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文件-业主大会计划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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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使用说明1、本《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为示范文本,使用时可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若当地政府要求使用当地示范文本,可参考本示范文本对当地示范文本进行必要调整后使用当地示范文本。

3、本示范文本中空格部位及其他选择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内容确定后,其余空格或选项应全部删除。

4、本示范文本中蓝色楷体字均为提示内容,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5、本示范文本的页眉为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编码及版本信息,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6、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本部法务专员、住宅项目运营中心咨询。

关于成立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街道办事处:小区位于,由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年月日开始交付使用,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繁荣和稳定,特申请筹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敬请街道办事处给予相关指导和协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特此申请小区业主年月日附件:业主联名申请表市区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年月日,我处收到你小区建设单位(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申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你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经研究决定,拟成立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备组由名成员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人。

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代表采取由业主自荐、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联名推荐时每10名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业主代表,但同一业主只能联名推荐一次。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EE小区各位业主:
EE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12年6月15日在EE小区甲5号楼B1-05室筹备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鉴于EE小区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EE小区物业管理处一直不予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导致筹备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自即日起中止EE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直至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之日。

本决议自即日起生效。

本决议向全体业主公告。

筹备组成员签名:
感谢您的阅读!。

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为了提升阳光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建立小区内良好公共秩序,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依法履行业委会的法定职能与职责,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拟于2024年度开展并推进如下业委会的工作。

一、业委会的法定职责根据小区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年度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四)拟订或者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五)制定共有部分、共有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制定管理规约有关实施细则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管理规章制度;(六)决定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停放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当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位严重不足时,拟定有关解决方案或措施;(七)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八)督促业主及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九)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部分的档案、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情况;(十一)每年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十二)协调解决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十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十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或者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国家或者地方政策,损害业主公共利益或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损害或违约行为实施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7271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owner's general meeting of the communitypublic version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在海淀区(县)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13人,于20**年4月7日组建成立*园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筹备组决定以第2种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集体讨论形式;2.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筹备组决定以第4种形式投票表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

1.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当场投票形式表决;2.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3.使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形式表决;4.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由筹备组派3名工作人员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稿)、管理规约(表决稿)、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本方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以及《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等文件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或者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也可采用发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编写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1、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该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由该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2、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条件(1)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要求;(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书面要求。

符合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城管办)监督、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4、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条件筹备组的业主代表条件可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同时应当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较强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的业主。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成员产生方式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由热心业主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

6、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中的义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前款资料用于与业主大会筹备无关的活动。

7、业主大会筹备组材料存档与公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后需将公告的筹备组人员名册等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

资料存档后,筹备组成员名单应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

8、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引言本报告旨在总结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工作情况,并对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进行详细说明。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筹备组的任务分工、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以及在会议筹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任务分工为了保证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筹备组按照任务分工原则进行工作分配,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主持人安排与会时间和场地,并负责会议的开场致辞。

2.秘书负责起草会议议程,并通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3.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小区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4.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汇报小区环境卫生情况,并提供改进建议。

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汇报小区安全状况,并提供安全管理的建议。

6.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汇报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意见。

7.业委会负责报告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并提出业主的问题与建议。

工作进展为了确保会议筹备工作的有序进行,筹备组按照提前规划的时间节点进行工作,主要工作进展如下所示:1.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秘书长完成了会议议程的起草,并拟定了会议的日程安排。

3.财务部门整理了小区财务数据,并准备了财务状况报告。

4.环境卫生部门汇总了小区环境卫生情况,并撰写了环境改进建议。

5.安全管理部门完成了小区的安全状况报告,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

6.物业管理部门整理了小区物业管理的情况,并准备了相关事项的意见。

7.业委会撰写了工作成果报告,并整理了从业主反馈的问题与建议。

遇到的问题在进行会议筹备过程中,筹备组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会议时间调整: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原定的会议时间被迫调整,导致会议准备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但筹备组迅速做出了调整,确保了会议的顺利进行。

2.信息收集难度:在汇报工作时,一些部门遇到了信息收集的困难,导致部分汇报内容不够详尽。

筹备组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密切沟通,最终解决了信息收集的困难。

3.业主反馈整理:由于业主反馈内容较为繁多,筹备组在整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成立业委会程序及参考文件

成立业委会程序及参考文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最新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最新

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最新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都是⼩区业主成⽴的⼀种组织,⽬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区业主的权益,可以表达⼩区业主的诉求等等。

这类型的组织是需要合法的开设、成⽴、表现的,必须要按照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最新进⾏。

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

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最新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条本省⾏政区域内业主⼤会、业主委员会的成⽴、选举和活动,适⽤本规则。

第三条业主⼤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相应的义务。

业主⼤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同⼀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成⽴⼀个业主⼤会。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会的执⾏机构,由业主⼤会选举产⽣,履⾏业主⼤会赋予的职责,执⾏业主⼤会决定的事项,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的指导,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第五条业主⼤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约定⾏使共同管理权。

业主⼤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关的活动。

业主⼤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合法权益或者业主共同利益的⾏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会的成⽴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督促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作。

第七条业主⼤会、业主委员会的成⽴、选举和活动的法律服务⼯作和物业管理纠纷⼈民调解⼯作出现争议时应当接受司法⾏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使用说明1.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文本为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拟定本物业服务区域规则(草案)时使用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可根据物业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提交的规则(草案)内容与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在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前以醒目方式将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公示和说明。

3.业主委员会应当持业主大会通过的规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备案的规则内容与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备案时作出书面说明。

4.本规则由业主委员会监督实施,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公示并存档。

5.业主发现在业主议事活动中有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处理。

7.本规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8.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业主对本规则效力给予新的物业继受人。

