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工作,同时也为了增加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了解和认知,需要通过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目的本宣传工作的目的在于:1.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讲述正常用地建设的必要性和价值,提高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认识和了解;2. 通过群众监督、社区建设、规范用地建设等方式,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宣传内容及方式1. 宣传法律法规(1)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有关用地建设的法律法规,宣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危害及其影响。
(2)加强对国家各项用地建设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教育,通过演讲、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有关法规的了解和再认识。
2.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1)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确保举报信息及时处理,对有效信息进行展示,促进群众共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2)加强社区宣传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防范意识。
3. 规范用地建设(1)提高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规范意识,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通过拆除、罚款等措施来惩治违法行为。
(2)组织专家、学者对城市建设规划的合理性进行调研和评估,提高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预期效果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认识和了解,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2. 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社区建设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
3. 规范用地建设行为,提高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本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普及法律法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用地建设等方式,旨在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为提高公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出贡献。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篇一: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20xx版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时间:20xx-01-27 14:59:25 [小中大(双击滚屏)] 点击数:16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和处罚标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外的各区(市)县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具备补办规划审批手续的。
第四条(基本原则)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应当符合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遵循从严、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违法建设的处罚标准第六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的处理)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时,对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项目,处理规则如下:(一)建筑平面尺寸、层数、高度等实体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实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实际计容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确定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处理规则。
1.20xx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小于等于5%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5%的,按照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2.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的,按照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3.20xx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1)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小于等于300㎡的,不予罚款;(2)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6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款;(3)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600㎡小于等于9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4)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9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最新2018】违规违章乱搭乱建清理整治法律法规有哪些-word范文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违规违章乱搭乱建清理整治法律法规有哪些篇一: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
对201X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
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小区违法建筑宣传方案
小区违法建筑宣传方案小区违法建筑宣传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城市发展中,随着人口增加和建设规模扩大,一些小区中出现了违法建筑的问题,给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引起居民对违法建筑问题的重视和关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制定并实施小区违法建筑宣传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居民对小区违法建筑问题的认识和了解;2. 强化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合规性的意识;3. 增加居民参与违法建筑整治的积极性;4. 促进形成居民自我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方式1. 举办宣传讲座和专题培训。
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人员,通过讲座和培训的方式向居民介绍违法建筑的形式、危害和解决办法,引导居民正确看待违法建筑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政策。
同时,提供具体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以便居民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2. 制作宣传资料和展板。
设计制作宣传册、海报、展板等宣传资料,对违法建筑的危害和整治工作进行详细介绍,并辅以图片和数据等直观展示,以增加宣传的效果和吸引力。
将这些宣传物品张贴于小区入口、公共场所或电子屏幕上,让居民在闲暇之余能够了解相关信息。
3.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通过小区的社交媒体平台或手机APP,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如文字、图片、视频等,吸引居民的阅读和关注。
并且可以设置专门的违法建筑解决问题交流平台,让居民能够实时了解小区中存在的违法建筑问题,并能够共同商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4. 开展义务宣传活动。
组织居民代表、志愿者等参与小区义务宣传活动,如上街宣传、走访居民、开展调查问卷等。
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形式,让居民更加深入地了解违法建筑问题,并号召居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四、宣传效果评估1. 制定宣传效果评估指标。
确定宣传前后,居民对违法建筑问题的了解程度、法律意识和参与整治的意愿等为评估指标,设置量化的评估标准以便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
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2012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2012年是全力服务于全区实施坚持科学发展、深化全面转型战略构想的起步之年,是进一步巩固违法建设查处成果、继续探索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新思路的关键一年,是迎接十八大圆满召开、提升市容环境建设水平的重要一年。
