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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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杨华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09期行政处罚案卷是人民银行行政执法检查过程的重要文书。

当前人民银行分支行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诸多问题,易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律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主体问题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是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合法。

从人民银行分支行行政处罚案卷反映,在处罚主体合法和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方面都存在主体不尽适当的情形。

主要表现在:1.在执法文书中,处罚主体印章使用不符合规定。

如使用执法部门或法律事务办印章代替分支行的印章或行政处罚专用章。

2.在执法文书中,被处罚主体不使用全称。

如被处罚单位名称为工行某某市分行。

3.被处罚主体名称前后不一致。

4.执法相对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如对金融机构会计部门进行反洗钱立案检查。

(二)证据问题基层人行行政处罚证据是指基层人行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收集并能够证明金融违法行为存在的材料。

依法收集、运用和审核判断证据是保障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的重要条件。

基层行行政处罚案卷中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证据收集调查有欠完整。

有的基层人行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满足于“坐堂问审”,未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取证浮泛,证据调查收集缺乏广度和深度,证据缺漏、取证偏颇现象较为常见。

2.证据内容和形式不尽规范严谨。

如举报材料内容简单,举报事实不清,报案及主送单位名称省减,甚至有的执法职能部门未将举报材料作为重要证据内容进行立卷归档;证据材料复印件印制模糊,也未有提供“本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及确认印章;调查询问笔录无当事人“记录属实”的签字盖章,重要报表、凭证证据也无业务经办人员签字盖章;证据笔录书写潦草,难以辨认,使用不规范书写工具记录等。

3.证据材料缺乏相关性。

收集证据时,忽略证据的关联性,证据材料之间缺乏内在联系,证据的证明效力弱化,提取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成立,甚至所提取证据与要证明当事的违法事实相悖。

处罚案卷自查的情况报告

处罚案卷自查的情况报告

一、自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高效,我局于2023年3月至4月开展了处罚案卷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工作旨在全面梳理和评估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二、自查范围与内容本次自查范围涵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自查内容包括:1. 案件来源是否合法;2. 案件办理程序是否规范;3. 执法人员资质是否合规;4. 案件调查取证是否充分;5.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6. 案件处罚决定是否适当;7. 案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自查情况经过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1. 案件来源合法,所有案件均符合法定管辖范围。

2. 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无违规操作。

3. 执法人员资质合规,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4. 案件调查取证充分,现场勘验、询问笔录、证据材料等齐全。

5. 案件定性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处罚决定适当。

6. 案卷材料完整、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 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笔录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文书制作和笔录记录,确保案件材料完整、规范。

2. 个别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完善调查取证程序,确保案件证据充分、确凿。

3. 部分案件处罚决定与事实不符,存在处罚过轻或过重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案件审核,确保处罚决定与事实相符、处罚适当。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 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 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高效。

3. 加强案件审核,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4. 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王虎来源:《新农业》2017年第11期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的真实反映和全面完整记录,是重要的凭证档案,既可明确体现出执法过程中存在得不足,也是衡量办案机关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高低的标尺。

笔者借助日常监督检查,对辽宁省部分市县的兽药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借阅分析。

我省兽药行政执法活动基本上可以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适当。

同时也发现部分执法案卷在规范、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导致行政复议,甚至引发法律诉讼。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刻不容缓。

笔者就我省案卷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对策作一浅析,望与广大同仁共同探讨、研究、学习、提高,规避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法律风险。

1兽药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1.1法律法规的适用方面对假劣兽药的定性问题不准确,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不具体,如某兽药为假兽药,仅仅笼统的表述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未明确具体法律法规条款项等,甚至出现假、劣不分的情况。

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引用不明确,错把逆向监督的条款当作正向管理违反条款。

法律责任条款引用不清,未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额度表述不清,案卷叙述较笼统。

1.2行政处罚程序方面行政处罚程序运用错误。

主要体现在对简易程序的界定,《行政处罚法》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作了详细明确的界定,但个别县区存在适用于一般程序的案件错用了简易程序。

