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情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蚌埠市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法官:通过巡回法庭、判后答疑、庭审过程图文直播,举办法制讲座、座谈会,编发普法宣传资料,在法院门户网设置“以案释法”专题板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以案释法。
检察官:通过在重点工程、行业系统等领域开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发送检察建议书以案释法,在检察网站、微博、微信、《蚌埠检察》等平台刊发典型案例,在《蚌埠日报》开辟《正义与和谐》检察专版等以案释法。
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在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刊播专题节目(栏目)等以案释法。
律师:通过代理案件、接受咨询、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法律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在广播电台开办“法律在线·律师热线说法”栏目等以案释法。
截至10月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69次,19500余人接受法治教育。
全市司法系统联
合组织61次公民旁听庭审活动,2394人接受教育。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x建设,按照“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区法治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1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x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
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二、以案释法的主体以案释法的主体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以案释法的原则(一)广泛性原则。
应当将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合法性原则。
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信息。
(三)规范性原则。
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实效性原则。
应当根据普法需要,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社会效果。
四、任务目标x年6月,各责任单位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到x年底前,x 区人民法院、x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法院
以案释法实施方案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以案释法是法官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定,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法院作为司法机构,对于如何正确地实施以案释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文将围绕以案释法实施方案展开讨论,旨在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首先,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应当注重个案与普遍性的结合。
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是以案释法的基础,但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要考虑其对类似案件的普遍指导作用。
因此,法院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同时又不能忽视对整体法律适用的普遍性原则,以确保以案释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
其次,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需要注重对案例的梳理和总结。
通过对已经审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和总结,可以形成一套完善的案例库和参考资料,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依据和参考。
因此,法院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案例管理系统,对已审理的案件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以便随时查阅和利用。
另外,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还应当注重对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是法官在实施以案释法时的主要工具,因此其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保证以案释法的适用效果至关重要。
法院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规范化的制度和标准,对法官进行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其裁判水平和文书书写规范化程度。
最后,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还应当注重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解释。
以案释法的适用往往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权益,因此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解释,以促进公众对以案释法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以案释法是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正确的实施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院在实施以案释法时,需要注重个案与普遍性的结合,对案例进行梳理和总结,规范化和标准化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以及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解释,以确保以案释法的适用具有合理性和公正性。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以案释法制度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社会背景,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施目的。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性,加强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促进法律的及时更新和完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三、实施原则。
1. 法律依据,以案释法应当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确保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公正公平,以案释法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原则,对案件进行公正、客观、公平的审理和判决。
3. 独立自主,法官在以案释法过程中应当独立自主,不受外部干预,保障司法独立性。
4. 个案特殊性,以案释法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避免简单套用法律条文,应当因案施法。
四、实施步骤。
1. 案件审理,法官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争议焦点和社会背景。
2. 法律适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官应当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3. 判决结果,法官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客观、公平的判决结果,并对判决理由进行充分解释。
4. 法律解释,针对案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法官可以在判决书中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五、实施效果。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性,促进法律的及时更新和完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同时,也能够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六、总结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以案释法制度,我们建议加强法官的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法官的案件审理和判决水平,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确保以案释法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以案释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保障法律适用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七、结语。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自查报告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自查报告xx普法办公室:根据xx普法办《关于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的通知》要求,xx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严格对照xx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落实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我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统筹部署、细化责任,抓紧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制定下发《xx县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任务,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对各单位应普及的法律进行分解,同时也结合每个单位的职能明确了具体的任务和责任措施,并要求全县xx个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管理精准和服务精准,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通过明确目标责任,各单位都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建立普法台账,真正让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建设三座法治教育馆。
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通过充分调研、收集资料,建设青少年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教育展馆、青少年法治教育馆、社区矫正文化展馆,打造功能全、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了全县法治教育馆零的突破,为建设法治xx 打造法治文化名片。
【交通方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交通方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和中央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精神,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从更高起点上开创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增强全员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特制定如下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执法、守法全过程,在交通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更加有效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二、以案释法工作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相关工作规定的现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YYY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规范性原则。
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及时性原则。
根据执法办案实际和普法需要,在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或者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四)必要性原则。
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判断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以案释法。
三、主要措施(一)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
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
局直属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
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调节器,而法律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来支撑。
以案释法制度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适用,通过裁判文书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从而形成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
这一制度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法治进程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1. 法律的普遍性和抽象性导致了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进行解释和说明。
2. 以案释法可以丰富和完善法律条文的适用,使其更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增强司法裁判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丰富多样,通过对案例的解释和适用,可以形成更为系统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案件审理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运用以案释法制度。