为更好的做好查违工作,有效防控春季违法建设反弹,遏制新生违法建设,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创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区查违指挥部定于2012年3月26至4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整洁、文明、有序”环境秩序的工作要求,围绕2012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整体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2012年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宣传周紧紧围绕提升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和遏制新生违法建设这个主题,为保障“十八大”召开等重大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首都环境秩序总体提升。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通过“八个一”的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依法建设房屋的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政府对于坚决遏制违建的态度和决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防患未然,最大限度的减少新生违法建设的发生。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
组织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总结2011年查违工作,部署2012年查违任务和查违宣传活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社会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将查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二)发放一封信。
通过入户发放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政府查违的决心,讲明违建的危害及后果,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三)设立一批宣传站。
在宣传周期间,由各查违分指挥部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设立宣传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四)制作一个宣传片。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协调区广电中心制作查违宣传片,在区有线电视台循环播放;(五)撰写一篇宣传报道。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摘要】违法违章建筑是指在没有经过规划和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如官员腐败、盲目追求利益等,展示了其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包括安全事故频发、资源浪费以及城市环境恶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等治理措施,并指出加强治理的重要性及未来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加深入了解违法违章建筑问题的根源,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违法违章建筑、成因分析、危害展示、治理措施、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加强治理的重要性、未来展望1. 引言1.1 概述违法违章建筑违法违章建筑是指在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或改建建筑物的行为。
这类建筑不仅破坏了城市规划和环境,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个人私利、地方官员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使得违法违章建筑的现象屡禁不绝。
危害方面,违法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还可能导致建筑物结构不稳、消防隐患增加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质性的威胁。
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严格打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保障城市的安全和有序发展。
加强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严格依法治理,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未来,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惩治力度,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2. 正文2.1 成因分析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非常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管理不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规划等制度不健全,规划编制不科学,规划目标和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导致一些地方出现规划的空白或盲区,给违法违章建筑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市场需求不理性: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保护环境和遵守规划的原则,盲目建设违法建筑。
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按照全县查处违法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大会的要求,保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组织普法宣讲员围绕“四法两条例”编印了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该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一、什么是违法建设?违法建设主要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律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主要体现在非法占用土地修建违法建筑、取得合法土地后但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进行建设以及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方面。
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法建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二、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有哪些?1、严重妨碍了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城乡整体规划的有效实施;2、扰乱了城乡规划管理及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3、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4、违法建设由于没有经过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着巨大的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三、查处违法建设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六十四条;4、《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5、建设行政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等.四、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公安机关参与查违职责 2014年07月29日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13年9月27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所辖城区范围内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
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按照建设时施行的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理;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依法追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查处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负责违法建设的具体查处工作。
第六条违法建(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在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征用以及依法查处时不予补偿。
第二章协调联动第七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和解决下列事项:(一)研究部署违法建设查处措施;(二)指导协调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活动;(三)督促协调违法建设查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四)协调处理违法建设案件管辖异议,解决违法建设查处疑难问题;(五)研究处理上级机关督促查处的违法建设事项;(六)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查处的其他事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制作统一的执法文书样式,并规范执法程序。