证据链不完整。

对询问笔录的依赖性较大,对数量、价格、视听资料等强有力的原始证据重视不够。

证据角度过于淡薄,极易出现孤证,仅凭一纸口供,极易推翻,甚至出现复议或诉讼。

案件办理程序不清。

部分地区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履行立案审批手续而未履行,应当履行处罚决定审批手续时未履行,存在后补审批手续的现象,导致立案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决定在前,处罚决定审批在后;甚至缺少前置审批的现象出现。

权利告知不到位。

行政处罚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处罚现存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处罚现存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处罚现存问题及解决对策行政处罚现存问题及解决对策引言行政处罚是国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种行政行为。

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行政处罚在社会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行政处罚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权力滥用等。

本文将分析行政处罚现存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执法不规范执法不规范是行政处罚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一方面,执法人员对于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对于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不熟悉,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错误和不当操作。

另一方面,执法者在行使执法权力时存在主观意识的干扰,容易出现将个人立场和好恶带入执法活动中的情况。

问题二:权力滥用在行政处罚中,权力滥用也是一个存在的问题。

一些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对特定利益进行保护或打压。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问题三:信息不对称行政处罚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执法机关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而被处罚的当事人往往无法获得相应信息,导致其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另一方面,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决策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导致决策结果不公正。

解决对策对策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规范为了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规范。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程序的了解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等。

同时,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规范和标准,明确执法的程序和权责,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正确、合法地履行职责。

对策二: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了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可以设立独立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被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策三:促进信息公开和公正决策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正决策机制。

一方面,执法机关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当事人了解执法规定和程序。

【行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行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关键字】行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整改报告篇一:执法案卷自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

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

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

2、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

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规范行政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

如某市交通局运管处的一个处罚案件, 在询问笔录中,当事人没有承认违法 事实,其他证据无法印证擅自抬价的 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认定缺乏证据。
证据的提取与处罚之间缺乏关联性(4)
某市安监局部分案件认定为“未认真开 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但 从询问(谈话)笔录看,没有发现存在 这方面问题的记录,仅可认定未设置安 全生产警示标志。
法理未讲透
进行法理分析时过于浅显,不够透彻,脉 络不够清晰,层次不够分明,语言不够精 确。
格式化地表述定性处罚理由,欠缺有针对性的 法律推理和法理分析
部分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和量罚时, 未对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
情理未讲清
仅简单地记载当事人存在什么行为,违反了什 么规定,对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以及如何整改 未能阐述清楚;
作出从轻、减轻或者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 罚时,未说明相应的裁量理由和依据。
如某市执法局依据“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规定进行处罚时,全部按照 造价10%予以处罚,未说明裁量理由。
如某市物价局查处的案件中,对当 事人原处罚3000元,经过当事人申 辨后改为1000元罚款,没有说明从 轻或者减轻的法定理由。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立案是行政处罚的 第一步程序,在具备立案的条件后,行政处罚机 关才可以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最终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
但是,“立案在先、调查取证在后”的要求,并 不是指只有立案后取得的材料才可以作为处罚依 据,立案前取得的证据,如举报材料、日常检查 收集的材料等,只要在立案后经过了质证、核实 等程序,都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情况, 违法事实的证据内容及与事实的关联性,
让当事人心悦诚服的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 的客观性及危害性。
4.法律依据方面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分析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分析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执法主体混乱处罚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组织。

1、行政机关乱设执法分支机构,不管是否合法,只要有几张办公桌,找上几个人,每人发一张执法证,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执法。

甚至有的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也设立分支机构,并委托其行使行政权。

如不少地方公安派出所设立联防队,其初衷是协助维护治安,而很多的联防队不但执行着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的职能,甚至打人、伤人,其本身成为社会治安隐患,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机关乱设分支机构之害。

2、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行政执法不审慎,权限不明确。

有的组织成为执法主体无文件,无法律依据,仅凭政府部门个别头头说了算。

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某地一渔政机构的执法权问题。

该渔政部门管辖下的某农户饲养的鱼群,突然之间全部死去,该农户损失惨重,其原因为水质污染所致,该农户要求渔政部门管理此事,而渔政部门拒绝作为,无奈该农户将渔政部门告上法庭,法庭上渔政部门却说自己乃非法机构,并非正式成立,也没有相关书面文件让其成立,乃是上级行政机关口头所致,经查实,该渔政部门事实上也在行使着行政执法权。