2. 建立健全的案例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以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及时查阅和参考相关案例,提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
3. 加强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宣传和解释,使公众和法律从业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对司法裁判的信任和支持。
4. 加强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能够符合法律精神和司法公正的要求,避免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四、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
1. 通过对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效果的定期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提升这一制度的实施水平。
2. 通过对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可以更加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3.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估可以为相关研究和学术讨论提供丰富的案例和数据支持,促进法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五、结语。
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这一制度的实施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实施方案一、引言案例释法是指通过对一起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解释和应用法律法规的方法。
案例释法作为一种重要的判例辅助手段,在法律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具体案例的实施方案,探讨案例释法的实际应用。
二、案例解析市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小张被指控盗窃。
事实侦查证明,小张在夜间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小张已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此案例能够用来探讨"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1.构成要件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65条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案例事实,小张在夜间进入被害人家中并盗窃了一台电脑,因此构成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量刑标准分析量刑是指对被判决犯罪的人员刑罚的确定和执行的过程。
根据刑法第250条规定,盗窃数额在三千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66条规定,数额在三千元以下的盗窃罪,刑期可为三至五年。
根据小张盗窃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未超过三千元的价值,可以对其量刑为三至五年的有期徒刑。
3.赔偿问题分析小张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请求判处他人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因此,在量刑的同时,可以判决小张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四、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和实施方案,可以发现案例释法具有以下优势和应用价值:首先,案例释法能够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帮助解释和应用法律规定,使法律变得更具体、更易懂。
其次,案例释法可以通过对案例事实的分析,帮助判断案件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是否满足,为法官的裁决提供依据。
再次,案例释法可以对具体案例进行量刑标准的分析,帮助确定刑罚并保证公正。
最后,案例释法可以对案例中的赔偿问题进行解决,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案例释法不仅在理论研究上具有重要作用,更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_的通知
通知:关于实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现就实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工作内容1. 选取典型案例。
各部门、各单位应选取近年来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办结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2. 以案释法案例库。
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用于指导执法实践、教育执法对象、警示服务对象,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
3. 组织以案释法学习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理论知识与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学法,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4. 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扩大以案释法工作的影响力。
5. 融入行政执法。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同时担任普法者的角色,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工作原则1. 合法规范原则。
以案释法工作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确保事实准确,说理透彻。
2. 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在选取和报道典型案例时,应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采取化名或其他手段予以处理。
四、组织实施1.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组织以案释法工作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普法能力。
3. 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五、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总结以案释法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案释法是指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和传播,使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认识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第三条以案释法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案释法应当具有典型性、真实性和时效性;(二)以案释法应当注重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以案释法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四)以案释法应当与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相结合,形成合力。
第四条以案释法工作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二、以案释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五条以案释法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二)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筛选、发布和宣传;(三)案例的分析、解读和点评,以及法律适用和解释;(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问题的解答;(五)其他与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的工作。
三、以案释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第六条以案释法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二)举办公开课、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三)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五)其他有利于以案释法的方式。
四、以案释法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以案释法工作由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八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应当设立以案释法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九条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以案释法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各级部门应当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X”普法实施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党办〔X〕X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X,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届X中全会提出的明确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X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主动地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维护法律权威,培养规则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
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以案释法制度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面引导,选择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进行宣传,确保以案释法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和工作规则,遵守职业准则和道德操守,客观公正地释法明理;坚持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服务群众,讲明法理、道理和情理,使以案释法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坚持保密原则,不得为追求宣传效果和突出案件真实性等原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案件细节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
(3)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3)以案释法实施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十三道沟林场以案释法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落实《长白森经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升宣传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林场建设的总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通过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的案例,更加有效地增强民众法治观念,促进全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场职工遵纪守法观念,共同创造良好的林区人居环境,推动“法治金林场”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一)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我场行政执法职能,积极引导推动林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机制,我场成立了“以案释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科科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保障“以案释法”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
(二)拓展“以案释法”工作形式。
结合林场党总支、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等,通过讲座、培训以及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借助网站、微信、公益广告、电台、电视等多种载体开展。
“以案释法”应根据不同受众的能力选取适度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例,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广泛的互动参与,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根植服务对象及广大职工的内心。
(三)丰富“以案释法”宣传内容。
“以案释法”内容要突出典型性、实用性、及时性,选择与宣传对象密切相关的实用型案例、容易发生的焦点热点型案例、以及纠正错误法律思维的引导型案例,不仅要把案例的案情事实、社会背景、处理结果、法律知识说清、说懂,更要将蕴含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说明、说透,进一步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共同做好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切实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7.06.28•【文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经2017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
第二条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第三条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检察官办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第四条以案释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规范原则。
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程序规范。
(二)及时有效原则。
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把握时机,讲求方法,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协同配合原则。
