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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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7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电视会议精神,认真汲取烟台龙口“7.15”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教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7月25日起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为组织好本次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7月25日,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省执法检查部署动员会,会后各检查组立即出发,分赴各市开展大检查。出发前电话通知当地建设部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由各组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
2.各检查组于8月15日前将受检市的汇报材料、检查情况总结、检查表格以及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送厅安委会办公室。
3.8月20日前,厅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完成对各市落实整改处罚情况的调度统计,向全省进行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住建部模式,细化了4大类检查表,划分1198项检查内容,由质量、安全、市场专家依据检查表格现场检查记录。
(一)各市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特别是落实6月8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7月17日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电视会议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在检查中是否突出塔机安装、拆卸、运行和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等情况;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检查,建立台账,环闭整改等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等。主要包括:
1. 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参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各参建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2.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
设项目是否合法,项目开复工手续是否完备,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有无资质,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方案且符合程序,使用和安装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3. 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易发群死群伤的关键环节,特别是施工升降机、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升降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标准规程编制、论证、审批、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组织管理和监理责任,严格监督起重机械和升降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行安全。
4. 汛期施工安全防护情况。落实防雷、防雨、防风、防高温、防触电等雨季和汛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临时设施、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演练落实等情况。
(三)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工程执行“两书一牌”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抽查实体质量。
(四)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一)确定检查名单。7月21日前,调度各市符合受检工程标准所有工程项目。部署动员会现场确定受检工程项目,在每市至少检查4个在建工程,从各市上报在建工程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3个,其中市驻地1个、其他县市区2个;从市驻地以外其他县市区“扫马路”确定1个。检查项目以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兼顾学校、医院等公建工程,向市驻地以外薄弱县市区,特别是县市区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倾斜,去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必查。
对济南和青岛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检查。
(二)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设区市住建部门汇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检查台帐等。
(三)检查组直奔现场开展检查。检查组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市场3个小组,按照检查表格对工程逐项进行检查;使用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测距仪等检测仪器,对实体质量进行实测实量;检查过程中,采用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检查影像资料。
(四)下达执法建议书。凡发现施工安全隐患,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涉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一律下达执法建议书(原件由受检地住建部门签收,留存复印件存档)。对予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予下达执法
建议书检查项目,需检查组成员书面予以确认。
(五)集中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向市住建部门,城管(执法、市政公用)部门和检查项目各参建主体,通过PPT方式逐个工程进行现场反馈。
四、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8个组,每组检查2-3个市。
1.组长:由厅领导担任
2.副组长:由工程处、行发处、质量处、安全处、城建处、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3.组员7人:包括联系员1人(由副组长所在处室推荐),施工安全专家2人(1人负责检查现场安全、1人负责检查起重机械安全),工程质量专家2人(1人负责检查资料,1人负责现场实体质量抽测),建筑市场专家2人组成。济南和青岛检查组分别增加轨道交通工程专家2人。
五、有关检查准备工作
厅工程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
(一)抽调检查专家。建议由城建处负责抽调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专家4人;由工程处、招标办负责抽调市场检查专家16人;质量处、质监站负责抽调质量检查专家16人;安全处、安监站负责抽调安全检查专家16人。