如系非法机构,原告起诉自然有问题,弄得该农户上了战场找不见敌人,无计可施。

这个案例就暴露出行政执法主体成立的混乱、权限不确定,自然带给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二、其他方面(一)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未查清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和侵权商品的数量、品种和货值金额或非法经营额等关键事实,就草率结案。

2、有的案件认定事实完全错误,如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认定为商标侵权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不属工商部门管辖)。

3、有的案件认定关键事实不够准确,如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等出现计算错误,或者认定事实时使用了“金额13500余元”等不确切的词语。

4、有的案件错误确定违法行为当事人。

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不能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对以未经登记成立的非法组织(如无照的企业)的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时,本应以该非法组织的出资人或开办者作为处罚的当事人,却错误地将该非法组织列为当事人。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调查总结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调查总结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调查总结报告
一、调查目的和背景
本文档旨在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调查,并总结出具体情况和问题,以指导日后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调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xx年度至xx年度涉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所有记录,调查包括对案卷内容的梳理、关键信息提取和问题点分析。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阅案卷资料、调取相关证据和采访相关人员。

三、调查结果和问题汇总
1. 案卷完整性不足
部分案卷记录不完整,缺少关键信息,影响案件调查和审理效率。

2. 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中发现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存在程序缺失和规定不符等问题。

3. 执法人员素质问题
有部分案卷反映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当,处理事务不规范。

4. 处罚决定不合理
个别案卷中的处罚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裁量过大或者不够情况。

四、改进建议
1.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记录要求,明确记录内容和形式。

2.加强执法规范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3.加强内部审查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合规和规范性。

4.完善处罚决定机制,明确裁量范围和限制条件。

五、总结
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提升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

以上为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调查总结报告内容,感谢阅读。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动物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 虎(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辽宁 沈阳 110003)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的真实反映和全面完整记录,是重要的凭证档案,既可明确体现出执法过程中存在得不足,也是衡量办案机关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高低的标尺。

笔者借助日常监督检查,对辽宁省部分市县的兽药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借阅分析。

我省兽药行政执法活动基本上可以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适当。

同时也发现部分执法案卷在规范、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导致行政复议,甚至引发法律诉讼。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刻不容缓。

笔者就我省案卷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对策作一浅析,望与广大同仁共同探讨、研究、学习、提高,规避行果树全生育期都可使用。

萌芽前喷锌,防小叶,喷氮促萌;花前花后喷硼促花保果;幼果补钙不能少,套袋前喷2~3次钙剂;膨大期喷钾促膨大;采前40天也是补钙的最佳时期。

2 施肥量的确定通常情况下一株果树需用粗制有机肥3公斤左右,氮肥0.5公斤,磷肥0.25公斤,氮化钾400~500克,钙镁等中微量元素2~3公斤;6~10年生树扩冠和结果并重,施肥一般按产量进行,每100公斤果实需要使用有机肥6~8公斤,在此基础上氮磷钾按1∶0.5∶1进行,需要施用纯氮0.8公斤,钙镁等中微量元素2~3公斤。

肥料的具体的施用量也可根据使用的不同产品质量、含量及土壤质地进行调整。

另外,还要特别重视叶面肥的施用,尤其是进入结果盛期,在苹果萌芽期补喷氮素营养叶面肥;花露红期、谢花后喷施硼素营养叶面肥促进开花坐果率;幼果期、套袋前喷施钙素营养叶面肥给果实补钙;果实膨大期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促进果实膨大;摘采前40天也是补钙的关键时期,防治水裂纹和水心病、苦痘病、痘斑病等。

3 根据生理病害调节施肥量苹果园锰毒害或粗皮相对比较严重的,微量元素肥钙镁的施用量要适当加大,亩用量一般150~200公斤,连续3年再按正常数量施用。

【当前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纲)一、当前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一)实体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