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应当督促当地查处机关立即查处,并将情况定期通报监察机关。
违法建筑 宣传 方案
违法建筑宣传方案违法建筑是指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建设、拆除、改建等活动,或违法使用建筑物的行为。
针对违法建筑问题,制定合理并有效的宣传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个关于违法建筑宣传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
一、宣传目的和目标1. 宣传目的:增强公众对违法建筑问题的认识、理解和关注,树立依法建设和合规使用建筑的意识。
2. 宣传目标:提高广大市民对违法建筑违法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认识,倡导合法建设和使用建筑,推动社会形成对违法建筑的监督和举报意识。
二、宣传内容和渠道1. 宣传内容:(1) 违法建筑的定义和危害:阐明违法建筑的概念和性质,强调违法建筑对城市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畅通等方面的危害。
(2) 违法建筑问题的影响:通过宣传违法建筑对周边人居环境、社会形象和市民生活等方面的影响,让公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其对日常生活的不利影响。
(3) 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处罚政策,让公众知晓违法建筑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4) 合法建设与合规使用:宣传合法建设与合规使用建筑的重要性,强调市民在建设新建筑或者使用现有建筑时要严格遵循相应规定,做到合法、依法、合规。
2. 宣传渠道:(1) 传统媒体: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制作相关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和刊物,传达违法建筑问题的危害和相关政策法规。
(2) 社交媒体: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图文、视频资料,引导公众关注违法建筑,增强知识传播的力度和广度。
(3) 宣传展览:举办违法建筑问题专题展览,通过模型、图片、文字和 multimedial 形式,向公众展示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例、危害和处理结果,引发公众的关注和思考。
三、宣传活动和策略1. 宣传活动:(1) 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法律专家和监管部门的代表,讲解违法建筑问题的成因、特点和处理方法,引导公众加强对违法建筑的认识和理解。
建筑工地普法宣传
建筑工地普法宣传第一篇:《建筑工地上的普法之声》老张是个包工头,手下带着一帮兄弟在城南的建筑工地上忙活。
这天,他正指挥着大家搬砖头,突然听见广播里传来普法的声音:“各位工人朋友们,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在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老张一听,嘿,这还真是个新鲜事儿,以前都是自己琢磨着怎么干活儿,现在听专家在广播里讲法律知识,感觉挺靠谱。
小王是新来的实习生,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工作服站在一边听。
他听完了广播,赶紧跑到老张跟前说:“张哥,刚才广播里说了,咱们得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还得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老张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嗯,这事儿得重视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老张开始注意工地上的安全措施,还组织了几次学习会,请来了专业人士给大家讲解法律法规。
一开始,有些工人觉得这是多此一举,但随着时间推移,大家慢慢意识到,原来遵守法律不仅能保护自己,还能让整个工地的氛围变得更加和谐。
到了年底,老张的团队因为出色的安全记录受到了表彰。
那天晚上,大家围坐在一起,老张举杯说:“兄弟们,今年我们过得不容易,但大家都做得不错。
记住,咱们干工程的,安全第一,守法做事。
”第二篇:《普法宣传在建筑工地上的回响》李师傅是个有着二十年工龄的老工人,最近他在工地上听到不少关于普法的广播。
一天,他正在绑钢筋,耳边传来广播员的声音:“亲爱的工友们,您知道吗?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李师傅停下手中的活儿,若有所思地听着。
小刘是刚从学校毕业的新手,他对这些法律法规特别感兴趣。
听完广播后,他找到李师傅说:“李师傅,我刚才听广播说,咱们工作的时候,如果身体不舒服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及时报告给主管。
”李师傅听了,笑着拍了拍小刘的肩膀:“年轻人,这事儿你记住了,咱们干活不仅要勤快,还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渐渐地,工地上的人们都开始关注起普法宣传来。
有的工人把听到的知识告诉家人,有的则在休息时互相交流心得。
《查处违建宣传标语5篇》
《查处违建宣传标语5篇》第一篇:查处违建宣传标语查处违建宣传标语1、坚决制止违章建设坚决遏制乱搭乱建2、制止违章建设保护公众利益3、乱搭乱建乱人心违章建设违民意4、全民参与共同查违5、严查违章建设杜绝乱搭乱建6、突击装璜骗理赔及时拆除得民心7、严格执行征收政策坚决遏制突击装修8、突击建房装修一律不予补偿第二篇:9月份查处违建简讯高村乡加大查处、拆除违法建设力度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仅严重破坏我乡土地规划的统一布局,浪费有限的国土资源和公共空间,影响我文明卫生乡镇的整洁美观,更有甚者,由于大多违法违章建设是由不合格的材料或简易材料搭建而成,没有安全保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力度,我乡查违办制定严格的纪律,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并严格要求:1、对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控在已有房屋基础上加建、扩建的违法行为。
2、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无论是在建还是已建成,发现一宗,清拆一宗。
3、对停工待建的违法建筑全面普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拆除。
对违法抢建的停工待建项目清理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拆除违建排栅架,断水断电,依法清理施工设备及建筑材料,从根源上排除安全隐患。
此次违法建筑安全隐患的“拉网扫雷”式开展,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大局出发、迅速行动、态度坚决、从严执法,严厉打击一切违建抢建行为。
查违办樊利佩第三篇。
拆违宣传标语标语是指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宣传、鼓动口号。
标语是用简短文字写出的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口号。
有关拆违宣传标语,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篇一:违法建筑宣传标语1.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2.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3.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4.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5.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6.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2024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2024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____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工程数量迅猛增长,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以提高社会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认知和监督,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目标1.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知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2.增加公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意识,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3.推动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履行管理责任,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策略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包括宣传片、展板、海报、电视广告等,向公众普及违法建设的危害和法律法规知识,在重点区域和场所广泛展示,确保信息广泛传递。
2.开展专题报告会和论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举办违法建设专题报告会和论坛,就违法建设识别、举报和查处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3.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倡导正能量和法治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4.加大社区宣传力度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组织专题讲座、宣传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和举报能力。
