签哪些劳动合同_不签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吗/y/ld/1175232.html∙下班后办私事受伤不认定工伤_单位不认定为工伤要举证/y/ld/1175231.html∙单位不缴社保费员工随时可解约吗,不缴社保可解约吗/y/ld/1175230.html∙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_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y/ld/1175229.html∙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有什么后果/y/ld/1175228.html∙生育保险报销时间_怎么报销生育保险/y/ld/1175227.html∙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要求赔偿_仲裁庭驳回其请求/y/ld/1175226.html∙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什么_订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吗/y/ld/1175225.html∙劳动工作由什么部门主管/y/ld/1175224.html∙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中的九误区(上) /y/ld/1175223.html∙企业与员工签订不买社保协议无效_能约定不买保险吗/y/ld/1175222.html∙职工工伤赔偿范围_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数额是多少/y/ld/1175221.html∙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什么_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y/ld/1175220.html∙试用期与实习期区别是什么_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y/ld/1175219.html∙私自替班受伤能否进行工伤认定_申报工伤要符合的条件/y/ld/1175218.html∙二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_何时不能享受保险待遇/y/ld/1175217.html∙因为保险引发的纠纷,单位能强迫职工参加储蓄性保险吗/y/ld/1175216.html∙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_什么情况不需要支付/y/ld/1175215.html∙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y/ld/1175214.html∙社会保险不能摊到员工身上_企业应该给员工上社保吗/y/ld/1175213.html∙男性生育待遇是什么_用人单位应给予职工什么生育待遇/y/ld/1175212.html∙病假工资支付纠纷_用人单位应怎么支付病假工资/y/ld/1175211.html∙劳务派遣是什么_劳务派遣的期限有多长/y/ld/1175210.html∙裁员需要公告吗 /y/ld/1175209.html ∙经济性裁员的含义_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包括哪些/y/ld/1175208.html∙试用期内工伤怎么办_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数额是多少/y/ld/1175207.html∙农民工法律知识----工资与社会保险/y/ld/1175206.html∙试用期满解聘不补偿引发的纠纷_支付补偿的条件是什么/y/ld/1175205.html∙工伤职工如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如何对待 /y/ld/1175204.html∙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_单位组织培训要注意什么/y/ld/1175203.html∙标准工时的内容_申请实施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程序/y/ld/1175202.html∙不签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_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y/ld/1175201.html∙劳动法中加班费计算是如何规定的/y/ld/1175200.html∙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_何时劳动者需要支付赔偿金/y/ld/1175199.html∙劳动者失职解除合引同纠纷_公司不负经济补偿/y/ld/1175198.html∙单位拒绝工伤认定怎么办_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y/ld/1175197.html∙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流程/y/ld/1175196.html∙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什么_如何签订劳动合同/y/ld/1175195.html∙违法买断工龄引纠纷_用人单位可以买断工龄吗/y/ld/1175194.html∙劳动合同应以何种形式订立_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y/ld/1175193.html∙医疗费先予执行纠纷_鉴定前医疗费能先予执行吗/y/ld/1175192.html∙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咋办_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索赔/y/ld/1175191.html∙劳务派遣是什么_劳务派遣发生工伤如何处理/y/ld/1175190.html∙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y/ld/1175189.html∙不定时工作纠纷_不定时工作制怎样定才有效/y/ld/1175188.html∙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什么_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y/ld/1175187.html∙档案不在单位也要缴纳社会保险_可以不交劳动保险吗/y/ld/1175186.html∙学成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_法院判决赔偿培训费/y/ld/1175185.html∙交辞呈不一定能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y/ld/1175184.html∙员工同意公司就可不为员工办保险吗,能约定不交保险吗/y/ld/1175183.html∙如果仲裁员与案件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否申请回避/y/ld/1175182.html∙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要注意哪些_单位如何支付加班工资/y/ld/1175181.html∙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_劳务派遣用工应注意什么/y/ld/1175180.html∙劳动者辞职进退不得_劳动者怎么辞职才合法/y/ld/1175179.html∙何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如何解除该合同/y/ld/1175178.html∙年休假与病假是什么关系/y/ld/1175177.html∙退休打工被撞不属于工伤_退休工怎么认定工伤/y/ld/1175176.html∙想说爱你不容易 /y/ld/1175175.html ∙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经济补偿纠纷_补偿支付条件是什么/y/ld/1175174.html∙身份证失效解除劳动合同引纠纷_仲裁裁决单位经济补偿/y/ld/1175173.html∙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y/ld/1175172.html∙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_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y/ld/1175171.html∙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_如何妥善处理离职问题/y/ld/1175170.html∙女职工产假引发的纠纷_女职工产假有何规定/y/ld/1175169.html∙公司不景气拖欠工资我现在辞职违约吗/y/ld/1175168.html∙社保属法定义务不可约定解除_单位可以约定不交保险吗/y/ld/1175167.html∙单位怎样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_何时需支付经济补偿/y/ld/1175166.html∙自愿签订工伤补偿协议有效吗,工伤补偿协议有何效力/y/ld/1175165.html∙持假文凭签劳动合同_单位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y/ld/1175164.html∙加班费:难以言说的痛/y/ld/1175163.html∙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_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y/ld/1175162.html∙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是什么_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哪些事项/y/ld/1175161.html∙什么是竞业限制_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y/ld/1175160.html∙因支付工资发生的争议有什么解决途径/y/ld/1175159.html赢了网法律咨询∙ 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什么_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y/ld/1175158.html ∙ 什么是试用期_用人单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吗/y/ld/1175157.html ∙ 事后补签合同仍违法需支付双倍工资/y/ld/1175156.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