①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自行以分局的作出行政决定。

②超越职权。

作出不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决定。

2、管理相对人确认不准。

3、违法事实不清楚。

4、性质认定不准。

①该行为是否违法;②违反的是那方面的法律;③其情节是轻还是重。

5、主要证据不足。

①认定违法行为的主要证据有瑕疵,其证明力受到质疑。

②涉及假冒伪劣的产品,没有鉴定,只有询问笔录。

6、处罚卷的证据单一。

7、适用依据不准确。

①有的未引用法律、法规全称和载明具体条、款、项;②有的在拟处罚的告知中载明法律依据和处罚决定书中的法律依据不同;③有的法律依据适用不当。

8、决定的内容不当。

①有的罚了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对实体方面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理;②有的减轻处罚,没有载明减轻的理由;③只罚款,没有没收违法所得;④有的在拟处罚中告知罚款*****元,收缴应缴纳的某项费和基金后,在没有任何理由的请况下,不予处罚了。

⑤在行政许可方面,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了行政许可。

9、执行不力。

①有的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罚款收据只有3000元,就不了了之;②有的甚至卷中没有罚没款收据。

10、罚没物资处理不当。

①有的卷中没有体现罚没物资的处理;②有的没有依法处理。

(二)在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行政处罚程序方面(1)内部程序方面:①举报登记缺失(占10%)。

②立案审批程序个别没有体现(占18%)。

③案件集体讨论笔录缺少(占14%)。

④案件处理审批不规范(占33%)。

一是没有体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情况,负责人只签名字;二是没有载明负责人经审查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三是拟处罚金额和处罚决定的罚款金额不一致,并且均没有案件处理审批表。

⑤个别缺少结案审批和报告程序(占9%)。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问题及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问题及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问题及整改措施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惩罚措施,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行政处罚案件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失当、处罚不公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因此,评查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问题的现状1.执法不规范: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深入,执法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处罚决定存在错误和不合理。

2.处罚不公:有些行政查处单位在处罚时存在主观偏见,对同样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罚标准,严重影响了处罚的公正性。

3.证据收集不全面:行政执法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忽视了一些重要证据的收集,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疑点,影响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4.处罚结果滥权:一些行政查处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超出了法定权限,滥用权力,导致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二、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依据的准确与合法。

2.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执法的详细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监督执法活动。

3.强化证据收集工作:加强对案件取证环节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重要证据的识别和收集能力,确保证据收集的全面和准确。

4.严格执行法定处罚范围:行政查处单位应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对影响公正执法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6.创新执法方式:引入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让广大民众能够了解执法民意和执法结果。

7.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理念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结语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是深化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通过评查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一)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未查清违法行为发生具体时间;2、有的案件认定关键事实不准确,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出现计算错误。

3、有的案件缺少处罚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证明材料等。

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描述简单,无法体现案件调查过程。

缺少案情、违法事实(违法行为事件、地点、手段、情节)描述。

㈡在证据调取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证据太薄弱,甚至仅有1份当事人笔录,而无其他印证材料,一旦当事人推翻原来陈述,后果严重。

2、有的案件提取的实物证据或复印件无提供人或当事人的签字确认。

3、违法经营现场或涉案物品的照片没有文字说明,未经当事人确认。

4、有的调查笔录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名时无注明日期。

5、调查笔录中“2011年7月5日”已给予警告和责令改正的情形,该案卷中缺乏相关证据材料。

㈢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用错了法条的具体款项。

2、有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拟文稿上所适用的法律条款都是正确的,但由于打印对稿不认真,导致送达给当事人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上所适用的法条错误,与审批内容不一致。

3、有的案件处罚种类和幅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手段等违法情节不相当,从轻从重处罚没有说明原因,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情况不规范。

处以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属于从轻,未说明理由。

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该卷无责令限期改正,销售数量1盒,无情节严重情形,罚款1仟元过重。

4、并处的处罚中没有引用警告、只有罚款。

5、案由不规范。

参照罚则和法律责任描述。

无证经营(四)在办案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时间颠倒:未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报告经办人签名只有一人签名。

处罚决定书在当事人交款时间之后。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汇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汇报