5.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并培训违法建设治理志愿者队伍,利用他们的力量宣传违法建设知识,组织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举报意识。
四、宣传内容1.依法建设通过宣传合法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公众依法办建筑,普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基本知识,提升公众对建筑项目合法性的辨别能力。
2.违法建设的危害重点宣传违法建设行为对环境、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危害,强调违法建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并通过数据和案例加以说明。
查处违法建设培训课件
06 培训总结与展望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涵盖了 查处违法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 实际操作流程以及案例分析等方 面,有助于提升学员的专业知识
和实际操作能力。
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教学与案例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小组讨论、 角色扮演等形式,增强了学员的 参与感和互动性,提高了培训效
案例二分析总结
该案例中,商铺为扩大经营面积在店外违章搭建临时建筑,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查处过程中,应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可处以罚款等行 政处罚。
案例三分析总结
该案例中,企业未经批准在厂区内搭建员工宿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 查处过程中,应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可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应加强 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规划和建设管理,防止类似违法建设的再次发生。
如果违法建设侵害了他人 的合法权益,行为人需要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04 查处违法建设的实践操作
发现违法建设的途径
01
02
03
04
日常巡查
通过定期对辖区内的建筑物进 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
为。
群众举报
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建立有效的举报渠道,提高群
众参与度。
卫星遥感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辖区进行 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建设点位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建设行 为进行立案,填写《立案审批 表》。
结案归档
对处理完毕的案件进行结案, 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根据违法建设的具体情况, 可以对违法建设行为人处 以罚款、拆除违法建筑等 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如果违法建设行为构成犯 罪,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 任。
违法建筑课件PPT
违法建筑的危害与后果
危害
损害公共利益
破坏城市规划和市容
违法建筑侵占公共资源,损害了其他公民 的合法权益,导致公共福利的减少。
违法建筑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整体风 貌和市容市貌,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和形象 。
安全隐患
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违法建筑往往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
违法建筑行为将被记录在个人 信用档案中,对个人信用造成
负面影响。
社会舆论谴责
违法建筑行为可能会受到社会 舆论的谴责和批评,对个人声
誉造成不良影响。
03
CATALOGUE
违法建筑产生的原因与预防措 施
原因
法律制度不完善
部分地区法律法规对建筑审批 和监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一 些人利用漏洞进行违法建设。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宣传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 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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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市违法建筑拆除案例
总结词
大规模拆除,警示作用强
详细描述
某市为了整治城市环境,对多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大规模拆除,这些建筑多为未 经批准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和违规建筑。政府通过这一行动,向市民发出了强 烈的警示信号,表明了对违法建筑的零容忍态度。
提高审批门槛
对建筑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从源头上遏制 违法建筑的产生。
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 筑及时查处,形成威慑力。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提高公 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04
CATALOGUE
违法建筑的查处与整治
查处流程
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13年9月27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所辖城区范围内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
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按照建设时施行的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理;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依法追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查处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负责违法建设的具体查处工作。
第六条违法建(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在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征用以及依法查处时不予补偿。
第二章协调联动第七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和解决下列事项:(一)研究部署违法建设查处措施;(二)指导协调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活动;(三)督促协调违法建设查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四)协调处理违法建设案件管辖异议,解决违法建设查处疑难问题;(五)研究处理上级机关督促查处的违法建设事项;(六)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查处的其他事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制作统一的执法文书样式,并规范执法程序。
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应当督促当地查处机关立即查处,并将情况定期通报监察机关。
第八条市、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通报查处机关,并按照下列规定协助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一)提供违法建设查处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所需信息和资料;按照查处机关的要求到场配合查处。
违法建设治理经验材料
违法建设治理是指对未经合法批准或违反规划、建设标准等要求而建设的建筑物、工程进行强制性的整治和处罚措施。
下面是一些违法建设治理的经验材料:
1. 政策法规和执法力度加强: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执法力度。
制定严格的惩处措施和处罚标准,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2. 综合管理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的综合管理机制,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工作合力。
各部门之间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3.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意识,增强社会舆论对违法建设的谴责。
同时,引导公众依法合规进行土地、房屋等建设活动。
4. 强化科技手段的应用:借助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测、预警和调查能力,提高治理效率和精准度。
5. 加强督导和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
6. 推动法治建设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大审批和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预防和治理。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建设治理经验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经验材料,具体的治理措施和经验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违法建筑法律备忘录