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坚持办案部门与新闻宣传部门、检察环节与其他法治工作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普法合力。
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是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过案例的具体操作和解决过程,来解释和说明法律规定的实施方案。
这种方式能够将法律规定具体化,使其更贴近实际操作,更易于理解和遵守。
为了更好地实施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建立健全案例库。
案例是行政执法以案释法的基础,只有充分的案例库才能支撑起这一实施方案的有效运行。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案例库,收集整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例,包括涉及各个领域的案例,以及各种类型的执法案例。
这样一来,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就能够更好地借鉴和运用这些案例,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加强案例分析和研究。
只有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才能够更好地发掘其中蕴含的法律规定和精神。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案例分析和研究团队,对案例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总结,提炼出其中的法律逻辑和原则,为行政执法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
再次,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行政执法以案释法需要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习会,提高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以案释法的理解和掌握,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运用案例来指导实际执法操作。
最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行政执法以案释法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其有效实施。
我们将建立一个专门的行政执法以案释法监督部门,负责对各级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避免出现滥用权力和执法不当的情况。
总之,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是一种既有利于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又有利于执法效果和质量的提高的实施方式。
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案例库、加强案例分析和研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以及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来推动行政执法以案释法的有效实施,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公安以案释法是指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案件的处理和解决,逐步形成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的执法经验,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提供了实践依据和范例。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是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指导思想。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依法执法、服务人民、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
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三、推动执法科技化。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科技化建设,推动执法工作与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提升执法水平。
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构建多元化执法合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加强执法监督。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文明。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强化执法宣传教育。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执法政策,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加强执法实践探索。
公安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实践探索,鼓励并支持执法单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和推广具有借鉴意义和指导价值的执法经验,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提供实践依据和范例。
以案释法 制度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在制度实施方案中,以案释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
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解释,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借鉴。
下面,我们将就以案释法在制度实施方案中的应用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以案释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具体情况和复杂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无法通过简单的文字描述来解决。
此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相关案例,了解法律条文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从而更好地把握制度实施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以案释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司法实践和裁判理念。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们往往会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而这些裁决往往会成为后来类似案件的借鉴和指导。
因此,通过分析相关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和裁判理念,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导。
此外,以案释法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发展和变化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而这些调整和完善往往会通过具体案例的解释和适用来体现。
因此,通过分析相关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发展和变化趋势,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更为前瞻和全面的指导。
综上所述,以案释法在制度实施方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分析相关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更好地把握司法实践和裁判理念,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发展和变化趋势,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导。
因此,在制度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重视以案释法的应用,从而更好地保障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案释法工作总结(最新)
以案释法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根据区政府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X区行法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充分认识以案释法工作重要意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案释法是指审计人员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我局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我为主、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
二、准确把握以案释法工作基本原则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要以满足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社区居民和本单位审计人员等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为导向,立足长远,务求实效。
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以人为本,普惠群众。
紧贴审计工作实际,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人员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三)必要合法,规范及时。
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尤其对那些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论以及影响司法、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机制制度是以案释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我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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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要求,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市法治XX建设,现就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总要求,以满足全市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为依托,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目标,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加快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XX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强法治保障。
以人为本,普惠群众。
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
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协调配合,资源共享。
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方便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随时从中选取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例共享共用,创作各类法治宣传作品,不断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
必要合法,规范及时。
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尤其对那些诉讼参与人提出请求或经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论以及影响司法、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主要途径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部门单位职责,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
(一)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有针对性地以案释法;通过在依法依纪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案单位和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二)法院系统:立足审判阵地,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加强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直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等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发挥民事
审判中的调解作用,在诉调对接中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作用,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选取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三)检察机关:应当针对检察法律文书、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民事行政监督中针对个案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书开展以案释法。
(四)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中,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理、讲明法理,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司法行政部门:在律师代理案件、接受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承担法治讲座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在指导人民调解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化解纠纷矛盾。
(六)党群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参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对所管理、服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人员的法治水平,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象法治意识的培植,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