行政处分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汇报为全面理解和准确评价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标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在进步全县的行政执法程度,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处分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县司法局先后对x个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行政处分案卷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根本情况从评查情况看,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各自单位的行政处分案卷都进展了认真的检查、评定,确保了自查工作实事求是,落实到位。

特别是有关部门如市场监视管理局、交通局,其行政处分案卷制作非常标准、标准。

公安局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议,对此项工作进展了研究部署,成立了评查小组,对评查工作进展检查督导,法制科负责详细的组织施行,定期对其下辖科、所、队、室逐一检查,其行政处分案卷非常标准、标准。

文广新局、人劳局、自然资与规划局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了行政处分案件评查小组,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专人按通知要求对近期的行政处分案卷进展了全面检查。

二、存在问题〔一〕普遍存在用圆珠笔填写行政处分案卷的情况,有的科局行政处分案卷全是用圆珠笔填写。

〔二〕行政处分案卷制作不标准,卷内材料排列杂乱,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有的科局案卷没有一案一卷,所有案卷均放在一起,杂乱无章。

〔三〕极个别科局存在程序不合法现象。

有的行政处分决定书没有加盖执法部门公章,有的加盖内部机构公章,询问笔录中,询问人仅为一人签字,个别当事人签字未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有的个别字涂改,未按手印或盖章,文字书写潦草。

三、几点要求〔一〕进步认识。

案卷评查活动对严格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案卷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标准行政执法工作,实在进步依法行政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防止摆花架、走过场等不良现象,使评查工作扎实有效,真正到达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良工作的目。

〔二〕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将行政处分案卷评查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调度,做到常抓不懈。

浅谈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近年来,笔者在对一般程序案件的审理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

下面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的角度,对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从工作中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看,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不准确。

存在当事人主体资格分不清楚的情况,处罚文书以及提取的证据材料中被处罚主体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违法事实调查的不清。

存在违法行为实施的地点不清;现场检查笔录高度概况,不能完全、清晰记载现场情况的现象;无证照经营案件在查处定案中仅凭当事人在谈话笔录中陈述的事实和现场检查情况结案,对非法经营的时间、经营情况调查不清楚,缺乏相关的证据来支撑违法事实。

(三)个别案件的证据提取不全。

提取的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差,属没收非法物品的,没有查清非法物品的具体数额,相关证据不全。

(四)案件的证据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

存在法律文书中没有记载出示了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笔录不能如实反映检查现场实际状况;现场检查笔录无当事人签名又没有注明原因;同一证据中当事人签署时间与行政执法人员签署时间不一致等现象。

(五)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不准确。

存在案卷封面、填写不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填写内容不全;行政处罚文书有漏字、多字、错字、别字现象;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未引用到具体条、款、项;行政处罚文书有涂改等现象。

(六)案卷装订存在不按规定顺序组卷的现象。

(七)案件初审把关不严。

对案件的初审认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对案件初审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步骤进行认真把关,初审资料不完整。

二、问题形成的原因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有客观条件限制的原因。

但从主观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

个别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调查不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记录简单,违法事实调查不清等等,这些都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报告1. 背景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记录和证据,对于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影响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形象,还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等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我们对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的分析、整改结果以及建议。

2. 分析2.1 案卷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们部门缺乏一个完善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体系。

没有明确的档案管理责任人和相关流程,导致案卷在归档、存储、检索等环节存在混乱和漏洞。

同时,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信息化系统来支持案卷管理工作。

2.2 案卷归档不规范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生成的案卷归档工作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归档程序不规范,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引和标准。

其次,案卷归档内容不完整,缺少必要的案卷元数据和索引信息。

最后,案卷归档的实体材料管理不善,容易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

2.3 案卷存储环境不适宜目前,我们部门的案卷存储环境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储空间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案卷数量和种类。

其次,存储条件不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如温湿度控制、防火等方面存在风险。

3. 整改结果3.1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体系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明确了档案管理责任人、流程和相关要求。

同时,在组织架构中设立了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进行管理。

3.2 规范案卷归档程序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操作指引》,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标准。