违法建筑法律备忘录法律备忘录日期:[日期]收件人:[收件人姓名]抄送:[抄送人姓名]主题:关于违法建筑的法律备忘录尊敬的[收件人姓名],根据我们之前的讨论和您对违法建筑问题的咨询,我整理了以下法律备忘录,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
一、背景信息违法建筑是指未经合法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或未按照审批要求建造的建筑物。
违法建筑可能对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法律责任1.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2.违法建筑的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拆除、罚款、停工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等。
3.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四、应对策略1.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发现违法建筑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
2.合法审批手续:在进行建筑工程前,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合法性。
3.合同约定: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和违约责任,以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4.合理维权途径:在面对违法建筑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五、风险提示1.在处理违法建筑问题时,应注意法律程序和时效性,避免错过法律救济期限。
2.避免采取激进行动,可能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六、结论违法建筑问题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主体,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务必谨慎行事。
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违法建设宣传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宣传实施方案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国家规划、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法律法规,擅自占用土地、违法建设房屋、构筑物或者进行其他违法行为的行为。
违法建设不仅严重破坏了城乡规划,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环境,更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挑战。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保护城市规划和环境,制定并实施违法建设宣传方案至关重要。
一、宣传目标。
本宣传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警惕,提高社会对违法建设的舆论压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氛围。
二、宣传内容。
1. 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公众了解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和严重性,增强法治意识。
2. 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宣传一些典型的违法建设案例,揭露其严重后果,引起公众的警惕和反思,警示大家远离违法建设。
3. 社会影响宣传,宣传违法建设对城市规划和环境的破坏,以及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引起公众对违法建设的深刻认识,增强抵制违法建设的决心。
4. 合法建设宣传,宣传合法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公众依法规划、合法建设,增强公众的合法意识。
三、宣传方式。
1.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引导公众正确看待违法建设问题。
2. 宣传活动,组织举办违法建设宣传活动,如讲座、展览、宣传片放映等,吸引公众关注,增强宣传效果。
3. 社区宣传,在社区开展违法建设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基层宣传工作,让宣传深入到每个家庭。
四、宣传效果评估。
通过定期的宣传效果评估,了解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提高宣传效果。
五、宣传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媒体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应当承担起违法建设宣传的责任,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
六、宣传周期。
本宣传方案将长期实施,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警惕,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氛围。
七、总结。
违法建设宣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保护城市规划和环境,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2024年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在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大规模的建设活动。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违法建设行为也逐渐出现。
这些违法建设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美观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因此,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警惕性;2. 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较强的震慑力;3. 完善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4. 促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建设行为,构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1. 制作宣传材料:通过海报、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详细介绍违法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风险和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2. 在主要媒体上发布广告: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有关违法建设的案例并进行分析,增加公众对于违法建设的关注度;3. 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举办讲座、宣传片放映、展览等活动,提高群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警惕性。
(二)加强监管力度1. 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划分,加强协调合作,打通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形成有效的惩罚机制;3.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改善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1. 建立多种多样的举报渠道:设置电话举报、网络举报、邮寄举报等多种方式,方便公众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建设行为;2. 倡导奖励举报:加大对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的奖励力度,确保公众的举报积极性,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保密;3. 加强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举报人受到报复。
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专门的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协调推进;2. 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宣传册
1、什么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是行为人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出让、转让、买卖、交换、租赁、破坏土地及其它违法用地的行为。
违法建设是指行为人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
2、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哪些危害?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的滋生蔓延,严重违反了《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是城市建设的“毒瘤”,是经济发展的“顽疾”。
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扰乱了建设秩序。
“两违”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
二是妨害了社会稳定。
“两违”行为频频引发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意见强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挑战了公平正义。
