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规划及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
水利水电勘查设计收费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5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我们制定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二00六年七月十日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依法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按本规定附件计算,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超过30%。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工程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则是制定合理收费、保障设计质量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就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地理位置、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技术要求越严格的工程,其收费标准也就相对较高。
同时,地理位置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发达地区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则相对较低。
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应当包括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收费,包括勘察设计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技术水平等因素。
而附加收费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需要额外收取的费用,比如加班费、出差费、技术评审费等。
此外,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市场行情和行业发展水平。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对市场行情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同类工程的收费水平,以此为参考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业的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最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歧视性,保障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合乎规定。
综上所述,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因素,既要充分考虑工程本身的特点,也要结合市场行情和行业发展水平,最终制定出合理、公正的收费标准,以保障工程质量和设计人员的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22年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图书)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图书)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 背景说明工程勘察设计是建造施工过程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
在施工前,需要勘察场地、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等信息,确定建造物的位置、地形、地基等工程量。
然后进行设计,在建造材料、结构、工艺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确保工程在经济、技术和能源等方面的可行性。
因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是建造施工中不可或者缺的重要标准。
2. 收费标准范围本标准合用于以下工程的勘察和设计:- 建造物、桥梁、道路、港口、水电站、水利枢纽、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土建工程;- 机电、建造装饰、给排水、环保等专业工程的勘察和设计。
3. 收费项目及标准勘察和设计分别按如下四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勘察设计任务书第二阶段:勘察设计报告第三阶段:初步设计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报告按工程投资额的百分比收费。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工程量计价或者按设计任务书或者设计变更单的规定计价。
具体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以下表格。
4. 收费标准表格阶段收费项目标准计价方式:-::-::-:第一阶段勘察设计任务书按工程投资额百分比收费第二阶段勘察设计报告按工程投资额百分比收费第三阶段初步设计按工程量计价或者按设计任务书或者设计变更单的规定计价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按工程量计价或者按设计任务书或者设计变更单的规定计价其中,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报告按照下表的标准收费。
勘察设计报告和任务书收费标准工程投资额(万元)收费标准(%):-::-:1000以下2.01000—30001.53000—50001.25000以上1.05. 简要注释如下:- 工程量:即勘察和设计中所涉及的具体工作量,如勘察到的土地面积、设计方案中所涉及的材料用量等。
- 设计任务书:勘察和设计的起点,由设计单位和业主共同制定。
内容包括设计的基本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量和工程实施的计划安排等。
- 勘察设计报告:包括对勘察内容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价和分析,并提出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20061352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5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我们制定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二00六年七月十日附件: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C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依法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按本规定附件计算,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超过30%。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条文说明

规划设计费
规划设计费 中包含为完成勘察工作而花费的地质
工作费用 相当于现行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通用勘察中的
技术工作费
规划面积 指规划范围内的面积 一般为流域面积
的一部分 在规划中需对部分规划面积简化工作量时 可按其
面积的
计入规划面积 规划面积在审批规划项目任
务书时核定
规划编制年份前三年 指规划任务书编制年份的前
资料购置费
在 水资源保护规划 中 污染源调查资料费单独核 定 不包含在 资料购置费 中
专题研究费
专题研究费 指其成果为规划项目所直接利用的专 题研究所需要的费用 应根据规划项目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 在 审批规划任务书时确定 对工作周期短 技术含量一般的规划
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专题研究费 与规划项目无直接关系或重大 课题周期长的专题研究 应作为科研项目另行立项
三年 对规划项目工日单价进行动态管理
部事业单位所属勘察设计企业 指长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规
划设计院 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东北勘测设计
研究院 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
院 珠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六家设计单位
生产部门技术人员 指设计企业所有生产部门技术人员
不包括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
其影响的河道 难度系数为
当同时出现两种情况
时 其难度系数之和不超过
泥沙 主要以河流多年平均含沙量高低来确定难度系数
当多年平均含沙量小于
时不计列 生态环境条件 主
要指水质 河道断流 地下水超采等水生态环境问题 当水质标
准达到 类及以上标准时不计列 当同时存在泥沙 水质 河道
断流 地下水超采等几种情况时 其难度系数不超过
工作环境 指对自然地理及气候条件艰苦的高原 高寒地 区 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以及国家规定的六类工资及 以上地区 浮动系数可在小于 的范围内取值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是指对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等方面进行研究,规划、设计,进而提出合理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等建设方案的过程。
为了保证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制定了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内的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费用计算,旨在规范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的使用,保证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
二、费用种类及计算方法1. 人员费用:包括专家、规划师的费用,计算方法为:人员费用=人工费用+社会保险费。
2. 材料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影印复印费、试验化验费等费用,计算方法为:材料费用=材料费用总和/工作量。
3. 设备费用: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的费用,计算方法为:设备费用=设备费用总和/工作量。
4. 差旅交通费用:包括出差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费用,计算方法为:差旅交通费用=差旅交通费用总和/工作量。
5. 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各种费用,计算方法为: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总和/工作量。
三、费用核算具体的费用核算流程如下:1. 在规划编制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等结合实际测算所需的经费。
2.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将相应的费用分别列入到人员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差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等相关科目中。
3.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进行费用管理和核算,保证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结算。
4. 规划编制工作结束后,应按照实际完成的费用清单进行核算,并结合项目的情况和成本控制要求等进行汇总核算。
四、注意事项1. 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测算所需费用,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费用核算,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2. 严格按照规定的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进行费用的管理和核算,避免费用标准过高或者过低。
3. 加强费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浪费和挥霍现象的发生。
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
![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d4f15a0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89.png)
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XXX、建设部发布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该规定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依法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按照规定附件计算,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超过30%。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对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发生以下作业准备的,可按照相应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10%~20%另行收取: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等。
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阶段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和工程类型调整系数、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按照附件一中的规定执行。
三、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收。
附件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一、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
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勘察收费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
![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勘察收费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f9ba619884254b35eefd34f8.png)
《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依法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按本规定附件计算,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超过30%。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发生以下作业准备的,可按照相应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10%-20%另行收取。
包括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等。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可根据需要,由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加收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分析和工程方案编制费用。
加收的编制费用按相应阶段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