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名称及其执行机构用房)业主大会名称:XX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用房座落:待定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依法、依本物业服务区域管理规约和本规则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与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等的关系)本物业服务区域业主议事活动服从相关基层党组织领导,配合党组织活动,接受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和协助,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X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版

X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版

X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XX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XX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制定本规则,专为规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目的使用。

第一章业主大会第一条本业主大会名称为△幺小区业主大会。

第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内的业主包括:(一)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二)公房尚未出售的,产权单位是业主;已出售的,购房人是业主;(三)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是基于买卖、赠与、拆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位或者个人;(四)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个人;(六)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七)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内全体业主共同组成。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对全体业主负责。

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人事实服务;(五)管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七)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决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九)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或者补助的标准,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实施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十一)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委员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上或者占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可以就前款规定的决定事项向业主大会提出讨论方案。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流程》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流程》

鞍山市房产局《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流程》说明:1、业主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颁布,第504号令修订)、《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住房[2009]274号)、《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鞍山市政府令第144号颁布,第157号修订)的有关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本工作流程仅供业主参考。

2、业主委员会换届的,可以参考本工作流程从第二阶段起的部分。

3、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4、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业主应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终止其委员资格。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6、业主委员会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8、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

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副主任为:秘书为:。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可以是电话会议、也可以到小区的固定场所集体讨论,也可以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必备材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必备材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一)业主大会名称: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物业管理办公室(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三)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套。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延长业主委员会任期或者增补、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人;(四)管理和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五)筹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八)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或者补助的来源、支付标准,确定需要由全体业主公摊费用的收取标准;(九)确定或者变更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十)制定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十一)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定;(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六条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七条业主大会采取以线上投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投票,即以线上投票为主,由业主通过“社区芝麻官”小程序身份认证后在网上进行投票;不愿采取线上投票方式的业主,业主可自行领票并投票。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XXXX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于年月日—月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以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形式举行。

参加会议业主名,占业主总人数(业主总人数名)的 %;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占建筑物总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的 %,符合法规关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1、选举产生了小区业主委员会。

、、、等名同志为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2、表决通过了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年月日。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E家园全体业主:E家园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住建部274号文件、京建发739号文件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了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筹备组成立情况2011年8月21日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住建部274号文件京建发739号文件规定,召开了小区业主代表会议,按照法规文件规定的程序,推选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9人组成,其中7位业主,2位居委会负责人。

筹备组第一次会议推选E担任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筹备组成员详细名单及公告情况见附件)。

二、筹备组工作原则(一)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因故缺席或持保留意见的成员未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书面记录,筹备组组长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六)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三、筹备组工作日程表时间讨论内容决议情况公示公告时间2011.8.21 1、推选筹备组组长、副组长,工作分工2、讨论筹备组成立的公告3、学习739号文件参会8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全体通过2011.8.22.至8.30.公示2011.9.4. 1、讨论《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2、讨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征求对方案意见的通知》3、讨论招募业委会候选人《公告》4、学习739号、274号文件参会8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全体通过2011.9.5.至9.12.公示2011.9.14. 根据739号、274号文件,讨论、研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9.15. 根据739号、274号文件,讨论、研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 参会者8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全体通过2011.9.15. 至9.27.公示 2011.9.22. 1、根据739号、274号文件,讨论、研究《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2、听取、了解部分业主对《议事规则》的意见 3、研究建立博客,网上公示、听取意见事宜参会者7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全体通过第3项 2011.9.29. 1、张欣生介绍与部分业主、居民谈话情况 2、根据意见,对《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定稿 3、继续讨论《管理规约》参会者8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全体通过第2项 2011.9.29.至10.12.公示 2011.10.13. 1、根据政府文件的精神和大家提出的意见,讨论修改《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定稿 2、学习274号文件,研究确定候选人工作参会者7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全体通过第1项 2011.10.15.至11.6.公示 2011.10.17. 筹备组与报名参选的自荐人和被推荐人见面、沟通,了解报名人的基本情况和参选理念参会者3人2011.10.20. 筹备组与报名参选的自荐人和被推荐人见面、沟通,了解报名人的基本情况和参选理念 参会者6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书记毛浩铭)2011.10.21. 筹备组与报名参选的自荐人和被推荐人见面、沟通,了解报名人的基本情况和参选理念参会者8人(包括居委会主任王建平) 2011.10.23. 召开业主座谈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假日小区(物业))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并经 2005 年月日业主大会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基)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十二);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大会召集人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六条(业主大会表决票的回收方式)业主大会表决票采用以下第一、二种形式回收:(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会议召集人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会议召集人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会议召集人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七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会议议案

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会议议案

尊敬的业主们:
大家好!近年来,随着我们社区的发展和壮大,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我们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将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参与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委员会成员将由业主自愿报名、选举产生,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为了更好地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我们建议在近期召开一次业主大会,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事宜。

会议将商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机制等议题,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

我们诚挚邀请各位业主积极参与本次会议,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出谋划策。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特此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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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文件:业主大会计划表决议案
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文件:业主大会计划表决的议案
序号议案主题情况说明
议案一审议通过《XX小区议事规则》
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在第一版议事规则基础上增加了监事会,监督业主委员会运行,同时对部分条文给予了完善、补充。

议案二审议通过《XX小区管理规约》
议案三选举业主委员会
议案四选举监事会
议案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由于目前服务于小区的杭州合一物业公司已向之江社区提出退出申请,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本次业主大会将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方案筹备组正在准备中。

议案六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维修方案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当前小区草坪杂草丛生、公共设施存在不足和损害的情况,影响了小区环境和业主日常生活,为美化小区,给业主一个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维修方案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如:草坪整治、地下室单元出入门维修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议案七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活动场所和重要节日小区活动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为丰富业主业余活动,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活动场所和节日小区活动的方案策划和实施。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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