同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案卷归档程序的规范执行。

3.3 完善案卷归档内容我们建立了案卷元数据和索引信息的统一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填写指南。

通过培训和督导,确保案卷归档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已归档案卷进行全面检查,补充缺失的元数据和索引信息。

3.4 改善案卷存储环境我们扩充了案卷存储空间,并对存储环境进行了改造。

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于行政处罚的现状和建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的通知》(豫政法〔2011〕40号)要求,现将我市行政处罚的现状和建议报告如下:一、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说市县两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都能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都能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但是我们在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行政处罚程序及实体处理上仍存在不少瑕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威信和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

(一)行政处罚的证据存在瑕疵。

有的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在改动处未经被调查人捺手印,在尾部没有被调查人签字(即无“看过,同我说的一样”或者“以上情况属实”的字样),有的未注明调查时间、地点;有的行政机关在实施没收、扣押后没有制作没收、扣押清单,即使有没收、扣押清单的也未记载扣押物品的品名、数量、状态或者没有当事人签字确认;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只有询问笔录,没有其他证据;有的将照片作为证据,但未用文字加以说明,使人不明白你要证明什么;有的帐册复印件,未经提供者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确认。

(二)行政处罚的步骤存在瑕疵。

有些行政处罚案件未经立案审批就进行调查,或者调查取证之后不制作、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有的执法文书由他人代收,但不说明代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行政处罚的告知存在瑕疵。

执法时不出示执法证件;处罚书上告知当事人复议和起诉的期限也不是法律规定的时限;有的罚款几万、几十万元不告知听证权利,甚至还有先决定后调查的或者根本不调查就直接罚款的;一些执法单位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在询问笔录、听证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内容。

(四)行政处罚的执行存在瑕疵。

个别基层执法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将罚款直接交到**站、**局,这说明这些单位没有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有的执法单位罚款收据不是正规票据,而是一张白条。

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4篇)

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4篇)

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2)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公平公正执法,我们组织了2024年的案卷评查自查工作。

在评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报告,总结了我局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方面的亮点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亮点1. 执法规范化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为市民提供了权益保障。

在案卷中,我们发现执法过程中相关法律文书齐全、证据确凿、处罚依据明确。

2. 多部门合作我局建立了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良好协调机制,保证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的高效推进。

在案卷中,我们发现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顺畅,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3. 教育与宣传我局加强了对市民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制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发布执法案例,增强了市民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的认知,有效促进了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问题1. 执法过程记录不完备部分案卷中的执法记录存在不完备的情况,如无执法人员签名、时间不明确、场景描述不详细等。

这给后续的案件审理和日常监管带来了一定困难,需要加强执法过程的规范记录,确保案卷完整可靠。

2. 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部分案卷中的处罚决定书在法律法规引用、处罚理由等方面存在不足,内容不够具体、明确。

同时,一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公示环节未按照规定完成,缺乏相应的证明材料。

这给市民对处罚决定的理解和监督带来了一定困难,需要确保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态度有待提高个别案卷中反映出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执法态度不够严谨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也容易引发与市民的矛盾和纠纷。

应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法态度。

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一、总述2024年,本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规范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保障了农业行政处罚工作的公正、权威和效能。

以下是本次自查工作的总结汇报。

二、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自查工作计划,明确了自查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主要包括对案卷的规范性、合法性、程序性以及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全面自查。

具体工作如下:1.制定自查方案:我们整理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人。

2.制定自查指标: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自查指标,包括案卷的齐全性、准确性、合法性、程序性等。

3.分工合作:为了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明确了责任人,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合作。

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案卷管理员等各自承担了相应的任务。

4.逐案自查:我们逐一对____年至2024年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严格按照自查指标进行逐项比对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5.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确保问题不断发现、解决和总结,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通过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案卷规范性不足:部分案卷在文件命名、案卷编号、页码序号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命名、编号和排序,确保案卷的规范性。

2.案卷准确性不高:部分案卷在事实描述、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案卷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案卷合法性待提高:部分案卷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选择等方面存在不准确或不合法的情况。

