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各专业互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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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各专业互提条件原则规定

烟台黄金设计院

二OO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节地质专业提条件内容 (2)

第二节采矿专业 (3)

第三节井建专业 (6)

第四节矿机专业 (6)

第五节选矿专业 (11)

第六节冶炼专业 (14)

第七节总图专业 (16)

第八节电力专业 (19)

第九节土建专业 (26)

第十节暖通专业 (29)

第十一节热工专业 (31)

第十二节水道专业 (33)

第十三节尾矿专业 (35)

第十四节环保专业 (37)

第十五节技经专业与相关专业互提条件内容 (40)

第十六节各相关专业提交概算专业条件内容 (46)

说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的进步与发展,原来的工程设计互提条件的原则规定已不甚适应,因此烟台黄金设计研究院主要领导主持编制了该《工程设计各专业互提条件原则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迟善祝、姜志功、霍炳杰、黄凌、田树芹、吴旭东、高升、高岩、许振阳、高振领、李大力、严春秀等同志的协助修改与审核,表示感谢!

由于编写人员的技术专业限制和经验不足,难免有烦琐与漏项或错误,设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处理。

互提条件的原则要求:

一、各专业互提设计条件是在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下协调各专业设计的纽带和各专业深入开展设计工作的依据。提交条件的内容和深度对保证专业设计和总体设计的质量至关重要。为此,各项目经理、各专业、组及设计人员必须予以应有的重视。为切实保证专业之间互提设计条件的完整性,特制订本规定。

二、在设计工作中,高阶段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都需互提设计条件。本规定是在高阶段设计工作中,可酌情删减。

三、考虑到各工程项目的性质、特点、工程内容的不同,各专业互提条件的内容和深度应不尽相同。各工程项目的互提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参照本规定合理增删。

四、在专业提交设计条件的内容中,凡涉及设备、材料、运量、水量、电量……等通用的内容时,可用“附表”格式进行填写。

五、提交设计条件,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条件图、必要的文字说明及有关数据。

六、施工图设计的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一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修改。提交设计条件中涉及的主要设备,应有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及基础图作为依据。一般不得按样本或参考资料数据提交条件;特殊情况时,应取得项目总设计师或主管院长的同意。

七、高阶段设计条件,一般应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条件,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分一次或二次完成;特殊情况时,经与接受单位商定,可提三次条件。条件的分次提出以及各次条件的内容和深度,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八、提交设计条件的份数,一般情况下接受单位一份、项目经理一份(对项目经理只需提交主要工艺和主要配置的一次条件)、自留一份。对专业分工较细的单位或接受单位需要时,应提交接受单位2~3份。

九、当提交设计条件的内容、深度不能满足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以及发生错误时,项目经理应追究有关专业组的责任。

十、专业提交一次条件,必须经过专业组的审检和审定,对主要工艺和主要配置的一次条件,需经项目经理的签署。

十一、提条件人对提出设计条件的内容和质量全面负责;专业组对所提条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审核责任;项目经理对所提条件是否符合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负审定责任。

一、提交采矿专业

1、阶段(中段)平面图、地质剖面图、地形地质图、矿体顶底板等高线图;

2、阶段(中段)储量表;

3、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4、基建探矿布置方式、范围、工程量、进度计划;

5、水文地质参数:

(1)露天矿:降雨径流量(正常及最大)、地下涌水量(正常及最大)、水的PH值;

(2)坑内矿:塌陷区渗水量(正常及最大)、地下涌水量(正常及最大)、水的PH值;

二、提交矿机专业

1、地下涌水量(正常及最大);

2、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三、提交选矿专业

1、矿石自然类型;

2、工业矿石品位;

3、各类矿石的化学成分及地质品位;

4、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5、围岩种类及物理化学性质;

6、样品加工数量、化验分析种类及数量。

四、提交电力专业

探矿设备及样品加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电机规格及用电设备的规格、型号。

五、提交土建专业

1、样品加工室建筑物面积及平面配置图;

2、地质化验室建筑物面积及平面配置图;

3、岩芯库建筑物面积。

六、提交暖通专业

1、样品加工室及化验室的工艺配置;

2、样品加工室及化验室的设备及规格;

3、样品加工室及化验室的通风、除尘要求。

七、提交水道专业

地下水涌水量(正常及最大)、水质、水温;涌水中段标高;地下水流向。

八、提交机修专业

探矿设备、样品加工设备的类型、规格和数量。

一、提交地质专业

1、矿床开采范围、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及其示意图;

2、开采阶段(中段)标高;

3、采矿设计对矿量计算以及对阶段(中段)平面图绘制的具体要求;

4、对开采矿石品级、类型划分的具体要求;

5、对基建探矿的布置以及探矿坑道断面、坡度、曲线半径的要求;

6、露天开采境界或坑采地表崩落范围;

7、涌水量计算范围及阶段(中段)数。

提交矿机专业

1、设备图纸图号以及相关配套的非标准设备图号;

2、设备使用条件、外形尺寸、重量、配套电动机等设备主要技术规格;

3、设备地脚螺栓孔径布置及其对基础的受力以及其他安装要求;

4、设备总装配图以及各主要部件等有关图纸;

5、设备进气管径、接管地点以及气路原理图;(以上内容为采矿设备专业返回矿机专业的一般技术条件)

6、天轮的变位重量或转动惯量;

7、振动放矿机的主要技术规格、包括生产能力、适用块度、配用振动电动机的规格、最大激振力、振幅、振动频率、参振重量、溜槽倾角、眉线角等参数;

8、卸载装置(包括翻车机、翻车架)每分钟卸载次数、曲轨允许的卸载速度、设备地脚螺栓的受力以及对牵引机车的要求;

9、推车机(包括爬车机)的推力和速度(正常和最大)、对摇台和阻车的要求、车辆型号以及对气阀或电气联锁的要求;

10、摇台的适用车型、进出车摇台之间以及和罐笼的关系尺寸、摇台打开时与罐笼外形尺寸之间保有的安全间隙;

11、罐笼进出车方向的限制要求、罐内阻车器的联动要求、长材料和大件装运和悬吊方法以及过卷挡梁的布置位置;

12、箕斗允许最大载重、最大装载块度、斗箱几何容积、有效装载容积以及斗箱卸载时的运动轨迹;

13、井口安全门、摇台、托台、箕斗装卸载等设备电气保护和联锁装置的安装位置及固定方法(如行程开关的安装)等。

二、提交井建专业

1、矿山规模、工作制度、采矿方法和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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