“两违”行为让群众滋生“谁守法、谁吃亏,谁违法、谁发财”的失衡心态,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不良风气,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践踏了法律尊严。
“两违”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严重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使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强制性。
五是影响了城市形象。
“两违”乱象的存在,破坏了城市规划,影响了市容市貌,危害了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已经成为我市一大公害。
3、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重点是什么?一是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进行建设的;二是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小产权房)的;三是违反农民个人建房管理规定,利用自留地、责任田建多处住宅的;四是顶风抢建套取拆迁补偿或已领取拆迁补偿但未拆和新建的;五是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规划许可,批后违建的;六是城市小区内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七是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或临时建设逾期应该拆除而未拆除的;八是其它影响恶劣的“两违”行为。
4、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主要有哪些种类?违法用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主要包括: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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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按照全县查处违法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大会的要求,保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组织普法宣讲员围绕“四法两条例”编印了查处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该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一、什么是违法建设?违法建设主要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律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主要体现在非法占用土地修建违法建筑、取得合法土地后但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进行建设以及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方面。
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法建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二、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有哪些?1、严重妨碍了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城乡整体规划的有效实施;2、扰乱了城乡规划管理及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3、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4、违法建设由于没有经过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着巨大的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三、查处违法建设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六十四条;4、《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5、建设行政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等。
四、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超过批准数量占有土地,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七、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八、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九、当前,个别地方新农村建设中兴起了大拆大建风,一批批新房拔地而起,但缺乏规划没有条理,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浪费土地占用耕地的现象。
《城乡规划法》针对乡村规划有什么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特别是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严格乡村建设管理,防止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乱占耕地。
十、一些地方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对违章建筑的处理,一直是规划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为了有效地遏制违章建筑的建设,《城乡规划法》有什么规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另外,六十八条又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十一、某建设单位为了经济效益,在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一块原规划好用于公共设施的乡、村用地上建一幢一层高的厂房,对于建筑商的这种行为,《城乡规划法》怎样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这个建设单位既没有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作为建设单位,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只能按照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否则即属违法建筑,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十二、为强化对耕地的保护,严格乡村建设管理,防止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乱占耕地,《城乡规划法》有哪些规定?《城乡规划法》对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建设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农村建设活动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同时,针对农村交通不便,建设活动规模小,点多面广、以个人为主等的情况,按照既要严格规划管理,又要便民的原则,规定农村建设活动只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十三、私人建设如办理建设规划手续?私人建设规划管理流程如下:当事人送审申请报批材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送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换证卡→测量放线→巡查、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2011年1月21日正式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暴力拆迁怎么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暴力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可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外《条例》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十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阻止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违建”补不补偿?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征收前“突击”改扩建,以期获得更多补偿的现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杜绝此类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
新条例明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七、违法建筑能否购买?不能购买违法房屋。
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也办理不了产权,其在质量和安全上均存在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予以拆除或没收。
十八、购买房屋应当查验核实房屋的法定手续有哪些?(一)购买未竣工的房屋,应当查验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缺一不可。
(二)购买已经竣工的房屋,应当查验核实《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原件。
(三)对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内部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应当查验核实《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
查处违法建设的具体法律法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