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法律素养,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4.程序性问题较多:部分案卷在听证程序、申辩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或不完善的情况。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未查清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和侵权商品的数量、品种和货值金额或非法经营额等关键事实,就草率结案。

2、有的案件认定事实完全错误,如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认定为商标侵权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不属工商部门管辖)。

3、有的案件认定关键事实不够准确,如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等出现计算错误,或者认定事实时使用了“金额13500余元”等不确切的词语。

4、有的案件错误确定违法行为当事人。

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不能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对以未经登记成立的非法组织(如无照的企业)的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时,本应以该非法组织的出资人或开办者作为处罚的当事人,却错误地将该非法组织列为当事人。

5、有的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如非法收购的粮食具体数量、当事人非法经营额等,在案卷中并无相关的证据来证实。

(二)在证据调取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很多案件欠缺当事人、证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2、有的案件证据太薄弱,甚至仅有1份当事人笔录,而无其他印证材料,一旦当事人翻供后果将很严重。

3、有的案件缺少必要的实物证据如侵权商标标识实物、印刷品广告单实物或实物照片,或者提取的实物证据无提供人或当事人的签字确认。

4、违法经营现场或涉案物品的照片没有文字说明,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取证人没有签名。

5、提取的书证复印件未经提供人签字确认。

6、有的调查询问笔录上未反映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和亮证执法情况以及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的情况,未将2名以上调查人员的执法证号记录在笔录中,或者调查人员本人未在笔录的最后一页签名;有的笔录上对被询问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不是记录在问话中,而仅是在笔录纸统一印制的抬头栏中填写。

(三)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适用了已经修改、废止、失效的法律依据,如《商标法实施细则》已于2002年9月15日被《商标法实施条例》取代,但2003年仍有案件适用了《商标法实施细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原先的第66条已于2000年12月1日修改为第63条,2003年仍有案件引用该《细则》第66条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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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勘验图、照片、摄像、录音等证据 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1.现场绘制的勘验图应当注明绘制时间 、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 2.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 注明时间、地点、过程、摄(录)制人姓 名和身份等。
8、调取复印件的要求: 调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 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注明出处 ,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调查取证时对被处罚人提供的相关证据 材料一般应当留存原件,留存复印件的要 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 件并签名。
5、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规范。 易犯错误: 被检查(勘验)人未在现场检查(勘验 )笔录上签字【应注明“检查(勘验)笔 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由被检 查(勘验)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 ,如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由两名以上 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的理由】
6、委托鉴定相关材料齐全。 易犯错误: 1.鉴定机关无资格或者无鉴定部门和鉴 定人资格的证明; 2.委托鉴定没有委托书; 3.鉴定相关材料未说明委托人和委托鉴 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 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 人签名、鉴定部门盖章。
2.当事人要求听证,未组织听证; 3.未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 知书; 4.举行听证,未制作听证笔录或听证笔录上 无听证参加人员签字或盖章; 5.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内容不完整或填写 有错误。
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规范要求:
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的, 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是行政机关作出执法决定 的法定形式,经集体讨论后,行政机关不 得改变集体讨论结论,也无需再填写审批 表。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2.未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 3.依法不予采纳,未说明理由。
4、听证程序。
规范要求: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应 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和 期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 按听证程序组织听证。
4、听证程序。 易犯错误:

1.告知听证申请权后,未超过3日作出决定
10、调查终结报告: 易犯错误: 1.未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报告未载明适用裁量权情况 3.未载明建议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 依据和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10、调查终结报告: 易犯错误: 4.有从轻、从重、减轻等情节,未说明事实 、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未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起止 时间、案件承办人,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 点、情节等情况,未写清调查取证情况。 6.缺少违反的法律依据条、款、项具体内容。
9、证据采信: 1.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 危害后果等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法定从轻、减轻 情节的,在量罚时反映; 3.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计算准 确。
10、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取证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员应 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阐明案件 的基本事实、违法情形、证据材料、 适用依据、处理意见等。当事人若有 从轻、从重、减轻等情节,要说明事 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审查决定 四、执行 五、立卷归档
解决的问题: 发现案件(举报、投诉、监督巡查等) 初查(调查、询问,以初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行 为) 立案审批: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立案查 处的基本事实认定、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认定、 立案查处的法律依据)
规范标准: 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 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2、案情记录(案件简要情况)规范。 3、注明立案的法律依据,且内容规范 4、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5、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 人审批意见填写规范。
11、移送处理:
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 关处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并有移送记 录。 常见问题: 1.移送不出去; 2.已移送,但缺少相关材料,如回执等。
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和调 查人员撰写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行政 执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 出决定的程序,是出结果的环节。
审查决定是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是行 政执法人员的权力,不能由行政执法人员 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可能存在问题: 1.抽样取证未出具抽样取证通知书和 抽样物品清单的; 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未出具证据先行 登记保存通知书和物品清单的; 3.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未出具查封扣押 通知书和查扣物品清单的。
可能存在问题: 4.抽样取证未告知检验、检测或者鉴 定结果。 5.未出具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的。 6.未出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 通知书。 7.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未在7日内作出 处理。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制作 相应的执法文书并送达当事人。 易犯错误: 1.未履行审批手续,直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2.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作出的决定未经法制机构 审核; 3.审批文书中相关栏目未签名或只有签名没有 明确写出相关意见。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制作规范。 易犯错误: 1.当事人名称不准确的; 2.没有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 后果及证据,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条、款、项内容); 3.没有适用裁量情况;
5、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1.有多处现场的应分别检查(勘验)并分别 制作笔录; 2.检查(勘验)的时间、地点;被检查(勘 验)人的基本情况及与本案的关系,见证人在场 的记载及其姓名等情况; 3.检查(勘验)人和记录人的姓名、执法证 号;
5、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4.准确、客观地记载现场情况,包括 有关的数据、位置、状态、程度等; 5.检查(勘验)笔录的记录有修改的, 应由检查人在修改处压指印,见证人签名 及日期,检查(勘验)人、记录人员签名 及日期。
对应基础标准中的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采 信。包括:现场调查、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 保存、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鉴定和检验、查封扣 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工作; 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支撑; 是体现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活动。
1、作出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 政强制措施等决定应填写相应的审批表。 可能存在问题: 作出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 政强制措施等决定,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未 办理; 审批文书中相关栏目必须签名或只有签 名没有明确写出相关意见的或者不签名。
3、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规范要求: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行政机关必 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 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 机关应当采纳;依法不予采纳的,应当说 明理由。
3、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易犯错误:
1.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未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准确。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正确。 3、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 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4、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 给予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 依据; 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且引用条、款、 项、目准确、完整。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以委托 机关名义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办案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 件。 5、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主体适格。
4、询问笔录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5.向被询问人出示执法证件; 6.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7.询问内容要与案件相关; 8.询问笔录有修改的,应由被询问人在修 改处按捺指印; 9.询问人、记录人签名及日期。
4、询问笔录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10.被询问人未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 应注明“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 样,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 期,如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由两名行 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的理由。
1、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基本步 骤和流程进行。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过程中,持合法有效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 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 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 论决定;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必须上报。 6、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及时移送。
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易犯错误:
1.符合重大复杂案件条件,未履行集体讨论 程序即作出决定; 2.虽经集体讨论,但没有讨论记录; 3.集体讨论笔录不完整(如未记录参加讨论 人员的职务、只记录结论意见,不记录不同意 见),或者参与讨论的人员未签名; 4.未执行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制度。
6、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
2、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表明身份。 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应按规定向当事 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可能存在问题: 不出示证件,不表明身份; 只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行政执法人 员执法证件复印件未附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附卷,不在 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
3、依法制作相应的文书(抽样取证通知书、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 证据物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 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 扣押决定书等,以及物品清单),并送达 当事人。
易犯错误: 1.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不完整或填写有 错误的; 2.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裁量标准及处罚 种类、幅度记载不清; 3.不告知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或者告 知不明确; 4.未明确是否加处罚款;
1、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的记录 2、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真实再现 3、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客观载体 4、监督机关开展执法监督的载体、追究执法过错 责任的依据 5、行政执法人员面对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司法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时自辩的有力武 器 6、历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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